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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xx2018年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系列专题会议精神,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脱贫支柱产业,稳定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精准脱贫的“造血功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围绕“5115”产业精准扶贫工程,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补助政策,推行产业补助资金折股量化,构建贫困户和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新机制,整合财政产业扶贫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脱贫产业,提高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能力,确保全县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板块推进。

结合农村“三变”改革,以“一村一品”为抓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扩大产业规模,打造“一镇一业”“区域聚集”的优势产业基地。

  二是坚持主体带动。

对自主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户,通过新型主体带动嵌入产业链环节,对具有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其自主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种养业。

  三是坚持长中短结合。

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特点,因地制宜精准布局产业。

既要着眼短期脱贫,又要考虑长效增收,统筹培育短平快产业和长受益产业,实现贫困户精准覆盖、持续增收。

  四是坚持市场导向。

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尊重贫困户自主地位,不包办代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带动,发展适销对路的特色产品。

  五是坚持资金集中投向。

按照产业规模,切块下达资金,资金跟着产业走,对带动贫困户利益共享机制加大投入,建立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体系。

  六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统筹人与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大力发展有机产业,促进农业产业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目标任务

  抓住脱贫攻坚机遇,通过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在全县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提升一批扶贫合作社,培育一批产业能人,打响一批名优品牌,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特色优势产业全覆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项长、中、短期的增收致富主导产业,加入1项以上产业扶贫新模式,实现“能发展、可增收、稳得住、可持续”目标,实现脱贫攻坚与主导产业培育、有机示范县打造同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精准选业。

按照全市十大基地特色主导产业总体发展要求,结合我县“5115”产业精准扶贫工程,重点大面积发展优质米、特色水果、优质薯类、中药材、银杏、油牡丹、食

  用菌、蜂蜜等优势产业为主导,扩大有机产业规模和范围,因

  地制宜发展特色水产等产业为补充,形成贫困村产业覆盖全面、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格局。

  .汉江两岸黑米、优质米、特异米产业带。

以草坝有机产业特区、双亚公司、永辉米业、乐康农业等为龙头,以马畅、谢村、溢水、戚氏、洋州、纸坊、龙亭、磨子桥、黄安、华阳等10个镇办为重点,建立优质稻米生产基地10万亩,其中以优质黑米为主的特色稻米面积达到5万亩。

  2.丘陵区食用菌、草木药材、油牡丹、银杏产业带。

以三秦森工、庆瑞丰、益民科技、华瑞牡丹、志建药业等为龙头,带动发展椴木食用菌20万架、袋料食用菌200万袋、生态草菌药材基地5万亩、油用牡丹基地3万亩、银杏基地3万亩。

  3.丘陵区水果及薯芋类产业带。

以陕西果业集团、鸿源公司、朱鹮湖果业合作社、益民科技、康原农业、朱鹮生态农业等为龙头,北部丘陵区中心以西发展1万亩柑桔,以东发展1万亩梨及其它时令水果,东部丘陵区发展猕猴桃1万亩、薯类5万亩、魔芋x万亩。

  4.中低山区林特产品产业带。

重点发展木本药材5万亩、中蜂5万箱、野生林果5000吨。

  5.在宜养区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畜禽养殖业,力争全县猪饲养量达到x万头、牛x万头、羊x万只、鸡x万只,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各镇办)

  

(二)积极发展有机产业。

推进有机产业与脱贫攻坚工程相结合,围绕“追赶超越”战略定位,不断巩固、提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全国朱鹮知名品牌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示范”水平,做严做实“10+10”(10个有机生产标杆扶贫示范基地+10个有机生产创建扶贫示范基地)有机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做优产品、做靓品牌、做强市场,基本形成“机构完善、政策到位,发展协调、产业融合,质量提升、特色鲜明,服务良好、监管有效”的良好格局。

