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需求征求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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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需求征求意见
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需求征求意见
第一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保洁项及绿化养护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第二部分、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
CBNB-20173195G
采购人名称: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内容
品目
一个
招标内容
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要求。
服务期限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年、第三年,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有新的变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要求
二、招标要求
本项目主要分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两部分,其中环卫保洁主要分东吴镇镇区和下属行政村两方面,具体如下:
(一)保洁范围
1.1保洁地点及养护范围: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
1.2保洁内容:
东吴镇城镇道路、文体中心、全镇公交亭等清扫保洁全路段:
目前保洁面积约363020平方米。
其中16小时保洁119500平方米,12小时保洁26600平方米,8小时保洁216920平方米。
东吴镇下属行政村清扫保洁区域:
东村、南村(含南村公园)、西村(不含戚家耷点)、北村、平塘村(含栗树塘公园)、小白村(含东吴派出所、交警中队出垃圾)、生姜村、天童村(含天童公园)、童一村、勤勇村等各行政村为8小时保洁。
(2)垃圾装运:
东吴镇区所设置的240升塑料垃圾桶(池),企(事)业单位院校,社区、行政村及临时垃圾中转站垃圾装运:
根据不同的作业方式进行压缩、吊装、短驳、垃圾清运等(每日收集量约为30吨,清运量约为24吨(填埋场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3)公厕保洁及粪便清运处置,镇属6座公厕(小白公园、文体中心、综治楼旁、165公交车站、天童菜场及三溪浦水库管委会对面)和行政村所属公厕的卫生保洁,及粪便清运。
(4)塑料垃圾桶、果壳箱巡回清洗。
现有果壳箱54只,镇区240L垃圾桶450只;塑料垃圾桶、果壳箱一并交由中标单位负责清洗、保管并纳入考核内容,如有缺少、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
合同期结束时由中标单位按足额数移交给镇政府。
(5)辖区内所有的公共部位牛皮癣清除。
(6)行道树穴、绿化带、草坪、花坛等可视范围内垃圾、果壳、纸屑等保洁清理。
(7)镇区路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及各行政村建筑垃圾的清运。
(8)创建、迎检、复检等重大活动突击性保洁任务,落实保障。
(9)环卫作业数据台账按时上报。
(10)一座垃圾压缩站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
1.3道路保洁要求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建[1997]21号道路保洁一、二、三级标准,即16小时道路保洁、12小时道路保洁及8小时道路保洁。
1.4以下路段必须按要求机扫:
(1)镇南路;
(2)东吴北路;(3)东吴中路;(4)东珠路;(5)东吴东路;(6)东吴市场门口及周边道路;(7)沙加江路;(8)小白山水门前道路;(9)卫生院至宝瞻公路。
1.5绿化养护内容:
详见下表
序号
绿地名称
养护面积
行道树
(㎡)
(株)
1
镇政府
1700
0
2
小白公园
22632
0
3
东珠路
2500
233
4
文卫路与文体中心
2174
98
5
东吴北路
3681
230
6
东吴中路
759
100
7
同心路
1800
159
8
小白山水对面镇东路
900
148
9
门前河
2100
129
10
东村段中心小学后面
3000
25
11
东村老车站
100
0
12
幼儿园对面同仁路
1000
112
13
东吴菜场河边
92
0
14
东吴东路
1982
78
15
东珠路节点
2174
0
16
同心路节点
2308
0
17
醉美东吴节点
5300
0
18
交警中队沿路
730
0
19
欣达重工门口
785
0
20
草花
181.5
0
21
鄞县大道沿线三叶草
33100
0
22
沙江路
500
20
23
后塘河整治工程(包括百合园)
13121.74
0
3200
0
24
东吴幼儿园
1000
0
25
镇南路
12668
358
合计
119488.24
1690
(二)车辆要求
2.1下表所列车辆原则上由采购人免费提供,但车辆保险费、营运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年检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须跟采购人另外签订一份车辆使用协议(详见第五章合同参考格式)。
如需用到其他车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有调整,根据实际投入使用车辆及车辆实际运行时间按实按量计算。
序号
车辆类型
作业时间(小时)
车辆数量(辆)
吨位(吨)
备注
1
道路清扫车
8
1
5
现有
2
垃圾压缩车
/
3
8
现有
3
吸粪车
/
1
3
现有
4
垃圾运输车
/
1
8
现有
5
垃圾收集车
/
2
1
现有
6
洒水车
/
1
/
现有
(三)人员要求
3.1道路保洁人员
序号
道路类别
保洁时间
道路面积(㎡)
保洁人员数量(人)
1
镇区
16小时保洁
119500
≥24
2
12小时保洁
26600
≥5
3
8小时保洁
216920
≥22
合计
≥51
3.2行政村保洁人员
序号
道路类别
保洁时间
行政村名
保洁人员数量(人)
1
行政村
8小时保洁
东村
≥4
2
南村
≥4
3
西村
≥7
4
北村
≥6
5
平塘村
≥7
6
小白村
≥10
7
生姜村
≥3
8
天童村
≥4
9
童一村
≥4
10
勤勇村
≥4
合计
≥53
3.3绿化养护人员:
序号
类别
保洁人员数量(人)
1
绿化养护
≥12
3.4其它人员
序号
保洁类型
人员数量(人)
1
公厕保洁
≥6
2
三乱清理
≥3
3
驾驶员
≥8
4
跟车人员
≥6
5
垃圾压缩站操作员
≥1
6
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3
注:
(1)★投标人必须按不少于上述人员的数量进行配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所配备人员90%男性保洁人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90%女性保洁人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55周岁,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投标人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四)停车场地和管理用房:
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五)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项目其他要求
4.1环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保洁
1、道路保洁范围确定为沿街商铺滴水以外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全镇公交亭保洁;公路保洁范围为路基以内。
2、首扫在早上8时前结束达到“四无五净”即:
无零星垃圾、杂物、瓦砾;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积泥、积水(睛天)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路面人行道干净,树穴、边角、墙跟净;花坛(台)、果壳箱周围净;窨井、沟眼净;隔离护栏下净。
3、公路保洁作业必须扫入界外2公尺,沿街喇叭口扫入1公尺。
4、早上8时后进行动态保洁,限时清除保洁区域内的零星垃圾、白色废弃物,加强巡回保洁力度,保持街道(人行道)整体整洁。
5、道路保洁作业人员须按规定作业时间到岗作业,不得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远离地界与人闲聊。
6、保洁人员作业时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雨天穿安全反光雨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车并行、抢道行驶。
保证作业时垃圾车应停放在侧石边1米内。
7、保洁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禁止赤脚、穿拖鞋操作。
8、作业用车辆保持性能良好。
9、保洁作业中,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禁止拾废品。
作业结束后,垃圾车应清洗干净,按规定摆放整齐。
(二)公厕、便斗清洗保洁
1、公厕免费向市民开放,实行12小时服务。
2、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厕所标志明显、齐全、规范,厕所内外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公厕卫生质量应达到:
内外环境、设施、设备保持经常性整洁卫生,天棚四壁、窗台、门沿、管理房无积灰无蜘蛛网,便池(斗)无尿碱迹、沟(槽)无堵塞,厕内基本无臭,地面无积水,蹭坑及挡板上无粪迹、痰迹、污迹,坑槽、倒斗、便斗无污迹。
4、管理公厕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放公厕,且坚守岗位、着装整齐,配证上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文明服务。
按规定提供肥皂,标准手纸。
5、公厕保洁做到:
环境见脏就扫,地面见水就擦,便器用后就冲,管道不畅就通,管理房内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6、发现公厕、便斗设施设备损坏应立即报修,管辖单位接到报修后,零星小修,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1个工作日予以修复、恢复使用,大规模维修用书面形式报告。
7、消毒季节按规定要求消费:
做到消杀彻底。
公厕、便斗等核定范围内的蚊少于规定标准(3只以下),消毒后将死蚊等虫子及时清除干净。
8、消毒作业过程要注意消毒物品、工具安全存放,作业中不准吸烟、喝水进食,喷药时要戴口罩和胶皮手套,要注意如厕者和自身的安全,谨防药物中毒。
作业结束必须用肥皂彻底洗手,消毒物品妥善保管,残留药物谨慎处理,不能乱丢乱放。
9、清厕保洁作业结束,各种工具按规定地点存放,不能随意放在公厕、便斗附近。
(三)营业垃圾(含沿街店铺垃圾桶的垃圾)收集、清运。
1、营业垃圾收集清运须按规定作业路线、核定的垃圾产量和顺序进行操作,服务周到、文明。
2、有义务及时反馈营业垃圾产量的增减情况。
3、作业中不得漏点、不得任意撤点、车离点前要清扫垃圾。
禁止焚烧垃圾,禁止拾废品。
4、作业结束后,车辆须清洗干净、停放整齐。
(四)压缩车
1、车辆作业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十条禁令,服从交管人员指挥。
做到文明操作,杜绝野蛮作业,禁止在作业场地(小区住宅)按喇叭,沿途无滴、漏、撒现象,无拖挂杂物,车辆按规定吨位装载,车辆下水沟及时清理,水箱污水及时放清。
2、车辆运行须认真执行调度指令,运行前、途中、会场后,须按规定做好各项例保及汽车一保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转向、灯光,制运系有效可靠。
3、车辆除做好日常保养外,每天还须按规定做好液压机部分和吊升机的例保。
4、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驾驶中集中精力,随时注意行人动态,驾驶室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进入中转站或清运点作业,必须根据中转站工作人员准许进入信号后或跟车辅助工准许起吊信号准确进场或作业。
6、驾驶员驾驶作业必须认真执行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7、压缩车辅助工吊装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压缩车、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垃圾中转站作业
1、垃圾中转站规章制度规范齐全,各类制度上墙。
2、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内设施、设备保养良好,操作台、车厢保持清洁,垃圾压缩车离站前清理倒斗内暴露垃圾、拖挂杂物。
3、地坑内四壁元污渍,污水管道畅通,零星垃圾清理干净。
4、责任区域内场地、休息间整洁,无零星垃圾、蛛网、积水、积泥,无乱堆放杂物,四壁瓷面无积灰、污水迹。
5、中转站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场地内拾废品。
6、工作完毕,场地内外冲洗干净,工具摆放整齐。
(六)垃圾房管理
1、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
2、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3、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渍;
4、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6、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另行存放;
7、垃圾房内做到基本无异味,并按规定消毒季节消毒。
(七)绿化养护
