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763995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29.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docx

最新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日期:

2014-08-05浏览次数:

122 字号:

[ 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备案号:

MZ2009-T-034-2009)为基本依据,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一、评估对象 

  本评估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南京市老年人。

 

  二、评估指标 

  

(一)一级指标共4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听觉。

 

  

(二)二级指标共15个,其中日常生活活动包括6个二级指标,认知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情绪行为包括3个二级指标,视听觉包括2个二级指标。

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C“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表1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日常生活活动 

吃饭、穿衣、如厕、室内走动、洗澡、控制大小便 

认知能力 

近期记忆、程序记忆、定向记忆、判断能力 

情绪行为 

情绪、行为、沟通 

视听觉 

视觉、听觉 

  三、评估实施 

  

(一)评估环境 

  评估环境应安静、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二)评估提供方 

  1.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至少应有5名评估员。

 

  2.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专业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的人员。

 

  (三)评估方法 

  1.每次评估至少由2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2.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患病老人应处于医疗终结期)或照顾者,填写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3.评估员按照《老年人能力基本信息表》进行逐项评估,评估完成后将数据录入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分,情况紧急时由评估员填写每个项目的评分,事后录入。

老年人的能力等级,由两名评估员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名。

 

  4.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变化,每六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老年人能力变化信息由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知情人员提供。

 

  四、评估结果 

  

(一)能力等级 

  老年人能力等级根据其能力评估分值作出评定,评估分值由15个二级指标的分值累加确定,见表2。

各评估指标分值设定详见附录C。

 

  表2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 

能力等级 

等级名称 

能力评估分值 

一级 

自理 

0~5分 

二级 

半失能 

6~20分 

三级 

失能 

≥21分 

  

(二)结果应用 

  老年人能力评估是从老年人生活自理的表象方面作出的评估,用于确定养老服务的等级,当从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领域进行分级时,宜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专科评估。

 

  附录A: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1、2) 

  附录C:

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附录D:

术语和定义 

  附录A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

         区         街道(镇)        社区(村) 

姓名 

 

身份 

证号 

 

老年优待 

证号 

 

固话 

  

手机 

  

文化 

程度 

  

户籍 

地址 

 

居住 

地址 

 

常住时间 

□1年以下 

□1-3年 

□3年以上 

联系人 

对象 

姓名 

与老人关系 

联系方式 

是否有老年人钥匙 

联系人1 

(直系亲属) 

  

  

  

□有 □无 

联系人2 

  

  

  

□有 □无 

联系人3 

  

  

  

□有 □无 

二、社会生活环境参数 

原职业 

□公务员 □教师 □军人 □事业职工 □企业职工 □农民 □商人 □无固定职业 

人员类别 

□离休 □退休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城市三无 □农村五保 □三线老军工  

□三无下放人员 □供养人员 □其他 

特殊对象 

□大屠杀幸存者  □百岁老年人  □计生特扶老人 □重点优抚对象 

收入来源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养老金  □三无下放人员补贴 □三线老军工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供养人员补贴 □低保金 □拆迁补助(    元/月) 

□失地农民补助;□其他 

子女状况 

□有子女  □无子女  

医疗类别 

□公费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新农合 □自费 

居住状况 

□独居 

□空巢 

住房性质 

□有产权  

□无产权   

居室 

□一居 □二居 

□三居□其他 

居住条件 

楼层电梯:

 

□有□无 

居住楼层(楼层无电梯的):

 

□一层□二层□三层以上 

室内厕所  

□有□无 

室内洗浴设备 

□有 □无 

原照料情况 

□自我照料 □配偶照顾  □子女照顾 □自购家政服务 □送餐服务  □互助门铃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照料 □紧急呼叫终端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 

服务需求 

□家务料理  □代购物品 □康复保健 □紧急呼叫 □心理关爱 □法律援助 □文化娱乐 

□助餐 □送餐 □陪聊 □陪住 □陪外出 □陪旅游 □日托 □入住老年人福利机构; 

