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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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人工调整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人工调整系数

建筑物

5

楼梯、雨篷、阳台、栏板及其他

1.05

1

基础与垫层

1.5

构筑物

2

1.05

1

水塔

1.5

3

1.4

2

水(有)池、地沟

1.6

4

墙、板

1.3

3

贮仓

2

3.3商品泵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均应列入混凝土单价内。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

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8.异形柱指柱与模板接触超过4个柱的面,一字型、L、T形柱,当长于宽的比值大于4时,均套用墙的相应定额。

9.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异形梁包括十、T、L形梁;梯形、变截面矩形来梁套用矩形梁定额;

现浇薄腹屋面梁模板套用异形梁定额。

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及叠合梁二次浇捣部分套用圈梁定额;预制圈梁的现浇接头套用二次灌浆相应定额。

10.混凝土梁、板均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c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c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爽去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混凝土浇捣套用拱板定额。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坡度在10度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坡度大于10度,在30度以内时,模板定额中钢支模含量乘以系数1.3,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30度,在60度以内时,相应定额中钢支模的含量乘以系数1.5,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度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斜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定额及混凝土浇捣定额也适用于上述系数。

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套用板浇捣定额。

11.地下室内墙、电梯井壁均套用一般墙定额;屋顶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

12.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数划分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模板增加费;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行就模板增加费;单阶线条凸出大于200密码、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3.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另行计算弧形模板增加费。

水平遮阳板、空调板套用雨篷相应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

半悬挑及非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14.楼梯设计指标超过下表定额取定值时,混凝土浇捣定额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取定值

备注

直形楼梯

底板厚度

18cm

梁式楼梯的梯段梁并入楼梯底板内计算折实厚度

弧形楼梯

30cm

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平台另按弧形板增加费。

1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0.20计算。

16.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度按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7.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压顶考虑套用定额。

18.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

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9.小型池槽外形体积大于2m³时套用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建筑物内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套用梁、板、墙相应定额。

20.地沟、电缆沟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时套用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

21.小型构件包括:

压顶、单独扶手、窗台、窗套线及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构件体积在0.05m³以内的其他构件。

22.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作安装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23.采用无粘结、有粘结的后张预应力现浇构件,套用普通现浇混凝土构件浇捣相应定额。

24.滑升钢模板定额内已包括提升支撑杆用量,并按不拔出考虑,如需拔出,收回率及拔杆费另行计算;设计利用提升支撑杆作结构钢筋时,不得重复计算。

25.用滑升钢模施工的构筑物按无井架施工考虑,并已综合操作平台,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6.倒锥形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工程。

27.烟囱滑升钢模定额均已包括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滑升钢模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28.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

29.列有滑模定额的构筑物子目,采用翻模施工时,可按相近构件模板定额执行。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先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是按加工厂制作考虑,模板以综合考虑地、胎模摊销,其余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预制考虑的,模板不包含地、胎模,实际施工需要地、胎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实际发生的地、胎模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2.混凝土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加工厂预制者,按实际蒸养构建数量,每立方米88元(其中:

煤90kg)计算;现场蒸养按实计算。

3.后张预应力构件制作浇捣定额不包括孔道灌浆,该工作内容已列入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不单独另计。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下表损耗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构件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率

安装、打桩损耗率

总损耗率

钢筋混凝土桩

0.1

0.4

1.0

1.5

除预制桩外各类预制构件

0.2

0.8

0.5

1.5

计算公式如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5.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垫木等成品堆放费的项目,是按现场就位预制考虑的,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

6.小型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且每件体积在0.05m³以内的其他构件。

五、钢筋:

1.钢筋工程量按不同钢种,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分别列项,定额中钢筋的规格比例、钢筋品种按常规工程量综合考虑。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相应定额。

3.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

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综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4.定额以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但为包括预应力筋的人工时效费用,如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5.除模板所用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上完铁件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的预埋铁件,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6.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的制作平台。

.

7.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所指的是套筒冷压、锥螺纹和直螺纹钢筋接头,焊接是指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方式钢筋接头。

8.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料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现浇构件定额。

9.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表

项目

预制构件

构筑物

系数范围

拱形、梯形屋架

托架梁

贮仓

矩形

圆形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1.16

1.05

1.25

1.5

六、构件运输、安装:

1.本定额仅为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划分为以下四类。

Ⅰ、Ⅱ类构件符合其中一项指标的,均套用同一定额。

Ⅰ类构件:

单件体积≤1m³、面积≤5㎡、长度≤6m;

Ⅱ类构件:

单件体积>1m³、面积>5㎡、长度>6m;

Ⅲ类构件:

大型屋面板、空心板、楼面板;

Ⅳ类构件:

小型构件。

2.本定额适用于混凝土构件有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以综合考虑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道路状况等不同因素。

3.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距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调整。

本定额不适用于总运距超过35km以上的构件运输,发生是另行计算。

4.本定额不包括改装车辆、搭设特殊专用支架、桥梁、涵洞、道路加固、管线、路灯迁移及因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公交管理部门措施费用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5.小型构件包括:

桩尖、窗台板、压顶、踏步、过梁、围墙柱、地坪混凝土板、地沟盖板、池槽、浴厕隔断、窨净圈盖、花格窗、花格栏杆、碗柜、壁龛及单件体积小于0.05m³的其他构件。

6.采用现场集中预制的构件,是按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内就地预制考虑的,如因场地条件限制,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的,运距在50m以内的,起重机乘以系数1.25,运距超过50m,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7.现场预制的构件采用汽车运输时,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时,定额乘以系数0.5.