1、承包养护期限内,中标人应按照绿地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任务。
2、承包期限内,合同养护清单中的各类行道树如发生人为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中标人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后确认费用承担方案。
3、在合同养护清单以外增加的设施量,其设施量的养护也遵循第2条款。
4、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所订的考核细则规定履行。
(八)代收环卫费: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代收全镇企事业单位环卫费,收费截止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第二年的1月30日。
4.2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五金)或人身意外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中标人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
3、承包期限内,本合同保洁清单中的人力垃圾车、垃圾桶如发生人为减少及毁损的,承包单位应予以及时补齐或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垃圾桶放置位置和牢固程度的检查。
4、承包单位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保洁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5、承包单位在搞好日常保洁、清运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采购人参加市、区布置的各项节目或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6、相关各种车辆补助(购置、维修)及年终考核奖励资金全部划入东吴镇政府。
7、项目试运行期:
三个月;试运行期间,采购人组织评审组根据考核标准和打分细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任二个或以上月份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中标人承担;且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
8、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和打分细则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连续二个月份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中标人承担;且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
(六)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法对乙方保洁、清运及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根据作业标准制定的考核办法打分,月平均考核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6-94分为合格,8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七)经费核发及扣减方式
1、全年经费按月核拨(每月核拨基准额度=1年合同总价/12),即每月考核后,由甲方在次月初10日之前核拨给乙方,具体办法为:
(1)每月平均分在95分及以上的,核拨当月全额保洁养护经费;
(2)每月平均分在86-94分的,每低1分扣当月核拨经费的1%,其扣除部分不作追补;
(2)每月平均分在85分及以下的,即不合格,核拨当月养护经费的85%,其扣除部分不作追补;
(3)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职工或群众到镇政府或上级部门上访,经核实确实存在不妥或处理不当的,5人以下扣2分,5人以上每次扣5分,甲方并以书面形式会通知乙方改正,如通知后不及时改正的,则累计成倍扣分;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通知乙方改正的项目,乙方必须及时改正,不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5)由甲方签发的工作任务单引起的增加费用,一季度结算一次。
附表:
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
鄞州区东吴镇环卫保洁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
作业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一
道路保洁40分
必须在每天早上8:
00前完成卫生普扫工作。
5分
未达到扣5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达到“四无五净”,即无零星垃圾等;无果皮纸屑;无积泥、水、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
路面、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过角净;花坛周围净。
12分
未达到每处扣1分
道路保洁时,应边扫垃圾边及时清理,不能把垃圾扫入或倒入河道、花坛。
4分
未达到每处扣2分
道路有明显积灰。
4分
加强巡回保洁力度、限时清除保洁区域内的零星垃圾和白色废弃物。
8分
保留时间超过半小时每处扣2分
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
2分
一经发现扣2分
垃圾桶摆放整齐、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果壳箱每天清洗次数不少于1次,保持箱体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果壳箱清理清洗后,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复位并关闭箱门。
果壳箱内的垃圾收集容器应加套专用垃圾袋。
垃圾桶缺少、损坏及时更换。
5分
发现不整齐、不清洁、果壳箱未加套专用垃圾袋或未关闭箱门,每次扣1分
二
公厕保洁15分
公厕内外环境保持一致,一日两至三次全面清洗,粪便及时清理。
6分
未达到标准每处扣2分
公厕内无蛛网,无尿迹、蹲坑及档板上无粪迹、痰迹、污迹。
4分
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现公厕设施损坏1小时内与镇环卫站联系。
1分
规定时间内未联系的扣2分
消毒季节(4月1日-10月31日)做到消毒彻底,公厕内蚊蝇小于规定标准,消毒后将蚊蝇及时清理干净。
2分
消毒期间未消毒,未及时清理蚊蝇。
每发现一次扣2分
公厕化粪池每月至少吸粪一次,保持不满溢2分
未达到标准每次扣2分
三
保洁制度20分
道路保洁人员必须按合同人数、规定时间准时到达保洁区域,按时上下班。
15分
迟到或早退,每发现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