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章 企业经营者必知的财务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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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章企业经营者必知的财务知识

第三部分财务知识

•一、企业经营中必知的会计知识

•二、投入资金-抽逃资金

•三、收入-两套账问题

•四、成本

•五、费用-白条入帐的问题

•六、税金

•七、往来帐

•八、利润

一、必知的财务知识

1、利润的构成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税金

2、会计计账的方法

复式记账法: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登记

借贷记账法: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1)资产类帐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2)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3)收入增加记贷方,费用增加记借方,收入与

支出到月底转入本年利润

3、会计核算的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做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企业销售货物100000元未收到货款(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预收某单位货款50000元(银行存款、预收帐款)

企业1月份支付全年的房租120000元(待摊费用、银行存款)

预提银行借款利息2000元(财务费用、预提费用)

4、会计核算的原则

(1)可靠性(真实性)

(2)可理解性

(3)可比性

1)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的可比,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4)及时性原则

(5)配比原则

(6)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7)正确的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形成企业的费用,当月用收入减掉

资本性支出形成企业的资产,通过相应的形式转移到费用中

(8)重要性

在会计核算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的,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规定的会计方法处理,在报告中充分准确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9)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5、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要素

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产短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帐款(销货未收货款)

–应收票据(销货未收款但收一张商业汇票)

•其他应收款(除了货款以外应收的款项)

•预付账款(先预会货款对方才发货)

•待摊费用:

企业已支出,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费用

•存货:

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长期投资: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

1年以上时间变现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

无形资产: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

其他资产:

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二、投入资金:

实收资本

•抽逃资金

•抽逃注册资本:

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

•最低注册资本金

•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

新《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原《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

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注册资本金有较高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注册资本的分期缴付制度。

•新《公司法》修订采用了有期限的分期缴付资本制。

•第一,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付。

•第二,关于出资形式方面,对过去限制技术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的规定,修改为以货币出资的部分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抽逃资金行为购不上犯罪的,除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罚款。

•新《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如何检查公司抽逃资本金

•1首先是寻找突破口,查看验资后的银行对帐单,一旦发现验资后有大额资金流出的企业,要及时展开进一步调查。

其次,确定调查重点,尽管抽资形式多样,但实质都是资金所有权的转移。

由于抽资企业大多采取合法形式掩盖抽资行为,资金流入公司前及流出公司后的过程调查就成为检查的关键。

•2经营中虚假挂帐实现抽逃出资。

把抽逃的资金挂在往来账户,财务上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检查的方法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记下对方单位和所汇款项的时间、数额、笔数,然后到对方单位核对往来账户即可查明是正常往来,还是抽逃出资。

增减资:

一般情况下只能增资不能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收入

误区:

发票=收入,开发票就确认收入,不开发票就不对税务局申报,只是在内部帐反映,这就是所说的二套账(账外账)

•税务机关查账的思路是:

这个单位有哪些收入没有开具开票而未入账,税务局查帐不是查你的发票数

•收入是大于等于发票

法律明确指出不准做假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那么,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之外又私设的会计帐簿,即俗称的“两本帐”、“帐外帐”。

私设会计账簿的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套帐”成因

•一是企业受到利益驱动为了获取暴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采取逃避国家税收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二是部分企业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税法观念淡薄,卖方与买方在交易过程中达成无票结算默契,对帐外经营逃避税款的犯罪性质认识严重不足;

•三是企业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条件下片面追求低价竞争,千方百计压低产品成本甚至采取偷逃税这种违法行为来降低销售价格;

•四是目前国家的金融结算管理、行业行为管理等各项制度尚不规范,特别是金融监管制度滞后于税收等管理需求,现金交易无法被控制,为企业资金的体外循环提供客观外部环境。

•建一个一般存款账户,利用这个账户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我们新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必须将建立的所有账户向税务机关报告。

有的学员很好奇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内帐,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每一张原始凭证都要入账,也就是只要与公司的实际经济业务有关就要入账。