8.构件吊装采用的吊装机械种类、规格按常规施工方法取定;如采用塔吊或卷扬机时,应扣除定额中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人工乘以系数(塔吊0.66、卷扬机1.3)调整,以人工代替机械时,按卷扬机计算。

采用塔吊施工,因建筑物造型所限,部分构件吊装不能就位时,该部分构件可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运输费。

9.定额按单击作业考虑,如因构件超重须双机台吊时(包括按施工方案相关工序涉及的构件),套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0.构件如须采用跨外吊装时,除塔吊施工以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11.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

12.定额不包括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消耗,发生时按实际工作内容另行计算。

13.现场制作采用砖胎模的构件,构件安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4.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灌浆所需消耗,不另计算。

15.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套用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除定额另有规定外,混凝土构件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计。

二、计算墙、板工程量时,应扣除但孔面积大于0.3㎡以上的孔洞,孔道侧边工程量另加;不扣除单孔面积小于0.3㎡以内的孔洞,孔洞侧边也不予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除定额注明外,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等所占体积;型钢劲性构件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型钢构件所占混凝土体积,钢管柱内混凝土灌注按钢柱内孔断面积乘以柱灌注高度计算。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的面积以“㎡”计量,应扣除构件平行交接及0.3㎡以上构件垂直交接处的面积。

模板工程量也可参考构件混凝土含模量计算,但除本定额规则特别指定以外,一个工程的模板工程量只应采用一种计算规则。

2.梁、板、墙设后浇带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部分,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含梁宽)计算增加费;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体积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基础与垫层:

(1)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按基础垫层模板定额计算,工程量按钮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展开计算。

(2)带型基础长度: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型基础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有梁带基梁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满堂基础的柱墩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

(3)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长度计算,每个面计算一道。

4.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分别按柱、梁、板、墙的有关规定计算。

5.柱:

(1)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面或上一层楼板表面,无梁板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2)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3)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楼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柱高每侧模板以6cm、混凝土浇捣以3cm合并计算,模板套用矩形柱定额。

(4)预制框架结构的柱、梁现浇接头按实捣体积计算,套用框架柱接头定额。

6.梁:

(1)梁与柱、次梁与主梁、梁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伸入砌筑墙体内的梁头及现浇的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一板整体浇捣的,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

7.板:

(1)按梁、墙间净距尺寸计算;板垫及与板整体浇捣的翻沿(净高250mm以内的)并入板内计算;板上单独浇捣的墙内素混凝土翻沿按圈梁定额计算。

(2)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3)柱的断面积超过1㎡时,板应扣除与柱重叠部分的工程量。

(4)依附于拱形板、薄壳屋盖的梁及其他构件工程量均并入所依附的构建内计算。

(5)拱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

梁板结构的弧形板弧长工程量应包括梁板交接部位的弧线长度。

(6)预制板之间的现浇板带宽在8cm以上时,按一般板计算,套板的相应定额,宽度在8cm以内的已包括在预制板安装灌浆定额内,不另计算。

8.墙:

(1)墙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平行嵌入墙上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

(2)与墙连接的柱、暗柱并入墙内计算。

9.楼梯: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段、楼梯与楼面板连接的梁,无梁连接时,算至最上一级踏步沿加30cm处。

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行计算,但与楼梯休息平台脱离的平台梁按梁或圈梁计算。

直形楼梯上下平台与弧形楼梯相连者,直形、弧形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并入楼梯内计算面积。

楼梯基础、梯柱、栏板、扶手另行计算。

10.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没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11.悬挑阳台,雨篷:

混凝土浇捣按挑出墙(梁)外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雨篷内计算,模板按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雨篷外梁上外挑有线条时,另行计算线条模板增加费。

阳台栏板、雨篷翻沿高度超过250mm的,全部翻沿另行按栏板、翻沿计算。

阳台、雨篷梁按过梁相应规则计算,伸入墙内的拖梁按圈梁计算。

12.栏板、翻沿:

栏板、单独扶手均按外围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体积,花式栏板应扣除面积在0.3㎡以上非整花饰孔洞所占面积,孔洞侧边模板并入计算,花饰另计。

翻沿净高度小于25cm时,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13.檐沟、挑檐:

檐沟、挑檐工程量包括底板、侧板及与板整体浇的挑梁。

14.小型池槽、地沟、电缆线:

小型池槽包括底、壁工程量;

地沟、电缆沟包括底、壁及整浇的顶盖工程量;预制混凝土盖板另行计算。

15.构筑物:

(1)除定额另有规定以外,构筑物工程量均同建筑物计算规则。

(2)用滑模施工的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构件体积计算。

(3)水塔:

①塔身与槽底以与槽底相连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一下为塔身。

②依附于水箱壁上的柱、梁等构件并入相应水箱壁计算。

③水箱槽底、塔顶分别计算,工程量包括所依附的圈梁及挑檐、挑斜壁等。

④倒锥形水塔水箱模板按水箱混凝土体积计算,提升按容积以“座”计算。

(4)水(油)池、地沟

①池、沟的底、壁、盖分别计算工程量。

②依附于池壁上的柱、梁等附件并入池壁计算,依附于池壁上的沉淀池槽另行列项计算。

③肋形盖的梁与板工程量合并计算,无梁池盖柱的柱高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工程量包括柱墩、柱帽的体积。

(5)贮仓:

贮仓立壁、斜壁混凝土浇捣合并计算,基础、底板、顶板、柱浇捣套用建筑物现浇混凝土相应定额。

圆形仓模板按基础、底板、顶板、仓壁分别计算;隔层板、顶板梁与板合并计算。

16.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螺栓及预埋铁件体积。

17.沉井:

依附于井壁上的柱、垛、止沉板等均并入井壁计算。

挖土按刃脚底外围面积乘以自然地面至刃脚平均深度计算。

铺抽枕木、回填砂石按井壁周长中心线长度计算。

沉井封底按井内壁(或刃脚内壁)面积乘以封井厚度计算。

铁刃脚安装已包括刃脚制作,工程量按图示净用量计算。

井壁防水层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章节定额,工程量按相关规定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构件模板及混凝土浇捣除定额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空心构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3.预制方桩按设计断面以桩长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除注明外,板厚度在4cm以内为薄板,4cm以上为平板,窗台板、窗套板,无梁水平遮阳板套用薄板定额,带梁遮阳板套用肋形板定额,垂直遮阳板套用平板或薄板定额。

5.屋架中的钢拉杆制作另行计算。

6.花格窗及花格栏杆按外围面积计算,折实厚度大于4cm时,定额按比例调整。

7.后张预应力构件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五、钢筋:

1.钢筋工程应区别构件及钢种,以理论质量计算。

理论质量按设计图示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包括设计要求锚固,搭接和钢筋超定尺寸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钢筋的冷拉加工费不计延伸率不扣。

2.设计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所列钢筋(铁件)用量表内数量计算;标准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标准图集图示及规定计算。

3.计算钢筋用量应扣除保护层厚度。

4.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灌注桩钢筋笼纵向钢筋、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片钢筋按焊接考虑,搭接长度按10d计算;

(2)建筑物柱、墙构件竖向钢筋搭接按自然层计算;

(3)钢筋单根长度超过8cm时计算一个因超出定尺寸长度引起的搭接,搭接长度为35d;

(4)当钢筋接头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时,应按实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5.箍筋(板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板S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2)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筋,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3)箍筋(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板筋)的设计间距;设计有不同间距时,应分段计算。

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高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见见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去整。

(4)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为螺旋箍筋长度加水平箍筋长度。

螺旋箍筋长度=n×根号下((D-2C+d)×π)²+h²

水平箍筋长度=π(D-2C+d)×(1.5×2)

上式中:

D=桩直径(m),C=主筋保护层厚度(m),d=箍筋直径(m),h=箍筋间距(m),n=箍筋道数(桩中箍筋配置范围除以箍筋间距,计算中有小数点时,向上取整)。

6.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同板中小规格主筋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底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

双层钢筋的撑脚布置数量均按板(不包括柱、梁)的净面积计算。

7.后张预应力构件不能套用标准图集计算时,其预应力筋按设计构件尺寸,并区别不同的锚固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是,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m计算。

(4)低合金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早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8.变形钢筋的理论质量按实计算,制作绑扎变形钢筋套用长度增加0.35m计算。

9.混凝土构件及砌体内预埋的铁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10.墙体加固筋及墙柱拉接筋并入现浇构件钢筋内计算。

11.沉降观测点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12.植筋按定额划分的规格以“根”计算。

六、构件运输与安装:

1.构件运输、安装统一按施工图工程量以“m³”计算,制作工程量以“㎡”计算的,按每平方米0.1m³折算。

2.屋架工程量按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钢拉杆运输、安装不另计算。

3.住宅排烟(气)道按设计高度按“m”计算,住宅排烟(气)帽按“座”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现拌混凝土

(1)建筑物混凝土

①基础

注:

杯形基础每1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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