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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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

(2017年版)

为推动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建高水平软件名城,进一步推进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对本市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在总结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规划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本市规划、土地、产业、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以及园区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本指引。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的内涵及分类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以下简称为:

软件园区)是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

软件园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50%,园区内部具有相对完善的功能配套。

按照规划面积和体量规模的不同,本指引将规划面积300亩以上的软件园区定义为大型园区,300亩以下的为中小型园区。

软件园区与仅具有独立的单体建筑、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依托周边社会资源的软件楼宇有着显著的差异。

本指引将重点针对软件园区,特别是新建园区及成片整体转型园区的特点和发展要求,予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二、主要原则

本指引是指导本市各类软件园区规划建设、更新改造的重要导向性要求。

通过统筹指导和分类施策,突出体现“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以人为本、产城融合;资源集约、绿色生态;智慧智能、魅力人文”的理念和原则。

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为使命,贯彻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平台化、绿色化发展。

以创新为引领,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向价值链更高环节攀升,强化对核心技术和高端环节的控制能力,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

把握大数据发展机遇,发展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商业模式,为众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大平台服务。

以人为本、产城融合,以满足人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塑造类型多样、网络畅通、舒适宜人的园区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活力。

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有效降低出行高峰期公共交通压力。

注重园区产业、居住、休闲等功能有效紧凑衔接,推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不建设“孤岛型”园区,避免“空城”、“睡城”。

资源集约、绿色生态,合理提升园区开发强度,提高土地、能源、人力资源各类资源的产出水平。

有效增强工业用地、研发总部类用地、商业办公用地等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合理配置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的园区空间结构,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形成功能复合化的园区形态。

加强生态绿地、公园、湖泊水系的有机衔接,促进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形成园区绿色生态系统。

构建步行、骑行绿道网络,满足人们户外活动和慢行需求。

智慧智能、魅力人文,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以深度感知、全面互联、融合分析、智能决策为重点,面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需求和人的需求,以切实增强智慧园区建设给企业和市民带来的便捷高效、智慧创新的感受度为出发点,建设面向未来的智慧园区。

强化园区文化建设,彰显园区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精神,构建富有地域特征、产业特点、人文魅力、面向未来的园区风貌。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创新引领、产业高端、服务完善的新载体

1、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能级提升

鼓励园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以推进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高端化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为方向,重点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关键技术、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消费、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等领域,推进产业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紧密结合、相互渗透,形成一批针对细分领域创新引领的、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软件园区。

鼓励园区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细分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和企业培育力度,提高项目入住率。

稳步提高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规模、产业集聚度、产业发展质量、土地产出水平、劳动生产效率等指标,全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重点园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2、提升园区产业创新能力

鼓励园区从满足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整合协同的需求角度,组织建设和开放共享信息服务公共实验室,推进各类实验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共享应用。

组织建设专利等知识产权和技术的展示交易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和支持园区之间互动合作、协同创新,联合布局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协同创新机构。

鼓励园区积极对接国内外技术和产品创新资源,在相关行业资源集聚、信息汇集、标准制定、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3、建设多层次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鼓励园区搭建以空间物业服务为基础,以产学研对接、教育培训(软件学院)、政策服务、金融服务、投融资服务、人才服务、科技中介、市场营销以及园区文化环境服务等为主要内容,整合政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资源而形成的多层次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信息服务产业细分领域的同业联盟、异业联盟、产业链联盟,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信息交互、跨界融合、资源整合的产业生态系统。

4、打造一流的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品牌

鼓励园区加强品牌建设,整体性打造并统筹展示园区标识,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体现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的新风貌。

园区应重视项目的品牌建设,围绕客户需求,在众创空间、标准厂房、研发楼宇、办公空间、综合配套等园区载体全产品系列中,打造具有独立品牌形象和识别度的、高品质、高影响力的产品品牌。

(二)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新型园区

1、推进园区规模化发展

软件园区应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

鼓励本市新建的软件园区规划面积不少于300亩。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根据交通配套、城市更新、产业基础等实际条件,采取分布式方式配套建设或更新改造一批规模不等、各具特色的中小型软件园区或软件楼宇。

2、推进园区科学选址和优化布局

新建软件园区的规划选址,应符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内,选择具有相应交通、环境及配套设施容量的区域,按照公共交通发展导向,重点依托全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的规划布局,结合区域城市更新和功能再造,实现组团式紧凑型开发布局。

原则上新建园区优先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临近轨道交通站点的产业社区中选择。

3、推进园区集约化发展

软件园区应以推动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为主要目标,园区内规划工业用地、研发总部类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占园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即产业用地比重,对于大型园区一般不应低于40%,对于中小型园区一般不应低于60%。

为适应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需要以及上海土地资源稀缺的实际,鼓励园区最大限度地提高容积率,全面提升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符合区域交通、环境、配套设施等承载力要求的前提下,园区开发强度原则上应按照规划允许的最大值确定,根据区位条件不同,一般不低于2.0-3.0。

