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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紫云县人民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强化财务管理德职能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会计学》,《医学会计制度》,《医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参与经济决策职能,建立科学和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

重大经济事项室预算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

其包括的项目如下:

1、大型设备的购置

2、大型修缮工程

3、大型会议的举办

4、大额医院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

5、基本建设项目

6、医院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7、重要科研项目

8、医院发展计划的制定

9、医院改制、重组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

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领导独断专行决策行为。

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讨论和公示原则:

坚持院务公开、透明,特别室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4、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

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入产出效益进行经济论证,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

(一)大型购置的管理

1、各需求科室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交医院院长批准。

院长组织财务科、临床科相关人员、专家等召开可行性方案专题讨论会议,会后将讨论结果形成论证报告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会议纪要、三种品牌以上的设备价款、用户使用情况)。

交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手续办理采购。

2、采购必须通过招、询、比、议价确定供货商,严格遵守招标的有关规定,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3、采购必须和供货商签订合同

4、供货商必须提供与固定资产相匹配的发票、采购合同、及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等凭据。

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无发票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未经相关部门、医院院长审批,一律不予付款。

属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二)关于医院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将可行性方案集体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立项工作。

2、重大工程应报市、县有关部门办妥基建计划、规划、立项、报建等手续。

3、工程预算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工程,需报主管局并通过县招标办进行招标;预算小于50万元的工程由医院进行内部招标。

招标文件需经院务会讨论同意公开后执行,医院财务科专人参与招标的全过程。

4、财务科根据已批准的工程计划,设立专项工程账目核算。

5、资金管理

(1)对于上级拨款的工程,财务科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计划、资金来源,设立专项工程账目核算,专款专用。

(2)自筹资金的工程要纳入医院资金预算,财务科应设立明细分类工程账,根据计划掌握开支,合理使用资金。

(3)资金的划付必须附有合同、发票。

基本建设项目还必须附有县主管局和财政局已审批的划款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院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付款。

(4)工程总结算时除附有工程合同、协议和结算清单外,还需要经总务科、基建组等质监部门签章的验收报告书。

6、其他管理

(1)医院所有基建、修缮项目包括零散维修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

(2)在工程计划经批准和资金来源有保证的基础上,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书,该合同对工程的范围内容应有明确记载,尽可能将主体工程以外的附属工程,如拆迁、场地清理、照明、动力安装等纳入,以便财务部门完整的核算工程造价和编审工程决算。

工程协议书、合同书及预算书报院领导审批后,须交财务科备案,以便掌握工程款支付。

(3)施工途中,如有变更协议内容,应签署补充协议,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费用追加或减少项目,并阐述其理由。

施工途中如有变更协议内容,应签署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后,属院内招标工程的、零散工程的,甲乙双方须办理竣工验收,填报竣工验收报告,经财务科实价核实造价后送审计部门复查,方可办理完工结算;属政府部门招标的工程按照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关于医院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的重大变动方案

1、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需由院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项讨论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人事、财务、医护人员、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结果报院办公室备案,并在院内给予公示。

2、公示期间需设立专柜,由院工会收集职工意见。

3、由院工会将职工意见进行集中汇总,形成报告。

4、根据职工意见再次召开专项讨论会、进行讨论、修改。

五、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处置

总务科必须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定期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根据盘点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处理建议,最后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交院领导办公室会议集体讨论。

会议结果交总务科备案并执行。

 

 

医院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以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我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

有序进行。

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五)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忠的问题布断完善。

二、我院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

(一)院长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

1、直接主管领导财务科工作。

2、带领全体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遵守《会计法》,执行《会计法》。

3、检查和监督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加强和重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并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权,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二)明确财务科长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及权限

1、在院长的领导下主管财务工作;

2、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和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进行费用成本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有效地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负责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院长对医院的经营及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的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管院长处理;

8、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并报经主管院长处理;

9、对单位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供建议。

(三)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是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方面的内容,在其他章节已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1、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各个会计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

2、各会计工作的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

3、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

4、对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四)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财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是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规范》的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保管要求等;

3、根据《规范》的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明确本单位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个辅助账的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账、改错等要求;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对外财务报表的总类和编制要求,同时根据单位内部会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要求。

(五)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

1、机构分离。

即财务科为医院独立的职能部门,与行政、总务等其他职能科室各为一体。

2、职务分离。

即院长不得兼任财务科长,财务科长不得兼任出纳岗位。

3、钱财分离。

即会计和出纳不能同为一人兼任,出纳管钱,会计管账。

4、账物分离。

即物品会计不能及管物又管钱,物资保管和物品会计必须各为一人。

5、出纳岗位分离。

即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提醒、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按照《会计学》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对一切违反《会计法》、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和抵制,要敢于向违法行为作斗争。

