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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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篇一: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

  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三个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是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是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风险级别

  风险规避措施

  典型案例一:

  解除劳动关系不出具离职证明,法院判赔偿

  2007年4月16日,罗某入职某传媒公司工作,工作地点为广州,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罗某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

罗某在任职期间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平时通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开展业务。

罗某后经某传媒公司广州地区经理毕某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2008年4月24日,罗某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爱国者数码相机一并交回公司,并有某传媒公司出具的收条一份。

但某传媒公司未向罗某出具离职证明。

2008年7月23日,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后依法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被告某传媒公司称为2008年3月4日,但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原告罗某称为2008年4月底,并提供被告广州地区经理毕某于2008年4月24日向原告出具的收条。

原告确认2008年4月24日之后未再有上班。

因此,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以被告出具的收条所记载的日期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

另,被告称原告还保留公司三张发票,其工作尚未交接完毕,至今未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但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也不予采信。

经调解不成,法院遂作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罗某与被告某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24日予以解除。

……四、被告某传媒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自2008年7月23日起到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或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按每月3033元计付)。

(本案例来源中国劳动争议网,作者王朝阳,时间2009-3-129:

56:

34)

  典型案例二

  单位拒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索赔

  何某在原单位任职三年多时间,在2008年2月初向公司提出辞职。

单位准许其辞职,并将工资全部发放,但未依法向何某出具离职证明。

同年4月,何某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工资为2000元,现在的公司要求何某递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当何某找到原单位后,该单位却拒绝给其开具此证明。

何某多次与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出具离职证明,但都无功而返。

而新单位也因何某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于4月15日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2008年6月,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损失并出具离职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何某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进行了工作交接,被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此系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

现因被

  告的未尽到义务而导致原告遭到损失,因此应当依照原告所提供的依据赔偿原告相关损失。

原告关于要求被告出具离职证明的请求系属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本院不做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自2008年4月16日起至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止,按每月2000元计付);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篇二: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必须给你开具,这是《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开,按按第89条办。

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第一,关于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原单位有义务给你开,如果他不给你开,也别那么死心眼。

你就跟现有单位说,原单位破产了。

领导都找不到了。

就完了。

到时候新单位的人力会让你写一个保证函,大概意思是你保证已经辞职了,而且跟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

如果有,那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仅此而已。

  第二,档案是证明你一辈子履历的东西,一般存在单位的档案中心或者人才。

毕业后转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就可以了。

  第三,保险。

社保现在和档案相分离了。

社保只要上班,单位就给你上。

跟档案在哪没关系了。

  篇三: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对于应届生而言,可能还在从事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还没有接触到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什么呢?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呢?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

本期乔布简历就将和大家聊一聊,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对离职证明不太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离职证明是什么呢?

离职证明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在找到新工作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应聘者往往会被要求出具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开离职证明呢?

自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如果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如果公司拒绝为你开具离职证明,你有两种处理方式①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主要是劳动监察部门;②当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产生损失时,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这样的安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者向单位索取离职证明时无法可依的状况。

另一方面也鼓励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核实以往的工作经历,鼓励在用工双方之间建立诚信。

  现在小伙伴们知道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要怎么办了吗~乔布简历提醒,在决定求职换工作之后,要记得向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以避免后期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时受阻~

  本文来源简历

  篇四:

《离职时你必须知道的六件事》

  离职时你必须知道的六件事

  即便职场竞争激烈,即便好工作不易寻,即便经济还未全面恢复景气,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

  曾做过的《完美离职》调查报告指出,职场人的离职原因中,“对薪资福利不满”高居第一位,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离职归根结底是因为“钱”。

{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无论离职理由是因为“薪资”、“个人发展”、“工作环境”抑或是“人际关系”,有一个离职的要点千万别忘了——离职也要“完美”,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更能让前东家赞赏你的职业成熟度。

  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30天/3天(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

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

证据全的,满30天后,员工就有权办理离职;公司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无须提前通知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劳动者因单位过错提出解除时,要注意最好在辞职通知中列出单位的过错内容,否则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第三十七条的解除。

  离职“金钱纠纷”快速问答通道

  培训费

  问公司曾出资给予过我培训,并且签过培训协议,在我离职后,要把这笔培训费用还给公司吗?

