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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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丽江,实施文化立市、旅游强市、水能富市、和谐兴市、人才推动和全面开放六大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结合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丽江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状况及主要成绩

2005年底,全市共有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91个,病床总数201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2.27张;有卫生人员332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82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467人。

全市共建立了408个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951人;社会办医机构237个,床位555张,人员899人。

婴儿死亡率为28.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4.31‰,孕产妇死亡率为95.31/10,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69.39/10万。

人均期望寿命已达到67岁。

1.农村卫生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不懈的贯彻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抓住国家和省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的机遇,加快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并卓有成效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区、县卫生局管理工作,开展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得到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事业长足进步和发展,基本形成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乡村医生和合作医疗为“三大法宝”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缺医少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使广大农民群众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2.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已将原来分散设置、服务对象单一的防疫、血防、皮防等机构精简合并,组建了市、区县综合性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处理和技术指导。

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传染病疫情报告,从过去的覆盖县级计算机电子表格形式的月报,发展到覆盖乡级日报的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过去的电话或传真逐级报告,发展到现在的网络直报,传染病监测报告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及时性得到加强;非典防治实现了零病例;防止了动物禽流感向人间传播,树立了丽江旅游安全的良好形象;结核病控制进程加快;鼠疫防治工作取得好成绩;认真落实了《云南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方案》、《云南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实施规划》;疟疾发病稳中有降。

“十五”期间,全市无霍乱疫情发生;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消灭脊灰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到2005年,全市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全部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基本达到安全注射要求,计划免疫覆盖面达到100%,四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85%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不低于95%,农村不低于85%。

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从过去的“除四害”、打扫卫生,发展到今天以创建“卫生城”和“卫生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发生了质的飞跃。

2005年,丽江获得“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欧洲游客最喜爱的中国旅游城市”等殊荣。

3.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六项配套工程,制定和实施了《丽江市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2005-2009年)》,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各级政府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加强了领导力量;全市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力度,完成了各类重点人群共25499人的筛查;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对入院检查或分娩的孕产妇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及时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服务。

4.城市医疗救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新发展。

“十五”期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了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率由2000年的“零”提高到93.2%,成分输血率达到99.3%;“十五”卫生专项137个项目计5899.8万元,医疗救治体系6个项目计1323万元;全市共完成413个医疗机构的基本分类;全市15所县以上医院全部做到了收费公示,并开展了“病人选择医生”和“住院费用清单制”以及后勤服务社会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等项改革;在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个;县及县以上15家医疗机构100%地参与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品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省参加招标采购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27%;制定和实施了《丽江市区域卫生规划》,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5.中医药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全市共设置了区、县级中医医院4个和49个中医科或门诊,中医药人员增至415人,中医病床增至140张。

在机构建设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加强了内涵建设,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学术和科技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6.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科技有了长足进步。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从战略高度出发,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注重继续医学教育,不断增强卫生发展后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积极应用卫生科技成果和引进、推广适宜技术,把卫生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造福患者的手段,在疾病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医学会由过去的虚设或挂靠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对开展学会工作提供了人力、财力保证。

市医学会下设了预防医学分会和护理分会及9个专业学组。

还设置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独立承担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7.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市和区、县两级全部组建了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达到90人,并全部实行公务员管理,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实行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和采供血的综合监督执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执法分散、效率低下的现象,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

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在市卫生局内批准设置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并制定完善了各项防病救灾应急预案;市、区县都以同级人民医院为骨干,各组建了一支设备齐全、技术先进的应急医疗队,并积极开展各种防病救灾和应急工作,仅2004年至2005年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达31起,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妇幼保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靠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降消项目”的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明显降低。

“十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经验是:

始终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卫生工作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方针,强化政府职责,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增加投入,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药事业三项战略重点,抢抓机遇,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普遍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坚持“科教兴医”战略,努力培养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医术精湛、适应不同层次卫生服务需求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从盲目追求规模的扩大、数量的增加,依靠增人、加设机构等外延扩张型的发展,转变到调整服务结构、提高资源效率、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上;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抓好卫生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抓住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问题,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这些宝贵的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借鉴和坚持。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投入不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2.农村卫生和中医药工作基础薄弱,人才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3.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卫生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任重道远。

4.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还不够完善,传染病、地方病和不明原因疾病仍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脆弱。

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防止重大疾病流行蔓延、处置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证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的任务非常繁重。

