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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分类分级表

煤质指标的分级

煤炭灰分分级(Ad,)

煤炭硫分分级(St,d)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灰分范围(Ad,%)

级别名称

代号

硫分范围

(St,d%)

1

特低灰煤

SLA

≤5.00

特低硫煤

SLS

≤0.50

2

低灰分煤

LA

5.01~10.00

低硫分煤

LS

0.51~1.00

3

低中灰煤

LMA

10.01~20.00

低中硫煤

LMS

1.01~1.50

4

中灰分煤

MA

20.01~30.00

中硫分煤

MS

1.51~2.00

5

中高灰煤

MHA

30.01~40.00

中高硫煤

MHS

2.01~3.00

6

高灰分煤

HA

40.01~50.00

高硫分煤

HS

>3.00

煤炭发热量分级(Qnet,ar)

煤的挥发分分级(GB/T212)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发热量范围(Qnet,arKJ/kg)

级别名称

代号

分级范围(Vdaf,%)

1

低热值煤

LQ

8.50~12.50

特低挥发分煤

SLV

≤10.00

2

中低热值煤

MLQ

12.51~17.00

低挥发分煤

LV

>10~20

3

中热值煤

MQ

17.01~21.00

中等挥发分煤

MV

>20~28

4

中高热值煤

MHQ

21.01~24.00

中高挥发分煤

MHV

>28~37

5

高热值煤

HQ

24.01~27.00

高挥发分煤

HV

>37~50

6

特高热值煤

SHQ

>27.0

特高挥发分煤

SHV

>50

煤的固定碳分级(GB/T212)

煤炭全水分分级(GB/T212)

序号

级别名称

代号

分级范围

(FCd,%)

级别名称

代号

分级范围

(Mt,%)

1

特低固定碳煤

SLFC

≤45.00

特低全水分煤

SLM

≤6.0

2

低固定碳煤

LFC

>45~55

低全水分煤

LM

>6~8

3

中等固定碳煤

MFC

>55~65

中等全水分煤

MLM

>8~12

4

中高固定碳煤

MHFC

>65~75

中高全水分煤

MHM

>12~20

5

高固定碳煤

HFC

>75~85

高全水分煤

HM

>20~40

6

特高固定碳煤

SHFC

>85

特高全水分煤

SHM

>40

中国煤炭分类(2008-06-1910:

04:

30)

  中国煤炭分类:

首先按煤的挥发分,将所有煤分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对于褐煤和无烟煤,再分别按其煤化程度和工业利用的特点分为2个和3个小类;

烟煤部分按挥发分>10%~20%、>20%~28%、28%~37和>37%的四个阶段分为低、中、中高及高挥发分烟煤。

关于烟煤粘结性,则按粘结指数G区分:

0~5为不粘结和微粘结煤;>5~20为弱粘结煤;>20~50为中等偏弱粘结煤;>50~65为中等偏强粘结煤;>65则为强粘结煤。

对于强粘结煤,又把其中胶质层最大厚度Y>25mm或奥亚膨胀度b>150%(对于Vdaf>28%的烟煤,b>220%)的煤分为特强粘结煤。

在煤类的命名上,考虑到新旧分类的延续性,仍保留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长焰煤8个煤类。

    在烟煤类中,对G>85的煤需再测定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或奥亚膨胀度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烟煤类的界限。

当Y值大于25mm时,如Vdaf>37%,则划分为气肥煤。

如Vdaf<37%,则划分为肥煤。

如Y值<25mm,则按其Vdaf值的大小而划分为相应的其它煤类。

如Vdaf>37%,则应划分为气煤类,如Vdaf>28%-37%,则应划分为1/3焦煤,如Vdaf在于28%以下,则应划分为焦煤类。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G值大于100的煤来说,尤其是矿井或煤层若干样品的平均G值在100以上时,则一般可不测Y值而确定为肥煤或气肥煤类。

    在我国的煤类分类国标中还规定,对G值大于85的烟煤,如果不测Y值,也可用奥亚膨胀度B值(%)来确定肥煤、气煤与其它煤类的界限,即对Vdaf<28%的煤,暂定b值>150%的为肥煤;对Vdaf>28%的煤,暂定b值>220%的为肥煤(当Vdaf值<37%时)或气肥煤(当Vdaf值>37%时)。

