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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材电子版

课题十一税法

令狐采学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建议学时

■掌握税收的概念

■掌握税收的种类

■掌握税率的形式及一般运用

■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制度

■掌握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4学时

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

案例1:

“限期开发票”

2011年4月20日,孙某到沈阳皇姑区一家大型超市给单位买了些东西,由于赶时间当时没有凭购物小票去服务台开具正式发票。

可是前几天,该办报销了,孙女士才想起来去开发票。

但让她郁闷的是,她拿着购物小票去索要发票时,却被“无情”地拒绝了。

孙女士这才仔细注意到,超市小票下边有一行小字“如领发票请在一个月内办理,无收银条,不予办理开发票和退货。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工作人员解释说,超市结算报表等都是按月进行,购物后一个月后不能开发票也不是一家超市的规定,沈城多数超市开发票时限大多都这样规定。

问题:

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案例分析: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商家单方面作出的“限时开发票”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

超市以“开票期限已过”为由拒绝为其开发票,消费者可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养成在第一时间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

当然,未开发票也不一定意味着发生偷税漏税。

大型超市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与当期进项税的差额。

税额的计算立足实际销售发生额而不是已开发票。

大型超市的会计核算是比较健全的,适用查帐征收,POS机会自动计算价款和销项税,并自动生成各种报表,以作为征税依据。

案例2:

一样的所得不一样的税

2008年2月,李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905元。

同月,李某接受某客户委托,完成装潢设计项目一项,一次性获得报酬9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元。

同年3月,李某的工资收入和四金均不变,但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变为了825元。

问题:

同样是9000元收入,为什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种类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材料一和材料二涉及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2007年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3月1日前的减免费用是1600元。

因此,材料一和材料二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差了400元,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应纳税额当然不同。

材料三涉及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依据、税率及计算方式不一样,故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二部分课题学习引导文

11.1税收与税法概说

11.1.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一定货币以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1.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家需要依靠稳定的税收,去维系政权机构、国防力量、公检法机关等国家机器的正常运作;并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完善社会福利等。

2.税收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

税收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区别于原始氏族组织的特征之一。

国家是征税权的主体,而国家权力是税收的依托。

国家对这部分社会财富的占有,不是因为财产权利,而是因为政治权力。

3.税收总是依赖于一定的法律制度进行

税收是一种国家行为,需要借助法律的权威性来保障实施。

征税和纳税双方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才能使国家的税收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11.1.2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

“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重要依据,也是税收权威性的集中体现。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对税收实体的约束力。

国家征税往往是按照国家意志,不以纳税人意愿为转移。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国家将通过强制力迫使其履行纳税义务。

2.无偿性

在征税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社会财富由纳税人向国家的转移是单方向和无条件的,政府不以支付报酬或劳务作为纳税人纳税的前提。

无偿性是针对具体纳税人的,对整体纳税人而言,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集中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

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税收征收机关和纳税人应共同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修改。

国家的税制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有利于防止征税权滥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相关链接

财政收入中的债、利、费

国债是自愿认购的,政府不能强制推销;国债到期要还本付息,是有偿的;国债的发行量受经济因素影响,发行规模和发行时间也难以确定。

国有企业利润凭借财产权力取得,不具有强制性;它是同一所有制的内部分配形式,不涉及无偿性的问题;在上缴比例、上缴期限、扣除项目等方面没有严格约束。

政府性规费由各级公安、司法、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收取,通常是为了满足本单位的业务支出需要。

规费不是无偿收取的,它是对国家机关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

11.1.3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税法特指专门的单行税收法规。

广义的税法还包括与税收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条款,如宪法关于公民纳税义务、刑法关于涉税犯罪条款的规定等。

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税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税收管理权限法,用于调整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分工和责权关系,如《关于税收体制管理的规定》。

二是税收征纳实体法,用于调整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如各类单行税种法。

三是税收征纳程序法,用于调整征税和纳税过程中的程序关系,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11.1.4税法的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又叫课税要素,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各种单行税种法共有的最基本要素。

1.征税对象

是指征税的标的物,即规定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是税法分类的最重要依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如消费税可以划分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等14个税目。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2.纳税人

又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即规定由谁纳税。

为了防止税款流失,提高征收效率,税法还规定了扣缴义务人,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所得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1)比例税率,是指针对同一征税对象或税目,无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如,营业税、关税等。

(2)累进税率,是指针对同一征税对象或税目,随着数额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升高。

如,个人所得税。

(3)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与价格无关。

如,汽车牌照税、营业执照税等。

除了这三个基本要素之外,具体的税法还往往涉及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责任等要素。

14.2我国税收的种类

11.2.1税收种类概说

税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归为若干类别。

按税负能否转嫁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计税依据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按征收实体可分为实物税、货币税和劳役税;按税收管辖和支配分为国税、地税和共享税;等等。