5.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真正触及,体制不适应、机制不完善、政策不到位、投入补偿机制不顺,工作不协调,社会对卫生事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

 

二、“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和卫生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分析

未来5年,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进入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

这一时期,既是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困难和矛盾凸现时期。

机遇和挑战并存,各级政府和卫生领域必须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加大改革力度,使我市卫生事业得到又快又好发展,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再是单纯提高经济水平,而是一次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过程,其中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促进健康,减少贫困,发展卫生事业,特别是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增强。

同时也对卫生事业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2.坚持科学发展观及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项长期的战咯性任务,也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指导方针,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

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既要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卫生事业内部预防保健和医疗、中医和西医、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

3.人口学特征的变化及其要求

(1)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健康素质仍有待提高

人口预测结果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市和全国一样仍将面临人口增长的压力,人口健康素质仍有待提高。

因此,必须从现在起,下大力气,切实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妇幼卫生、职业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不断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2)人口性别比例失调

有关人口普查结果表明,过去二十多年中,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男女之比已从80年代初的108.5:

100上升到2000年的117:

100。

我市比例失调问题不很突出,但广大农村性别歧视问题仍然存在,性别比例失调正在逐步加大。

要实现201O年我省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正常的目标,有关部门需要紧密配合,加紧研究和制定标本兼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且要加大打击力度。

(3)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

严格控制人口政策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主要体现在人口老龄化方面。

自2001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和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超过10%和7%,我省60岁以上人口也达14%,我市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2.46%,已进入老龄化的行列。

老龄化将导致慢性病和老年病增加,从而致使疾病模式改变。

高龄老人对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等的特殊需要,对现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仍处于改革探索中的城乡医疗保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4)流动人口数量加大

由于城镇外来人口的大量增加,按照常住人口统计,城市化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

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对现行医疗服务体系及其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由于城乡居民疾病谱构成不同,向城市迁移的人口增加,使得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必须应付双重疾病负担。

其次,现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尚未纳入正规管理体系。

随着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城乡劳动力统一调配的机制逐步建立,就业方式越来越灵活,人员在城乡之间、岗位之间流动越来越频繁,如何按户籍进行保障制度和医疗服务的规划设计,转向适应流动人口流动的需求,促进就业与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等,都需要加以考虑和解决。

4.医疗卫生服务购买主体的条件分析及其要求

(1)居民收入增长和分布状况

城乡之间人均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要求“十一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要满足社会各阶层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更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困难群体的参保资金筹集问题。

(2)城市医疗保障体制现状和发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低,大多数人口仍然处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十一五”期间多数城镇人口的医疗费用仍将由个人承担。

个人负担过重、“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还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3)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将逐步在全国推行。

但上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无论是资金筹集还是服务提供,卫生系统都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要实行医疗救助的人口多,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应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覆盖问题、未来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所引发的新的职业疾患和新的卫生问题方面仍面临很多挑战。

(4)管理体制改革及其要求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应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同时适应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卫生领域,也要按照以上原则明确政府卫生职能,包括规划功能、服务功能、准入功能、监管功能、经济调控功能、信息服务功能和促进市场发育的功能。

同时,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质量监督、医疗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五”期间,卫生行政部门特别要着重发挥控制医疗服务供给的准入和监管功能,以及调节医疗需求流向的规划和调控功能,强化对全行业干预和监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

(二)“十一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1.“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卫生事业。

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经济的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流行。

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维护全体公民的健康权益。

2.“十一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

到2010年,在我市建立健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3.2010年的主要指标

健康指标

(1)平均预期寿命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达68岁。

(2)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20%,为19.70‰和24.50‰。

(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50/10万。

工作指标

(1)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

实现性病的年发病率稳中有降,高危人群的高危行为明显改变,各类人群艾滋病平均流行率上升速度有所减缓;以区、县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维持在100%的水平。

(2)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争取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以市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到2%以下;血吸虫病流行县(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不发生或极少发生暴发疫情。

(3)95%以上的县(区)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重点地方病的发病水平要明显降低。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儿童保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80%,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50%。

(5)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绝大多数县实现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探索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方式;全市40%以上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6)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人左右,执业医师1.50人左右,执业护士1.4人左右,90%以上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从事全科医学的医科毕业生达到同期毕业生总数的50%;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55%。

