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莲湖旅游新城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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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湖旅游新城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配合鄂州市“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发展战略。
并以红莲湖的发展为契机,带动鄂州西部地区的整体进步,积极地融入武汉都市圈,进行了《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总体规划(2006-2020)》的编制。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等相关技术标准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件)
7.《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
8.《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9.《武汉市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计划》
10.《武汉市旅游总体规划》
11.《鄂州市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计划》
12.《鄂州市总体规划》(1997—2010)
13.《鄂州市旅游总体规划》(1997—2010)
14.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的和法律的文件
第3条.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界限是:
以红莲湖为核心,向西、向南,以鸭儿湖东部岸线为界;向东,以夏大湖西部岸线为界;向北,基本上以武黄高速为界,此外,武黄高速以北的庙岭镇镇区在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之内。
规划区总面积49.67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组成
本次总体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庙岭镇镇区、旅游度假居住区、新农村建设区三个组成部分。
4-1庙岭镇镇区:
武黄高速公路以北的范围内,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
4-2旅游度假居住区:
包括红莲大道以东、红莲湖水体周边的大部分区域和红莲大道以西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
4-3新农村建设区:
规划范围内除以上两者以外的区域,总面积约3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6条.强制性内容规定
文中“黑体字‘第***条’”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目标与策略
第一节目标
第7条.总体目标定位
武汉都市圈东部的生态绿心;鄂州市西部的旅游度假新城。
第8条.综合发展目标
面向华中,服务武汉都市圈,满足旅游度假、商务会议、科技研发、生态居住等多种要求的区域性综合新城。
第二节策略
第9条.产业发展策略:
9-1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农业发展应该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依托旅游业的发展,利用靠近武汉,交通便利的优势,加大农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缩减粮食等没有竞争优势的常规产品的生产,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畜牧养殖等附加值较高的门类,同时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面向市场的工厂化农业、面向旅游的观光型农业,用产业化的经营方式改造农村传统产业。
9-2未来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产业发展一方面要立足于自身的资源与环境条件,提升食品的深加工水平,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产品制造业,另一方面,作为武汉新城高新产业的延伸段,应该在下一阶段,大力发展以科技研发、创意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
9-3立足于周边巨大的客源市场与自身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以体育健身、会议培训、田园体验为主的旅游休闲产业,建立面向周边城市的休闲度假目的地。
作为汉东湖区的中心点,利用优良的区位与交通优势,加速为周边地区旅游服务的公共中心建设。
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旅游业发展应强调在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下进行,通过合理的旅游线路组织,扩大旅游产业规模。
树立大旅游休闲业的观念,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围绕旅游休闲业发展相关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
9-4基于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定位,其房地产开发不应等同于一般的城市居住区,应强调其生态和景观特色,以低密度开发为主。
度假居住类项目的开发同时应避免单一模式,可以面向不同人群发掘自身的特色。
高档的旅游地产具有一定的消费市场,但在开发总量中的比例不宜过高。
第10条.区域发展策略