加大产业宣传和产品推介力度,构建“互联网+有机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完备市场营销网络体系,促进有机品牌产品优质优价,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户精准脱贫,使有机产业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新的突破口和发力点。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有机办、经贸局、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市监局、财政局、各镇办)

  (三)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制定完善产业到户和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奖补措施,在扩大融资、财政贴息、政策保险等方面加强扶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托管、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

各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要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明确具体的带动指标,对带动贫困户数量多、效果好的优先支持、给予奖励,对帮扶措施不力、不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的,申请上级政府部门予以摘牌,不得享受各级政策扶持。

通过产业园区、龙头企业等带动的贫困户占产业扶贫贫困户比

  例要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市监局、财政局)

  推进三产融合增收。

认真贯彻落实《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XX〕31号),积极创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拉动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入产业链精准受益。

充分发掘生态环境、农耕文化优势,发展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创业就业,实现有活干、有钱赚。

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向贫困地区延伸,支持各类扶贫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农业营销新渠道。

加大电商培训力度,开展农特产品“线上线下、村里村外”互动营销,让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真正实现卖得出、能走远、效益好、可持续,不断提升区域特色产品影响力。

(责任单位:

县经贸局、电商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旅局、国土局、市监局、环保局、财政局、各镇办)

  强化技术培训服务。

加强贫困户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完善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指导专家服务团和农业技术“110”服务体系,围绕五大产业带建设,建立五支技术服务队伍,深入开展“百队千人帮万户”帮扶活动。

采取“关键农时季节常驻村,农民需求常到村,产业发展常联村”等帮扶方式,开展产业研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帮扶,破解制约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技术支撑,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通过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形式,力争每年对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轮训1遍,每个贫困户至少掌握1种生产和就业的基本技能。

(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人社局、科技局、电商办、各镇办)

  大力培育推广扶贫新模式。

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实践首创精神,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培育创新“党支部+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学习推广“赵家峁模式”“朱鹮湖模式”和商洛扶贫资金“拨改股”等产业脱贫典型经验。

在具体产业发展上积极推广食用菌“企业统一制袋、农户分户种植、产品统一回收”和茶产业“土地入股、企业统建、农户管理”等主体带动型模式,壮大增收产业,打牢脱贫基础。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

  五、强化保障,合力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

一名县级领导牵头包抓1个产业带(见附件),不定期督导检查各部门、镇办、贫困村建设情况,定期召开包抓镇办产业脱贫专项会议,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问题,推进产业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合力推进。

各环节所列责任部门中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在全县产业脱贫推进组指导下,做好本环节组织协调工作,相关成员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办负责本地扶贫产业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资金统筹、量化折股。

积极开展贫困户与发展项目、经营主体带动、金融支持、科技服务、产品销售服务等“五位一体”的帮扶策略。

对扶贫产业发展项目以镇办为单位组织评审论证、检查验收。

  4.落实包户责任。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

  帮扶包户干部帮助贫困户确定产业发展项目,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及时为贫困户增收脱贫排忧解难。

  抓好资金整合。

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牵头整合各部门中、省、市涉农资金,切块使用,60%的整合资金重点投向五大产业带。

移民搬迁、扶贫、发改、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协助做好县级资金整合工作。

利用切块资金,成立担保基金,撬动金融部门放大贷款,重点投向脱贫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一批旅游扶贫、农业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精准帮扶项目,切实发挥整合资金效益。

  (三)加强政策扶持。

投入产业脱贫资金占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的60%以上,重点投向五大产业带:

30%用于平川优质米产业带,25%用于丘陵区食用菌、草木药材、油牡丹、银杏产业带,20%用于丘陵区水果及薯芋类产业带,10%用于中低山区林特产品产业带,10%用于畜禽养殖业产业带,5%用于其他产业建设。

(黑米产业扶持政策参照《黑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执行)

