啬夫再考赵茜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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啬夫再考
赵茜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
内容摘要:
本文通过对传世文献中关于“啬夫”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出土数据以及对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学习,认为:
啬夫一称源于先秦时代,但含意发生了很大变化。
彼时的“啬夫”代表祭祀社稷活动所用神仓的管理者。
立论及方法或有不当之处,请方家指正!
关键词:
啬夫、啬、穑、墙、社、稷、神仓、御廪、藉田
一、文献记载的“啬夫”及有关研究:
伴随出土文献的发现,更多不同的“啬夫”称谓极大丰富了传世文献所载。
如睡虎地云梦秦简、银雀山汉简中、以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奏谳书》等篇中、有大量“啬夫”出现。
前辈学者结合两种文献材料,已有许多研究成果,皆是对“啬夫”在春秋战国以后的职能进行的考证。
笔者对先秦至汉时期的一些文献数据进行了排比梳理,打算从先秦时代的“啬夫”这一角度对此问题试作探讨。
笔者认为,传世文献当中,有关“啬夫”的记载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就数量言,以《史记》、《汉书》等史书中较多,其他文献典籍中较少,如:
如《史记》中的一些记载:
“……释之从行,登虎圈……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卷一〇二列传第四二《冯唐张释之列传》);“……汾阳……太始四年五月丁卯,侯石坐为太常,行太仆事,治啬夫可夫,益纵年,国除。
”(卷十八表第六《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潦阳……江德,以园厩啬夫共捕淮阳反者公孙勇等,侯。
”(卷二〇表第八《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见于《汉书》中有:
“……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卷八帝纪第八《宣帝纪》);见于其他典籍者有:
《管子·君臣》上: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韩非子》: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于县邑,从者曰:
‘此啬夫,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
且待后车’。
”;《战国策》:
卷二十五魏策《周最善齐》:
“因使其人为见者啬夫闻见者”等。
二、粗略观察与其相连的上下文语境,一类盖指小官吏,多见于《史记》等史书中;另一类记载虽少却都与仪式相关。
如:
《仪礼·觐礼》:
“啬夫承命。
告于天子。
”;《左传·昭公十七年》传:
“故夏书曰:
‘辰不集于房。
瞽奏鼓。
啬夫驰。
庶人走。
’”;《春秋繁露》:
卷第十六《求雨•第七十四》:
“田啬夫亦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等。
在出土资料中,亦有大量“啬夫”记载,金文数据当中的“啬夫”体现明显的物勒工名性质,以下试举几例,如:
《十一年库啬夫鼎》:
“库啬夫肖”(《集成(修订)》04330)、《梁十九年亡智鼎》:
“梁十九年,亡智求戟啬夫庶搜择吉金……”(《集成(修订)》02746)、中山王墓《十二年扁壶》:
“……左使车啬夫孙固……”《十年扁壶》:
“冶匀啬夫”、《私库啬夫盖杠接管》:
“私库啬夫正”(《集成(修订)》11863)等。
简帛数据中情况多与史书类似,例如:
《睡虎地云梦秦简•日书》:
“建日,良日也,可以为啬夫,可以祠……”、《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船人渡人而流杀人,耐之,船啬夫、吏主者赎耐。
”、《奏谳书》:
“…谓胡啬夫谳狱固有审…”等。
金文材料中出现“啬夫”一词者均为战国晚期器物,其用法和词例格式与秦汉简帛、以及春秋至汉代史书类文献相似,属于前辈学者已多有论述的“啬夫”类型。
至于一部份记载先秦古史的典籍中与仪式有关的“啬夫”,笔者认为属于春秋战国以前更早时期,晚期“啬夫”保存了其词例格式。