一、各级财会人员在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变化法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不完整、手续不全的要求更正、补充、补办手续完整后方能受理。

二、凡采购物品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的药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应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账。

三、经批准外购的设备、物质,要严格按合同履行付款,货未到或未到齐之前,只能预付定金或按进度付款,若有规格、质量、价格、数量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直到问题解决才能完全付款。

四、采购大型设备物资必须经政府招标采购,并认真按《合同法》签订采购合同,经本单位院长(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才能生效,财务科根据有效合同按进度付款。

否则,不予支付。

五、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帐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对违反收支管理规定的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作出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八、财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及及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十、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部门或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十一、本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会计资料接受检查。

不得示意检查人员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价收费。

二、院内所有新增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先由科室写出报告,经院领导审核,审定价格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医院内的一切经济活动,应严格执行财务财务制度,任何科室和病人不得向病人和家属无财务凭证和自制凭证收费。

四、各科室各项检查、治疗、手术等按物价标准可收取材料费用的项目,必须按照物价标准执行,不得任意多记或少记。

五、材料费的价格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进价顺加收费,如价格随市场上下有浮动,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审核后统一调整。

六、医院药品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作价方法核价。

加价后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统一调整价格的药品由药品会计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存调整。

七、医院自制药品的定价。

按省物价局、卫生厅、药品管理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由药剂科填制药品价格申请表,报医院向县物价部门申请定价。

八、非医疗方面的对外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无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各科室先写出报告,经医院办公室、物价管理审核,报县特价部门批复同意。

九、医院物价部门不定期对医院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屡犯者给予经济处罚并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十、各科室必须将堂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并向病人出具收费清单,以利于病人对医院收费进行监督。

 

价格公示与费用查询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于新增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及时进行调整并公示。

2、对于药品价格的公示,采取在住院大厅开设24小时电子滚动显示屏的方式,公示药品的价格,具体公示内容包括:

药品规格、生产厂家、单价等。

3、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采取在住院部大厅设置费用查询系统的方式,方便患者随时查询费用明细项目,在门诊各科室和住院各病区墙卜的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定的物价公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最高限价、项目内容等,并配有内容全面、详细的物价公示本,并便于患者随时查阅,

4、在每一块物价公式牌上公布价格投诉电话丰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本院医疗费用的监督。

5、住院患者实行一日清单费用告知制度.并可在查询机上查询已用费用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随时掌握预交金的使用情况。

6、住院费用查询处对患者提出的问题,协助联系有关利室予以解决。

负责收集、登记患者提出的各种意见或建议,及时向物价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反映,以便医院做出正确决择。

7、患者对医药费用有疑虑的,首先应由接待患者的科室负责解释,并由该科室协调院内科室解决患者的问题。

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1、医院各科室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严格按省物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各科不得自立项月,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项嗣收费。

2、要做到收费按标准、记帐按凭证,准确无误,经得起患者的核对和上级的检查

3、医院每天要有专人将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一日清单打印出来交送科室.保证不漏掉一份“一日清单”。

4、科室每天要及时准确的将“一日清单”交给患者核对,如患者对清单的项日记费有疑问需要查询时,必须有人接待并做出明确解答。

做到耐心解释说明.态度和蔼.严禁说服务忌语。

5、患者入院时,对患者进行查询机使用宣教,帮助患者正确使用查询机。

6、患者有权随时持卡到住院处查询机查询自己费用情况。

7、各科室如发现对患者记费有误,请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8、妥善解决患者关于费用的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维护医院形象。

 

一次性卫生材料准入及价格管理制度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新的高科技生材料被应用到医疗护理工作中。

为了确保临床供应,保证医疗质量,为加强对次胜卫生材料的规范和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病人的负担,我院物价科制定了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黔价费(2003)127、l28号及黔价医药(2006)36l、[2007]280、[2008]231、[2008]253、[200911号文件。

2、各科使用的一次性特殊医用器材、特殊材料以及一次性高值耗材,必须从省卫生厅规定的中标产品中择优采购,特殊情况下由使用科室向药剂科提出申请,经物价科审核,报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由药剂科通知物价科实际进价(以发票为依据),才能立为收费项目,物价科通知医保办申报人医保:

对未经审批而自行乱收费的科室或个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处理,按相关的制度进行处罚。

3、严格特殊器材和特殊材料费的管理.按《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对可另收取的特殊医疗器利、特殊卫生材料,按购进价加一定差率计价,即购进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加收8%;1001—5000元(含5000元)以内的加收5%:

5001元以上的加收3%。

4、限制同一种耗材的使用品种,以便价格管理。

高值耗材要有单独使用记录。

5、每季度物价科、药剂科对我院一次性耗材价格、种类、数量以及使用情况作次认真全面的核查。

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给予及时处理,责成问题科室书写检查并整改?

