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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秦皇岛金梦海湾住宅一期工程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编制依据4

二、工程概况4

三、施工安全组织保证措施4

四、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5

施工用电5

(一)变电设施、配电设施建设、运行安全技术措施5

(二)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5

(三)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安全技术措施6

(四)电气设备外壳及与电气设备外壳连接的金属构架接地安全技术措施7

(五)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

(六)熔断器和插座使用安全技术措施9

(七)变电所(配电所)运行、维护安全技术措施9

(八)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0

(九)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0

(十)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1

(十一)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措施11

(十二)电气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2

(十三)电气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3

(十四)电气高压开关安装安全技术措施14

(十五)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5

(十六)易燃、易爆环境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5

(十七)起重机械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5

(十八)焊接机械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6

土方工程16

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6

脚手架工程17

(一)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7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17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措施19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20

模板工程20

(一)模板安装安全技术措施20

(二)模板拆除安全技术措施22

(三)模板堆放安全技术措施23

(四)大模板的堆放、安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4

防水工程25

(一)涂料防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5

(二)地下防水、堵漏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5

混凝土工程26

(一)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6

(二)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斜屋面)28

(三)地面工程(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8

砌筑工程29

(一)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29

(二)砌块运输、堆放安全技术措施30

钢筋工程31

(一)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31

(二)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2

(三)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2

(四)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斜屋面)33

(五)钢筋冷拉安全技术措施34

 

一、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146----2005)

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5.安全工程师实务手册 

6.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秦皇岛金梦海湾2号3号地块住宅项目(一期).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至文昌路,南至河滨路,西至秦海公路,北临岭前街.本工程建设单位为运亿(运利)置业(秦皇岛)有限公司,由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监理单位为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公司。

秦皇岛金梦湾2号3号地块住宅项目(一期)2、3号楼(二组L型合体块),用地面积为69265.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0165.4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61032.5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9132.92平方米。

建筑层数为地下局部2层地上32层,建筑高度地上99.85米。

本工程建筑结构体系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施工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四、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施工用电

(一)变电设施、配电设施建设、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变电所、配电所的所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

2接近负荷中心,便于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3所区不受洪水冲浸、不积水,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O.5%。

4设在污染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并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地段和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2.容量在400kV·A以上的变压器应采用地面安装。

装设变压器的平台应高出地面O.5m,其四周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7m的围栏。

围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不得小于1m,并应在其明显部位悬挂警告牌。

3.室外变电所变压器的高压侧和低压侧应分别装设高、低压熔断器;熔断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高压不宜小于4.5m,低压不宜小于3.5m。

各相熔断器间的水平距离,高压不应小于O.5m,低压不应小于O.3m。

4.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其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5.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连接。

6.箱式变电站安装完毕或检修后,投人运行前应对其内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2.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O.2~O.7m;电线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lOOmm,并应盖砖保护。

3.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4.电缆直埋时,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1的规定。

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

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距离可减为O.25m。

2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3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油管道(管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管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管沟)之间,虽距离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hIl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人管中,其距离可减为O.25m。

5.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表4—1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单位:

m)

项目

最小距离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O.10

O.50

控制电缆间

O.50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道)

1.00

O.50

其他管道(沟道)

O.50

O.50

电杆基础(边线)

1.00

建筑物基础(边线)

O.60

排水沟

1.00

O.50

(三)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安全技术措施

1.接地保护

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侧应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补『_S系统)(图4—1)或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系统(TT系统)(图4—2)。

但由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宜同时采用上述两种系统。

电力系统接地极外露导电部分

电力系统接地极外露导电部分

图4—1TN-S系统图4—2TT系统

2.防雷保护

1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或放电间隙。

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设防雷保护。

3高度在20m及以上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质接地线连接。

(四)电气设备外壳及与电气设备外壳连接的金属构架接地安全技术措施

1.I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该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注:

I类电气设备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lOΩ。

2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4-2的规定。

4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l/3,且不得小于1.5mm2。

 

表4—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

相线截面/r—击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眦2

S<~16

S

16

16

S>35

-S/2

3.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4.当施工现场不单独装设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而利用原有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原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5.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

严禁缠绕或钩挂。

6.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7.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地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其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

2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保护地线时,应在金属构件之间的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连接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五)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2.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5.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开关及分路刀开关。

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两台或两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6.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开关或其他类型的开关。

7.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开关、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六)熔断器和插座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2.熔体应有保护罩。

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3.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4.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5.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

I类电气设备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七)变电所(配电所)运行、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