除此之外,文献与出土资料中有文献与出土资料中有“啬”、“啬人”、“先啬”、“司啬”等词,如:
《礼记·郊特牲》: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
”;《大代礼记·夏小正》:
“十一月,王狩……啬人不从。
”、《大戴礼记·四代》:
“…啬民执功,百草咸淳…”;《仪礼•特牲馈食礼》:
“主人写啬于房”;金文资料中有:
《沈子它簋》:
“沈子肇狃贮啬”;《史墙盘》:
“农啬戉历”等。
后代注疏家对于经典中的“司啬”、“先啬”等多有阐发,清人毛奇龄《郊社祫禘问》文曰:
“……司啬或曰即后稷,然古先有其名而后有其人实之……”笔者以为可以调解各家说法,且笔者亦认为,在先秦时代存在一种与“啬”的含义相关的身份。
《风俗通义·佚文》:
“啬氏,古啬夫,子孙因氏焉”,可见古有啬夫,且其由来演变应与“啬”的含义相关。
二、“啬”字字形变化反映的特点:
《说文》释“啬”:
“爱濇也,从从来从㐭。
来者,㐭而藏之。
故田夫谓之啬夫。
凡啬之属皆从啬。
古文啬从田。
”
由汉简时代以降罗列“啬”字字形如下:
图1:
贼律七收律一七九钱律二〇二奏谳书二七奏谳书一二一
图2:
效二七效一八秦一六九日甲一四四背
图3:
郭店老乙1十一年库啬夫鼎廿五年戈玺汇0112
如图所示,战国秦汉时代“啬”字的构形规律一致,未有《说文》中从田的古文“啬”字。
何琳仪先生认为古文作田为上述字形中“目”形的讹变。
而在甲骨金文中此字构形各分两组罗列如下:
图4:
A组:
乙一二四佚七七二燕二(a3)
B组:
余一六•一(b1)后二七二(b2)
c组:
粹一一六一(c2)
图5:
A组:
中父壬爵沈子它簋墙盘胤匜
B组:
墙盘师袁簋
C组:
墙盘
以上罗列的甲骨文、金文材料显示出四种构形:
、从来从㐭;
、从禾从㐭;
、从禾从㐭从丬。
从禾从田。
如图所示可以发现,甲金文字包含有后世改字的所有构型,且以西周金文为时代下限,“啬”字的上述四种构型中,从“禾”与从“田”者在战国以降文字中未有出现。
如此似可认为“啬”字构型分化在此下限之前即已完成。
这一时代特点与前文展示的“啬夫”含义演变的时代特征也是符合的。
笔者以为由“啬”的含义探讨做联系,两方面结合考察当可拼凑出先秦时代“啬夫”的一些痕迹。
三、先秦时代的“啬”与“啬夫”:
前文罗列的文献材料中(见表三)“啬”字的各种词例格式虽有不同,联系上下文语境可发现其均与农事或相关的仪式有关。
《说文》释“啬”无此类含义,而“啬”与“穑”的相互通假现象,历代训诂学家多有阐述,如桂馥《说文解字义证》:
“啬通作穑”;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此字本训当为收榖,即穑古文也”;《方言》卷十:
“与穑通”,卷二十:
“啬,合也,积也。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无逸》:
“先知知稼穑之艰难……穑,熹平石经作啬”;《逸周书•尝麦》:
“君乃命天御丰啬享祠为施”,朱右曾集训校释曰:
“啬、穑同”。
《说文》:
“穑,从禾,啬声。
”又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称古啬、穑互相假借,依段氏对于假借的观点,则二者中当有一字出现在先,两字古音近,则似乎可以认定“穑”是“啬”的后出字,两者存在同源关系。
再从字形角度考察,图4所列甲金文字当中,“啬”字所从“禾”、“来”皆是农作物,如此可证“啬”的本义或与农作物或农事活动相关。
在此可以发现,甲金文字构型中从“来”者必从“㐭”,而从“田”者必从“禾”。
从“禾”者或有从“㐭”(图4A组c3、C组;图5B组),但甲骨文字中“禾”、“来”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作物,且明显前两种构型形成了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则后者有可能是讹误、省形。
笔者认为《说文》所指从“田”的“啬”古文()乃是战国文字当中的从“田”及其变体者,而甲金文字中从“田”者以往亦有学者认作《说文》所指“啬”之古文,如徐中舒释《墙盘》铭文中称“啬从㐭当读廪,但《说文》及古经典皆以此为稼穑的啬字,稼穑为生长在田中尚未刈取的禾稼,不当从㐭,此铭啬作二禾在田上,当是啬之本字……”;商承祚先生在认为“啬”、“穑”两字同字易用前提下,认为“从田者,禾在田可敛也”则书作“穑”。
然而由汉简、战国文字向上逆推,“啬”之字当为从“来”者无疑,则应是从“㐭”之字。
至于前辈学者考释的从田从禾之字,笔者以为是表示稼穑含义之字的初文,与诸家观点不同之处在于,笔者以为此字并非与“啬”通假之“穑”。
而在西周之前、甲骨文使用的时代,存在含有稼穑之义的字,其字本作从“禾”从“田”。
