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981549 上传时间:2022-10-1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doc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

综合测评评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高等教育及学校培养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促进德、智、体方面的全面发展,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贵州财经学院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旅游管理学院学生会起草,经过讨论和公示,团总支批准等程序后通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旅游管理学院在校本科学生学期综合测评工作,并作为我院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类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等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评分总则

第一部分:

德育分

本部分占综合测评25%的分值,基础分为20分,满分为25分,分数合计超过25分按25分计算。

1、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如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创业竞赛等,分为四个参赛等级:

国家级、省级、区(市)级、校级。

计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次)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区(市)级

校级

第一名

2.0

1.7

1.4

1.2

第二名

1.8

1.5

1.2

0.9

第三名

1.7

1.4

1.1

0.7

优秀奖

1.5

1.2

0.9

0.5

参加者

1.0

0.7

0.5

0.3

2、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包括学生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报刊(以上均为公开发行刊物)、校刊,科研课题、校内非公开刊物。

计算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次)

学生科研课题

核心期刊

普通期刊

学术会议论文集

省级报刊

市级报刊

校刊

校内非公开刊物

第一作者

0.6

2.0

1.5

1.2

1.0

0.8

0.3

0.2

第二作者

0.2

1.8

1.0

0.8

0.5

0.5

0.2

0.1

3、文化活动

文化活动主要指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汇演、主题辩论、棋类比赛、征文、校艺术团、社团等

(1)、文化活动参加者记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项)

国家级

省级

区(市)级

校级

分院级

各类征文活动

艺术团、礼仪队

献血

参加者

0.8

0.6

0.4

0.2

0.15

0.1

0.2

0.2

(2)、文化活动获奖者记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次)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区(市)级

校级

分院级

第一名

2.0

1.4

1.0

0.8

0.5

第二名

1.8

1.2

0.8

0.6

0.4

第三名

1.5

1.1

0.7

0.5

0.3

优秀奖(单项奖)

1.4

1.0

0.6

0.4

0.2

注:

1.文化活动参加者加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1.2,超过者按1.2计算;文化活动获奖者累计加分不能超过2.5,超过者按2.5计算。

2.对于参加一个系列活动(如分别参加预赛、复赛、决赛)的人员不能累计加分只给予最高项加分。

4、水平测试及行业证书

水平测试及行业证书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导游资格证等证书。

水平测试及行业证书按获得时间纳入相应学期的综合测评中加分。

此项可进行累计加分,记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项)

英语六级

英语四级

计算机三级

计算机二级

导游证

其他资格证

获证者

1.25

0.75

0.75

0.5

0.6

0.3

5、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指在学校各部门、分院各部门、班级、社团等从事的学生干部工作。

学生干部加分如果同一人含多项不能累计加分,只能以“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最高项加分。

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学期)

校学联、学工部

分院团总支、学生会

主席团

部级干部

部门干事

主席团

部级干部

部门干事

1.1-1.4

0.9-1.3

0.7-1.0

1.1-1.3

0.8-1.1

0.6-0.8

班级干部

学生工作积极组织或参与者

社团干部

团支书、班长

其它班委成员

正、副会长

部级干部

0.8-1.2

0.6-1.0

0.2-0.8

0.6-1.0

0.3-0.6

注:

1.在我学校其他部门,例如电台、广播站等部门工作的固定成员,无法按加分次数加分的我院学生,加分按第8条操作。

2.具体加分由谁给出按照归属原则:

校级的加分由校级相关部门给出;分院一级的由分院团总支给出;班一级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给出。

6、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主要指个人从事的学生工作表现优秀或个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

如果同一人含有多项不能累计加分,只以“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最高项加分,计分标准为下表(单位:

学分|项)

国家级

省级

区(市)级

校级

分院级

社团

获得者

1.5

1.2

1.0

0.6

0.4

0.2

7、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指除本科培养中规定之外,一切正式的、有正规部门组织的、利用节假日等课余时间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有教育意义的无报酬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勤工助学除外)。

如:

暑假三下乡、义务支教、绿色文化营等活动。

具体加分视每学期集体活动而定。

参考分:

0.05—1.0学分|次

8、其他

以上加分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由有其他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需提供加分证明原件,本院有权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修正,本院团总支学生会认定后生效。

凡本院学生参加涉及对外部门或对外活动,以及非学生干部对本部工作有推动者,根据学生表现及各方反应效果,由学生会提名并由本院团总支负责老师认定签字后,可按以上分类加分并可提高档次加分。

第二部分:

智育分

本部分占综合测评65%的分值,满分为65分,由学生最终期末成绩为依据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智育分=(A学科期末成绩*A学科学分+B学科期末成绩*学科学分+C学科期末成绩*C学科学分+......)/学科学分之和*65%

第三部分:

课外体育分

课外体育指除本科培养中体育课外的一切正式的、由正规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

如省大学生运动会、校运动会、校足球赛以及健身操等体育竞技活动。

本部分占综合测评10%的分值,基础分为8分,满分为10分,分数合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记分标准为下表:

(单位:

学分/次)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区(市)级

校级

分院级

破纪录

1.5

1.3

1.1

0.8

第一名

1.3

1.1

0.9

0.7

0.5

第二名

1.2

1.0

0.8

0.6

0.4

第三名

1.15

0.95

0.75

0.55

0.3

第四名

1.1

0.9

0.7

0.5

第五名

1.05

0.85

0.65

0.45

第六名

1.0

0.8

0.6

0.4

第七名

0.95

0.75

0.55

0.35

第八名

0.9

0.7

0.5

0.3

参加者

0.8

0.6

0.4

0.2

0.15

第三章其他条例及备注

一、加分

1、加分办法中未尽的集体奖励、个人奖励,如文明寝室等其它奖励按获奖证书或证明合理加分。

2、班级活动按各班级工作活动记录为准进行加分,0.05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0.3分。

3、听报告会、座谈会、以及各类活动观众按学生会组织部活动记录进行合理加分,0.05/次,累计加分不超过0.3分。

4、青年志愿者活动按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记录进行加分,0.15分/次。

5、寝室长加分:

0.2分/次。

6、只加入社团不参加活动部加分,社团加分按参加社团活动类型给予加分0.1学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

7、如有特殊情况另行计算,解释权归团总支.学生会。

二、减分:

1、对各班考勤(上课考勤和早操考勤)汇总名单,将按节(次)进行扣分,0.05分/节(次)

2、学期考试不及格者将予以扣分,0.25分/科。

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与当期奖学金评选,在其他项目评优中也不给于优先考虑。

3、对于参加系级以上集体活动的人员,无故缺旷者口0.2分/次,无故不参加及退出者扣0.3分/次。

三、备注

1、未尽细则及条例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补。

2、本评分的最终解释权归旅游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3、综合测评工作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至第四周进行,由学生会学习部连同各班学习委员进行具体测算工作,本工作于开学后第四周完毕,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由学习部提供上交材料的范本并作工作安排,对不按时间及规范进行工作的班级或个人,后果由其负责。

4、每学期同学交上来的综合测评加分项目必须附上有效证明或者证书。

5、为便于存档.便于核实查阅工作顺利开展,各班上交材料须按本班同学学号综合整理.统一纸张规格以便规范材料,具体样式详见每学期由学习部下发模板。

旅游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08年12月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药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