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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docx

环境保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1.1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铁道部及广西省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南广铁路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南广铁路公司筹备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关要求,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编制。

1。

2编制原则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南广铁路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

1。

3编制范围

南广铁路NGZQ-4标段管内工程,起迄里程DK63+110~DK116+098.58,正线全长52.87Km。

2工程概况

南广铁路NGZQ—4标段主要工程项目包括:

桥梁25座,总计线路长度29.13km,其中特大桥6座,大桥3座,涵洞122座,预制架设箱梁868孔,计划设土寨、蒙圩两个箱梁预制场;隧道1座433延米;路基23。

3km;新建车站2座,厚禄站和桂平站;电务工程52。

87km。

合同工期于2009年3月1日开工, 2011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33个月。

3总体安排

3.1组织机构及环保体系

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行由项目部负责领导、各科室分工管理、工程技术室监督指导、作业工区实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控制指标不超过国家及地方政府、南广铁路公司要求的规定数值。

组长:

王若谷

副组长:

马文亮刘进友张燕林李卫东

组员:

邓英海宋峰付军 王爱书李富强 

牛学农罗新民赵祥惠李因起 师志伟

后附图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图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图3:

环保水保责任体系。

图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图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图三:

 环保水保责任体系

3.2环保目标

项目部的环保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严格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坚持施工生产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制定环保目标和指标,预防污染,并持续改进,切实提高参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把本标段建成“健康生态、绿色环保”的达标工地。

4环境保护方案

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在收到设计院正式设计文件后,各重点单位工程要编制详细的具有可操做性的环水保施工方案。

路基工程及时落实弃土弃碴挡护和坡面防护措施;桥梁工程妥善安置桩基施工泥浆和弃碴,跨越郁江及其它河流等桥梁施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严禁在水源地河道内设置泥浆池;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活动,加强环境恢复措施;桥梁预制场、砼拌合站等高噪音作业场地设置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临近城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沿线路基绿化按照“内灌外乔”的原则实施.种植平面位置:

路堤,乔木种植在边沟沟顶至征地红线的中央处,间距4米,纵向成行,观赏感强;路堑灌木种植在天沟沟顶至征地红线的中央处,间距待定,纵向成行,错落有序,立体感较强。

建设成为绿色通道,景观通道。

5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环保措施审查制度,对管段重点临时工程、环境敏感点的施工环保措施实施备案、审批制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项目部定期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将环保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

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满足要求,各项目分部必须根据国家法律、省、区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设计编制单独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同时,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方案进行,并留存相关的资料(反映开工前、施工中、完工后的原始情况、变化情况、治理情况的图片、影象、文字)。

5.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计划制度

各工区施工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对生产生活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调查,详细调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砂石料开采区域的环境概况,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办法,结合南广铁路公司对环境保护施工的要求,编制由于施工活动可能造成的施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和具体措施,报监理审批。

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5。

2环保“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产的制度。

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5.3环保目标责任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落实.项目分部、作业队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5.4环境保护监控检查制度

5。

4.1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部的管理办法进行。

5.4。

2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由各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对新风险进行评价,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只上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的部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

5.4。

3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根据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监控重点,进行重点监控。

5。

4。

4各级安质部门的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

5.4.5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5.4.6定期检查

5.4。

6.1项目部每月25日组织一次全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大检查,由主管环保的副经理主持,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参加.

5。

4。

6.2各项目分部、作业队每旬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检查,由各作业队负责人主持,工程技术部门、安质环保部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5.4.7专项检查

安质部门、专(兼)职环保员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根据其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方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开采场等区域,重点检查环保设施、生产、生活垃圾排放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环保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

4。

8非定期经常性检查 

5。

4.8.1即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由专职环保员进行的日常检查。

5.4。

8.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5.4。

9检查报告制度

各项目分部、作业队安质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5。

5环保水保宣传教育制度

5。

5.1项目部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5.5。

2项目部侧重对项目部领导、环境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5.5.3项目分部、作业队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

5.5.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5.5驻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5。

5。

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5。

5。

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5.6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分部、作业队负责人组织技术、安检、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5。

7污染源控制制度

5。

7.1各项目分部、作业队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5.7.2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

5.7。

3项目分部、作业队工程技术部门应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水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5。

7.4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5.7.5处于市区、风景区、保护区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工程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并定期监测、评价.

