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涉及的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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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及的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营改增涉及的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一)经营部门

1、5月1日前投标项目计价方法

①投标项目在5月1日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签订合同在5月1日前,网签合同也在5月1日前完成,按营改增前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报价。

②投标项目在5月1日前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同时签订合同在5月1日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按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执行。

[建办标(2016)4号文]就是新项目计价方法。

2、5月1日前已开工的项目

检查5月1日前已开工的项目,了解建设方是否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合同是否签订,网签合同是否完成,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应在5月1日前必须签订完毕,否则,此项目要算新项目。

3、5月1日前已中标的项目,此项目5月1日前仍不能开工

针对此类项目,需与建设方商谈,重新报价,如该项目当时报价已考虑营改增,需要重新测算,分析报价,如差距较大的,需与建设方商谈。

4、甲供工程(甲方提供材料的工程)

甲供材料的工程,施工企业一般选择简易征收,缴纳增值税3%。

如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增值税11%的抵扣发票,施工单位在报价时要测算,需考虑税收负担增加的因素。

5、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日期在5月1日前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合同日期在5月1日后

工程项目5月1日前已开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5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总包单位将此项目作为老项目,总包单位选择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3%。

此项目,涉及的专业分包,总包与分包签订合同日期在5月1日后。

此项目总包单位是老项目,分包单位算老项目还是新项目,目前税务没有说法,需关注。

此项目如果按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分包单位应作为老项目;如果按总包与分包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分包单位应作为新项目。

总包与分包项目税金结算,如算老项目,总包与分包税金按老项目办法结算,如算新项目,总包与分包税金还是按老项目办法结算,不能按新项目办法结算,因为分包单位是按销项—进税计算缴纳税金,总包单位取得的分包单位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二)材料部门

1、购买材料

①、5月1日后购买材料,支付5月1日前材料款,如是老项目,可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抵扣。

②、5月1日后购买材料,用于新项目,一般情况下,应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进行成本测算,考虑不能抵扣的因素,采购的价格要低于一般纳税人。

2、地方材料

①、5月1日后购买地方材料,支付5月1日前地材款,如是老项目,可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5月1日后购买地方材料,用于新项目,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主管税务机构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发票。

3、商品混凝土

①、5月1日后购买商品混凝土,支付5月1日前商品混凝土款,如是老项目,可接受商品混凝土公司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5月1日后购买商品混凝土,用于新项目,应要求商品混凝土公司提供其主管税务机构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发票。

4、模板木方

目前公司采购的模板木方,有些供应商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供应商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老项目索取发票没有要求,新项目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进行成本测算,考虑能抵扣和不能抵扣的成本关系,采购的价格要低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老项目尽可能使用旧模板旧木方,新项目尽可能使用新模板新木方。

5、新、老项目施工的材料

5月1日后,购买新、老项目共用的材料,必须分别取得发票,新、老项目必须区分,新项目还需按单位工程分别取得发票,便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老项目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新项目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抵扣。

6、运输费用

①、5月1日后,支付老项目运输费用,可接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接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抵扣。

②、5月1日后,支付新项目运输费用,应要求运输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进行成本测算,考虑能抵扣和不能抵扣的成本关系,支付的费用要低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运输单位。

7、项目承包人(自然人)采购材料

营改增后,公司应要求项目承包人采购材料,选择供应商,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如项目承包人选择新的供应商,公司应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评审合格的,则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8、争取供应商多开一些发票金额

公司购买材料,供应商开具发票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供应商是按公司支付材料款项金额开具的。

营改增后,材料部门要多了解供应商纳税情况,在供应商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时候,争取供应商多开一些发票的金额,公司可增加抵扣金额。

(三)设备周材部门

1、购买设备

5月1日后,购买设备,应取得供货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买周材

5月1日后,购买周材,应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进行成本测算,考虑能抵扣和不能抵扣的成本关系,购买的价格要低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3、租赁设备和周材

①、5月1日后支付老项目的租赁费用,可接受租赁单位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5月1日后支付新项目的租赁费用,应要求租赁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租赁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进行成本测算,考虑能抵扣和不能抵扣的成本关系,支付的租赁费用要低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租赁单位。

4、加大设备投入

营改增后,新项目的劳务人工费用是不能抵扣的,而且劳务人工费成本将增加3%(劳务公司将缴纳3%增值税,施工企业是不能抵扣的)。

目前,建筑行业仍然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劳务用工者基本不交社保,如交纳,劳务人工费用更高,同时,大量使用劳务人工,安全风险系数很高,如果出了一个死亡事故,企业要受到很大的损失。