6、每年6月l5日和l2月15日,分两次将一次性特殊医用器械、特殊材料购进价格报同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向主管部门请示备案。

以上管理制度请各科、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并严格参照《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及361、[2007]280、[2008]231、[2008]253、[2009]1号文件“除外内容”和“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各科自己承担,物价科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物价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的收费行为,杜绝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套用项目收费等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减轻患者负担,为保证物价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避免滥收费、错收费,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如下:

1、医院各部门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必须按省物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标准严格执行,各科不得自立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项目收费。

一经查实,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处以多收部分双倍的罚款,由当事人及科室分别负担50%。

2、对模范执行物价政策每年物价检查达标的科室,对科室及兼职物价员给予适当奖励。

3、对科室自查出的物价问题并已纠正的不予追究,科室或个人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少收、漏收、不收,限期纠正,对不纠正者.除扣出错误金额外,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除科室绩效工资的10—20%。

4、违反物价收费政策,乱收费、多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的,除将非法收入部分从科室扣出并退还给病人外,视情况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1)未经申报批准而利室自立项日收费的,一经发现扣罚责任科室多收金额双倩.由当事人及科室分别负担50%。

2)不按标准收费或分解收费以及套用项目收费的,责令科室整改,按查多收金额双倍扣罚责任科室的绩效工资,由当事人及科室分别负担50%。

3)有医嘱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而收费的,一经查实,按查多收金额扣责任人的绩效工资

5、窗口挂号、划价、收费、记帐等人员因1:

作疏忽出现差错,及时发现并已更正未对医院或患者造成损失的,进行批评教育;如给医院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损失部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扣罚责任人科室100元。

6、私人私自收取病人的医药费、检查费等,除如数退还病人外,属个人行为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属予科室行为的扣发科室2000元,并给予科室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7、对上级物价管理部¨发现的违规收费所产生的罚款,全部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审计管理制度

1、医院审计科是医院党政组织对医院的经济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监督机构。

2、审计的主要任务是:

监督检查医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台理性、合法性。

3、审计科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有关政策进行审计监督,对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及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则务数据进行审查。

4,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审计工作制度,廉洁奉公,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保守机密,恪尽职守。

5、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需向上级机关反映的应按程序整理好资料报送,并协助立案,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6、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日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财经法规,更新知识,维护医院利益,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及会计行为,挥好医院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审计工作制度

1、医院内部审计南审计科独立完成。

审计科是对全院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的职能机构,依法对医院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置、药品采购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人员要谨慎、诚实、客观、公正地办理审计事项,开展如下市计项目:

(1)时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对财务收支、财物领拨、药品周转、阍定资产购置和经济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各方而经济效益进行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会计报表、决算的真实、正确、合规、合法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和部门规章制度。

(6)对建设项目、修缮工程制定预(概)算、决算。

(7)院领导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此外,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后,有责任向领导提出制J上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3、审计人员有权要求被审计人按规定报送财务收支计划、基建预算执行情况,药品物资采购财务报表等有关经济活动资料.被审计人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审计人员在提取审计资料删要开具借用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资料用毕清理归还。

4、审计人员在使用审计资料时必须保持资料的完整,不得损毁,涂改丢失,破坏原状。

5、除每年两次较为系统的审计外.还要以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的,为收费、药物、基建各环节实行不定期审计。

对高、精、尖项目实行事前审计和效益审计。

6、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效益审计时可临时聘请2—3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咨询、论证,以求取得较为客观的评波与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在审计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7、对审计过程中所获得的证据及其评价的书面材料,如审计日记、审许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加以保管,不得遗失。

 

内部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为加强医院审计工作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健全审计工作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审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

二、审计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机密,未公开的事项不得外传。

1、审计人员应对在执行业务调查取证中所取得和r解的资料、情况等进行严格保密。

四、审计丁作中具有保存价值或应保密的档案,审计科应送档案室妥善保管。

五、在审计工作中,无意或故意泄密并对经济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1、审计档案是医院审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包括医院内部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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