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流程尚都服饰广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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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流程尚都服饰广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流程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场内施工安全工作管理,强化施工规范,减少不合格施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流程:

 

装修施工申请资料目录表

 

1、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自备盖鲜章)

2、提供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自备盖鲜章)

3、提供装修单元施工设计文件一式两套,包括: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及电力回路施工改造图(自备盖鲜章)

4、与商家签定的装修工程合同复印件(自备)

5、工程使用材料表、材料用途说明及防火等级(自备)

6、治安消防及施工安全责任书各2份(市场部领取)

7、装修单元楼层平面图(市场部领取)

8、施工改装入场须知及施工许可证(工程部领取)

9、用电(改装)申请确认表(工程部领取)

10、动火许可证(保卫部领取)

 

成都尚都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尚都服饰广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和商户装修、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地区消防条例的相关法规,避免因装修施工造成的事故,危害客户和商场的安全,保证正常营业,保护各方利益,特制订如下规定,公司员工和商家人员应共同遵守。

二、适用范围:

尚都服饰广场内各楼层需要进行改造的各商家在涉及:

线路改造、拆除或安装隔断墙体(玻璃门)及灯箱、吊顶装饰、安装木地板或其它地面饰材、现场制作道具展板(柜)等内容时必须履行申报审批相关手续,提供资质证明,执行本商场的消防安全规定。

三、本规定的具体内容:

1.商场各商家需要装修营业场所或改造内部环境、需报商场市场部领导同意后,由工程部具体指导商家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商家在施工前应到工程部领取《商家装修须知》并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电工)装修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备案。

经审定后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3.装修期限:

尚都服饰广场内任何楼层单元的装修(翻装、改造)周期自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验收),每日正常装修施工时间为:

20:

30—05:

30。

逾期未完成施工且未申报延期的,商管公司将于截止当日断电处理,并不再办理临时出入证。

4.商场内新进场装修、改装、扩建、内装修工程,应按规定于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消防方案报公司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各种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装修消防设计要求)。

装修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要与商场安全保卫部签订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协议,并按装修面积收取保证金及管理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前的一切必备手续。

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

建筑面积30㎡以下,收取1000元

建筑面积30-50㎡,收取2000元

建筑面积51-100㎡,收取5000元

建筑面积101㎡以上,收取10000元

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

按建筑面积8元/㎡收取

装修施工单位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成都尚都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

5.根据当地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相关规定,装修与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按防火、环保规定和要求,并由工程部、保卫部对所用材料进行审验。

6.装修开工前,要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粘贴遮挡(材质为喷绘或彩条布),具体标准为自地平线以上至玻璃围护结构顶部,未遮挡前不得施工。

7.装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违反操作规程。

8.装修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熟悉所在施工现场、地段的消防设备和消防材料位置及使用方法。

9.装修施工现场用电,要向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实施。

电气设备的安装、线路、管路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消防技术规定,并由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安装、敷设,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电线和电器设备,电路施工图必须报工程部审批通过后使用。

施工现场用电直接从商家电源取用,电费自动计量,严禁偷电,私拉电线,违者罚款5000元。

10.装修施工单位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到保卫部审批手续。

严禁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切割。

操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必须设有消防安全员看守和准备足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并清理现场易燃易爆品。

11.装修施工中,需要使用稀料、汽油、及脱漆剂等易燃品时,必须符合《化工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由专人管理,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并向保卫部申请报批,方可在指定位置内存放并设专人监管。

12.装修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风扇)不能同其它工程交叉作业(电、气、焊等)。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赌博、饮酒(含酒后作业)、赤膊不得将任何火种带入工地,违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14.施工的堆料或建筑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通道,不得堵塞走道、楼梯或疏散通道及商场周边停车场,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运。

15.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在非营业时间从4号消防通道进出商场,自觉遵守商场各项安全制度,不得在非施工区停留,接受商场保卫部的巡查。

16.以上各项规定同“安全协议书”由尚都商业管理公司市场部发给商家和装修施工单位,并持有附后的意见确认签字单。

17.此规定由尚都商业管理公司保卫部监督执行,对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如施工人员违反尚都商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商家、施工方应按尚都商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交纳违约金,并对因此给商家、尚都商业管理公司、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名誉损害全额赔偿。

18.装修单位,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应认真遵守商场颁布的规章制度,配合商场的整体工作。

