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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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考核办法
台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百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台政发〔〕号《关于完善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主要考核各地在考核年度内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的工作绩效。
考核结果作为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经费保障、工作绩效等四个方面进行,共有条,分制。
(一)队伍建设
、县级农培办。
农培办组成单位有分管领导,明确职能科室和职责人员及联络员,责任落实,配合协调。
、乡镇农培办。
有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专职的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专项工作经费,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村企联络员。
建立村级和规模用工企业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联络员制度,做到定人、定责、定酬,及时了解掌握、上报发布农民的培训意愿和企业的用工需求信息,做好相关服务。
(二)规范管理
、管理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考核、培训基地认定、考试、发证、档案等制度)建立健全,执行规范。
、培训机构建设。
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先发挥县(市、区)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作用,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参与。
、程序管理。
规范流程管理,抓好培训开班前报批、开班期间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和检查、办班结束后及时审核工作。
、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浙江省“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把好拨付程序和拨付对象关,用好、管好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三)经费保障
、财政投入。
县(市、区)农民培训专项资金按市人均不少于元要求(总计划数×元人)落实到位,并随财政增长幅度同步增加;乡镇落实相应工作经费。
、补助政策。
修改完善符合质量培训要求的补助政策。
(四)工作绩效
、报送信息。
按时如实填写培训进度季报表和年终统计报表,上报无差错。
按时上报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工作信息(每个单位每年报送工作信息条以上)。
、完成计划。
完成培训计划任务。
、培训质量。
培训项目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与农民意愿需求,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计划周详。
要求培训课时、内容、师资力量、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提升要求相一致。
培训合格农民领取国家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含绿色证书)达到一定水平。
、转移就业。
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实现转移就业率达到以上。
、就业服务。
把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信息,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劳动维权等全方位的服务。
、满意度。
农民培训要使以上的参训农民满意,深受农民欢迎。
、省业绩补助。
省业绩补助人数与培训计划的比例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三、考核程序
按照县(市、区)自查、市组织核查的程序实施考核。
(一)县自查。
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全面总结年度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计分表进行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汇编材料一式一份报市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查汇编材料要同时附自查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有关文件、相关档案资料等。
(二)市核查。
市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采取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实地查看、核实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
四、考核时间
考核年度为本年度。
县(市、区)自查工作应在月底前完成;市核查工作在当年月中旬进行。
五、考核奖励
考核结果作为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的依据。
六、其它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市、区)
分类
考核
内容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
方法
分值
自查得分
考核
得分
队伍
建设
分
县级
农培办
农培办组成单位有分管领导,明确职能科室和职责人员及联络员,责任落实,配合协调。
未达工作要求的,每项各扣分
查阅相关文件、工作档案及检查反馈
乡镇
农培办
有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专职的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专项工作经费,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未落实专门的工作班子、专职工作人员、专门办公地点、专项工作经费和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的,各扣分。
随机抽查个乡镇,查阅相关文件、财政拨款单,询问相关人员
村企
联络员
建立村级和规模用工企业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联络员制度,做到定人、定责、定酬,及时了解掌握、上报发布农民的培训意愿和企业的用工需求信息,做好相关服务。
村企未建立农民培训联络员制度、未定责定酬、未尽职尽责,各扣分
查阅相关文件、工作档案、询问相关人员。
规范
管理
分
管理
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考核、培训基地认定、考试、发证、档案等制度)建立健全,执行规范。
未制定并未有效执行的,每少个各扣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档案材料
培训
机构
建设
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先发挥县(市、区)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作用,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参与。
定点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率不足、未按规范化培训、弄虚作假处理不力、乡镇成人文化学校独立承担高层次培训的各扣分。
实地查阅培训机构档案,抽查学员。
程序
管理
规范流程管理,抓好培训开班前报批、开班期间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和检查、办班结束后及时审核工作
未执行流程管理、未开班前报批、未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未中途检查、未办班结束后审核的各扣分
查阅工作纪录
资金
使用
严格按照《浙江省“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把好拨付程序和拨付对象关,用好、管好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质量培训导向要求(总体上未突出转移就业技能和农业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具体上未解决平均分配现象)、培训机构虚报冒领监管不力、分部门切块使用、违规使用(如补助城镇居民、台州市外非涉农类农民、未严格审核或超规定发放等)的,各扣分。
查阅资金专户,随机抽查培训点、受训学员
经费
保障
分
财政
投入
县(市、区)农民培训专项资金按市人均不少于元要求(总计划数×元人)落实到位,并随财政增长幅度同步增加;
乡镇落实相应工作经费。
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落实、到位不及时的各扣分;比上年减少的,每减个百分点,各扣分,扣完该项基本分为至。
查阅财政拨款单据、农财联合拨付文件。
补助
政策
修改完善符合质量培训要求的补助政策。
补助政策未体现质量培训要求、仍沿用数量培训旧办法(全部平均、撒胡椒面、全为数量任务培训)、重点项目扶持不突出的各扣分。
查阅相关文件
工作
绩效
分
报送
信息
按时如实填写培训进度季报表和年终统计报表,上报无差错。
未按时报送季报表(次)和年终统计报表、出现数据差错的,各扣分。
查阅工作纪录
按时上报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工作信息(每个单位每年报送工作信息条以上)。
未按时上报、质量较差、信息数量不足的,各扣分。
查阅工作纪录
完成
计划
完成培训计划任务。
未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的,各扣分。
查阅培训档案,随机抽查
培训
质量
培训项目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与农民意愿需求,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计划周详。
要求培训课时、内容、师资力量、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提升要求相一致。
无具体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不科学、培训课时缩水、培训课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各扣分。
查阅培训档案、报表及相关材料,抽查学员。
培训合格农民领取国家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含绿色证书)达到一定水平。
领证率每低于省市工作要求个百分点的各扣分。
转移
就业
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实现转移就业率达到以上。
转移就业率每低于省市工作要求个百分点的各扣分。
查阅培训档案和报表,随机抽查学员
就业
服务
把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信息,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劳动维权等全方位的服务。
未开展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推介服务、政策咨询的,各扣分。
查阅相关材料
满意度
农民培训要使以上的参训农民满意,深受农民欢迎。
满意度每低个百分点的,各扣分。
抽查参训农民
省业绩
补助
省业绩补助人数与培训计划的比例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的各扣分;比例排名每居后名的各递扣分。
统计实绩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