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33号项目1弱电工程招标文件08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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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33号项目1弱电工程招标文件0830
景观33号(一期公馆)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仁寿县景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景观33号(一期公馆)项目
工程地点:
仁寿县中央商务大道景观33号
招标人:
仁寿县景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住宅共6栋7个单元(底部二层商业),28-30层,层高3米;商业楼2栋(4层),地下车库两层;住宅区为围合式中庭,商业区与住宅区为步行街,周边为市政道路。
具体详附件五:
本工程弱电设计图
2
1.2
招标要求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工期:
90日历天,暂定进场时间:
2016年10月15日,2、暂定完工时间:
2017年1月15日
质保期:
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凭证之日起算
3
1.3
投标单位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壹万元整。
(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交纳方式:
只限于现金交纳、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且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到帐;。
退还方式:
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退还。
5
1.5
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
2016年9月5日
地址:
仁寿县建设路一段友谊巷
1.6
答疑
提交质疑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答疑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
6
1.7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电子文档壹份(技术标与商务标须分开装订成册,否责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0日
8
1.9
地址:
仁寿县建设路一段友谊巷
9
2.0
投标样品递交
投标样品需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招标人处。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内容:
1.1.景观33号(一期公馆)弱电工程招标事宜。
1.2.招标人信息:
景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1.地址:
仁寿县建设路一段友谊巷
1.2.2.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3.招标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分部工程的合格标准。
1.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暂定进场时间:
2016年10月15日,完工时间:
2017年1月15日。
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1.2.5.招标工程内容:
(1)小区及周边视频监控系统
(2)楼宇单元非可视对讲系统(含单元门)
(3)地下停车库计费管理系统(两套联网)
(4)小区大门门禁系统
(5)住宅小区内中庭背景音乐系统
1.2.6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本招标文件提供该工程的弱电设计图,该设计图仅作为布线的参考,其具体的产品选型、系统集成及设备布置等由投标人进行二次设计并提供设计图作为技术标。
本工程所用产品品牌由投标人按照最优性价比确定,所用产品应性能稳定可靠,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
小区门禁卡、停车场计费卡、单元门禁卡实现一卡通功能。
停车场监控、小区监控、周边监控及背景音乐的控制室统一设置。
1.2.7材料品牌要求:
1、本工程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投标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及型号由投标人详细填报(招标人已作规定的除外),其具体选用由投标人按照最优性价比自主确定组价。
2、投标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均应具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及产品合格证。
所有产品的制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及产品说明书的各项参数要求。
1.2.8工程组价方式:
本工程报价按照系统分别组价,组价应包括完成本系统工程达到验收要求的全部费用,其中单元对讲线路及地下车库监控线路的管路利用已有弱电桥架布线(桥架布设详本工程弱电设计图)。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弱电设计图仅作为投标报价(走线))的参考,其具体的产品选型、系统集成及设备选择等由投标人进行二次设计并按照投标方案报价。
1.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经招标人考察同意,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或投标邀请,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的相应资格,并满足本招标文件其它方面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解释。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商业机密:
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涉及的内容均属我公司商业机密,投标人须妥善保管,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发出补充资料及第12条的招标答疑会议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4.1.1.投标须知;
4.1.2.投标文件的各项附件要求;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等。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做答复。
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传送至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报价的说明
7.投标报价:
7.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全部价格体现。
7.2.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工程报价按照弱电系统分别组价,其中单元对讲线路及地下车库监控线路的管路利用已有弱电桥架布线(桥架布设详本工程弱电设计图)。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弱电设计图仅作为投标报价(走线))的参考,其具体的产品选型、系统集成及设备选择等由投标人进行二次设计并按照投标方案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言文字。
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大部分):
9.1.商务标:
9.1.1.投标书(其格式见附件一)
9.1.2.本工程报价书
9.1.3.投标保证金(按须知第11条的规定办理)
9.1.4.投标人对本工程的付款方式的要求。
9.2.技术标:
9.2.1.二次设计方案图、相关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系统实现功能的简要描述。
9.2.2.施工方案
9.2.3.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及施工规范
9.2.4.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9.2.5.资质资料:
9.2.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A4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资质证书副本A4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A4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A4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A4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9.2.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9.2.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名片
9.2.5.4.项目经理任命书(格式见附件三)
9.2.5.5.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2.5.6.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格式见附件四)
10.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
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需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也可以不予确认放弃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投标、履约保证:
11.1.投标保证:
11.1.1.投标人提交投标书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11.1.2.招标人须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投标评审,并在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1.1.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要求对该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
11.1.3.2.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
11.1.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11.2.履约保证:
11.2.1履约保证金标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11.3.招标答疑:
11.4.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均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14.2.投标文件递交时所有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5.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延迟投标的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16.2.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要求、中标
17.开标、评标:
开标时间:
由招标人自行安排
开标地址:
由招标人自行安排
18.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投标方案、报价及付款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保修;投标人经营信誉;投标人业绩(考察典型工程)。
1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的投标人请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5日内前来办理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
附件一:
表1
投标书
致:
1.在全面研究了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资料后,我公司愿意按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报价参与投标,此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已包含我公司实施工程(下称“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如果贵公司接受我公司的投标,我公司将在接到贵公司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要求的施工工期完成本工程。
3.我公司同意在开标之日起60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构成贵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贵我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公司完全同意,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同意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若我公司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如放弃投标、中标前后未能履行相关要求,则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
人民币整,贵公司可不予退还。
6.我公司同意履行投标保证的相关条件,一旦中标同意缴纳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7.我公司完全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表2
投标人申明
本投标人参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投标工作,特声明如下:
序号
声明事项
是(打√)
否(打√)
一
本投标人的经营项目及范围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等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
本投标人具有承担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没有国家、地方或行业、部门市场禁入的情况
三
本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半成品质量及本项目的质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如不能满足投标书中的承诺,本投标人愿意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四
本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五
本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保证具有独立、诚信,公正的立场,绝无串标、抬标等现象发生。
六
本投标人的负责人、员工或合伙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是合伙人或关联企业
七
本投标人未向招标人及其员工或第三人,支付任何酬金或其它以便促成投标人中标的任何情形发生
八
本投标人所供应的本项目材料、设备未经抵押、查封,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如发生任何第三人主张投标产品的权利,本投标人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
本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十
本投标人声明:
本声明书的各项内容均属实,如经招标人查实,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愿承担5-10万元的赔偿金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可视其情况终止本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已中标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投标人承诺上述联系地址及号码均为确定、有效的联系方式,招标人使用上述联系方式,投标人均表示认可。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的相关活动,该受委托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由本委托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受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委托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月日
附件三:
项目经理任命书
(投标人)
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
(投标人)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
特此任命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投标人近三年的类似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投标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