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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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1-01-17
2011年度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和专项计划项目4个类别,其中专项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星火技术产业带、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6个专项。
现按项目类别将研究内容、申报要求等公布如下:
一、重点专项
专题一:
农产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
0201)
1.专项内容:
产地环境安全技术研究与示范;安全农业投入品开发;安全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安全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检测监控与追溯技术研究与示范。
2.申报要求:
本专项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不接受自由申报;申报单位为2010年已实施的专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目标为2008年申报指南所要求目标。
专题二:
生物种业关键技术研究(专题编号:
0202)
1.专项背景。
种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生物遗传资源是育种创新的物质基础,优异种质资源鉴评、重要性状相关基因的挖掘及转基因育种是突破常规育种技术、引领未来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
开展我省优势动植物种质资源的鉴评、引进和筛选、重要性状基因的定位、克隆和转基因育种以及良种繁育研究,以期挖掘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有利用价值的新基因,攻克品质、高产和抗性等重要性状遗传改良的关键技术,培育出一批优良动植物新品种(系),实现良种产业化生产。
2.专项内容。
(1)动植物优异种质资源鉴评与利用
对广东特色优势动植物种质资源进行重要经济性状的科学鉴评,构建和完善核心种质库,开展品质、产量、抗性等性状关键基因定位、克隆与鉴定。
(2)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繁育
以常规育种技术、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为基础,并与诱变育种技术、聚合育种技术、分子标记辅助选育技术等相结合,培育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性动植物新品种;研究配套的新品种(系)种子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
(3)转基因新品种培育
建立和完善广东特色优势动植物高效转基因技术体系;培育具有优质、高产以及抗逆或抗病虫等优良性状的转基因作物品种(系);针对提高饲料利用效率、抗病性、减少有害物排放等性状,培育转基因猪和鸡。
3.专项目标。
(1)动植物优异种质资源鉴评与利用:
每个立项项目在实施期限内须定位并克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1个以上。
(2)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繁育:
每个立项项目须在实施期限内培育具有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性等优良性状之一动植物新品种(系)1个以上,要求通过品种审定或认定,同时突破规模化繁育技术,实现产业化生产并推广应用。
(3)转基因新品种培育:
每个立项项目须在实施期限内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虫、抗病、抗逆等转基因农作物和动物新材料5份、通过实质性审查的转基因技术或方法发明专利1项以上。
4.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项目以高校、研究院所或省级农业科技研究中心牵头申报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
(2)申报资源鉴评和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单位必须拥有与研究内容匹配的动植物资源量以及相关研究基础;转基因项目所转基因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专题三:
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
0203)
1.专项背景。
农业共性技术是指能对农业一个产业或多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产生深度影响,并能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广泛应用,形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
本专项围绕广东农业高科技前沿技术领域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的需求,以推进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突破一批农业共性关键技术,为广东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推进产业整体技术的跨越与升级。
2.专项内容。
根据广东农业产业状况和发展需求,选择制约产业快速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主要内容为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村信息化、农业装备等共性关键技术。
3.专项目标。
每个立项项目至少达到的目标如下:
(1)技术成果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2)形成2套以上技术体系或备案标准、技术规范、装置,并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示范推广;
(3)形成1项以上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
4.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为省级农业科技研究中心;
(3)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重点项目
专题四:
农业产业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专题编号:
0204)
1.研究内容。
选择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主要作物和畜禽、水产及相关配套产业为对象,研究集成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并在较大范围以较大规模示范应用;壮大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其辐射带动能力。
2.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为自由申报;
(2)牵头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并必须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集成与示范工作;
(3)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引导项目
专题五:
农业领域引导项目(专题编号:
0205)
1.研究内容。
动植物新品种(系)引进、选育与示范;种养新技术及其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食品安全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与示范;改善农村生产环境以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各类涉农共性技术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与示范。
2.申报要求。
(1)广东省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自由申报;
(2)项目目标与内容应与区域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优势相关,与地方政府关注的农业重点、热点、难点紧密联系,能够对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有促进作用;
(3)研究内容为主的项目选择农业攻关计划申报,示范内容为主的项目选择星火计划申报;
(4)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四、专项计划
专题六:
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编号:
0206)
1.项目内容。
在从事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农产品与食品加工业以及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等且规模较大、科技意识强的农业企业建立并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平台,重点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提高农业成果转化率,提升同行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2.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较大规模和较好科技研发基础的农业企业;
(2)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明确,是我省优先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辐射面广,企业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健全;
(3)申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协作关系;
(4)项目名称格式:
广东省+企业名称简称+技术领域或产品名称+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5)每个地级以上市或省直属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6)在省级专业镇内实施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7)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七:
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专题编号:
0207)
1.项目内容。
重点研究并应用示范特色名优水果、蔬菜等作物安全种植技术、市场前景广阔的优质畜禽与水产等安全养殖技术以及特色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加工技术等。