当按b值划分的煤类与按Y值划分的煤类有矛盾时,则以Y值确定的煤类为准。

因而在确定新分类的强粘结性煤的牌号时,可只测Y值而暂不测b值。

(中国煤煤分类国家标准表)

类别

缩写

分类指标

Vdaf%

G

Ymm

b%

PM%

Qgr,maf

无烟煤

WY

<=10

-

-

-

-

-

贫煤

PM

>10.0-20.0

<=5

-

-

-

-

贫瘦煤

PS

>10.0-20.0

>5-20

-

-

-

-

瘦煤

SM

>10.0-20.0

>20-65

-

-

-

-

焦煤

JM

>20.0-28.0

>10.0-20.0

>50-60

>65a

<=25.0

(<=150)

-

-

肥煤

FM

>10.0-37.0

(>85a)

>25.0

a

-

-

1/3焦煤

1/3JM

>28.0-37.0

>65a

<25.0

(<220)

-

-

气肥煤

QF

>37.0

(>85)

>25.0

>220

-

-

气煤

QM

>28.0-37.0

>37.0

>50-65

>35

<=25.0

(<=220)

-

-

1/2中粘煤

1/2ZN

>20.0-37.0

>30-50

-

-

-

-

弱粘煤

RN

>20.0-37.0

>5-30

-

-

-

-

不粘煤

BN

>20.0-37.0

<=5

-

-

-

-

长焰煤

CY

>37.0

<=35

-

-

>50

-

褐煤

HM

>37.0

>37.0

-

-

-

<=30

>30-50

<=24

 

注:

a、G>85,再用Y值或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煤炭,当Y>25.0mm时,应划分为肥煤或气肥煤,如Y<=25mm,则根据其Vdaf的大小而划分为相应的其它煤类。

按b值分类时,Vdaf<=28%,暂定b>150%的为肥煤,Vdaf>28%,暂定b>220%的为肥煤或气肥煤,如按b值和Y值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Y值划分的为准。

b、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来区分其为长焰煤或褐煤。

c、Vdaf>37%,PM>30%-50%的煤,再测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应划分为长焰煤。

煤炭分类总表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Vdaf%

PM%

无烟煤

WY

<=10.0

-

烟煤

YM

>10.0

-

褐煤

HM

>37.O

<=50

 

无烟煤分类表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Vdaf%

H*%

无烟煤一号

MY1

0-3.5

0-2.0

无烟煤二号

MY2

>3.5-6.5

>2.0-3.0

无烟煤三号

MY3

>6.5-10.0

>3.0

 

烟煤的分类表

类别

缩写

分类指标

Vdaf%

G

Ymm

b%

贫煤

PM

>10.0-20.0

<=5

-

-

贫瘦煤

PS

>10.0-20.0

5-20

-

-

瘦煤

SM

>10.0-20.0

>10.0-20.0

>20-50

>50-65

-

-

焦煤

JM

>10.0-20.0

>20.0-28.0

>20.0-28.0

>65

>50-65

>65

<=25.0

<=25.0

(<=150)

(<=150)

肥煤

FM

>10.0-20.0

>20.0-28.0

>28.0-37.0

(>85)

(>85)

(>85)

>25

>25

>25

(>150)

(>150)

(>220)

1/3焦煤

1/3JM

>28.0-37.0

>65

<=25.0

(<=220)

气肥煤

QF

>37.0

(>85)

>25.0

>220

气煤

QM

>28.0-37.0

>37.0

>37.0

>50-65

>35-50

>50-65

>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0.0-28.0

>28.0-37.0

>30-50

>30-50

-

-

弱粘煤

RN

>20.0-28.0

>28.0-37.0

>5-30

>5-30

-

-

不粘煤

BN

>20.0-28.0

>28.0-37.0

<=5

<=5

-

-

长焰煤

CY

>37.0

>37.0

<=5

>5-35

-

-

 

褐煤的分类表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PM%

Qgr,maf*(MJ/kg)

褐煤一号

HM1

>0-30

-

褐煤二号

HM2

>30-50

<=24

注:

*凡Vdaf>37.0%、PM>30%-50%的为煤,如Qgr,maf大于MJ/kg(5739cal/g),则划分为长焰煤。

-----------------------------------------------------------------------------------