其他:

 

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 

重病: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

 

慢性病:

□高血压 □冠心病 □前列腺增生 □糖尿病 其他:

 

心理状况 

□正常  □偶尔有孤独感  □经常觉得很孤独 

社会活动情况 

□经常□偶尔□从不 

社会活动类型:

□文艺类□教育类□健身类 

□慈善类□经济类□宗教类  □其他 

三、日常生活活动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吃饭 

能完成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穿衣 

完成取衣、穿衣、系带、扣扣子等 

  

  

  

  

上下床 

能完成洗脚、洗脸、上下床等步骤 

  

  

  

  

如厕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裤 

  

  

  

  

室内走动 

外出、上下楼正常 

  

  

  

  

洗澡 

能完成洗澡的全部过程 

  

  

  

  

控制大小便 

能控制大小便 

  

  

  

  

四、认知能力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近期记忆 

能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程序记忆 

完成洗衣、做饭、做菜等 

  

  

  

  

定向记忆 

外出、回家不迷路 

  

  

  

  

判断能力 

对日常事物的判断不违背常理 

  

  

  

  

五、情绪行为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情绪 

与人和睦相处,不偏激 

  

  

  

  

行为 

动作行为表现是否异常 

  

  

  

  

沟通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六、视、听觉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视觉 

能正常看电视、读报等 

  

  

  

  

听觉 

能正常接听电话、交谈 

  

  

  

  

本人(或家属)签字:

              评估员:

              社区:

                评估机构:

             。

 

日期: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

(1) 

程度 

等级 

评估事项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1)吃饭 

使用餐具将饭菜送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独立完成。

 

需帮助摆放餐具或药品,能自己进食或服药。

 

需要协助给药,如切碎、搅拌食物或药物等。

 

完全需要帮助或经鼻饲进食或给药。

 

(2)穿衣 

取衣、穿衣、扣扣、系带。

 

独立完成。

 

- 

需要协助,在适当的时间内完成部分穿衣。

 

完全需要帮助。

 

(3)如厕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裤。

 

无需帮助或能介助辅助具进出厕所。

 

基本上能如厕或使用便器。

 

在提示和协助下尚能如厕或使用便器。

 

不能自行进出厕所完成排泄过程 

(4)控制大小便 

能完全控制。

 

偶尔大小便失禁。

 

排尿、排便失禁或用导尿管。

 

(5)室内走动 

站立、卧床、行走、上下楼梯等。

 

自如 

借助较小的外力或辅助装置能完成站立、卧床、行走、上下楼梯等。

 

借助较大的外力才能完成站立、卧床、行走,不能上下楼梯。

 

卧床不起,移动完全需要帮助。

 

(6)洗澡 

洗漱、擦浴、盆浴、淋浴 

独立完成。

 

能独立地洗头、梳头、洗脸、刷牙、剃须等,洗澡需要协助。

 

在协助下和适当的时间内,能完成部分修饰;洗澡需要帮助。

 

完全需要帮助。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

(2)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近期 

记忆 

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记起部分。

 

经提示也不能记起近期发生的事情。

 

程序 

记忆 

完成习得的生活技能,如穿衣程序、烧水泡茶程序等。

 

正确完成。

 

- 

在提示下能正确完成。

 

经提示也不能正确完成。

 

定向 

能力 

现实导向能力,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的识别和判断能力。

 

定向力 

正常。

 

- 

在提示下,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

 

经提示也不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

 

判断 

能力 

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谁处理等作出判断。

 

能正确作出判断。

 

- 

在提示下能作出判断,表现为判断迟缓、不决。

 

判断错误。

 

情绪 

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是否与实际相符,能否被常人理解。

 

情绪稳定。

 

情绪欠稳定,但尚能被人理解; 

无诱因,情绪变化较大。

 