•外账是对税务局的账务,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可以选择单据。

此外,还可以通过少做收入多做费用达到节税的目的。

•内帐与外账的区别在于:

•  ①内帐要求单据真实、完整;外账要求单据是正规合法的发票、费用单据。

•  ②内帐要求真实、能反应实事,老板能看懂,不一定遵守会计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外账要求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两套帐”危害性

•企业利用帐外经营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

企业以帐外经营偷逃税获得的利益来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甚至有其它企业效仿,引起同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形成了压价--逃税--再压价--再逃税的恶性循环,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

两套账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风险

•做两套账就相当于一个人在撒谎

•做两套账存在着人员管理上的巨大风险

•所以做两套账不仅不能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而且会给企业更大的税务风险,是不必要的。

四、成本五、费有

•工车间:

直接材料

•厂直接人工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生产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

•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车间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

•各项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设备

•的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机物料消费

•等)。

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管理部门管理费用: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

工资、福利费、折

•旧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防洪保

•安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财务费用:

和银行机构发生的费用,利息收支

•销售部门:

营业费用:

广告费,展览费、销售人员工资、福利

•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工商企业的成本

•工业企业有三个成本:

•材料的采购成本(买价+采购费用)

•产品的生产成本(生产成本)

•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商业企业的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的数量*进货的单价)

•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

不合法的便条。

每个企业对员工借支行为,要填写的这个“借支单”可能规范、样式都是不同的,那这个借支单算不算白条?

•严格来说,只要是履行了公司的一定授权审批程序,我认为这就不是白条,那白条真正出现的原因是:

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这才是白条的根本,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白条上是一种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行为。

白条入账主要发生在哪些业务?

1,涉及到个人行为,个人领取福利费、慰问费、丧葬费、出差补助费,会议会、个人劳务报酬、租用私人财产支付的租金,向个人借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在个体小商店购买各种货物,这些交易本质上是企业发生费用的行为,但是由于支付对象是个人,在实务中要开具发票是比较困难的也是不太容易实现的,因此这部分成为白条的主要源头。

2,企业的零星无票行为,比如打的费、零星工程费用、临时工费、小额的维修费,这些费用单价比较小,有的可能才几块钱,因此很多都是没有票据的。

3,公司内部的无票行为,比如一个稍大点的企业可能公司有自己的内部食堂,这个食堂可能耗费的一部分费用是供企业员工福利花费掉的,还有一部门可能是作为业务招待耗费掉的,因此这部分不可能有票据,很可能就是白条入账,最多是履行公司的授权审批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4,还有即使是大额业务行为,企业也需要开具发票但是因各种原因未取得发票

备注:

对于以上无票行为很多单位都是找一些不相关的发票去报销,这一点本人保持沉默,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这确实是税法上很难堵的一个漏洞,但是我们国家税收基本上,申报、管理、稽查分开,你能申报上、不一定不会被稽查查出来。

白条入账的主要影响

“白条入帐”主要是影响会计确认,以及税务上的企业所得税,从税务考虑白条主要对费用及所得税的影响

涉及到白条的主要法律规范:

1、《会计法》规定: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利润:

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收入费用利润三者的关系

收入-费用=利润

反映了企业在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利润分的顺序:

1、企业若在以前5个年度内累计发生亏损,则首先应予以弥补,既税前利润弥补。

举例

01年成立020304050607

01年亏损100万,02-07年每年盈利10万,那么02-06年的10万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07年的10万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2、若企业5个年度以前累计发生亏损,仍未能弥补则应由税后利润弥补。

3、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

4、按税后利润的10%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但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金总额50%时可不再提取。

5、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有人会问不做两套账,我们应该怎么办?