  答如劳动者与公司订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离职时应赔偿公司,但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禁止违约责任

  问我与公司签过竞业禁止协议,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却反要我赔偿违约金,并且告知我以后再也不能进入同行业工作。

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答如公司并未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你经济补偿,那你就不用赔偿公司所谓的违约金。

并且,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奖金问题

  问如果我在公司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了,公司有权不给我发年终奖吗?

  答如果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而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应当有年终奖。

有些企业没有年终奖,但是会针对季度或者年度有其他奖励,比如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定的奖励,其性质与年终奖有

  所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年终奖,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补充福利

  问我离职了,公司要求我把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用现金形式偿还给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分房、培训等都不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待遇。

企业给予员工这些待遇,是企业自己可以决定的。

为了留住人才,给予这些待遇,企业可以设置一些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即可。

不过,如果要求员工在离职时退回已给出的待遇,企业应当与员工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内部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行。

  带薪年休假

  问我10月份离职,但已经把全年的带薪年休假都休完了,公司要求我把多休的年假折算成钱“还出来”,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年休假又该按什么比例折成工资呢?

  答带薪休假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另一种是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之外,额外给予员工的年休假。

前者有法律强制性,后者则有企业自主性。

对前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位员工离职时,把不属于自己应休的年假给休了,企业无权要求员工退还给企业,同样员工也不需折钱还给企业。

对于后者,企业则可以根据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自己的规章制度来决定如何做。

如果有明确约定或规定要求员工退还年休假给企业的,员工需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

  医疗理赔

  问我所在的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我在离职时有一笔4000多元的医药费还没有报销完成,但这笔费用的发生是我在职时,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报销这笔费用呢?

  答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在职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你只需要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材料,就可以获得理赔,与公司无关。

你已经提交了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属于理赔范围的,就应该给你理赔金额。

  离职证明包含哪些要素?

  离职证明包含的要素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

  如该市对本城市户籍的劳动者采取劳动手册管理,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用工记载,并开具退工单,这里的退工单实际上就是离职证明的一种。

  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因没有劳动手册,所以离职时,只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即可,格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应该记载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

  社保同城转移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同城转移相对比较简单。

用人单位在为离职员工交完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后,一定会办理转出,否则单位将多缴社保,造成自己损失。

新单位在社保转出后办理转入即可。

这些操作在社会保险网上即可完成。

由于社会保险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刚离职的员工不要太着急社保转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单位还需要为你缴纳社保从而无法立即转出。

具体何时可以转入最好和上家单位的人事确认下大致时间,做到心里有数。

  社保异地转移对于离职后离开当地工作的员工来说,会面临社会保险不能取现,只能异地转移的问题。

所以,等到员工在新的城市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去当地区县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有些离职后立即要离开当地的员工会面临一个困难比如,上海的社会保险是在下一个月缴纳上一个月的费用,所以在员工离职时,往往还有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要缴纳,此时不能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过一到两个月才能办理。

如果遇见这种窘境,建议员工暂时先不要急着办理转移。

因为一来办理没有截至时间,未来有大把时间可以办理,二来即使办理好转移手续,员工在新城市不退休,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没有很明显的差别,三来国家已在着手解决各省市之间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的问题,也许在若干年后,办理手续可以简化,根本不需要到转出地就可以办理。

  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就相对比较复杂。

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号,所以首先,员工要清楚自己的个人账号。

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问上家单位的人事,二是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去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查询。

员工在离职时最好事先询问好人事部门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其次,公积金涉及转移账号。

如果离职员工很快要到新单位,最好将新单位的名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留给上家单位的人事,让他们缴交完最后一个月的公积金后,直接将账号转入新单位。

