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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医疗管理制度医务部

增加的医疗管理制度(医务部)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门诊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

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

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急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全年24小时开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二、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立即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工作人员有权上报医务部、门诊部、医院总值班或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做好相应术前准备后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与病房或手术医师做好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六、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

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患者在急诊科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7×24小时提供服务。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患者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各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一、急诊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

1、心跳呼吸骤停患者;

2、昏迷患者;

3、休克患者;

4、严重心律失常患者;

5、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患者;

6、各种急性中毒患者;

7、急危重孕产妇;

8、其它急症而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及“五无”(无姓名、无单位、无

住址、无家属、无经费)病人;

9、急性创伤病人,有危及生命可能者。

10、急性心脑血管病,有危及生命可能者。

二、绿色通道的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总值班;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功能科、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事务中心等)根据急诊科的绿色通道印章(样式见附件)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绿色通道印章由急诊护理部保管,并按《吐鲁番市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记录表》(见附件二)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4、“绿色通道”安排护工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陪护和帮助服务。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大特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部及行政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三、急诊绿色通道程序

1、在急诊科处置的病人,办公时间由主管医师、急诊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开通“绿色通道”并签署《吐鲁番市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审批单》,非办公班时间由经管医师向科主任汇报经同意后签署《审批单》。

2、《审批单》一式三份,急诊收费、医务部和急诊科各留置一份。

《审批单》、处方、检查申请单上应加盖《吐鲁番市人民医院绿色通道》专用章。

病人家属持《审批单》到急诊收费处办理挂账手续,家属凭处方、检查申请单及挂账发票接受检查,领取药物。

3、《审批单》作为医药费的结算凭证,病人转入病房由急诊收费处协助病人家属结账,将《审批单》转入住院登记处,出院时一并结账。

处方及检查单分别在药房和医技科室保存。

4、“绿色通道”病人原则上应在急诊室就地安置抢救需转入住院时,办公时间由医务部审批,非办公时间由总值班核实审批。

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

1、对符合急诊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本着“以人为本,先抢救,后交费”的原则。

急诊值班医生先电话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得到授权后开通绿色通道。

尽可能留取患者有效证件抵押。

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2、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项目、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

医生所开的检查单、处方和所用材料收费单原科室应保管好,以作为催缴费用的依据。

确认“五无”病人,所有费用经审核后报医务部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不扣相关科室成本。

3、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的患者,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申请单、处方上由急诊值班医生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

各相关科室凭“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办理(无需医务部或总值班在申请单或处方上签字)。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要执行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陪同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患者的任务。

5、急诊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各种急诊抢救小组参加抢救。

6、对需住院、紧急手术或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到达,当面完成与下一个科室的患者病情的交接工作。

7、对需做各种辅助检查确诊的危重患者,必须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

8、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处方、用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付款,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

9、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10、收费处及药房接到盖有“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的处方和辅助检查申请单时,应在5分钟内完成收费、取药工作。

11、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

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心电图、超声、放射影像常规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CT室在接到病人后,尽快完成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应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

12、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

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部(或总值班)决定。

13、对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1、“绿色通道”开启需通过医务部(或总值班)。

开启绿色通道后,医务部(或总值班)需在《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登记本》上签字确认,表明医院对该患者相关费用负责。

各相关科室均有责任提醒患者及家属尽快缴纳医疗费。

通过“绿色通道”住院的患者,治疗科室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患者治疗及费用情况。

2、医院设“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由急诊科保管。

“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使用权为急诊科当班医生。

急诊科各班次严格做好交接,严格按规定使用,对于印章丢失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及科主任责任,催缴费用由当班医护人员负责。

3、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根据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标识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急诊科建立《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登记本》,值班医生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

5、医务部负责管理急诊绿色通道,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量评价。

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

6、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追究相关责任。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

本科按照申请单执行检查,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

特检、重要摄片及行动不便病人的摄片,需待确定摄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名方可放行。

报告书写规范.