则按照本文观点,表三所引《墙盘》铭文当作“农啬与穑”解,意为储存谷物于神仓或以收获物献祭,《沈子它簋》铭文中陈梦家先生释作“积”字者,笔者以为如作“啬”解似也可与铭文大意相合。
以上仅是结合本文的观点所做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请前辈学者指正。
1.先秦时代“啬”的含义:
《郊特牲》:
“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
”《仪礼·特牲馈食礼》:
“主人写啬于房”,郑注:
“啬者,农力之成功。
”“啬”与“稷”同韵部,又与“稷”有某种对应关系,甲骨文表示农作物的卜辞当中尚未发现与“稷”相对应之字。
而在周代,对后稷的祭祀除天子郊祭以祖配天外,大多与社同时受祭。
清人夏忻对社稷同坛受祭有详细的梳理,孙诒让《周礼正义》“春官·大宗伯”篇中亦有阐发。
则“啬”应与周代祭祀社稷的活动有关。
“啬”构型从“来”从“㐭”,“来”在甲骨卜辞中当农作物使用时,表示麦。
《说文》云:
“周所受瑞麦来麰。
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
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
《诗》曰:
‘贻我来麰。
’……”。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认为“来”与“麦”两字“三代以降承用互易”;季旭升先生通过对文字发展序列的考证,认为两字原本都是象形字作禾麦的意思,后为适应需要,分别加上横笔与象麦根形的指示符号,“来”字从而强化了“行来”之义。
记载登尝礼的卜辞中有:
“登来于二示”,可见“来”是荐于宗庙的收获物,笔者认为由于甲骨文字存在一字多义和大量异体现象,并不存在本字或体之说,所以“来”可能只是单纯表示“收获的禾麦”的含义,当然不排除由于古人报本反始观念,为强调祭神所用麦的神格特征并且祈祷来年而在此加上区别符号,由此推测“来”用于假借表示距离较远的时间的含义(如卜辞“来丁亥”)有可能就是因此产生。
用谷物献祭的仪式容易使人联想到对社的祭祀,根据考古资料,在商代确实存在社祭,但是商代的社祭无论规模还是重视程度都不及周代,三代都存在对“社”的祭祀,而在周代,相对于之前时期,社神地位得到了提高,其本身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
因而“来”的某种神性色彩或是通过祭祀仪式地位的变化在周代得到了提升和强调。
《诗•周颂•思文》:
“思文后稷,克彼配天。
立我烝民,莫非尔极。
遗我来牟,帝命率育。
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此诗中透露出瑞麦来牟与后稷的关系,学者考证《思文》的制作年代当在西周初年。
而于西周初年开始的制礼作乐活动,则应是“社”地位与意义变化的原因。
杨英师在其著作中考实了周礼对“社”的改造:
一方面通过“社”的不同等级体系体现出祭者身份,另一方面即是通过祖先配食等手段使“社”成为教化工具。
故“受瑞麦”等说法当是与此相关的产物。
高田忠周认为《说文》“附会经语,过信纬书”,似可备一说。
如前所述,“来”的含义与“社”祭活动有关,“啬”字构型为“来”在“㐭”上,甲骨文至金文构型皆不变,如与“廪”字相比,则“啬”的此种谷物在仓廪之上的构型本身似乎就含有收敛抑或是祈、报含义,由“瑞麦”在仓廪上,亦有可能是标示仓廪的不同寻常的作用。
《周礼·地官》“廪人”述有“大祭祀则共其接盛”,郑注:
“大祭祀之榖,藉田之收藏于神仓者也,不以给小用”;孙诒让正义疏“不以给小用”者为“明它小用之榖,别廪藏之”。
此说明“神仓”与“别廪”不同,由《周礼》对“廪人”相关叙述看来,其列于最后的“大祭祀则共其接盛”,笔者认为,有可能是神仓向仓廪演化过程的孑遗。
理由有二:
首先,按廪人文,所掌以米为主,负责邦国颁、赐、禄、禀各项用度,而后文祭祀用榖由廪人授舂人舂之,此与前述性质不同;其次,注疏称此祭祀用榖收藏于御廪,在社之东南,明为祭祀之用则不可能是大型仓库,而之前廪人职所掌的各事项用度所出不能相同。
则此种职能或为廪人的一种兼职。
而“廪人”与“仓人”相对,贾疏:
“廪人掌米,仓人掌榖。
”,“仓人”文:
“掌粟之入藏”,察注疏也无仓人掌米之说,则“廪人”掌御廪的职能或有其他渊源。
而这个源头笔者认为即是“啬”字表示的神仓。
《良耜》诗有:
“俶载南亩”;《国语·周语上》之“宣王即位,不藉千亩”篇中提到“御廪”,在藉田东南,亦即《周礼正义》“廪人”疏所引。
藉田礼与祭祀社稷的活动相关,祭祀社稷的时闲为仲春、仲秋,《诗·载芟》、《良耜》为春祈秋报之诗,两诗的内容与《周语》宣王不藉千亩篇十分相似,个别词语也有相同之处。