 

 依据煤的工业用途、工艺性质和质量要求进行的分类,又称煤的工业分类。

同一类煤有近似的特性,不同类煤的性质则有显著差异。

工业分类是为了合理地使用煤炭资源以及统一使用规格。

理想的分类方法应当既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又有实用意义。

  煤的分类方案简介  由于研究内容和使用的不同,分类方法也有多种。

早期,多根据煤的元素组成分类,这种分类方法称科学分类法,以1924年英国煤化学家C.A.赛勒提出的分类法比较著名。

以后又有根据煤的生成条件提出的成因分类法,将煤分为腐殖煤、腐泥煤和残殖煤,这种分类法在地质上用的较多。

而最有实用意义的是将煤的成因与工业利用结合起来,以煤的变质程度和工艺性质为依据的技术分类法。

  各种以煤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对煤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要求,只有恰当地使用煤种才能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利用煤炭资源。

近代以煤的变质程度和工艺性质为参数的分类法发展较快,使煤分类具有更严格的科学性和广泛的实用性。

但由于各国煤炭资源特点不同,以及工业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各主要产煤国或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都根据本国情况,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1956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煤炭委员会在国际煤分类会议上提出了国际硬煤分类表,其分类方法是以挥发分为划分类别的指标,将硬煤(烟煤和无烟煤)分成10个级别;以粘结性指标(自由膨胀序数或罗加指数)将硬煤分成4个类别;又以结焦性指标(奥亚膨胀度或葛金焦型)将硬煤分成6个亚类型,表中每个煤种均以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将硬煤分为62个煤类。

为便于贸易上的交往,表中又将62个煤类归为Ⅰ~Ⅶ共11个统计组。

对于褐煤,197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7技术委员会(TC27)以ISO2950号标准颁布实施,该标准以水分和焦油产率为指标,将褐煤分为30个小类,每一小类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但这两个分类方案并未在国际上得到全面推广。

1985年2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国际煤分类会议上确定,以高位发热量小于24×106焦耳/千克、镜质组平均随机反射率小于0.6%作为区分褐煤和硬煤的分界线。

对中等煤化程度和高煤化程度的硬煤则选用镜质组随机反射率、自由膨胀序数、挥发分产率、惰性组含量、高位发热量和反射率分布特征等6个指标和8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将所有硬煤进行编码分类。

但因划分太细,不便于使用,难以推广。

  中国煤炭分类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煤产量和消耗量迅速增加,为了合理利用煤炭资源,1952~1953年提出东北区和华北区两个炼焦煤分类方案。

1956年又制订了统一的中国煤(以炼焦煤为主)分类方案,以大致代表煤的变质程度的挥发分(%)和表征煤的结焦性的胶质层最大厚度Y(mm)两个指标为参数,将中国煤分为10大类24小类。

该方案于1958年经国家技术委员会向全国推荐试行,起了统一中国煤分类的作用。

但这一分类方案在试行中,也发现存在一定缺陷。

1989年10月国家标准局发布了《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将中国煤分为14类(如表)。

 

 