其中工业用地按照不大于2.0,研发总部类用地按照不大于3.0予以规划控制。

4、强化园区公共空间的规划开发

建设无围墙的、通透共享的、有利于公共交往和活动的开放式园区环境。

鼓励园区内企业的附属绿地沿路布置,对外开放。

园区内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应与公共活动中心、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公交站点等结合设置,并通过步行网络串联。

对于大型园区,其公共空间总用地占园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即公共空间用地比重一般不应低于15%。

园区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在满足工程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相邻地块的地下空间直接相连。

5、推进园区功能复合式发展

鼓励园区规划使用综合用地和混合用地,按照产业发展跨界融合、功能集成、资源整合的需求,对一类工业用地、研发总部类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可进行综合用地和混合用地开发,创新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区位、交通支撑条件、配套设施水平等,确定综合用地和混合用地的选址、建筑规模等参数,建设产业综合体。

针对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特点,允许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科技创新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6、加大现有园区的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推进转型升级

鼓励本市现有的各类软件园区,结合自身条件、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加大园区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推进园区转型升级。

从企业和从业人员反映最迫切的问题出发,重点在推进产城融合、解决机动车停车困难、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建设智慧园区、加强品牌建设、改善园区综合配套环境等方面,参照本指引,努力破解短板问题,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产业社区

1、鼓励园区建设“10分钟产业社区生活圈”

一是在园区内部,步行10分钟半径内(500米左右),配套咖啡馆、小型超市、食堂、餐饮、体育健身场所、文化休闲场所、创业创新空间、部分人才公寓等。

二是在园区内部或外部,10分钟车行半径内(3-5公里左右),配套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大型超市等。

对于新建的大型园区,应努力为园区50%的就业人口在10分钟车行半径内就近居住创造条件,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

倡导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住房按照就业人口的30%左右予以配套。

三是在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集中区域,10分钟步行半径内(500米左右)按照规定标准配套医院、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医疗教育资源。

四是中心城区内的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距离不超过10分钟步行半径;郊区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不超过10分钟公交半径。

拟新建园区的就业人数可按照不低于人均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根据园区建筑规模进行估算。

2、建设高效便捷的园区道路交通网络

一是对于大型园区,应加强园区内部和外部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建设。

优化园区路网结构,加强路网密度,园区全路网密度不低于每平方公里8-10公里。

二是强化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网络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覆盖面。

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原则上50米内有公交站点衔接。

新建园区应当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要求落实公交配套设施。

新建园区人口规模达到5千人以上,配套设置港湾式公交中途站;人口规模超过2万人的,应配置公交起讫站。

对于距离轨道交通相对较远(10分钟车行半径左右)的园区,应酌情配置定制专线巴士。

三是合理优化园区机动车停车位供给。

新建园区研发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应按照本市有关配置车位指标的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个机动车停车位。

通过调剂、统筹园区内企业及各类公共停车资源,加大机械式停车位设置力度,结合园区停车位需求变化,对于大型园区,力争达到每100人配置25个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以上;对于中小型园区,至少应达到每100人配置10个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以上。

鼓励采用地下、地上多层停车楼、机械停车库等多种方式,提高停车容量,预留远期发展的停车空间。

对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区域,按照本市有关配置车位指标的相关规定,经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程序通过后,其停车位配套可结合园区交通承载力适度折减。

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鼓励园区在停车位建设改造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部分充电设施,并预留充电桩设施建设条件,便于未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新能源车位改造。

四是强化园区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趋势,加大园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划定和电子围栏建设。

对于大型园区,按照每100人配置不少于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准设置。

对于中小型园区,按照每100人配置不少于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准设置。

五是优化完善园区慢行系统。

鼓励园区优先安排并形成连续、完善、安全、舒适的慢行系统,结合区域绿道、跑步道、自行车道建设,串联各类公共空间等。

(四)建设高品质的绿色生态园区

1、提升园区建筑品质

倡导园区新建或改建建筑的屋顶及立面形式、材质和色彩应与地区建筑风貌相统一,与周边环境特征相协调,体现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特色。

倡导园区建筑加强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整体性和沿街界面的连续性,控制视线通廊,鼓励重要路段沿线开展街道界面设计,细化功能业态、界面形式,提高街道活力和空间环境品质。

鼓励园区建筑内部办公环境具有柔性配置能力,在标准层面积、承重、层高、空调系统等方面可灵活适应市场需求,还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度身定造房屋。

鼓励园区大力发展具有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特征的绿色建筑。

园区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鼓励各类园区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和试点,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

2、打造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园区环境

鼓励园区贯彻低碳发展理念,以满足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服务效益、景观优质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现状水域和植被等自然要素,统筹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和数量规模,构建多样化的绿地系统,增加其连贯性。

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

鼓励水面与绿地结合建设。

新建园区应注重实现绿地系统从内院到客厅、从滨水到亲水、从通道到廊道、从平面到立体的转变。

在绿地率指标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园区各类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企业内部绿化空间、立体绿化空间等)不低于人均4平方米。

