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课程设计相关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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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察课程设计相关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课程设计相关资料
一、相关计算取值表
(1)工程地质手册
(2)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有关成都地区地基参数取值
(3)岩土工程手册
二、计算公式
1.指标统计公式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参数统计要求,采用下列公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
式中:
δ——指标的变异系数;
——指标的平均值;S——指标的标准差;rs——统计修正系数;
——单个试验指标值;n——样本个数。
然后利用下列公式,就可计算出指标的标准值。
式中:
——岩土参数的标准值:
——岩土参数的平均值;rs——统计修正系数。
2.地基均匀性评价的相关要求
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04规范进行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别为不均匀地基。
对判定为不均匀的地基,应进行沉降、差异沉降、倾斜等特征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
a地基持力层跨越不同地貌单元或工程地质单元,工程特性差异显著。
B地基持力层虽属于同一地貌单元或工程地质单元,但遇下列情况之一:
1)中一高压缩性地基,持力层底面或相邻基底标高的坡度大于10%;
2)中一高压缩性地基,持力层及其下卧层在基础宽度方向上的厚度差值大于0.05b(b为基础宽度)。
3.地基承载力评价
高程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应同时满足极限稳定和不超过容许变形为原则,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可计算地基极限承载力及承载力设计值。
在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根据土质条件选择现场载荷试验、室内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方法,结合理论计算和设计需要进行综合评价。
岩石地基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划分和评定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风化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其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确定。
4.地基土强度验算
地基承载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持力层及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验算;
b.当高层建筑周边的附属建筑基础处于超补偿状态,且其与高层建筑不能形成刚性整体结构时,应考虑由此造成高层建筑基础侧限力的永久性削弱及其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
c.拟提高附属建筑部分基底压力,以加大其地基沉降、减小高低层建筑之间的差异沉降时,应同时验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地基极限承载力,保证建议的地基承载力满足强度控制要求。
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和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外,还可按附录A估算地基极限承载力fu,除以安全系数K以确定实际基础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值应根据建筑安全等级和土性参数的可靠性在2~3之间选取。
计算fa时,应根据基底下的地层组合条件并结合地区经验综合确定地基持力层的代表性内摩擦角标准值φk和代表性黏聚力标准值Ck。
当场地、地基整体稳定且持力层为完整、较完整的中等风化、微风化岩体时,可不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其余地基的最终沉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方法,亦可按本规程规定的其他方法计算分析。
在地基沉降预测中的地基应力计算宜考虑地基土层渗透性的影响,沉降预测应考虑后期地面填方和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
(1)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5.2.4公式,计算经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即:
fa=fak+ηbγ(b-3)+ηdγm(d-0.5)
式中:
fa: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γ:
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
γ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ηb、ηd:
基础宽度和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b:
基础底面宽度,大于6m按6m取值;
d:
基础埋置深度。
(2)依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附录A第A.0.1公式估算天然地基极限承载力ƒu,即:
ƒu=1/2Nrξrbγ+Nqξqγ0d+Ncξcck
式中:
Nr、Nq、Nc:
承载力系数,根据地基持力层代表性内摩擦角标准值φk查表取值
ξr、ξq、ξc:
基础形状系数,查表计算取值
ck:
;
安全系数K。
(3)采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2.5公式计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Mbγb+Mdγmd+Mcck
Mb、Md、Mc:
承载力系数,用φk值按表5.2.5查得
γ:
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γ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ck、φk:
基底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土的粘聚力、内摩擦角标准值,按附录E计算;
(1)由于基坑开挖深度不大,根据有关规范及当地建筑经验地基土的回弹变形较小,可忽略不计,地基土的变形主要表现在沉降变形上。
(2)沉降变形验算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公式,采用分层总和法计算地基最终变形量,即:
S=ΨsS'=Ψs
式中:
S:
地基最终变形量(mm);
S':
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变形量;
ψs: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p0:
对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的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
Esi:
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按土的自重应力至土的自重应力与土的附加应力之和段取值;
zi、zi-1:
基础底面至第i层、第i-1层土底面的距离;
i、
i-1:
基础底面计算点至第i层、第i-1层土底面范围内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Zn=21—23m,满足下式要求:
Δsn'≤0.025
Δsi'
式中 Δsi':
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层土的计算变形值;
Δsn':
在由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Δz的土层计算变形值。
5腐蚀性评价表
水、土的腐蚀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程》(GB50021-2001)进行。
4.基坑边坡稳定性评价部分
(1)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第8.7.2条,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有关规定,来确定。
(2)基坑边坡稳定性
粘性土基坑侧壁允许自立高度根据《工程地质手册》的计算粘性土的侧壁允许自立高度,即:
z0=
tan(45º+
)
式中:
C:
侧壁土体粘聚力(kPa);
γ:
侧壁土体天然重度,取(KN/m3);
φ:
侧壁土体的内摩擦角(0)。
5膨胀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