5.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各部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按医院规定保存大型医疗仪器档案资料。

放射科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及科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提供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执行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标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审核制度。

门诊平诊≤2小时;门诊急诊≤30分钟;住院部报告≤48小时。

4.每周一次全科会议,传达院内文件,总结工作,提出发现的问题,解决部分问题,随时改进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科务会,讨论本科发展及解决科室中存在的问题。

5.执行报告审核制、病历随访制、疑难病例讨论、集体阅片制。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坚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制度,及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活动,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每月有专人进行病历随访,并记录。

6.全科人员在发挥现有设备、技术力量的前提下,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为就医者提供优质服务。

7.每月开展质量控制评价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

8.每年安排2-3人进修学习、上岗培训(包括短期学习班、学术会议)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诊断、技术水平。

9.各种影像学检查申请单保管:

住院3年,门诊3月。

便于查阅。

10.各项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保养、检修并有档案记录,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定期监测防护是否达标。

 

CT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安静,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持机器处于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

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师、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CT校正等日常维修工作,并做好

记录。

10.所有病人质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CT室工作制度

1、CT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

危重、急诊病人、现役军入、军烈属优先检查。

急重病人于扫描后一小时内出急诊报告。

2、随机医生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确认检查圆满后,方可嘱病人离去。

3、危重病人须有临床医师陪同,并做好抢救准备。

4、CT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及其它检查所见。

5、CT片、磁带应登记、编号、统一保管、归档。

院内借片由经治医生填写借条,并负责归还。

院外借片,要严格借片手续,以保证归还,教学片不外借。

6、每天集体阅片。

经常研究诊断和扫描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

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CT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随时保持机器及室内整齐、干净。

9、CT室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病理科、手术室等科室随访,验证诊断结果,积累资料,统一保存,建立教学片,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机房内不得会客,禁止吸烟。

机器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机器状态。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1、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3、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7、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8、对刚开始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两者合格后,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

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0、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

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11、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

 

放射科登记室管理制度

一.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核实收费,并登记记录或将所有资料输入电脑。

二.为首诊病人编写新号码,为复查病人查找老号码。

三.为造影病人准备片袋,正确登记编号,以利保管。

四.对申请造影者,详细交待检查前的准备事项。

五.坚守岗位,主动,热情,耐心等待前来检查的患者,有问必答,树立放射科良好窗口形象。

 

病理科工作制度

 

1.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医疗为最高准则,从科学性和规范性高度出发,严格执行卫生厅指定的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

2.科主任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要经常性地对科内安全医疗和质量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大体组织标本应按要求及时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申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常规标本的接收,取材和签发报告时,均应仔细核对送检单和标本,做到两者项目内容完全一致。

对无组织标本或无姓名或取材部位的标本,要与临床主管医师及时取得联系。

拒绝无病检单或者填写不清的标本。

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

做术中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并填写好冰冻申请单各项目要求。

4.制片和诊断过程中,应认真核对送检单号码,切片号码和组织块数,每个环节要求有记录,严防差错发生。

医生与技术人员之间应实行取材交接登记制度。

病理切片制作要求达到组织切片完整,厚薄均匀(4-5UM),贴片平整,染色鲜艳,树胶适量,无污染,无气泡。

5.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应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

送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应放置于密封器具中,以免污染误诊。

6.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存一个月。

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保存15年o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7.档案资料管理由专人负责,对切片,蜡块和送检单实行进出档案室登记制度。

外院会诊费需办理借片手续。

免疫组化切片和蜡块一般不外借。

病检医师在报告发出二周内做好切片和送检单归档工作。

病理资料保存期限为15年。

8.诊断报告应由病理医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形式出具,活检诊断报告一般在于三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30--40分钟内发报告。

需会诊等的病理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9.全科读片会是一项新的集体性诊断模式,对提高全科病理诊断水平,减少漏诊误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要求主诊医师认真准备,介绍病理诊断和诊断依据以及存在的问题。

汇报时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组织学形态描述准确。

认真听取上级医师的意见,记录执行。

做好读片会记录。

手术室快速冷冻切片病理诊断是一项风险性很高的工作。

本科规定由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承担第一初诊,如有疑难或与重大手术有关的,必须经上级医师复诊,方可签发报告。

冷冻切片制作由技术熟练的技师或主管技师承担。

10.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11.院内医师仅可借阅与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12.病理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3.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的医院建立院际委托实验室,拓宽服务面。

14.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5.实验室内各种仪器由使用者负责使用登记,维修记录。

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药品由专人保管、加锁贮存。

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到防火防爆,认真按规范操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

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

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

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

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

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

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

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9、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10、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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