10-1将临近武汉的交通与区位优势,与周边优良的生态环境优势结合起来,营造华中地区最优良的投资环境,与高、新产业创业环境,提高整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10-2充分研究武汉“1+8”,尤其是“1+2”都市圈的消费要求,挖掘其消费潜力,走产业互补与功能互补的发展策略,以生态为核心,打造武汉都市圈内的休闲度假名牌。
10-3发挥区域旅游的联动优势,加快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与周边其他湖泊和山体建立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突出自身旅游活动的特色,在区域的层面将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建设成为旅游服务及休闲度假的中心目的地。
第11条.空间发展策略
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总体空间发展策略是:
自北向南、先西后东,聚焦绿心、滚动推进,留有余地、弹性发展。
11-1武黄高速公路以北地区:
以庙岭镇镇区建设为重点,作为整个新城的门户景观,在功能上,突出与葛店开发区相协调,相配套的服务功能的实现。
增加南北向交通通道,减弱高速公路隔断对该区域发展的不良影响,加强与新城南部的交流与联系。
11-2武黄高速公路沿线以南地区:
开发强度较大,是新城对外的重要景观轴线之一。
强化东西向交通联系,向西与武汉科技新城对接,向东与鄂州市区对接。
11-3红莲大道以西地区: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以生态湿地恢复与保护为主,开发密度较低,同时注意对周边水体岸线的利用与保护。
11-4红莲大道以东、红莲湖周边地区:
整个新城的核心区域,综合已建、在建、拟建项目的全面考虑,在保护核心景观——红莲湖水体的基础上,结合旅游项目策划、旅游活动组织、旅游地产开发和其他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构造整个新城的整体景观形象。
第12条.生态——环境发展策略
坚持合理的用地布局与高标准的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对红莲湖、夏大湖、鸭儿湖、扇子湖等水体的污染。
通过新城开发规模和人口容量的控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通过设定禁止建设区域,对滨水地区、湿地以及汇集雨水的山塘等生态相对敏感的地区进行保护。
同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尽可能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减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重视土地、岸线等稀缺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
培育资源节约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第13条.交通发展策略
以构筑“易达”、“通畅”的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为目标,利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旅游干道、城际轨道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城与周边联动区域的交通联系。
13-1外部交通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红莲湖与周边城市、湖泊旅游区的联系:
现有的葛湖路应提高等级,成为主要的旅游干道;同时新建东西向的辅助干道,与武汉科技新城的路网相衔接;增设对外出入口;预留武汉——鄂州城际轨道交通发展用地;为停车场、交通枢纽预留足够的用地。
13-2内部交通的建设主要是打造环状道路网格局,使得每一个区域都能够拥有便捷的交通。
此外还应考虑今后湖区中部的跨湖通道建设。
除交通功能外,区域内道路根据所在的不同区域还应强调道路景观的塑造。
第14条.旅游发展策略
14-1本次总体规划中的旅游发展用地主要集中在武黄高速以南、红莲湖水体周边的地区,包括健身体育类、休闲娱乐类、观光体验类等各类旅游发展用地,总面积约xxxx平方公里。
14-2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现状红莲湖地区的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三类:
水域风光、旅游商品和人文活动。
●水域风光:
红莲湖、鸭儿湖、扇子湖、夏大湖;
●旅游商品:
大闸蟹、莲藕;
●人文活动:
高尔夫俱乐部。
14-3结合红莲湖地区旅游资源的特征和旅游业发展方向,将其旅游业发展定位于:
周边城市体育健身运动园;华中地区休闲旅游新天地。
14-4武汉及其周边县市,是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最主要的客源市场。
华中地区以及经济较发达的上海、江苏、浙江地区也是潜在的客源市场。
14-5体育健身、会议培训、休闲美食以及观光体验是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旅游业发展的四大功能主体。
14-6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旅游形象定位以“度假天堂、享受乐园”为宣传口号,以“全方位、多层次”为基本内涵,突出“易达”、“健康”、“服务区域”的特点,着重实体景观形象和抽象旅游形象的综合建设。
第15条.新农村发展策略
15-1农村方面主要是在规划布局中,应针对现状居民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用地选择,将现状村落分为几种不同的模式进行开发,避免“一刀切”式的大拆大建。
15-2农民方面,一方面要改善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和居住环境条件,更重要的是解决农民出路,创造更多的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5-3农业方面主要是对农业进行产业上的调整,推动农村形成“生态农业——生态产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体系,使农业向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高科技农业方向发展,成为整个地区产业链中一个重要环节。