5.7。

6对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驻地群众的正常生活。

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减少污染的目的。

5.7.7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范畴,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5.7。

8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要通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其行为,保护环境。

5.8限期治理制度

自然生态保护区、游览区等环保敏感地区,施工中对环境敏感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对影响环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按限定时间治理完毕,达到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

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调查、总结,并按照“限定治理时间、限定治理内容、限定治理对象、限定治理效果"四大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对造成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再次发生.

5.9环保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

特殊地区的环境因素和特殊环保内容受地方政府或南广铁路公司的监控,各项目分部、作业队应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

5.10环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按相关规定执行,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5.11奖励处罚制度

5。

11.1项目部对部门,各项目分部、作业队在环保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奖罚规定执行南广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规定.

5.11。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项目部,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

5。

11.2。

1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5。

11.2。

2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

5.11。

2。

3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5.11。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5.11.3.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11。

3.1环境保护受到南广铁路公司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5。

11。

3.1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

6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 

6。

1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在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工地小搬运选择原有便道或无植被的线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区尽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机械对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线路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做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

对施工工人进行保护动植物的教育和培训,明确保护责任。

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植物资源。

提高古树的保护意识,防止损伤古树.

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用地界以外树木和其他植被。

施工弃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抛弃,所有的弃方均应运至设计指定弃土场堆放;清表土及清淤泥也不得废弃,将不含石块、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表土和淤泥集中,合理选择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堆放,供土场植被的恢复和绿化之用。

施工废渣按环保部门规定消纳.隧道弃碴按设计指定的位置堆弃,规划弃碴场时设置挡护墙,碴场地面做好覆盖,以利水土保持,减少农田和植被的破坏。

6。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不追逐、惊扰、袭击、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人为干预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

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

3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机械摆放等严格按设计及南广铁路公司环保、水保规定的要求设置,避开一级景观保护区;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砂石料场等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南广铁路公司或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砍伐古木、名树、采药开荒,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

6。

4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电钻、发电机、切割机、搅拌机、振捣器、打桩机械、运输车辆等高噪音施工作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等级。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主要用来保护铁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如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机械加工点远离居民集中区或其他敏感点;

夜间不安排噪声大的机械施工,尤其是打桩机和发电机等高噪声施工机具作业;

按当地政府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学校、医院的敏感时段。

尽量将高噪声施工作业安排在周末或假期进行;

在施工期间密切监视学校、医院的噪声情况,如果噪声超标采取降噪措施;

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

自备便携式声级计,以便对施工点尤其是敏感点处的噪声级进行常规的监测。

6.5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钻空桩泥浆池要沉淀后有序排放,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当地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

为保护拟建作业队所在地区的水质和水利灌溉设施,采取如下措施:

沥青、油类、漆料等化学品不堆置于河流、鱼塘、湖泊及饮用水井附近,备有足够遮盖的帆布,防止雨天化学品随雨水进入水体.

收集在路基、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物理或化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指定位置,防止其直接流入河流和灌溉渠中.

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防止泥土和石块阻塞河流、水渠或灌溉排水系统.

不在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设置物料堆放场及施工营地。

桥墩弃渣、施工废料、垃圾等不随意堆放或弃于河滩、河道等处.

布置大型临时设施时,不压缩河道,不破坏既有水利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6大气污染、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是控制施工产生粉尘、废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易洒落粉状物料的堆场,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施工运土加盖防尘盖布,防止灰尘散扬,对施工便道和灰土拌和站要进行硬化,并保持洒水防止扬尘。

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的运输,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尤其在干旱和大风天气,以减少扬尘。

对尾气超标的汽车,限制在本工程中使用;加强交通管理,有力疏导,使车辆尽量用最低油耗车速运行,减少尾气排放。

使用清洁能源,生产、生活所用能源,以煤气、天然气和电为主,降低煤炭使用比重,减少SO2排放量。

尽量使用新能源,如浴池使用太阳能供热等。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沥青、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使用清洁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6。

7水土保持措施

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松散土体的流失。

在土层不稳定地域施工,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泥石流发生。

在植被覆盖地区施工时,施工后原样恢复。

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冲沟、涵洞、桥下、排水沟渠内.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石顺坡滑落。

路基或开挖路堑时,对切割的坡面进行护坡处理;在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未完成前,采取有效的临时拦、排设施.

