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演出行业市场综合发展态势图文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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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演出行业市场综合发展态势图文分析报告
2017年我国演出行业市场综合发展态势图文分析报告
(2017.08.119)
1、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①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部门。
其对演出行业的主要管理职能是:
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②文化部及各省市文化厅(局)
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
其对演出行业的主要管理职责是:
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文化部作为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市地区的文化厅(局)主要负责属地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地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地区社会文化事业。
另外,各地文化局还负责落实政府的各项补助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
(2)行业法律法规
演出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3)行业监管政策
根据2016年第三次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第666号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