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练习 第二单元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含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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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练习第二单元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含答案解析

第二单元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考点3】税款征收措施(P301)(★★★)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方式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者确认,纳税人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3)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其中,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有()。

(2017年)

A.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B.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应纳税款限期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C.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的是()。

(2014年、2017年)

A.质押

B.扣押

C.保证

D.抵押

【答案】B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

(2014年、2016年)

A.税款

B.罚款

C.滞纳金

D.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答案】ACD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者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解释】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范围仅限于“应纳税款”,不包括“税收滞纳金”。

(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①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②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①强制扣款,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拍卖变卖,即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2)强制执行的范围

①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②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③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表7-1税收保全措施VS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对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税收滞纳金

×

执行手段

冻结存款

强制扣款

查封、扣押

拍卖、变卖

批准级次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不适用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财产

(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2)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

(2014年)

A.要求纳税人以抵押的方式为其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依法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

属于“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2)选项BC:

属于“税收保全措施”;(3)选项D:

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2014年)

A.豪华住宅

B.金银饰品

C.古玩字画

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答案】D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税收保全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税务机关可以对税收滞纳金一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C.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均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D.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答案】BCD

【解析】选项A:

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不包括税收滞纳金。

5.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2015年)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D.依法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税务机关在查阅甲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时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有一笔股权转让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求张某补缴税款80万元,滞纳金3.8万元。

张某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的情况下,拟出国考察,且未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知晓后对张某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2017年)

A.查封住房

B.查封股票交易账户

C.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D.冻结银行存款

【答案】C

【解析】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考点4】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P304)(★★★)

1.税务检查的权限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解释】

(1)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解释】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相关链接】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4.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

5.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纳税检查职权的有(  )。

(2016年)

A.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B.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

C.检查纳税人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的应纳税的货物

D.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应履行的职责有(  )。

(2016年)

A.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B.出示税务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

C.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D.出示税务检查证

【答案】ACD

【解析】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例题3·判断题】纳税人对税务检查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有权拒绝检查。

()(2017年)

【答案】√

第三单元税务行政复议

【考点1】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P306)(★★★)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2011年)

A.确认适用税率

B.确认纳税期限

C.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B:

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选项CD:

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2017年)

A.罚款

B.确认适用税率

C.加收滞纳金

D.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BC:

均属于“具体行政行为”,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选项D:

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考点2】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选择(P308)(★★★)

1.复议前置

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自由选择

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新增)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纳税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2017年)

A.征收税款

B.加收滞纳金

C.确认纳税主体

D.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答案】D

【解析】选项ABC:

属于“征税行为”,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申请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2017年)

A.征收税款行为

B.税收保全行为

C.发票管理行为

D.行政处罚行为

【答案】A

【解析】

(1)选项A:

属于“征税行为”,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

(2)选项BCD:

不属于“征税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3】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P307)(★★★)

1.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1)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1)对计划单列市(如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6)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1·判断题】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2014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某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稽查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滞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情况,遂作出要求甲公司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

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受理该申请的是()。

(2013年)

A.该市国家税务局

B.该市人民政府

C.所在省国家税务局

D.所在省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3·单选题】M县地方税务局对甲企业作出罚款决定,甲企业不服,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下列关于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可向M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B.可向M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可向M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可向M县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4·单选题】设立于M省Y市(计划单列市)的甲公司对Y市国家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机关中,有权受理该申请的是()。

(2017年)

A.国家税务总局

B.M省人民政府

C.M省国家税务局

D.Y市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考点4】税务行政复议决定(P308)(★★)(2018年调整)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4.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

5.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构指定。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确认听证笔录内容。

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

(2018年新增)

6.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018年新增)

7.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2018年新增)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9.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10.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决定;但是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外。

(2018年新增)

11.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2018年新增)

12.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新增)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6年)

A.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构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

C.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构作出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

D.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构作出要求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复议决定

【答案】A

【解析】选项A: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有()。

(2017年)

A.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B.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的

C.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的

D.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税务行政复议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7年)

【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单元税收法律责任

【考点1】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P311)(★)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新增)

4.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18年新增)

【相关链接】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18年新增)

【考点2】偷税、逃税、抗税和骗税行为(P311)(★★★)

1.偷税行为

(1)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抗税行为

(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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