第三章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性质
第16条.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的红莲湖地区性质为:
以红莲湖自然风光为环境基础,以运动健身、商务会议、休闲旅游、高端居住、科技研发五大功能为支撑体系的区域性旅游度假新城。
第17条.主要职能
鄂州西部地区,以旅游度假及居住为主要发展方向,以运动健身、商务会议、休闲旅游、高端居住、科技研发为功能主体,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规模
第18条.人口规模
规划远期(2020年),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总的人口规模预测为15万人。
其人:
旅游流动人口为1.5万人;原住民和旅游服务为3万人;旅游度假和居住常住人口为10.5万人。
近期(2010年),新城的人口规模为8万人,其中:
旅游流动人口为1万人;原住民和旅游服务人口为2.5万人,旅游度假和居住常住人口为4.5万人。
第19条.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新城的用地规模为:
近期综合建设用地25.39平方公里,其中:
旅游休闲用地15.93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9.4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远期综合建设用地49.67平方公里,其中:
旅游休闲用地28.74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20.9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第44条.规划目标
完善对外交通联系,规划期内将红莲大道既作为规划区内部主要道路又作为对外交通联系道路,在高尔夫球场西侧进行调整,向西改线,联系梁子湖——庙岭——葛店,远景规划将红莲大道的对外交通功能疏解到新城西侧的环路上,以利于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的持续发展。
第45条.高速公路系统规划
武黄高速公路尽量形成互通,主要服务红莲湖西侧地区和庙岭镇地区。
并在南侧形成辅路,减轻武黄高速公路未来交通压力,同时也加强了新城北部东西向的交通联系。
第46条.对外交通主干道系统规划
原红莲大道经过红莲湖地区的路段已逐步成为新城内部主干道。
修建新城环路,形成通往葛店开发区、红莲湖两个方向以及这两个方向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主道路。
在武黄高速公路南侧新建一条主干道,缓解高速公路入城口的交通压力,加强新城北部东西向的交通联系。
第50条.水上交通系统规划
湖区南北向航线是联系南北两岸的水上游览交通,东西向航线方便湖泊东西两岸的游览。
第60条.滨湖生态保护绿地
60-1沿红莲湖、梧桐湖、鸭儿湖、夏大湖、扇子湖岸线周围设立80-100米宽的防护绿带。
60-2采用乔灌木混合式栽植。
乔木应选择树冠大的,能吸收有害气体的树种,同时起到滞尘,减噪作用。
第61条.绿地保护
严禁挤占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严禁挤占生产防护绿地;加强对各类山体植被的保护,严禁挖山取石。
第五章岸线规划
第71条.岸线分类
71-1尽可能采用生态型驳岸,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沿岸湿地和自然水体岸线。
71-2以岸线周边的功能区为基础对岸线进行细分,具体分为三类:
生态保护区域对应自然岸线,公共活动区域为休闲岸线,度假和居住区对应为生活岸线。
71-3岸线宽度一般控制在50-100米之间。
不同类型的岸线其驳岸处理方式也可有所差异。
72-2在一些高档的居住区周边,驳岸的形式采取景石和松木桩相结合的形式,同时种植一些特色的花卉和水生植物,强调景观的特色性和驳岸的生态性。
72-3环湖自行车赛道(6m)靠河一侧设置人行道(2m),规划滨河绿带,采用自然驳岸的形式,在一些水域种植大片的红莲,并在水上架设栈桥和水榭,方便游人观赏。
72-4结合周边的用地性质,在局部地段设置水上木质亲水平台或滨水广场(水上码头),运用适度的人造景观和大面积的滨河绿化营造滨水空间的不同心理体验。
第六章环境卫生系统规划
第73条.规划依据
1.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规定);
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
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6.《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74条.规划目标
74-1环境卫生事业主要发展目标
目标内容
近期
(2010年末)
远期
(2020年末)
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
80%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100%
生活垃圾清运机械化作业率
70%
100%
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
40%
>95%
水冲式公共厕所普及率
85%
100%
道路清扫保洁率
>90%
100%
粪便(渣液)掏运机械化作业率
80%
100%
粪便(渣液)无害化处理率
95%
100%
水域漂浮物打捞保洁覆盖率
>95%
100%
一线工人作息场所设置合格率
>30%
>90%
有毒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100%
74-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目标
目标内容
近期
(2010年末)
远期
(2020年末)
公共厕所布局达标率
80%
