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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脚手架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LT

及水平受力等;所选定的设计参数和构配件,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4.脚手架在施工中需要改变原有结构、加高(宽)、改为它用等情况下,须经技术部门验证,并经审批。

(二)技术要求

钢管脚手架所用材料须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2.1~2.8m和4~6.5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损坏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凡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的间距根据脚手架的使用情况具体确定,但不得超过以下值:

横向立杆纵向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小横杆挑出的悬臂长

1.5m2.0m1.2m1.5m0.45m

5.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

3,宽度不得小于1.5m。

6.木架杆:

铁丝用8#

四、搭设

(一)搭设前的准备

1.技术人员要对脚手架搭设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未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参与搭设作业;脚手架搭设人员须熟悉脚手架的设计内容。

2.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爬梯、安全网等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清点、检查、验收,确保满足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材料不齐时不得搭设,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同一脚手架上使用。

3.清除搭设场地的杂物,在高边坡下搭设时,应先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对边坡上的危石进行处理,并设专人警戒。

4.根据脚手架的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基情况,对脚手架基础进行处理,确认合格后按设计要求放线定位。

5.对参与脚手架搭设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体状况要进行确认,凡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的搭设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二)搭设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经过审批的方案和现场交底的要求进行,严禁偷工减料,严格遵守搭设工艺,不得将变形或校正过的材料作为立杆。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现场须有熟练的技术人员带班指导,并有安全员跟班检查监督。

3.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材料、配件、工具传递和使用安全,并根据现场情况在交通道口、作业部位上下方设安全哨监护。

4.脚手架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锚固点等)以上两步。

5.脚手架搭设中,跳板、护栏、连墙件(锚固、揽风等)、安全网、交通梯等必须同时跟进。

(三)技术要求

1.脚手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构架尺寸的同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构架结构稳定,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件或撑、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2)联结节点可靠,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联结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3)脚手架钢管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或对接,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搭接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无设计说明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cm(模板支撑架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2.基础(地)和拉撑承受结构

(1)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边缘不得小于1米,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做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

(2)脚手架立杆之下不平整、坚实或为斜面时,须设置垫座或垫板。

(3)脚手架的连墙点(锚固点)、撑拉点和悬空挂(吊)点必须设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撑拉荷载的结构部位,必要时须进行结构验算,设置尽量不能影响后续施工,以防在后续施工中被人为拆除。

3.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4.安全防护

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滑落,防止发生人员坠落、滑倒、物体打击等。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设安全带母线或挂设安全网;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0cm;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立网、护栏、跳板防护。

(3)脚手架外侧临空(街)面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安全立网、竹跳板、蓬布等完全封闭,临空(街)面视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

(4)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应设踏步和护栏;脚手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爬梯须设置扶手。

(三)材料要求

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4~6.5m和2.1~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损坏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凡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铁丝:

8#~10#铁丝。

5.软梯用的绳子:

麻绳或棕绳,直径ф30以上,承载力满足要求。

6.严禁使用木架杆和木脚手板。

五、方案审查与搭设验收

(一)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编写完方案后内部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报监理或业主进行审查确认。

2.火炬作业等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必须要经过业主安全部门批准。

(二)搭设验收

1.脚手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首先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脚手架使用许可证》,验收人员对验收结论要签字认可。

2.脚手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实行工序验收制度。

脚手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

25米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

3.由业主、监理提供设计的脚手架和报请施工监理审批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请业主,监理派人参加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

4.脚手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定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脚手架的布置、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立杆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3)各杆件搭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是否满足安全可靠要求。

(4)大型脚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5)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埋设是否正确和安全可靠。

(6)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脚手架检查验收的方法应按逐层、逐流水段进行。

并根据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制检查验收表,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检查(见附表)。

六、使用

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毕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不得投入使用。

2.在脚手架醒目的位置应挂告示牌,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制度。

(1)脚手架定期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一次,并应根据具体检查对象编写安全检查表,对照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对于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查。

(2)每班作业前,班长或带班人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上脚手架作业。

(3)如遇大风、大雨、撞击等特殊情况时,要对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基础等进行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4使用单位应根据脚手架的设计要求,合理使用,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