学会规范行为,做账之前要控制我们的行为,产生风险的行为就不要发生,发生后,到会计手上你让会计摆平,就是神仙也没着。

其实会计的工作和律师的工作很相似,律师注重的是证据,并不是口才好就能打赢官司,会计注重的是原始凭证,并不是科目运用的熟就做出没问题的账,

由此看来我们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票据。

七、税金

税都是月底计算提取,下月初交纳

在毛算利润时,收入减除的税金是除了增值税以外的税金,在会计核算上是通过: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来进行的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的提取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20

贷:

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建税70

其他应交款一应交教育附加费50

下月初上交

借: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1000

•一应交城建税70

•其他应交款一应交教育附加费50

•贷:

银行存款1120

营业税和消费税的提取同样道理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消费税

八、往来账

企业账务处理中,往来科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和“其它应付款”。

由于往来账户核算内容涉及面广,而且对应关系复杂,因而有些企业往往通过这类科目达到隐瞒收入、滞记收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一、“往来科目”中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

(一)利用“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科目隐瞒或滞记收入

•由于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联系十分紧密,所以一直是税务稽查人员关注的重点,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故意将属于应收账款的科目反映的业务记入其它应收款账户,形成两个科目混用,因此对应收账款与其它应收款应列入同样重要的程度去检查。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借:

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为隐瞒销售收入,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采取的账务处理为:

1、直接结转产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隐瞒销售收入。

•借:

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贷:

产成品(或原材料)

•在收回货款后,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2、通过“应收账款”滞记销售收入,企业在销售产品并取得货款后,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将“应收账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从而造成滞记销售收入。

记:

•借:

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企业销售货物时,虚设应付款项,隐瞒或滞记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货物时,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为隐瞒或滞记收入,错误的做法通常有:

•1、虚设“应付账款”,长期挂账,隐瞒销售收入,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或其它应付款)

•2、通过“应付账款”滞记销售收入。

企业在销售产品并收回货款后,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或其它应付款)

•在适当时机将“应付账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记:

•借:

应付账款(或其它应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通过预收账款隐瞒销售收入

•企业在发生预收货款时,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在发出商品实现销售时,记: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企业往往采取以下几种方法隐瞒销售收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1、在发出商品实现销售时,不记销售收入,而将预收款长期挂账,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2、以现金假退还预收货款的方式,将收入彻底隐瞒,记:

•借:

预收账款

•贷:

现金

•3、直接结转产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隐瞒销售收入,记:

•借:

预收账款

•贷:

产成品(或原材料等)

(四)以产品或原材料顶账,不记销售收入

•企业由于资金紧张或某种原因,在以自己的货物直接抵顶所欠款项时,正确账务处理为:

•借:

应付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它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月底结转该笔货物的成本,记: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产成品(或原材料)

•而有些企业采用以产成品或原材料直接抵减应付账款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错误分录为:

•借:

应付账款

•贷:

产成品(或原材料等)

二、稽查人员在检查“往来账目”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综合以上各种现象,税务机关稽查人员在对企业往来科目进行检查时,应抓住每笔业务的来龙去脉以及款项是否真实准确,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合理合法等关键环节,应细心审查,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银行对账单”核对。

企业销售或购进货物,一般通过银行划拨货款,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就能提供企业资金运动的基本概况,所以在查账时,要将银行对账单与销售、往来等明细账进行下列核对。

•一是笔数核对,首先将本月发生销售多少笔,收到银行存款多少笔,可以找出已收到银行转来货款而未记销售的笔数和款数。

•二是对账单与账簿收支款项内容的核对,对账簿与对账单不符的款项,要列出清单,逐笔审查其款项的内容和性质,以弄清每笔收支的原委。

(二)审查原始凭证。

真实的往来业务都有其真实的原始凭证,如发票等,而虚设往来和虚设往来的转销一般就很难取得原始凭证,其原始凭证一般是自制的情况说明书、个人借据或其他单位的信函等,比较容易取得和伪造,所以往来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凡自制的要查清款项性质,凡以个人借据和其它单位信函为原始凭证而设立往来科目的,要向对方单位和个人发出函调信或电话调查其真实情况,以取得真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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