表中

为干燥无灰基挥发分,G为粘结指数,Y为胶质层最大厚度(mm),b为奥亚膨胀度(%),PM为煤样的透光率(%),

为煤的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MJ/kg)。

  褐煤  泥炭经成岩作用形成的腐殖煤,煤化程度最低,呈褐色、黑褐色或黑色,一般暗淡或呈沥青光泽,不具粘结性。

其物理、化学性质介于泥炭和烟煤之间。

水分大、挥发分高、密度小,含有腐殖酸,氧含量常达15~30%,在空气中易风化碎裂,发热量低。

按透光率PM大小将褐煤分为两小类,PM为30~50%的年老褐煤,PM≤30%的为年轻褐煤。

褐煤可作燃料或气化原料,也能作提取褐煤蜡和制造腐殖酸盐类的原料。

含油率达到工业要求时可用于低温干馏,制取焦油及其他化工产品。

  长焰煤  高挥发分的微粘结或弱粘结性煤。

在烟煤中变质程度最低,单独炼焦时生成焦炭呈长条状,强度甚差,粉焦率高,主要作为动力燃料和气化原料。

  不粘煤  成煤初期的原始物质受强烈氧化作用,为低到中等变质程度煤。

其特征是煤中含氧较高,挥发分中等,加热时没有粘结性。

可做动力和民用燃料或气化原料。

  弱粘煤  还原程度较弱的低到中等变质程度的煤。

挥发分中等,单独炼焦时能产生少量胶质体,焦炭为强度较小的小块焦。

适用做动力燃料和气化原料。

  1/2中粘煤  中等变质程度的弱粘结性煤。

挥发分中等,粘结性比弱粘煤稍好,其中有一部分煤在单独炼焦时能炼出一定强度的焦炭,可适量作为炼焦配煤原料,粘结性较差的一部分煤适宜做动力燃料和气化原料。

  气煤  变质程度介于1/2中粘煤与气肥煤之间。

主要特征是挥发分高,加热时具有中等粘结性,单独炼焦时焦炭细长易碎,焦炭强度优于长焰煤,低于焦煤、肥煤。

主要作为炼焦配煤,也是制造干馏煤气的原料。

  气肥煤  高挥发分的特强粘结性煤。

性质介于气煤和肥煤之间,单独炼焦时能产生大量液体和气体产品。

气肥煤适合于制造干馏煤气,也可作为炼焦配煤以增加化学产品。

  1/3焦煤  中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煤。

特性介于焦煤、肥煤和气煤间的过渡煤,单独炼焦时能得到强度较好的焦炭。

炼焦时其配入量可在较大范围内变化而获得强度高的焦炭,它是炼焦配煤中的基础煤。

  肥煤  中等及中高挥发分的特强粘结性煤。

变质程度中等,加热时能产生较多胶质体,单独炼焦时能产生熔融性良好、强度较高的焦炭,但出焦困难,且焦炭有较多横裂纹和蜂焦,故不适宜单独炼焦,是炼焦配煤中的重要煤种。

  焦煤  中等变质程度烟煤。

挥发分中等或较低,结焦性好,是炼焦生产中的主要煤种,单独炼焦时可炼成块度大、熔融性好、裂纹少、强度高的焦炭,是优质炼焦原料。

  瘦煤  烟煤中变质程度较高的煤种。

挥发分较低,在炼焦时具有中等粘结性,单独炼焦时能得到块度大、裂块少、强度较好的焦炭,但其耐磨性较差。

一般作为炼焦配煤使用。

  贫瘦煤  弱粘结性低挥发分煤。

单独炼焦时,粘结性比瘦煤差,因而焦炭粉焦甚多,但作为炼焦配煤,能起到瘦化作用。

也可作为动力和民用燃料。

  贫煤  烟煤中变质程度最高的煤种。

在美国煤炭分类中划分为半无烟煤。

贫煤挥发分低,一般无粘结性,因此不能结焦,其燃烧时火焰短,耐烧。

主要做民用或动力燃料。

  无烟煤  变质程度最高的煤种。

挥发分低于10%,固定碳高于90%,燃烧时无烟,密度大,硬度高。

按其挥发分和用途可分为3个小类。

无烟煤是较好的民用燃料,也可以做动力燃料,又是合成氨和碳化学产品的重要原料。

低灰、低硫无烟煤是制造碳素材料和活性炭的原料,变质程度较低的无烟煤还可以做高炉喷吹燃料,以代替部分焦炭。

 

目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10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12

参考文献………………………………………………………………………15

 

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

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

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写作提纲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大众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步提高。

而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其交易方会计信息要求也提高,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也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不可逆性的规定。

按照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预期不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不应列入资产,预期不会带来原预计额的经济利益的资源要折扣后列入资产,即减除预计减值后的部分才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问题的研究,理论上提高企业对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促进企业完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提出建议,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完善。

实践中,这一研究旨在加强企业对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认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提示相关部门就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以下就是我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大部分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

计提方法是按单项资产计提。

1、计提公式: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2、全额计提情况: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③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④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是就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

计提减值准备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制定的财务政策更加稳健。

而从信息的使用者角度出发,适时考虑无形损耗,更精确计量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

现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固定资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的时间“年度终了”较好掌握,但是“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就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在操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可以随意制定计提时间,造成虚假信息泛滥,误导投资,也使企业之间提供的相关信息缺乏了可比性。

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是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

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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