(2)垂直运输设施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3)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4)各种材料、机具等要随运随装或随拆随运,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5)脚手架上材料、机具等放置不得影响交通。

5.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车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6.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及撑、拉、提、吊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或拆除构件,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修改设计;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随意拆除,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加设或改善后,方可上脚手架作业。

7.在施工中,若发现脚手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脚手架的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由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鉴定,确认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后方可使用。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在有脚手架的部位从事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电、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的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9.脚手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的规整清洁,不要乱堆材料、工具,以免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掉物伤人。

(2)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系好安全带,谨防身体失稳发生坠落、摔倒或把东西甩出。

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材料掉落架外。

(3)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取稳定可靠的办法,且垫高不得超过50cm,同时加高安全防护设施;超过50cm时须按程序重新设计审批。

(4)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信号提请他人注意,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卸料方式。

5)禁止在脚手架上打闹戏耍、睡觉或坐在横杆上休息,不得抢行和跑跳,相互避让时要保持身体平衡。

七、拆除

(一)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设计中的拆除程序,并经批准后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交底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4.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并将受其影响的机电设备及其它管线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二)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顺序应逐层从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拆下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材料,应采用溜放,严禁向下投掷。

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性全部拆完。

3.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时,根据现场需要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支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支撑加固。

6.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脚手架拆除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安全稳定,并及时转运。

7.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堆码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八、模板支架

1.模板支架应根据其用途专门设计,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并执行报批程序。

2.钢管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距底座距离不大于200mm;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应小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应大于500mm。

(3)底层步距应小于2m。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特殊情况采用搭接时必须经过技术论证)。

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支架立杆应竖直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6)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7)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3.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米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脚手架施工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脚手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15m以下)。

4.对25m以上的大型脚手架、悬空脚手架及特殊安全要求的脚手架,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每榀脚手架设专门责任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

5.当有6级以上大风和大雨、雪、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作。

6.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8.凡在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9.根据现场具体环境,在脚手架的外侧及顶部设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旗(灯),以防过往车辆及吊机运行中碰撞脚手架。

10.使用软梯在两器等设备内施工时要有必要的放坠落措施,并要有专人监护。

 

脚手架是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装备和手段,脚手架是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进行操作的必备条件,也可为建筑施工的外防护提供可靠的保证。

但是如果不按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不按标准进行搭设,就会留下安全隐患有可能还会造成事故。

一扣件式钢管落地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落地脚手架是当前采用比较普遍的一种脚手架,这种脚手架是由钢管和专用扣件组成,具有承载力大,装拆方便,搭设灵活,也比较经济适用,这种脚手架不受施工结构形体的限制,所以适用范围比较广。

(一)施工方案

1.为了保证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安全可靠,同时也要满足施工的需要,在脚手架搭设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脚手架搭设形式,制定搭设方案,在方案中应考虑基础的处理,搭设的要求、杆件的间距、步距、拉结点(连墙件)的设置位置、连接方法,还应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计算。

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50米,脚手架搭设过高即不安全也不经济。

搭设高度超过24米时,应对脚手架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斜撑),连墙件(拉结点)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

当搭设高度超过50米时,可采用双立杆或加密立杆间距,也可采用分段卸荷或分段搭设的方法,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但要进行设计计算。

3.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规定,并经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重新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根据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使用的荷载情况、搭设场地的大致情况,对脚手架立杆基础进行处理,基础处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架体稳定。

由于施工进度的不合理要求和施工工艺等多种原因,建筑物基础或地下工程结束后还槽土不能按规范要求进行逐步回填夯实,达不到脚手架基础所需要的承载力,如不采取措施,在脚手架长期荷载作用下特别是雨后,地基会出现不均匀的下沉,轻者造成脚手架严重变形和倾斜,重者造成脚手架坍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所以必须要保证立杆基础的处理质量,满足脚手架基础承载力的要求,必要时要采取措施增强脚手架基础的整体刚度。

2.沿脚手架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或在周边浇筑砼散水坡。

如果不设置排水设施,当湿作业或多雨天气时,大量水淤在脚手架基础内,在荷载的作用下,土质逐渐变实、沉降。

脚手架将会发生不均匀的下沉,导致架体的严重变形、倾斜。

3.目前使用脚手管是Φ48×3.5㎜的普通低碳高频焊缝钢管,其截面很小,立杆是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它的作用就是将脚手架上所承受的荷载通过大、小横杆传递到立杆的基础,通过底座、垫板传到地基上。