四、对于只在现场组装成品货柜及拆换灯具(不改动电源线路)且工作周期少于壹日的工作可由商家直接向工程部、保卫部办理书面申请批复后直接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如商家、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遇到商管公司工作人员的刁难、卡要的应及时向商管公司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28——(周一至周五8:

30—17:

30)

                                    

 

尚都服饰广场商户装修设计要求及制作标准

一、商家与装修合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设计,在进场装修(见协议)开始规定日期内将装修方案送交尚都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市场部批准后交物业工程部、安全保卫部审批,此方案不得影响甲方建筑结构、间隔、消防设施和甲方、第三方利益。

二、甲方各部责任人会签确认后的资料和《装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作为商家施工依据,进行装修施工。

装修方案及应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图纸提交工程部备案两份):

1.平面图、立面土、剖面图(A4);

2.与天花板、地面、柱相关的节点图;

3.电路图(A4);

4.橱窗设计图及灯箱片小样等;

5.展台必须注明厂家品牌,在黑白平面图的右下角,注明制作工艺;

6.图纸必要的文字说明及《商户装修申报表》;

7.施工用材料、材质说明(附样品),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程序及部门检测报告书;

三、制作标准

1.展台(柜)表面暴露部分应以防火板贴面处理,背板部分应以防火涂料均匀喷、刷,无裸露本质面。

2.内置光源应采用冷光源灯具,配电子镇流器,其电源与木质接触部应以石棉垫隔离紧定。

3.呈“L”状式展台(板)应以角钢或方钢制成90度角支撑立板,防止展台(板)前倾或后倒,展台(板)顶端应以适宜连接材料连接,以便形成整体,防止倾倒。

4.背板接线盒(75X75㎜)内接线应用接线端子或电工胶布缠绕,并盖实面板,其进线应用卡扣锁紧,无余量。

5.背板防火漆料刷涂三遍以上,用钝器划试时,不暴露木质。

6.展台灯箱制作安装工艺应以方便快捷拆卸、更换、安装灯具为标准。

7.背板后金属护套软管,应横放、竖直,转折点或长距离连接点间,应以“U”形卡固定,金属护套管不超过0.5米。

8.展台灯箱电源余线应由展台底部起算留足1.2米为标准,其由顶部延长下垂线应用“U”形卡固定。

9.展台加装漏电保护器进出孔内径较大时,应选购金属垫圈在其保护器内外垫好后并以卡扣固定无松动。

10.商家租赁区域内的仓库、隔断应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进行隔断,仓库货架、储物架等应使用轻质合金材料,禁止使用铸铁、钢质或木质材料的货架、隔断。

仓库、新格局内必须设有消防喷淋头,与其隔断墙水平距离40㎝,垂直距离40㎜以上。

11.现场装修施工,仅限于简单的拼装组合或甲方提供的管线接口连接等,严禁在现场进行货柜、货架等的粗加工及刷漆等作业,施工所用材料及设备应从甲方指定通道、电梯运送。

12.乙方从甲方的其他区域设施接电线、网线、进/排风管道、上/下水管线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工程部进行施工或在工程部的现场指导下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负责每日清理装修施工废弃物并严禁堆放在商场各公共区域内,垃圾清运时间为:

21:

00—05:

00,垃圾清运必须使用袋装由4、5号货梯清运出场并不得污染相关公共区域。

四、进场施工要求

1.所有装饰房间材料及施工垃圾必须由甲方指定电梯(4#、5#)运输,在运输中注意成品保护,造成电梯、楼体墙(地)面损坏的,照价赔偿;造成电梯停运的按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修缮费用。

2.房间装修时空调风口应用塑料袋封住出(回)风口;对房间内共用设施、消防喷淋和烟感、应急广播设施严禁用任何形式封闭烟感或擅自予以拆除,严禁对喷淋头进行任何形式的遮挡,如造成损坏的,必须进行赔偿。

3.房间装修时应对公共区域墙壁、吊顶、地面采取有效保护并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卫生清理,造成污损的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并接受处罚。

4.进场材料规格尺寸如超大、超宽,必须在商场外加工缩短材料和物品尺寸。

如材料规格超宽、超大,不得强行通行,造成损坏由事故单位赔偿并接受处罚。

5.任何情况下严禁乙方人员乘坐或使用扶梯(客梯)运输材料和物品,违者处以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6.乙方持甲方签批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甲方保卫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暂住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络方式和专业人员上岗证。

