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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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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室的制度

  篇一: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九、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十、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

  一、总则

  1.心理咨询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2.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3.心理咨询员必须提供最高水准的服务。

  4.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5.工作人员在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时,务必确实,不得声称自己拥有超过其实际专业资格的能力,并有责任改正别人对其专业资格的错误认识。

  6.作为学校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对于本校学生一律免费服务。

在对外服务时,按规定的标准收费,并应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7.对外界(如新闻界)提供有关当事人的信息时,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予以保密,并确定信息内容不对当事人构成侵犯或伤害。

  8.心理咨询员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的个案,并在咨询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9.咨询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利益。

  二、咨询辅导关系

  1.无论采取何种咨询辅导方式,咨询员应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并保护其权益,在团体咨询中,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个人在团体互动中受到伤害。

  2.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3.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4.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

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5.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6.在进入咨询辅导关系之前或同时,咨询员必须告诉当事人咨询辅导的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辅导关系的限制。

  7.在团体咨询辅导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咨询辅导实施时,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8.如果咨询员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不得实施咨询辅导关系;已施行者,应立即终止咨询辅导关系,并尽力作出适当的转介建议,供当事人选择。

  9.非不得已,应避免为与自己有一定社会关系或权益关系的人作咨询辅导。

  10.咨询员在进行治疗时,如使用任何实验性的方法,必须告知当事人,并应事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

  三、测评

  1.咨询员必须在施测前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施测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2.选择测试工具应仔细考虑测验的信度、效度和适用性。

  3.在施测时必须注意测验标准化问题。

  4.咨询员必须了解自己的能力限制,不做自己不熟悉或没把握的测试。

  5.对当事人的测试资料必须保密。

  四、研究与出版

  1.以人为研究或实验对象时,必须严格遵守专业人员守则,以免当事人受到任何伤害。

  2.参与研究或实验的当事人必须自愿的。

只有在对当事人不受伤害或基于调查研究之所需时,才能采用

  非自愿参与者。

  3.使用原始资料必须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咨询

  1.身为心理咨询员,在咨询辅导时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了解自己的价值观、知识、技巧、需求和局限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正负影响。

  2.咨询员与当事人之间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3.咨询员必须确认,自己或自己所代表的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提供现在所需及未来可能发展的帮助,而且也必须了解对咨询有用的适当的转介资源。

  4.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咨询员必须注意咨询辅导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5.咨询员在缺乏咨询辅导经验或身心状态不佳等情况下不接受咨询辅导任务,并妥善说明,做好转介事宜。

  6.咨询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一、心理咨询室在心理咨询中的作用:

  1心理咨询必须要在心理咨询室中进行:

设置的必要

  2咨询关系的重要

  没有什么比心理咨询机构更需要重视环境的布置了,因为心理咨询环境的布置不仅仅是考虑到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状态,还需要考虑来访者的情绪和认知。

来访者对心理咨询环境的感觉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咨询的效果,也将大大影响来访者下次是否再来咨询

  二、心理咨询室的布置要求

  三、心理咨询室及其它功能室的布置

  功能室要求有3个以上,依照先“个体咨询室”、“教师办公室”、“团体咨询室”,后其他功能室的顺序建设的原则建设。

可以将待建室划分为4个室,先后分别是“个体咨询室”、“教师办公室”、“团体辅导室”和“测试室及心理档案室”,其中“教师办公室”可兼有“接待室”和“学生等候室”的功能,“团体辅导室”可兼有“放松室”和“出气室”的功能,从而提高功能室的面积利用率,并使整个室内规划具有系统性和多功能性。

  1.基本设备要求

  包括:

咨询桌椅、办公桌、电话、电脑、录音机、空调、电视音响设备、观察摄影设备,宣泄放松设备等。

  2.图书资料要求

  有图书300册以上,各类量表5种以上,学生个案资料等。

  3.工作运作

  要求每周开放8小时以上,每学期1次室外大型咨询活动。

  

(一)、功能室规划布置参考图

  

(1).室内总体规划

  实用面积约90平方米(6.2m*15.5m)

  整体规划参考图

  

(2).个体咨询室布置

  实用面积约12平方米(3.5m*3.5m)。

(10~16平方)太大:

不安全,太小:

压迫感

  个体咨询室布置参考图

  基本配置包括:

  1.两张舒适的软沙发;

  2.一张圆形茶几,上面放有纸巾盒,小盆栽;

  3.一盏可调明暗的立地灯;灯光需明亮一点(催眠和精神分析除外)

  4.一张躺椅/按摩椅;

  5.一个壁柜(带锁的档案柜),一套简单的音响;

  6.一台挂墙式空调;

  7.一幅风景画;