  .对五大产业带范围内参与产业发展贫困户的补助。

  贫困户产业扶贫补助资金执行标准延用《xx人民政府关于调整5115产业脱贫工程配套政策的通知》(x政发〔XX〕x号)、xx人民政府关于对原调整5115产业脱贫工程配套政策文件的补充通知》(x政发〔XX〕x号)文件规定标准,对于加入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发展主导产业的贫困户,产业补助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提高20%,补助资金50%用于折股量化,50%直补到户,折股量化资金具体按照《xx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涉农资金折股量化保底分红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发展村主导产业之外的其他零星产业户,产业补助标准按现有标准执行并直补到户。

  2.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扶贫的奖励。

  

(1)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现代农业园区、企业、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贫困人口领取工资的10-30%,奖励依据为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工资发放依据。

  

(2)对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订单农业等形式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连续服务3年以上,带动贫困户x户、300户、200户、100户、50户以上,分别奖励新型经营主体x万元、x万元、x万元、x万元、x万元,奖励依据为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的订单合同、服务协议及印证资料、产品收购付款依据等。

  (3)对新型经营主体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200亩以上发展规划内产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对验收达标的产业扶贫示范园区,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达x户、x户、x户、x户以上,分别奖励园区建设主体x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奖金分配方式为:

产业扶贫示范园所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参与经营的主体各一半。

  以上新型经营主体间存在交叉重叠、隶属等关系的,只能一个主体享受补贴,严禁重复享受。

  3.对发展有机产业的奖励。

具体参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有机产业助推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执行。

  4.对“三品一标”、农产品销售及品牌建设的奖励。

具体参照《xx做好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实施意见》执行。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科学申报产业项目。

扶贫资金跟着产业走,由各镇办根据全县五大产业带,结合当地实际,量身打造、储备一批产业扶贫项目。

每年12月底前制订完善本镇办次年产业脱贫实施方案,按照产业类型、区域分布、经营主体申报产业脱贫项目及资金预算,纳入次年全县产业脱贫项目库,县农业、扶贫、财政部门负责产业扶贫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县统筹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资金。

  2.严格项目实施。

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试行“谁申报谁监管”的原则,由各镇办负责产业扶贫资金监管和项目督导、验收,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各镇办要严格按照有关涉农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公告公示;

(2)扶贫资金使用台帐;(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经营主体及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相关协议;(4)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及收益分配台账;(5)带动的贫困户姓名及联系方式;(6)贫困户的收益统计台账;(7)经营主体开展产业扶贫的佐证资料,包括为贫困户提供种苗及其他生产资料、开展生产配套服务、收购产品、销售等各类资料、凭证;(8)相关影像资料。

  3.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

各镇办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根据“三变”工作需求充实村财务管理力量,确保产业脱贫资金折股量化及收益分配顺利推进,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贫困户、村集体、经营主体“三赢”。

  4.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

县发改、财政、扶贫、农业、各镇办等及项目主管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自身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严防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发改、财政、审计、扶贫、农业和项目主管部门,以脱贫成效为主要标准,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对项目实施进度快、质量好,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的项目单位在下年度安排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时,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的项目奖励。

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出现问题并产生严重后果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镇办村,暂停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并适当扣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6.严格资金用途。

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政发〔XX〕13号)要求加强管理,镇办村不得随意截留、挪用、滞留、改变用途,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发放人员工资补助等于产业脱贫等与产业脱贫无关的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五)加强动植物及种子跨区调运检疫监督管理。

脱贫攻坚期,各地跨区引进和调运动植物等品种频繁,各镇(办)及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动植物及种子跨区调运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洋政办发〔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区调运动植物检疫监督监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审批手续不全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违规出具证明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督查考核。

县产业脱贫推进组各成员部门要把职责分工内的产业脱贫工作纳入本行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对各镇办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

各镇办要加强对辖区内贫困村产业脱贫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县产业脱贫推进组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镇办和部门报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差距较大、问题较多的镇办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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