100%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达标率
75%
100%
公共厕所建筑等级达标率
70%
100%
垃圾转运站设置布局达标率
40%
>95%
垃圾转运站设置占地面积达标率
45%
>95%
化粪池的构造、容积合格率
65%
100%
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设置布局达标率
80%
100%
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设置建设合格率
75%
100%
垃圾填埋场设置达标率
100%
100%
城市粪便(渣液)处理场设置达标率
100%
基层环卫机构建设用地达标率
50%
>95%
一线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建设用地达标率
>30%
>90%
涉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达标率
20%
>90%
环卫车辆停车场、修造厂建设用地达标率
50%
100%
环卫专用车辆通道合格率
60%
100%
第75条.总量预测
75-1近期2010年,生活垃圾日平均30吨;特种垃圾日平均3吨;粪便(粪渣)3吨。
75-2远期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日平均80吨,特种垃圾日平均8吨;粪便(粪渣)10吨。
第76条.规划指标
76-1环卫职工(包括陆地和水上环卫职工)按人口的1-2%配备,,近期需职工数约100人,远期职工数约200人。
76-2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远期达到95%
76-3近期环卫机械化作业率50%,远期环卫机械化作业率90%。
第77条.环卫设施规划
77-1近期新建公厕5座,远期新建15座。
77-2近期在庙岭镇建3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占地150—200平方米/座。
远期新建3座垃圾转运站,占地150—200平方米/座。
77-3规划在湖区西部、东部各设1处环卫所。
77-4湖区生活垃圾、粪便与城市生活垃圾、粪便统一处置,不单独新建垃圾处理厂和粪便处理设施。
第78条.其它设施
78-1在污水处理厂旁建一座车辆冲洗站、环卫车辆停车场及修理,占地2000平方米。
78-2废物箱设置间距:
商业区每50米一个。
78-3在人口密集区新建垃圾池,按服务范围2.0公顷/个设置。
78-4规划近期保洁工人作息点1-2处,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总体原则与目标
第79条.规划原则
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2.以改善生态和环境质量为目标;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综合治理;
4.区域环境保护、旅游生态区的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5.实施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坚定走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6.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产业化。
第80条.规划目标
80-1近期2010年,红莲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生态旅游休闲度假风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规定的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生态旅游休闲度假风景区环境噪声规定的标准。
80-2远期2020年,全面实现与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指标,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Ⅱ类标准。
环境空气中空气质量多数达到一级标准,部分为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达到并优于居民文教区的标准。
建成最适合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协调发展的生态旅游区。
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区。
第81条.水环境
所有地面雨水原则上不直接排入红莲湖,初期雨水直接就近排入湿地、山塘,经初级处理后再就近排入湖泊。
红莲湖严禁设污水排放口,湖水水体执行国家Ⅱ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82条.大气环境
规划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
第83条.环境噪声
别墅区、旅游度假区噪声标准按国家噪声0类标准控制;其它区域按噪声一类标准控制,噪声等效声级值在40—55分贝之间。
第84条.生态环境
陆地绿化面积达到50%以上。
第85条.环境控制措施
85-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控制污染源。
85-2污染物排放按总量控制,排放量按优秀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的质量要求和区域环境承载力内控制。
85-3保护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植被不被破坏,严禁乱砍树木。
85-4保证有效湖水水面面积,退耕还湖,严禁围湖造田。
第二节环境综合分区
第86条.水环境功能分区
86-1依据地面水域功能以及水在生态环境中的地位与作用,并结合新城布局,综合考虑排放口的分布进行。
红莲湖及周边水域只划分二类水体。
即Ⅱ、Ⅲ类水体。
86-2Ⅱ类水体主要适用于红莲湖湖区与水上活动中心水域。
86-3Ⅲ类水体主要适用周边梧桐湖、扇子湖、夏大湖以及鸭儿湖湖区。
第87条.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87-1大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在区域范围内进行,依据用地功能布局划分二类区。