员工还要及时关心自己的账号转移情况,一旦转到了新单位,要通知新单位的人事,及时开始正常缴纳。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买房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又有最近六个月正常缴纳的要求。

所以如果要在六个月内买房的员工,最好能谨慎跳槽。

如果一定要跳,必须监督上家单位的账号转出,以及新单位及时开缴。

否则一旦有一个月是补缴,就要重新计算正常缴纳期限,贷款时将进行繁琐的复议工作,费时费力。

  如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员工可以去各区县运用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及提取余额的事务,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签订Offer时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签署前的缔约义务没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处理。

所谓Offer,其本质是一个要约。

《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公司向应聘者发出Offer,意思就是希望与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

  纸质Offer是最可靠的形式。

当然,纸质Offer的要求不能仅仅只对双方确认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信息进行落字确认,还应当有可靠的盖章或者签字。

如果有公司盖章最好,如果仅是签字,你则需要确认签字人的身份是否可以代表这家公司。

  对于盖章和签字的真实性也需要做好确认。

如果不太确定的话,你可以保留公司发出的快递或邮寄信封的外壳,佐证这份资料是应聘公司发出的。

  电子邮件的特点是方便快捷。

但它容易被修改,其真实性在仲裁诉讼时容易得到对方的质疑。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首先建议你在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时,要求对方使用公司邮箱发出。

这个公司邮箱必须使用带有公司网址后缀。

如果是非公司邮箱发出的通知,则很难说明这个邮箱是代表这家公司的。

其次,你自己接收通知的邮箱最好是新浪、网易这样的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

因为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的系统是个人无法更改的。

你可以使用这样的特点来证明自己的证据是真实有效的。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注意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劳动合同需要经用工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但是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必须当心未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在对方手中是否就可以变成已签字盖章。

举例来说,有些员工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盖章。

他以为不算签署。

但是单位拿了自己那份后,随时随地可以盖章。

即使员工本人那份始终没有单位盖章,也不影响合同在单位手上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做好劳动合同交付的签收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篇五: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影响接任人无法顺利开展工作等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等情况。

  3、自动离职员工旷工三天或全年旷工累计七天以上,或者辞职、辞退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将其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条离职申请

  1、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十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流程。

  第四条离职审批

  1、辞职

  ①面谈部门领导(主管、部长及分管副总等)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②离职流程经面谈后,员工仍然坚持辞职,则递交手写离职报告及《辞职审批单》,所属部门领导(主管以上员工需总经理签字)签字同意后,将《辞职审批单》交综合部存档。

之后离职人员按《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清单》交接本职工作,必须把本职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按《离职表》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需将《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清单》及《离职表》交综合部存档。

  2、辞退

  ①依据部门主管提供辞退员工的依据,并上交《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表》。

  ②审批流程部门主管提出意见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表》,经分管副总核实批准后,报综合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人事副总及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综合部通知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第五条离职交接

  1、物资交接

  ①本部门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档案等所有纸质及电子文档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

②办公室离职员工应将办公物资、名片、钥匙等交接给部门负责人。

③其他公司其他财物应与相关部门办理好物资交接。

2、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在确定员工离职信息后,应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且根据《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清单》的要求认真、详细的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的工作项必须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电子档应该有详细的归类。

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工作移交完成之后部门领导方可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清单》和《离职表》上签字。

  第六条财务结清

  1、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完毕后,员工持各部门签字后的《离职表》到综合部办理工资结算。

综合部根据其出勤状况、奖惩状况、培训情况及其直属部门主管的绩效考核状况核算其剩余工资,并从中扣除工装折旧和五险一金公司多缴纳的部分金额。

  2、其他账务结算

  工资结算完毕后员工凭《离职表》到财务部办理备用金、车款及其他公司欠款结清事宜,离职员工的欠款金额可先用差旅报销费用(财务必须先核实其差旅报销费用的金额)或剩余工资结算,剩余欠款必须交现金或刷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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