暴雨来临前不能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处,将在动土点或其他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段设置临时防护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中,做到先砌筑挡土墙后填筑路基或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

施工临时占地,将原有表层熟土(约15~30cm)收集起来统一堆置,并播撒草籽防止土壤养分流失,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恢复和整理。

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

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对地质不良地段的路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6.8生产垃圾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渣,及时运至规定的弃土场。

弃土场应设置排水沟与片(块)石挡墙,防止冲刷和滑塌,并做好绿化和植被施工。

也要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执行《施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

6.9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中发现文物要停止作业,项目分部、作业队派人保护现场防止哄抢破坏文物,并及时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联系. 

6。

10公众干扰的防治

确保铁路施工行为不破坏沿线的公众服务设施;

装备临时供电、通讯、供水以及其他装置;

对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资运输,进行合理的规划并同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避免现有道路的交通堵塞;

6.11监督举报措施

在每个施工现场入口设置一个广告牌,写明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监督单位以及当地环保局的热线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的姓名,以便群众受到施工带来的噪声、大气污染、交通以及其他不利影响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6。

12为了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疾病控制等知识的教育,尤其是一些疫情、传染病等;

为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自我保护装备,例如安全帽、耳塞、防尘面罩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为沿线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施工场地和其他解除地点设置围栏禁止公众通行;当铁路在公众集中区进行施工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13施工营地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清理;

严禁各种废水直接排入河流、鱼塘、湖泊等自然受纳水体;

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集中处理。

定期收集施工营地的固体废物,将其送到指定的固体废物处理站进行处理;

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随时保持施工营地的整洁、卫生、有序。

6.14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用地按照批准的施组设计规划、业主要求和当地环保的要求进行实施.

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因工程施工而堵塞的沟渠、河道予以疏浚以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持流水畅通。

弃碴场按设计要求对坡脚进行工程挡护,碴顶平整,用表层土恢复植被,并做好排水。

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混凝土拌和站、料场、料库采用15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拌和站及隧道施工产生的废水,采用多级沉淀池过滤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

冲洗拌和站及沉淀池中的废碴,集中弃往设计指定的弃碴场,完工后统一对弃碴场进行复耕或绿化。

施工营地、场地、便道在使用完毕后立即恢复原貌,或按业主要求办理。

7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

7。

1环境方案、措施管理

各项目分部、作业队要特别注重环境管理方案、措施的过程控制和具体实施,各项目分部总工负责本单位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组织制定和实施。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其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中环保措施的制定和交底;各项目分部、作业队的环保员,负责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检查,重要工序、关键过程跟班检查。

7。

2环境经费管理

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对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各级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环境投入资金的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

7。

3控制程序

见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流程示意图3。

图3:

环境保护工作流程示意图

 

7。

4相关规定

7.4.1施工过程中所达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标准,应取得南广铁路公司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其验收依据可参考附表1的形式办理。

7.4。

2施工前必须对环境保护措施和标准要求进行交底。

7.4.3对政府规定要求环保验收的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南广铁路公司或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并索取验收部门的验收证明。

 

附表1:

中铁三局南广铁路NGZQ-4标段环境行为证明

1、该单位建设时是否经过“环评”:

是□ 否□

2、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是□  否□

3、近一年来是否因环境违法受到处罚:

是□ 否□

4、监测结果是否由具有法定资格环境监测机构提供:

是□  否□

5、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应执行: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6197-1996二级标准;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标准;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二类标准;

(5)、是否是SO2控制区:

是□否□:

是否是酸雨控制区:

是□  否□;

  (6)、应执行的其他排放标准(如行业、地方标准)是:

A、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B、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

1.2.3.4。

5.6.7—93

C、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

D、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7)、实施区域认证时,请填写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是:

A、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B、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二级标准;

C、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二级标准;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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