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作他用。

7.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人运行日志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

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4车间或工地设置的l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8.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9.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两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八)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KV

距离/m

≤6

0.35

10

0.6

(九)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舱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一十)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5.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6.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2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3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7.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8.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

(一十一)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6.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7.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

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8.变电所及配电所内的配电盘、配电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盘、配电柜除外)。

9.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一十二)电气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高于250V的设备上工作应停电作业。

停电作业时,必须依顺序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1将欲工作的设备与电源完全断开,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作业牌,必要时将电源开关锁住。

2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遮拦。

3检验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4验明无电压后,立即在工作点的两端接好临时地线。

3.停电工作及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送电的操作顺序是:

先送总的、后送分的;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逐级合闸、逐级检查。

停电的操作顺序与上述相反。

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越级拉负荷开关。

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断开变压器电源时,需先断开二次侧。

4.断电后必须防止突然来电。

注意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仪表,防止变压器二次侧向一次侧倒送电的可能。

在有备用电源处所更需仔细检查。

5.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与附近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6kV以下为O.35m;10~35kV为O.6m;110kV为1.5m。

凡工作人员(包括施工机具)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上述最小安全距离时,或可能偶然触碰的带电设备,均应设防护并悬挂标示牌。

如不能防止偶然触碰危险时,则该带电设备也应停电。

6.验电工作应在施工的两端进行。

验电前应先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并将临时接地的下端接到地板上,每次使用的验电器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

验电工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7.临时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10mm2的多股软铜线,每次使用时应详细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

装接地线应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撤时相反。

(一十三)电气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上、下电杆应使用脚扣、升降板或梯子。

在杆塔上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和杆塔高矮,均应使用安全带,并扣好钩环系扎牢固。

气温在一10℃以下施工时,杆塔上工作时间不宜过长。

登高作业禁止下列情况:

1在角杆内侧和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2紧线时在紧线的一侧上、下杆塔。

3上、下未捣固和不坚牢的杆塔。

4用大脚扣上小直径的电杆。

5使用绳索、电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将安全带挂在横担、撑角和电杆的端部。

7用一只脚支持全身在电杆上工作。

8站在线条上工作。

3.在杆塔上工作时,工具、材料须用吊绳吊上,用完立即系下或放在工具袋内,禁止下列情况:

1将工具、材料挂在杆塔上或横担上。

2上、下投扔零星料具。

3杆下有人停留。

4.在市区内杆塔上工作时,距杆塔周围2m处加设防护栏或派专人保护。

5.凡遇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打雷时禁止登杆作业。

6.高空作业用梯必须牢固可靠,梯子长短应适合工作需要,在光滑地面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

在木板上使用时,要装尖铁角,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时,应装橡皮垫,禁止下列情况:

1站在梯子上的最高层工作。

2梯上有人工作时移动梯子。

3全身的重心超过梯子范围以外。

4梯上有人工作时在梯子的内侧站人。

5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梯子的长度应与施工现场的高度适应。

2使用前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可靠。

3选好适当的位置,保证梯子立稳o

4立放坡度要适当,并应采取防滑防倒措施。

5在梯子上做吃力工作时换腿,不宜一脚蹬梯子另一脚蹬踩在其他建筑物上工作。

8.顶棚内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顶棚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或手电筒,禁止吸烟或点燃灯火。

2禁止带电连接导线。

3行走时要踩木梁,禁止踩灰板条、轻钢龙骨或苇席棚,如小木梁太小或材质不坚固时,或在轻钢龙骨的吊顶内行走时,应先铺上木板。

4注意望板、木梁上有无钉子等突出部分,以免碰伤。

5不允许两人同时站在一根小木梁上工作。

9.在高梯或易滑有倾倒危险的梯子上工作时,梯下应有人扶持,扶梯人应站在梯子的两侧或外侧。

10.架立梯子不应太陡或过缓,一般情况下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宜在600左右。

使用折叠式梯子应扣好安全钩。

11.木制梯子的横撑不应浮钉在两侧立柱的表面,应坚固地镶在凿孔内。

各种梯子梯阶间的距离不应大于400mm。

(一十四)电气高压开关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开关安装

1在调整开关、隔离开关和安装引线时,不得攀登套管、绝缘子。

2开关、隔离开关进行安装调整时,在隔离刀刃及动触头横梁附近不得有人。

3在调整和检查开关、隔离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时,需注意开关被误触、误操作或意外脱扣而动作,防止伤人。

4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远方操作试验时,应在开关附近设专人监视。

(一十五)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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