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足球赛比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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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足球赛比赛规则
世界杯足球赛比赛规则
世界杯足球赛比赛规则
足球规则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
(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
)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楚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
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ZY应划有清楚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ZY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楚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
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ZY,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XX,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XX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XX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
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
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GJ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比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八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码……………….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码……………….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
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
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
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
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
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GJ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同意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TIONLMTCHBLLSTND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
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GJ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GJ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
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GJ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
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
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同意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同意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
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GJ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
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
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同意不可再进场。
裁判同意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同意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同意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
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峻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
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同意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
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峻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
裁判不必马上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
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同意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
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损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操纵比赛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同意或不同意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XX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同意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同意或不同意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同意或不同意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GJ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
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
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同意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
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
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
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ZY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
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
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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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规则
奥林匹克足球规则和其他足球比赛大致相同,但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
为了保证世界杯的权威性,奥林匹克男子足球规定球员要在23岁以下,每个队只能有3名在23岁以上的球员,每个队由18名球员组成。
女子足球的年龄限制是必须在16岁以上。
比赛
两个队各11名球员参加,进球多的队获胜。
不能用手或肩膀碰球,除了守门员在禁区内。
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间有15分钟的中场休息。
在比赛前,两个队的队长猜硬币挑边,半场交换场地。
在中圈开球时,每个队的球员必须都在自己的半场,防守方距球10码远。
进攻球员向前踢开始比赛。
得分后,由失分队在中圈重新开球。
每个半场都要在中圈开球。
得分
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算进,但在得分前攻方不能有犯规动作。
如果球的整体还没有完全过线,即使只有
一点还在球门线外,也不算进球。
越位
当攻方球员在对方半场比对方两名球员(通常是守门员和另一名球员)更靠近球门就算越位。
但是,如果裁判认为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没有干扰对方防守或获得进攻利益,也可不判越位。
越位后,由守方罚间接任意球。
如果一名球员直接从球门球,界外球或角球得到球,则不算越位。
犯规和点球
一方球员非法干扰对方球员都被判犯规。
通常是在铲球时,球员必须铲到球,而不是铲到人。
犯规后由被侵犯方在犯规点发任意球,犯规方的球员必须距离球10米外。
如果是间接任意球,则不能直接攻门,而至少要队友碰一下球;如果是直接任意球,那犯规就是比较严峻的,如危险动作,打人,踢人或有意手球,这时就必须直接打门。
如果防守队员在本方禁区内犯规,攻方可以获得点球机会。
点球点距球门11米,只有守门员一个人才能防守,通常都导致进球。
黄牌和红牌
一名球员由于严峻犯规如不断的犯规,不满裁判或不光彩的行为,裁判都可以向他出示黄牌警告。
最恶劣的犯规,包括严峻铲人,危险动作,球场暴力,有意手球或其他阻止对方直接得分,裁判都可以出示红牌,把该队员(不是换人)驱逐出场。
一名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两张黄牌也将被追加红牌罚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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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规则的逐步完善
足球运动进展到我国的战国时代,已出现了专门的场地设备。
那时的比赛已有人数限制,且有裁判执法,以踢入对方的“鞠室”(球门)多少决定胜负。
到了唐朝,足球比赛更加盛行,出现了充气足球和球门,规则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11世纪中期以后,足球运动在欧洲开展得已较广泛。
那时比赛场地没有大小规定,双方参加的人数也无限制,一个队由15——50人组成,把球踢进假设的球门线,就算得分。
19世纪初,足球运动在英国迅速开展起来,但那时的比赛仍无规则可循。
在农村比赛时,两队人马角逐,只要将球从一个村庄踢到另一个村庄即算胜利。
在城市,街道、巷内都可以作赛场,从一头踢到另一头即算赢球。
双方比赛时手足并用,动作粗野。
19世纪20年代,英国一些私立学校足球运动十分流行。
到40年代中期,足球运动有了进一步进展,出现了数个足球组织,它们经常举办可以手脚并用的足球赛。
1848年,第1个足球规则——《剑桥规则》问世。
1862年修订“剑桥规则”,规定足球只能用脚踢而不能用手打,这是足球近代化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由于此规则比较粗糙,各地仍各行其事。
1863年,英国足球协会成立,并正式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正规的足球比赛规则。
具体内容有13条,其中有些条文如只许用足踢、同意合理冲撞、禁止踢人和绊摔等,几乎与现行规则相同。
当然,现在看来这部规则还是很不完善的。
同年,在足球赛场上出现了裁判员。
当时的裁判员还没有使用哨子来执行任务,他是站在场外靠大声喊叫来执行裁判任务的。
12年后,裁判员在比赛中才开始使用哨子,同时由站在场外两名巡边员协助主持。
这标志着近代足球的正式形成,此后,足球运动在欧洲及北美广泛传播(1904年,国际足球联合会成立,1896年第1届奥运会将足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1866年,球门开始形成,球门两木柱之间系上绳子,绳离地8英尺(1876年绳子被横木取代),同年又作出了越位(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
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
)、间接任意球和直接任意球的规定。
1870年规定守门员可以在本方半场内用手控球,为此,足球场有了中线;1872年,对足球直径作了规定;1874年同意运动员戴防护用品,如护腿等。
1879年规定冲撞对方为犯规;1882年发界外球由脚踢改为手掷(1900年补充规定掷界外球时双脚不得离地).
1891年,足球场上出现了罚点球的规定。
确定球门宽为7.32米,高为2.44米,这一球门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当时进攻队员罚点球时,守门员可冲出去扑接。
现行的罚点球规则,是于1905年规定的。
1891年足球杯决赛中规定比赛队员必须穿颜色统一的服装,双方须不同颜色,从此服装开始统一起来,笨重的比赛服装逐渐被灵巧的短袖衫和短裤、短皮鞋所代替。
1933年,英国足协杯赛中首先使用带号码的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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