3、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园区内禁止规划有一定污染物排放的M2、M3类工业用地。

鼓励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有效利用各类新能源。

鼓励园区按照本市中心城区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开展环保工作。

(五)建设高端领先、面向未来的智慧园区

1、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

鼓励园区紧跟信息技术升级步伐,不断完善园区高速光纤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网络、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

实现“万兆进楼宇、千兆到桌面”,园区重点公共区域和主要办公楼宇实现无线网络热点全覆盖。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全面对接5G试验网络。

加大智能照明示范应用,以智能照明系统为信息物理载体,引进发展智能交通控制,推动智慧照明与车联网、交通网、位置网的融合。

2、建设技术领先的园区智慧应用系统

鼓励园区建设广覆盖、多层次、实时、动态的智能感知系统,以环境监控管理、智能交通管理、能源管理、安全安防、公共信息服务、规划建设管理、电子商务服务、电子政务服务、园区管理平台等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批技术领先、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六)培育和发展有品牌、有实力、有业绩的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

软件园区必须具有明确的、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化主体。

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较高的品牌效应和业内口碑,良好稳健的企业财务状况,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能够准确把握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脉搏,诚信守信,合法经营,自愿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应当落实园区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加强与本市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沟通、协同和合作;接受相关行业性社会组织的自律管理,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附件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相关指标要求

类别

指标

要求或建议

大型园区

(规划面积300亩以上)

中小型园区

(规划面积300亩以下)

一、建设创新引领、产业高端、服务完善的新载体

1.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能级提升

稳步提高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规模、产业集聚度、产业发展质量、土地产出水平、劳动生产效率等指标,全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重点园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2.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

组织建设和开放共享公共实验室。

鼓励和支持园区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协同创新机构。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园区积极对接国内外技术和产品创新资源

3.建设多层次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鼓励园区整合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资源,建设多层次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产业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紧密结合、相互渗透,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信息交互、跨界融合、资源整合的产业生态系统

4.打造一流的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品牌

重视园区和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独立品牌形象和识别度的、高品质、高影响力的产品品牌

二、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新型园区

5.新增园区的规划面积

具有明确四至范围,鼓励不少于300亩

具有明确四至范围,结合区域城市更新,因地制宜

6.产业用地比重

不低于40%

不低于60%

7.园区开发强度

不低于2.0-3.0

8.公共空间用地比重

不低于15%

-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便捷的产业社区生活圈

9.10分钟产业社区生活圈

园区内部,步行10分钟半径内(500米左右),配套咖啡馆、小型超市、食堂、餐饮、体育健身场所、文化休闲场所、创业创新空间、部分人才公寓等

在园区内部或外部,10分钟车行半径内(3-5公里左右)内,配套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大型超市等。

努力为园区50%的就业人口在10分钟车行半径内就近居住创造条件,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

倡导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住房按照就业人口的30%左右予以配套。

在园区外部,10分钟车行半径内(3-5公里左右)内,配套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大型超市等

在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集中区域,10分钟步行半径内(500米左右)按照规定标准配套医院、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医疗教育资源

-

中心城区内的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距离不超过10分钟步行半径;郊区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不超过10分钟公交半径

10.园区全路网密度

不低于8-10公里/平方公里

-

11.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原则上50米内有公交站点衔接。

新建园区应当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要求落实公交配套设施。

新建园区人口规模达到5千人以上,配套设置港湾式公交中途站;人口规模超过2万人的,应配置公交起讫站。

对于距离轨道交通相对较远(10分钟车行半径左右)的园区,应酌情配置定制专线巴士

12.机动车停车位

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个机动车停车位。

力争达到每100人配置25个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以上

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个机动车停车位。

每100人配置10个机动车停车位以上

13.非机动车停车位

每100人配置不少于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每100人配置不少于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4.优化完善园区慢行系统

鼓励园区优先安排并形成连续、完善、安全、舒适的慢行系统,结合区域绿道、跑步道、自行车道建设,串联各类公共空间等。

四、建设高品质的绿色生态园区

15.新建园区的绿色建筑比例

园区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鼓励园区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和试点,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

园区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鼓励园区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和试点

16.人均绿地面积

不低于4平方米/人

17.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园区内禁止规划有一定污染物排放的M2、M3类工业用地。

鼓励园区按照本市中心城区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开展环保工作

五、建设高端领先、面向未来的智慧园区

18.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

实现“万兆进楼宇、千兆到桌面”,园区重点公共区域和主要办公楼宇实现无线网络热点全覆盖

19.建设技术领先的园区智慧应用系统

以环境监控管理、智能交通管理、能源管理、安全安防、公共信息服务、规划建设管理、电子商务服务、电子政务服务、园区管理平台等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批技术领先、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六、培育和发展有品牌、有实力、有业绩的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

20.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要求

软件园区必须具有明确的、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化主体。

该主体应当具有的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成功经验,较高的品牌效应和业内口碑,良好稳健的企业财务状况,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能够准确把握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脉搏,诚信守信,合法经营,自愿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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