87-2一类区:
包括风景旅游及自然生态保护区,农林渔业区,商住混合区。
一类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Ⅰ级标准。
87-3二类区:
包括产业区。
二类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级标准。
第88条.声环境功能分区
88-1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在红莲湖范围内划分出功能区,各不同功能区按相应的类别标准进行控制。
88-2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88-3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88-42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88-53类标准适用于庙岭镇工业区。
88-64类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包括高速公路。
第三节生态型高尔夫球场及污染控制与管理
第89条.规划措施
89-1采用新的维护手段降低化学制剂的用量。
比如应该采用低污染、生态型的杀虫剂,避免过多的营养物随径流外溢。
也可以采用人工除草、除虫的方式,减少污染物质的来源。
89-2对高尔夫球场应设有防渗漏措施。
在高尔夫球场靠近湖水一侧应设置虑管盲沟和明沟截留因对高尔夫球场草地施肥而受到污染的初期雨水,然后提升排放至人工水塘实施净化处理,在干旱季节可回用对草地浇灌用水。
89-3增强植被系统对污染物的截纳容量。
在水库边设置至少50米宽的生态绿化带,利用植物根系对于营养物质的吸收作用来减少污染物向水库的渗透。
第八章旅游开发规划
第一节定位与目标
第121条.总体定位
121-1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的定位为:
以武汉市为主要客源市场的、多层次旅游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综合型生态旅游度假区。
121-2近期(2006-2010年):
省内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
121-3远期(2011-2020年):
省内一流,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
第122条.形象定位
红莲湖旅游度假区以“市民度假天堂”为整体形象定位,体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基本内涵,突出“易达”、“健康”、“原生态”的特点,着重实体景观形象和抽象旅游形象的综合建设。
第123条.市场定位
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的市场主要以省内市场为主,尤其注重武汉周边旅游市场的培育。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兼顾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第二节旅游项目组织与策划
第124条.旅游项目策划原则
124-1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项目的策划,应以运作实施为首要前提,并考虑分期实施的时序。
124-2在产业链联动中寻找解决方案:
对旅游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进行整合思考,系统配置各种要素节点关系,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带动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解决方案。
124-3以人为本,设计游憩模式:
以人为本,设计出互动体验、亲和吸引、情境感悟、个性娱乐的旅游产品,才能形成旅游项目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124-4追求独创奇异,形成独特性卖点:
旅游者寻求的就是独特奇异,以差异化为基础的创意联想,一旦达到独特性之时,吸引核形成了,独特性卖点就产生了,产品吸引力才得以形成。
第125条.特色旅游项目
借鉴国内外休闲娱乐旅游目的地的经营方式,以红莲湖当地特色餐饮为主题,以休闲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
另外可以结合滨水的自然条件,发展与水有关的特色旅游项目。
第126条.会议培训基地
发挥距离省会武汉较近的优势,积极发展会议,以及相关的培训基地建设。
第127条.体育健身项目
围绕高尔夫球场、水上运动中心、环湖自行车赛道,大力发展各项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特别是水上活动项目,促使体育活动规模化发展。
第128条.生态体验项目
以红莲湖优良的原生态自然环境为资源,以都市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为先导,大力开展生态体验及其他相关的参与活动。
第129条.度假居住
突出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的“度假”功能,合理引导旅游度假、生态休闲功能的土地开发建设。
同时还可以开发高尚别墅、老年社区等房地产项目,通过完善效应的服务设施,如康复中心、疗养中心、亚健康诊所等等,与旅游休闲形成互动关系。
第三节旅游线路组织
第130条.陆上旅游线路
130-1环湖景观大道(可满足自行车比赛要求)和区域外环路为主要的陆上旅游线路。
130-2活动较为集中,人流量较大的功能布置在环湖景观大道上,人流量较小的休闲旅游项目布置在外环路上。
第131条.水上旅游线路
结合特色项目的布置,设置八个游船码头,形成水上游览路线主体。
第132条.特色景点
新城共设13个特色旅游景点,主要分布在湖泊岸边。
在新城南部设有一个综合性的旅游集散中心。
第四节旅游管理与措施
第133条.旅游容量管理
通过限制进入、经济调控、限制设施、规定活动时间,以及景区调控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