以征税对象为标准进行分类是国际上最基本的一种税收分类方式。

据此,我国税收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五大类:

①针对流转额征收的流转税;②针对所得额或收益额征收的所得税;③针对特定财产征收的财产税;④针对特定行为或特定目的征收的行为和目的税;⑤针对开发利用的资源数量或价值征收的资源税等。

11.2.2流转税

流转税是以商品与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的统称。

流转税是我们国家的主体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

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这里的劳务仅限于加工和修理修配。

进口货物的增殖税与海关一并征收。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般纳税人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在纳税时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税率

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部分特定货物的销售或进口的税率是13%,主要适用于一些生活必需品、文化教育用品和农业投入物品。

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商业企业的征收率为4%,其他企业的征收率为6%。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出口货物在报关时不征税,在之前各经营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应予全部退还。

(4)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进口货物时,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的总和,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边学边议:

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网某女装店征税430余万元。

据称,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

你对网店征税有何看法?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涉及有危害性的特殊消费品;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消费品;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目前的应税消费品有包含14种:

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小轿车、摩托车、成品油、汽车轮胎等。

(2)纳税人

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

对于价格差异大,计量单位难以规范的消费品采取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除黄酒、啤酒、成品油、卷烟、白酒等大多数消费品采用从3%-45%不等的比例税率。

对于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采取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如黄酒的单位税额为240元/吨、无铅汽油的单位税额为0.2元/升。

卷烟和白酒则采用从价比例和从量定额的复合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适用复合税率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的营业税属于地方税。

(1)征收对象

与增值税只针对有形动产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同,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有三类:

一是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二是有偿转让无形资产;三是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获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纳税人

是指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

企业租赁承包期间,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自我提供劳务时,不构成纳税人。

(3)税率

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不同税目的税率见表1。

表1:

税  目

税  率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六、娱乐业

5-20%

二、建筑业

3%

七、服务业

5%

三、金融保险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九、销售不动产

5%

五、文化体育业

3%

注:

娱乐业执行20%的税率,但保龄球台球按5%的税率征收。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4.关税

关税是根据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税种。

广义关税还包括对进口环节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1)征收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贸易性商品和通过相关渠道入境的个人物品。

(2)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3)税率

目前我国进出口税的税率主要有: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等。

(4)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从价计征货物的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适用从量计征货物的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11.2.3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的统称,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经营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除企业外,还包括创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会、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为该两种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3)税率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此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采用20%和15%的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个人应税所得,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几种主要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相关链接: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法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起征点,2006年,起征点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其中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纳税。

(3)税率

根据最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原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见表2。

表2: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7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2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97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2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475

超过80000元

45

134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表3。

表3:

级 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因此可以将其看作是特殊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规定见表4。

表4:

级 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5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1.2.4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

我国现在征收的主要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等。

1.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四类地区的房屋。

我国主要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其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余额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2)纳税人

应税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

(3)税率

从价计征时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时的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可减按4%征收。

(4)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算法: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

从租计征的算法: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2.契税

契税是在财产转移过程中根据当事签订的合同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在境内进行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出售买卖行为一般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赠与行为以核定的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交换则以差价为计税依据。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3)税率

税率为3-5%,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3.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车船税法》已于2011年颁布并将于2012年开始实施。

(1)征收对象

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车船费的计税依据有如下几种:

辆、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

(2)纳税人

应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税率

实行有额度的定额税率,车船税法对对各类车辆分别规定一个年税额幅度,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确定。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货物数量(辆数、整备质量吨数、净吨位吨数、艇身长米数)×单位税额

11.2.5特定行为和特定目的税

特定行为和特定目的税是国家针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或者为了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类税。

主要包括: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应税凭证,主要包括:

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

(2)纳税人

以上应税凭证的当事人,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帐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3)税率

合同、财产转移书据和记载资金的帐簿适用比例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及其他帐簿按件贴花5元。

(4)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凭证件件数×单位税额

2.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应税车辆的范围包括: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该税的计税依据为计税价格,有三种情况:

若是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支付给销售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若是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的总和;若是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相关规定核定。

(2)纳税人

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

采用10%的固定比例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边学边议:

购置二手车需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以附加税的形式出现,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纳税人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3)税率

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为以上地区之外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4.烟叶税

烟叶税是国家向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脱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烟叶特产农业税。

(1)征收对象

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其计税依据为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之和,价外补贴按收购价款的10%计算。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3)税率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适用税率

11.2.6资源税

广义的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征收的资源税类主要有跟矿产资源和盐有关的资源税;跟土地资源有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等。

1.资源税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仅是对在我国境内开产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开采或生产的数量或金额所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对象

主要是指矿产品和盐。

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产或生产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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