  8.有条件可配有录音机和摄象机等咨询安全监督设备。

  9一个小书架

  10如是兼做咨询师办公室,可以放一张办公桌

  11纸笔便于记录分析个案

  12不出声的计时器

  (3).教师办公室(兼有接待室和学生等候室)布置

  实用面积约30平方米(5.0m*6.0m)。

  教师办公室(兼有接待室和学生等候室)布置参考图

  基本配置包括有:

  1两张办公桌,配有有电话和电脑;

  2两个书架,分教师专用和学生专用的,若干心理书籍和报刊。

  3沙发和茶几,一套圆形桌椅;

  4墙壁挂《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心理辅导功能室使用规则》,风景画等;5一台柜式空调。

  6心理咨询接待表格

  7心理常识海报或背景音乐

  8点心

  (4).团体辅导室(兼有放松室和出气室)布置

  一般实用面积在约45平方米(6.0m*7.0m)。

大于20平米

  团体辅导室(兼有放松室和出气室)布置参考图

  配置包括有:

  1一面单向玻璃墙(只安装上半墙身);

  2一面随意涂鸦墙(即黑/白板);

  3一套投影、音像设备;

  4两台跑步机;一套拳击器材;

  5一台柜式空调;

  6窗口安装护栏杆;

  7可以移动的椅子和数个抱枕。

  8一个箱子

  9挂一些对团体成员有约束力的团体契约

  5)测量及档案室布置

  测量及档案室布置参考图

  基本配置包括:

  篇二:

心理咨询室标准

  附件: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浙江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与运行。

  二、编制依据

  本意见主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其他相关要求。

  三、功能定位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

其主要功能是:

  

(一)关注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以发展性和预防性为导向,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初步了解学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辅导或根据情况予以及时转介。

  (三)通过积极心理辅导与活动,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配置应突出科学性与实效性。

小学心理辅导室的配置主要体现游戏和活动的特点,适应学生探究、好奇的学习心理;初中心理辅导室的配置主要突出体验性,指导学生顺利渡过青春期;高中生心理辅导室的配置主要突出学生的自主探究,满足学生自我发展的需求;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的配置主要突出社会性和职业性,帮助学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并为之提供相应的职业指导。

  四、建设标准

  

(一)位置要求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位置的选择应以安静和方便为原则,尽量避开教学区、行政区、学生活动区等热闹处,且楼层不宜太高,可以选择邻近-1-

  学校图书馆、卫生医疗室等相对安静又方便到达的场所。

  

(二)环境要求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周围环境应当整洁、优雅、清静,可以适当装饰一些墙绘贴纸、绿色植物等,体现亲切感并富有生机。

室外可张贴一些轻松热烈的欢迎标语,图示图标简明醒目。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内部环境要温馨、健康、舒适,让来访者能够有足够的安全感、放松感。

设计和装饰上要注重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合理运用色彩心理学、光环境、心理声学等理论和技术进行设计、装修和装饰。

色彩要柔和,以淡黄、米色、淡橙等暖色调为主,也可以适当使用淡绿和淡蓝色;光线要适中,自然光、灯光的强度、颜色合理;声音要和谐,室内外隔音要好。

  (三)功能区域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功能区域一般可划分为办公接待区、个别辅导区、团体游戏区(包括小团体辅导与心理辅导课专用教室),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置心理放松(宣泄)室、心理测评档案室、心理阅览室、生涯规划室等区域。

心理辅导室的各部分功能区域可以单独建室,也可以兼容、共享使用。

各学校可结合心理辅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具体情况选择配置标准,设置各功能区域。

  (四)配置标准

  1、基础配置

  设置心理教师办公室和个别辅导室。

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个别辅导室

  -2-

  2、标准配置

  设置心理教师办公室、个别辅导室、小团体辅导室。

其中心理教师

  -3-

  3、高级配置

  设置包括心理教师办公室、个别辅导室、小团体辅导活动室、心理辅导活动课专用教室、心理放松室、心理测评档案室、心理阅览室等功

  -4-

  -5-

  篇三:

咨询室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xx]2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xx]16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效,规范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建设,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湖南  

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教育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说明:

本标准二级指标20项,观测点46个,其中核心观测点7个(前注“*”号)。

评估等级分为a(优秀)、b(合格)两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

  秀、合格两种,标准如下:

  重点本科:

  优秀:

46个观测点中,至少37个观测点为a,且核心观测点均为a,其余为b。

  合格:

46个观测点中,核心观测点均为b以上,其余39个观测点中35个观测点为b以上。

一般本科:

  优秀:

46个观测点中,至少36个观测点为a,且核心观测点均为a,其余为b。

  合格:

46个观测点中,核心观测点均为b以上,其余39个观测点中34个观测点为b以上。

高职高专:

  优秀:

46个观测点中,至少35个观测点为a,且核心观测点均为a,其余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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