又《礼记·祭义》:
“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
冕而朱纮。
躬秉耒。
诸侯为藉百亩。
冕而青纮。
躬秉耒。
以事天地山川。
社稷先古。
以为醴酪齐盛。
于是乎取之。
敬之至也。
”《礼记·郊特牲》篇:
“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孔疏引皇氏云“若天子诸侯祭社则用藉田之谷,大夫以下无藉田,若社祭则丘乘之民共之。
”由此可见,天子、诸侯祭祀社稷的活动在藉田举行,孔疏还认为粢盛为稷在器,祭社用米。
则《国语》和《周礼》“廪人”述说的“神仓”、“御廪”确有史影。
《左传·桓公十四年》经“御廪灾”,杨伯峻注释“御廪”两义,其一引杜注为“藏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
礼书记载的内容未必能够直接证史,但是《郊特牲》篇记载社祭活动的内容,笔者认为从某些角度可以参考。
傅斯年《跋<《春秋》‘公矢鱼于棠说’>》中讲:
“前一世之实用习惯,每为后一世之礼典。
礼唯循旧,故一切生活上所废者归焉”,固然是从民俗学角度来说的,但是可以作为一个角度来思考《礼记》记载的社祭活动,以及周代社祭活动及其典礼可能与现实农牧畋渔活动的关系。
而考察商代卜辞,王都附近即有“南廪”,且有商王亲自参与耕种的农业地“南囧”,根据卜辞内容判断,囧地农田所产谷物被用来祭祀祖先,且推测其与南廪有关。
南廪、南囧有可能是后代神仓与藉田的原型。
祭祀社稷的问题涉及到经典记载的周代等级规模不同的社系统,历代说经家和前辈学者对此已有中肯的论述。
笔者研习各家观点,对照史料,认为上述的于藉田举行的祭祀活动为祭祀天子“王社”、诸侯“侯社”,清人万斯大《学礼质疑》“太社祭地在北郊,王社祈报在国中”篇、惠士奇《礼说》春官一“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礼”篇,孙诒让《周礼正义》“大宗伯”经文下注疏均对此有条贯分明的梳理。
至于大夫以下成群所里之“置社”,清人论述“置社”为私社,前辈学者宁可、俞伟超、通过对“社”的演变历史的研究,认为先秦时代的“置社”与汉代的民自出资祭祀的“私社”性质近似,则知置社无藉田与“神仓”。
而从学者利用简帛数据研究社祭活动的结论中可以看出,战国至两汉时期楚地卿大夫祭社用牲而无用米。
则笔者认为,“神仓”、“御廪”只存在于天子诸侯祭祀社稷的活动当中。
前文罗列的图4C组与图5B组字,笔者认为是与“啬”字的后出字,加声符“丬”,古音与“社”字相近,《诗·七月》: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
”墙、斨,谐声偏旁相同,桑属古音鱼部,与社字对转。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有:
“鄙夫鄙妇相会于廧阴”一句,其中的“廧”字乃是“墙”的通假,两字古音相近,文献中也有不少通假的例证:
《战国策•赵策一》:
“荻蒿苫楚廧之”鲍彪注廧与墙同;上引《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文阮元注引孔颖达疏曰:
廧乃隶书墙字,则引文中“廧阴”即“墙阴”。
笔者以为鄙夫鄙妇相会于墙阴之处,有可能是祭社之处。
经典记载的祭社之“社坛”外有围墙的形制则与“垣蔽”相应。
社在古代社会具有的基本内涵当中一直含有土地崇拜与生殖崇拜因素,这一点从文献当中也可以找到许多证据。
此乃是对“墙”字由来的一点推测,或有牵强之处,请方家指正。
如此说可成立,则可反证“啬”确与祭祀社稷的活动相关。
2.先秦时代的“啬夫”:
如前所述,“啬夫”的职能当与“廪人”有类似之处。
《周礼》成书的年代虽然尚不能十分明塙,但学者认为其中的一些职官并非全为杜撰,笔者以为正如王应麟《汉制考·序》云:
“统继相承,渊源相续”者。
则后世在将前代制度著录成书的时候,有可能将不同时代性质类似的内容合并或是将失传已久的职官的片段记忆归纳入其在后代演化之后的职能中去。
王国维《东山杂记》中论古者“夫”非美称,皆轻蔑之词,“古者臣虏谓之夫”,又引金文证“邦司王臣称人,献及庶人称夫”。
则“啬夫”可能是由平民充当的管理神仓的小官。
小结:
本文通过归纳文献记载当中的“啬夫”的各种用例,发现其与先秦时代某种仪式似存在某种关系,而考察“啬”字本身的字形的演化,也存在着这种前后变化时代特征。
故本文从“啬”字本身的意义入手,考察过程中发现了其与先秦时代祭祀社稷活动的联系,进而认为,“啬”表示祭祀社稷纳谷的神仓,而“啬夫”则是这个神仓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