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向县科协提供的材料及办事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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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向县科协提供的材料及办事程序

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向县科协提供的材料及办事程序

(科协审查材料)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条件要求:

遵循自愿、市场、服务、民主、创新、效益原则,具备办会条件,自愿申请办会。

三、申请材料与审批程序:

1、申请材料内容:

①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联名签署的申请报告(参见范文1);②团体章程(草案)(参见范文2);③拟任理事会成员名单(参见范文3);④首届会员(50人以上)名册(参见范文4);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

2、上报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须打印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与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3、审批程序:

县科协审查申报材料和办会条件,下达审批文件,申报单位再到县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审批时限:

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审批收费:

六、审批单位:

永春县科学技术协会

审批单位负责人:

陈国成

七、承办人:

黄炳足

权限:

办会审查

电话:

23882472

范文1:

关于筹备成立永春县XXX协会的报告

永春县科协: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三农”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拟筹备成立永春县XXX协会,通过这一平台,更加有效地整合本地资源,及时推广普及新技术新产品,全面提升XXX产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

本协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的,通过人员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我县XXX生产和经营者的技术水平、营销手段和道德水准,促进我县XXX产业持续、高效、健康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协会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团结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村技术员和协会会员,开展“学科学、用科学”活动,宣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县科协的业务指导和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普及科学思想和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的农村实用技术;

二、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引进新品种和与之配套的新技术,搞好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发展XXX生产,积极从事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

四、根据市场需求,兴办农工贸相结合的技术经济联合体,为会员提供或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服务,实现农产品增值,推动民办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五、向会员提供市场、科技和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供应会员所需的生产资料;运输、加工、储藏和销售会员所生产的产品;

六、承办各种技术商品的经营服务。

如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中介和技术培训等;

七、帮助会员发展与各专业学(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技术经济联合,促进民间技术交流,为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本协会成立后,可将广大会员组织起来,组成经济共同体,为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

 

发起人(签名):

 

20年月日

范文2:

永春县XXX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永春县XXX协会。

第二条:

永春县XXX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民企业家、农村技术人员和科技能手、运销专业户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科普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科技人员的纽带,是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永春县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永春县科学技术协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团结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村技术员和协会会员,开展“学科学、用科学”活动,宣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受永春县科学技术协会领导,并接受社团管理机关永春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接受XX镇科协和上一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指导和管理。

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

永春县XX镇XX村XX号,邮编:

XXXXXXX。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普及科学思想和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的农村实用技术;

二、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引进新品种和与之配套的新技术,搞好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发展XXX生产,积极从事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

四、根据市场需求,兴办农工贸相结合的技术经济联合体,为会员提供或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服务,实现农产品增值,推动民办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五、向会员提供市场、科技和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供应会员所需的生产资料;运输、加工、储藏和销售会员所生产的产品;

六、承办各种技术商品的经营服务。

如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中介和技术培训等;

七、帮助会员发展与各专业学(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技术经济联合,促进民间技术交流,为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条件

凡是从事XXX生产经营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年满18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会正式会员。

没有取得正式会员资格,又愿意接受本会指导者,可以成为本会的联系会员。

第八条入会手续

申请参加的个人必须填写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

本会设立会藉册,按会员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数、入会日期登记注册。

第九条会员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和优惠享受技术经济服务,并参加这些服务工作;

三、优先购买本会供应的生产、生活资料;

四、优先参加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五、享有监督和民主管理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 缴纳会费以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费用;

三、接受本会指导,严格履行签订的承包、服务、运销等合同;

四、 维护本会利益,保护本会的共有财产,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发扬互相协作精神,交流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专业生产的发展

第十一条退会与除名

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退出本会要在财政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履行有关合同,清算债权债务后,办理退会手续。

任何会员不得中途退会。

本会会员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议,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不履行义务者;

(二)从事同本会利益相违背的活动,给本会正当利益带来严重损害者;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组成

本会实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一会员提议,理事会决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所作决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决定有关本会的解散或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查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查通过本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盈余处理方案;

五、审查和通过对本会理事、工作人员的处分,以及对会员的奖励和处罚决定;

六、讨论并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组成、任期

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名理事组成,理事任期三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理事长的产生

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本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本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确定本会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和解聘本会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决定对经理、工作人员的奖惩;

四、审查本会财务收支情况;

五、对外代表本会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本会章程或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本会活动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会费;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会产权的界定和保护。

明晰协会产权,重视协会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保护,理顺协会同挂靠单位、同社会有关合作单位、同其所办实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建立权、责、利明确的产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建立民主理财管理体制,加强对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认真执行国家对科技社团的财经纪律和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会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范文3:

永春县XXX协会理事会

拟任成员名单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秘书长:

理事:

范文4:

永春县XXX协会首届会员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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