7.施工人员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随意到施工区以外的地段活动,乙方及其代理人、承包商应同甲方及有关第三方配合,服从并按甲方要求从事该项工作。

8.在施工区动用明火的施工工程,乙方应办理“动火证”经保卫部门书面同意,配齐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易燃易爆材料应根据当日用量带入现场,并配有显着易燃、易爆标志,远离火、电等诱发燃爆的部位放置,当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全部带离现场。

9.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施工用电,乙方施工用电有特殊时,须在《装修申请表》中予以说明,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并另行签订临时用电协议。

五、电力线路及土木施工要求

1、电源线路必须穿铁管,接地跨接线、铁管接口使用护口圈。

2、所有铁管连接完好,线盒、盖板应完整,内穿电源线必须使用平方以上防火阻燃线。

3、所有线路接头焊锡,并做好绝缘处理。

4、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箱、网络、电话、喷淋头改造,此类工作均由工程部有偿改动,改动费用标准:

⑴、同址改动配电箱350元/个(不含线路材料费);

⑵、网络点位移位50元/点位(不含线路材料费);

⑶、电话移机(含新增)50元/点位(不含线路材料费);

⑷、喷淋头改造400元/个(含本次改造及撤场后的恢复费用)。

5、各商铺内配电箱均要求使用,不得封闭或拆除不用。

6、配电箱内无接头,线路整齐规范,回路零线不得共用。

7、墙埋线路全部穿铁管,且保证线管、线路连接完好。

8、用电负荷不超过64W/㎡,用电负荷全部经过漏电开关,增加开关不大于40A。

9、所有线管应用管卡固定在吊筋上,并且整齐规范。

10、吊顶应合理预留检修孔,检修孔径为500㎜×500㎜。

11、如使用软管时,只使用包塑金属软管,长度小于0.6米。

12、穿线铁管直径20㎜或以上;新增加吊顶吊筋8㎜或以上,主龙骨厚度以上,吊筋与吊筋之间距离不超过0.6米,主龙骨左右间隔不超过0.8米,且保证膨胀螺丝与混泥土完全固定,不脱落。

13、石膏板厚度不低于10㎜,外墙新增加玻璃均为12㎜厚钢化白玻璃,转角处弧型玻璃应采用夹胶玻璃。

14、所有使用材料均要求使用防火阻燃型材料。

15、装修过程中风口必须封堵,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现场既有各类消防设施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16、因装修需要拆除既有隔墙、玻璃等行为的,需事先向甲方工程部书面申请同意并预先交纳恢复费用后方可自行拆除,否则将按商场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恢复原样。

六、验收

1.装修施工后,双方代表根据《装修施工许可证》共同验收,并在《商户装修验收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如乙方未按批准方案装修,或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或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消防规定的问题,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将处以500元/天的经济处罚。

2.为方便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对电器线路施工一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可立即申请市场部组织工程人员进行电路初次验收,合格后再行下一步施工。

3.装修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货品损坏、损伤或丢失及人员伤亡,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全额赔偿,赔偿金首先从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

4.尚都商管公司各部门员工在装修过程中主要负责监督检查,不得参与任何整改(喷淋改造除外)事宜;特殊情况下需经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严禁物业公司工程部人员私自承揽装修改造工作,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5.经综合验收合格后,该房间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五、使用要求

1.商家的日常使用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应负责其营业场地内整洁完好,并进行定期维护、清洁,包括地面、墙壁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家具、卫生用具等。

2.乙方、商家不得损坏、更改干扰甲方任何公用设施如水、电、进排风、空调等供应,及排水道、暗渠、管道、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

未经工程部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安装或更改用电、用水装置和中央空调及隔断,严禁超负荷用电。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及其代理人要求进行某项整改通知时,应及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完成维修。

4.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并按甲方标准交纳违约金。

六、合同终止撤场

1.商家确定撤场时间后,应于撤场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撤场物资清单、人员名单及撤场方案,经市场、工程部、保卫部核定后实施。

2.商家撤场人员须按甲方指定的通道及电梯撤离,不得在其他区域活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并将审核后的撤场物品清单交保安人员检查。

3.由于商家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商品、人员的损坏、损伤或丢失,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以全额赔偿。

本《装修手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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