2.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较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型农业企业;
(2)对申报企业的具体要求
——企业健康:
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行为和科学管理模式,销售额和利润额稳步增长;已获得ISO族或HACCP等相关企业认证之一的企业优先考虑;
——产品健康:
申报单位至少有1个农产品(加工产品)通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证,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等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相关证书之一;
——环境健康:
企业生产达到环保要求;
(3)项目名称格式:
广东省+企业名称简称+技术领域或产品名称+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4)每个地级以上市或省直属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5)在省级专业镇内实施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八:
星火技术产业带(专题编号:
0208)
1.项目内容。
依靠科技进步,在一定区域内推进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农业产业发展,引进筛选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新产品,培育具有科技含量高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农业产业链和农业技术链。
2.申报要求。
(1)由各地级市科技局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并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跨两个县(或县级市、区)以上的单位参加;
(2)“十一五”期间实施的星火技术产业带项目可以提出结转申请,并优先支持;
(3)项目承担单位以企业为主,必须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共同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4)产业基础良好,特色明显,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支柱性产业地位,产业链完善,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效益高;
(5)项目名称格式:
地级以上市或区域地理简称+产业或产品名称+星火技术产业带;
(6)每个地级以上市组织申报1个,每个新申报项目的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须至少按立项经费的1:
2比例配套;
(7)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九:
农业科技园区(专题编号:
0209)
1.项目内容。
采取政府指导、企业化运作、中介服务、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在一定区域内,以科技为支撑,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入园创业,发展壮大区域科技型农业企业,推进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培养和积聚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结构调整。
2.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
(2)农业科技园区应有明确地域边界与规模,并设有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同时应有较好的农业基础、较强的区域特色与优势、较强的科技支撑和较大农业产业规模;
(3)农业科技园区的组织单位和牵头承担单位为各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为农业企业,鼓励高校、研究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单位共同参加;
(4)项目名称格式为地级以上市+广东农业科技园;
(5)每个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6)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十: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专题编号:
0210)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包括现代农业科技强县、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和农业科技示范试点村3个内容:
1.现代农业科技强县。
(1)项目内容
以农业科技为支撑,在农业基础较好的县(县级市、区)重点开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信息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以及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
(2)申报要求
①申报单位为承担国家富民强县项目的行政县(县级市、区)和农业大县(县级市、区);
②2011年计划选择资助1~2个现代农业科技强县项目;
③申请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④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2.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
(1)项目内容
重点在省级专业镇开展城镇化过程中的城镇建设技术、农业产业技术、管理技术、社会公共服务技术等开发与集成、应用和示范,促进省级专业镇转型升级。
(2)申报要求
①由省认定的中心镇或建制镇、街道办事处、省级专业镇申报;
②镇级本级年财政总收入:
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5000万元以上,东西两翼地区达到1000万元以上,北部山区达到500万元以上;
③镇级政府科技投入:
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本级财政可支配收入的2%以上,东西两翼达到1.5%以上,北部山区达到1%以上;
④项目名称格式:
镇(区)名称简称+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
⑤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⑥2011年城镇化技术集成与应用试点镇继续按上述要求提出申报,但开展的主要内容要有涉农业产业和有关农村建设方面的科研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示范;省级专业镇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⑦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3.农业科技示范试点村。
(1)项目内容
以行政村为单位重点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畜禽和水产养殖新品种以及适用种养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示范,安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技术以及农村卫生与环境整治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示范。
(2)申报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
②项目名称格式要求:
行政村名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
③申报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以村辖内企业或技术依托单位或村委会(村委会须有村集体账号)为承担单位按省科技计划申报程序和格式要求申请1项省星火计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④以村辖内企业或技术依托单位申报的星火计划项目须为新农村建设内容,并与村委会签订服务协议;
⑤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已批准挂牌,但没有获得星火计划项目支持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村,2011年可按上述要求提出省星火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⑥在省级专业镇内实施的农业科技示范试点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专题十一:
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专题编号:
0211)
1.项目内容。
以农村区域为主,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及农业科技,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培养乡土农业技术人才。
2.申报要求。
(1)本专项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与自由申报相结合;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省认定的农村科技特派员。
(3)每个自由申报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要求补充说明
1.不能用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在研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内容申报新项目;
2.主持2项在研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结转的算1项);
3.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4.攻关计划项目的技术目标应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5.各类计划支持经费额度除注明外均按省科技厅统一要求执行;
6.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等各类项目须严格按照本指南的项目类别、层次和相关要求申请,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评审程序;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承担过专项计划项目的单位申报的相关项目;
8.有意参加申报方式为组织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请与公布的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