喜怒无常或毫无反应。

 

行为 

动作行为表现有否异常。

 

行为正常。

 

偶尔有异常行为,但不影响正常生活,不需要协助调适或监护。

 

经常有异常行为,影响正常生活,需要一定监护。

 

经常有异常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完全需要监护。

 

沟通 

能力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理解准确,表达清晰。

 

- 

需提示才能听懂、简单表达。

 

交流困难,不能表达和理解。

 

视力 

有否视力障碍,能否安全照顾自己。

 

在正常环境下能安全照顾自己。

 

- 

低视力(矫正后),生活需要照顾。

 

由于视力障碍,功能完全丧失,无法适应生活环境而安全照顾自己。

 

  附录C 

  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一、生活自理能力参数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吃饭 

能完成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穿衣 

完成取衣、穿衣、系带、扣扣子等 

如厕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裤 

10 

室内走动 

外出、上下楼正常 

10 

洗澡 

能完成洗澡的全部过程 

控制大小便 

能控制大小便 

二、认知能力参数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近期记忆 

能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10 

程序记忆 

完成洗衣、做饭、做菜等 

10 

定向记忆 

外出、回家不迷路 

10 

判断能力 

对日常事物的判断不违背常理 

10 

三、情绪行为参数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情绪 

与人和睦相处,不偏激 

10 

行为 

动作行为表现是否异常 

10 

沟通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四、视、听觉 

项目 

描述 

正常 

轻丧失 

中丧失 

完全丧失 

视觉 

能正常看电视、读报等 

10 

听觉 

能正常接听电话、交谈 

  附录D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一)能力ability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二)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三)精神状态mental status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四)感知觉与沟通sensory and communication 

  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五)社会参与 social involvement 

  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评定标准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建设标准》、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老龄办[2009]12号)为基本依据,参照《南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2008年10月版),结合南京市老年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评定。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所指: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虚拟养老院等四类服务组织。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评定标准,虚拟养老院评定标准。

 

  一、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并设有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等多项或单项服务和开展上门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有序和更高标准的发展,规定了等级评定标准,把评定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即:

“A、AA、AAA、AAAA、AAAAA”级,我市建设的最低等级为AA级,“AAAAA”级为最高等级,并为每个等级从机构资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服务成效、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机构资质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须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

 

  

(二)基础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服务与办公场所。

AA级:

面积在100㎡左右;AAA级:

服务场所面积在120㎡以上,且环境布置要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AAAA级:

面积在400㎡以上,有相对独立的老年人休息房和日间照料室,有餐厅、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并配有相应设施;AAAAA级:

在AAAA的基础上,服务用房面积在600㎡以上。

 

  (三)服务功能 

  AA级:

须提供上门家政和生活照料服务;AAA级:

在“AA”基础上拓展上门照护、康复护理、配餐送餐、文体活动、日间托老、心理关爱、法律咨询服务,托老简易床位5张以上;AAAA级:

在“AAA”基础上规定日间照料有相对独立休息室、托老简易床位10张以上、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项目;AAAAA级:

在“AAAA”基础上规定有覆盖全区的虚拟养老服务、承担本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研究及试点工作。

 

  (四)服务成效 

  AA级:

享受经常服务的老年人月均人数50人以上,测评满意率达80%,且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AAA级:

在“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人以上,满意率达90%,无重大事件投诉;AAAA级:

在“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300人以上,满意率达95%;AAAAA级:

在“A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0人以上,满意率达98%; 

  (五)人员配备 

  AA级:

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与服务规模相当的专(兼)职服务人员;AAA级:

在“AA”基础上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专业服务人员或1-2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85%以上;AAAA级:

在“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社工、护理、保健多种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0%以上;AAAAA级:

在“A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六)管理制度 

  AA级:

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有人员培训和奖惩制度,有财务制度,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建立服务档案;AAA级:

在“AA”基础上与员工有劳务合同,与服务对象有服务协议,推行意外保险,实行服务诚信管理、监控和评估制度;AAAA级:

在“AAA”基础上实行技术等级服务、等级收费;AAAAA级:

标准同“AAAA”。

 

  二、南京市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评定标准 

  城市小型托老所是指城市社区内有10张以上床位,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设施,可提供老年人日托、全托、临时寄养服务的社会组织。

 

  农村“老年关爱之家”是指从农村养老实际出发,利用基础条件较好的闲置土地、厂房、学校和住宅等资源,通过政府、集体、社会或个人出资建立的10张床位以上的,依托社区为农村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生活上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小型农村社区托老机构。

 

  本标准从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功能设置、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基本标准。

 

  

(一)机构设置 

      必须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

 

  

(二)基础设施 

  城市小型托老所须有相对独立的服务场所,具有老年人长期住宿的配套生活设施,床位10张以上,使用面积在180㎡以上, 每房配备老年人生活必需用品,生活场所必须具备无障碍设计要求,符合卫生、消防要求。

 

  农村“老年关爱之家” 须有相对独立的服务场所,具有老年人长期住宿的配套生活设施,床位10张以上,使用面积在400㎡以上,做到“三有”、“五通”,每房配备老年人生活必需用品,生活场所必须具备无障碍设计要求,符合卫生、消防要求。

 

  (三)功能设置 

  规定具有生活照料、配餐助餐、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精神关爱等功能。

 

  (四)服务队伍 

  城市小型托老所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按与老年人1:

8配备,且男女比例协调;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

 

  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专业化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兼)职服务人员与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

10。

 

  (五)管理制度 

  有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有人员培训和奖惩制度;有财务制度;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机制;有老年人档案;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

 

  (六)服务成效 

  无火灾、溺水、食物中毒、走失和非正常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每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满意率达85%以上。

 

  三、虚拟养老院评定标准 

  虚拟养老院,是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通过网络和通信设备,促进落地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在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各种居家养老服务。

 

  本标准从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功能设置、内设部门、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等七个方面进行规定。

 

  

(一) 机构设置 

  须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依托现有的专业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的人员和设备,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以居家养老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各种服务;必须正式挂牌服务。

 

  

(二) 基础设施 

  规定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600㎡以上;设立呼叫服务中心、接待咨询中心、数据管理中心、服务指挥中心、质量监控中心等功能室;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呼叫坐席(15秒内话务员接通率不低于90%);配备通讯网络系统硬件(宽带终端设备);存放虚拟养老院数据的服务器;语音交换机;建立信息平台系统软件和呼叫系统软件;台式刷卡器或手持刷卡器;健康检测仪。

 

  (三) 功能设置 

  规定了老年人、服务组织信息采集、录入、评估,动态管理;居家养老落地服务;紧急救援和救助;老年人意外监控;主动关怀;对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等功能。

 

  (四) 人员配置 

  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与坐席规模相配套的话务员,专、兼职服务人员与老年人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

10配备,服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10小时,90%持证上岗。

 

  (五)管理制度 

  规定具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服务记录;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和辞退制度;加盟组织准入、退出机制、考评制度。

 

  (七)服务成效 

  规定接受经常性服务的老年人月均2000人左右;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

 

     

  附   录 

   附录1: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2:

南京市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评定细则 

       附录3:

南京市虚拟养老院评定细则 

 

 

附录1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细则 

项目 

AA级 

AAA级 

AAAA级 

AAAAA级 

机构 

资质 

民非或工商注册 

民非或工商注册 

被评为AAA后,由同一社会组织连续运营2年以上。

 

被评为AAAA后,由同一社会组织连续运营2年以上;或在被评为AAA以后,由同一社会组织连续运营4年以上。

 

基础 

设施 

1.有相对固定的服务与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在100㎡左右。

2.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1.有相对独立固定的服务场所,合理规划使用服务用房,使用面积在120㎡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