鉴于诸多不利的因素,实现增值税后,企业要注重科技进步,激励科技创新,加大设备投入,设备投入1000万,170万进项税额可抵扣。

机械化程度提高后,可减少劳动力使用,从而降低劳务人工费用。

(四)财务部门

1增设增值税纳税管理的岗位

公司财务部要增设专职的税务管理岗位,分公司财务科要增设兼职的税务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审核与认证。

2、按时进行增值税税款的核算申报与缴纳

3、负责法人总部与下属机构(本地和外地)增值税纳税管理,向公司总部税务机构汇总清缴。

2、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①、会计科目设置,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会计软件调整。

②、企业内部报表设计调整完善。

③、熟悉了解掌握增值税核算申报缴纳流程和要求。

3、外地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需要了解所属地区政府部门、税务部门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应对措施,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部。

4、统计各种状态下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

①、已审定已结算已结账的项目

②、已审定未结算的项目

③、在审计的项目

④、已竣工在编决算的项目

⑤、在建项目

⑥、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此项目5月1日前仍然不能开工)

⑦、在上述填表过程中,可能会有特殊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基层单位及时与集团公司总部沟通商量处理。

5、支付新项目专业分包单位的款项

新项目的专业分包,支付分包款项时,一定要取得分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财务才能支付。

6、分包单位5月1日前已开给总包单位的发票

分包单位5月1日前已开给总包单位的发票,总包单位尚未抵扣的发票,总包单位应在5月1日前全部抵扣完毕。

7、总包与分包(自然人)签订的项目经济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应要求项目承包人按照税法的规定,每月提供全部的增值税抵扣发票,总包单位每月计算项目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与项目承包人结算税金。

项目承包人当月如果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增值税抵扣发票,会产生项目销项税全额反映,进项税额没有或者很少,这样缴纳的增值税就多。

8、分辟税票

分辟税票(各个地区可能称呼不一样)是指税务机关为了使税收早日入库,要求总包单位应交的营业税税金全部缴纳,施工企业缴纳后,税务机构出一个证明,今后该项目涉及的分包单位开票时就不要缴纳营业税了。

针对此类情况,总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5月1日前全部开全发票,避免5月1日后国税接收后,出现麻烦。

9、融资租赁设备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抵扣问题

营改增后,支付银行融资的利息和手续费企业是不能抵扣的。

5月1日后,通过向融资公司租赁设备,支付利息和手续费,企业是可以抵扣的,支付的利息抵扣17%,支付的手续费抵扣6%。

10、新老项目销售额的确定

①、新项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②、老项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五)项目部

1、新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气等能源

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气等能源,有些工程是建设单位申请安装的,建设单位支付后向施工单位结算,施工单位是无法抵扣的,营改增后,建设单位能否去税务部门代开抵扣发票给施工单位,目前不清楚。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需要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处理。

2、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

5月1日后,新项目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施工企业应取得搭设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企业可一次全部抵扣。

3、购买现场经费中的物品

5月1日后,购买新项目现场使用的物品,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六)物业、资产管理部门

1、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按财税2016年36号文,出租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5%的增值税,出租人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缴纳11%的增值税。

统计分析公司出租的不动产,与租赁单位进行沟通,综合测算,确定5月1日后选择简易还是一般计税方法。

讨论研究中致房产、高铁新城房产纳税业务处理。

2、中兴物业公司选择计税方法

由于物业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金很少,而且有些客户的对象又是个人,所以选择计税方法时,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为3%。

(七)综合管理部

1、购买物品

5月1日后,购买物品,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八)部门之间配合的工作

1、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确定新老项目

5月1日前,两个部门一起对公司所有项目统计分析,确定新老项目,列表告知所有项目部,所有科室管理部门。

2、公司承建总包分包的项目(公司是分包单位)

公司施工的项目,有一些公司是分包单位,比如三分公司施工的北京建工总包的76号地块。

公司承建总包分包给我公司的项目,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5月1日前公司应与分包单位预结账,按总包与分包预计的最终结算价,分包单位应开全发票,提供给公司,公司抵扣专业分包单位缴纳的税款、开具发票给总包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工程不能转包的原因。

3、预收备料款纳税处理

按照税法,财务部门当月收取备料款,当月结报工作量。

当月收取备料款后,需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由于此项目刚开工,还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财务部门和材料部门与分公司经理一起研究商量,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①购进此项目主要的工程材料(比如钢材),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

②支付欠款较大的其他项目材料款,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

通过上述方法,此项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总体平衡。

4、营改增工作学习布置贯彻落实

营改增工作,公司各条线、各分子公司都要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布置贯彻落实,各条线都要召开营改增工作研讨会,邀请公司营改增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加。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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