血吸虫病疫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省级卫生城市达到2个。

(8)无偿献血率达95%,自愿无偿献血率达85%,成分血使用率达95%以上。

三、“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全行业监管

市和区、县两级应根据国家出台的《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和省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当地财政经济状况和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制定区域卫生规划,规划应明确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类别医疗卫生资源的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目标,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设置和调整。

1.卫生机构的调整和配置

(1)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市级设置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的与全市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并以该院为依托,另设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所妇幼卫生机构、一所卫生监督机构、一所采供血机构、一所医学会办事机构。

此外,根据城市疾病构成,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和跨地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可设置2-3所有一定专科特色的社会其他部门和私人举办的医疗机构;2所部队卫生机构。

在市区,由古城区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设置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一所、妇幼保健院一所,卫生监督所一所,疾控中心一所。

市区的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古城区卫生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划设置,要严格实行办医的准入制度。

(2)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玉、华、永、宁四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要尽可能综合。

根据四个县的自然、经济、交通和服务人口情况,设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一所卫生监督机构、一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所妇幼保健院,除江东三县各设置一所中医医院外,一般不设其它专科医院。

现有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可继续保留;对效益不佳和特色不突出的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可与综合医院合并发展中医科;对现有的卫生防疫、皮肤病和血吸虫防治机构合并组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增设一所卫生监督机构;以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为依托,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单位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县、区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使之逐步达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要求。

同时,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划设置辖区内的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

(3)按照合理布局、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设置规范的要求,利用国债项目,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按省定标准,市级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一所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一所传染病救治机构;一区四县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县级医疗机构各建立一所本级紧急救援机构和一所传染病或相对隔离的传染病区,以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和传染病收治能力。

(4)乡(镇)级:

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县城所在地的乡镇除继续保留原有卫生院外,不再新设卫生院。

村级:

每个行政村可设1—2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村(办事处)可不设卫生室。

2.床位配置

床位配置标准。

医院床位是指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设置的正规床位,不含观察床、新生儿床、待产床和简易床。

医疗机构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标准(试行)》的规定。

医疗床位的配置总量标准(张/千人口)按二类区域要求配置。

到2010年,全市医院床位数达到3500张(下限)—3800张(上限)。

后五年按前五年增长幅度递增。

床位配置的结构标准是:

严格控制市、县、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床位的增长;城市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全市床位数的比例不超过35%-40%.

3.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卫生人力资源以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为基础,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人力的准入制度。

(1)执业医师配置总量按二类区域配置标准要求。

到2010年,全市执业医师总量为1600人(下限)——2000人(上限)。

后五年按前五年增长幅度递增。

执业护士配置总量,按二类区域配置标准要求。

到2010年,全市执业护士总量为1200人(下限)——1600人(上限)。

后五年按前五年增长幅度递增。

(2)医技人员:

应具备医学或其它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学历。

医疗机构医师与医技人员的配置比例为:

1:

0.5。

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医技人员的配置比例。

(3)疾病控制人员:

应具备与业务岗位一致的中专及其以上毕业学历的专业人才,按每万人口3.5—4人配置。

妇幼保健人员应具备与业务岗位一致的中专及其以上毕业学历的专业人才,按每万人口2—2.5人配置。

(4)卫生监督人员:

应具备与业务岗位一致的中专及其以上毕业学历的专业人才,按每万人口1.5—2.0配置。

4.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1)设备配置的原则

①分级原则:

按照卫生机构不同层次及需要配置;

②适宜原则:

应以当地居民卫生服务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宜技术和适宜设备。

③资源共享原则:

新技术、新设备、大型高档精密设备,应坚持资源共享和集中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④条件具备原则:

配置设备,要有技术人员和配套条件的保证。

(2)本规划所指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是指:

核磁共振、进口CT、彩色B超、500毫安以上X光机等。

核磁共振仪:

市人民医院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引进核磁共振仪一台。

CT:

按《区域卫生规划》要求配置。

彩超及500毫安以上X光机,到2010年以前,原则上市医院3台。

各区、县人民医院各一台。

市疾控中心配置500毫安X光机一台。

(3)利用国债项目,建立市、区、县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远程可视医疗。

(4)不论何种医疗资金来源、何种购置渠道和方式购入大型医疗设备,均应严格按卫生部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省卫生厅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同意准入后方准购置。

在市政府支持下,建立全市医疗损害风险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损害处理社会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及医学发展,建立医疗服务风险、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体系。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对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充分发挥规划、服务、准入监管、经济调控、信息发布等功能,保障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在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理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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