为防止发生钢管不均匀陷入地面,引起架体的倾斜、倒塌的严重后果,就应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来确定立杆底座的处理方式。

首先地基处理应牢固可靠,垫板厚度不小于50㎜,长度不小于2m通长铺设,每块板上不少于2根立杆,铺设平稳,不得有悬空,脚手板底座应用钉子钉牢在垫木上,如采用配筋砼地梁可不垫板只垫底座。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与底座下皮不大于20㎝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立杆固定。

靠边坡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小于50㎝。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一般搭设都比较高,而架体宽度仅在1.2m左右,形成长细比失调。

再则,搭设中的立杆很难保证垂直。

偏心力距大,加大了脚手架失稳的比重,因此架设拉结点使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一体形成整体,从实际情况看造成架体变形、倾覆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拉结点稀少和人为的在装修外墙、安装窗口、安装幕墙时乱拆拉结点造成的。

由此看来连墙杆(拉结点)是保证脚手架稳定、安全、可靠的重要构造和措施,在施工中不允许随意变更或拆除,如影响施工必须移位的,应有相应的加固措施,并实施后,方可进行原杆件的移位。

2.拉结点的设计拉力不能小于10KN(1000kg)。

连墙拉结点的设计位置,应按规范要求,二步三跨或三步二跨设置,设置在小横杆下方10㎝左右,距主节点不大于30㎝脚手架的立杆上。

3.要求

①连墙件应均匀布置,形式可以花排,也可以并排,优先采取花排。

②连墙件必须从底部第一根纵向水平杆(第一步架的大横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超过4m。

④脚手架下部不能设连墙件时或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7m时可采用抛撑。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夹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

抛撑在连墙件设置后方可拆除。

⑤连墙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刚性,另一种是柔性,但柔性拉结点只能用于承重墙体结构,而且架体搭设高度在24m内。

其它非承重结构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均应采用刚性拉结点。

⑥连墙件的连墙杆或拉筋应呈水平,并垂直于墙面设置,与脚手架一端可稍向下斜,不允许向上翘起,当无法水平设置时应下拉不能上拉。

⑦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件应与其它杆件同步搭设。

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它杆件拆到连墙件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件。

最后一道连墙件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件,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并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能加大间距,否则会降低立杆的承载能力,一般立杆纵距施工脚手架不大于1.5m,装修脚手架不大于1.8m、防护架不大于2m,立杆横距一般在1.3m以内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横杆是约束立杆纵向距离传递荷载的重要杆件,步距的变化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一般施工脚手架步距1.2m,装修脚手架步距1.8m,现在工程大部分是框架结构,脚手架作为外防护多采用步距为1.5m,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的内侧。

3.小横杆主要是约束立杆侧向变形,传递脚手架使用荷载,增强脚手架刚度的重要杆件,与大横杆、立杆共同组成脚手架的架体,而且还承担着缩短脚手板使用跨度保证脚手板承受使用荷载的作用。

小横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的上方,偏离主节点的轴线距离不大于15㎝,且严禁拆除。

②在双排脚手架上,靠墙一侧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

③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小横杆,应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

④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一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大横杆的上方,另一端插入墙内不小于18㎝。

但不能用于18㎝墙、轻质墙、空心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

4.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杆件和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组剪刀撑以4至6跨为宜,但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在45°~60°之间。

②搭设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间净距不大于15m。

③搭设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④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用扣件扣牢,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⑤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设置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

⑥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支撑。

⑦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在转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横向支撑。

⑧横向支撑斜杆应在1~2步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或固定在横杆靠近脚手架节点处。

(五)杆件搭接

1.立杆接长除在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在

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②立杆顶层搭接长度不小于1m,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

③双立杆的副立杆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④立杆顶端高出建筑物檐口上皮高度1.5m。

⑤每根立杆均应设置底座和垫板。

2.大横杆设置于小横杆的下方,在立杆的里侧,并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其接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大横杆一般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②对接的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并应避免设在大横杆纵向的跨中。

3.小横杆不允许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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