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67347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5.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习惯性违章.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习惯性违章.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习惯性违章.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习惯性违章.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习惯性违章.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习惯性违章.docx

《习惯性违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习惯性违章.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习惯性违章.docx

习惯性违章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处罚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裁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保证矿井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煤矿多数事故是违章作业造成的。

研究发现,违章作业现象中不少是习惯性违章。

根据国务院办法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茂华白芦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习惯性违章汇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茂华白芦煤矿所属各区队、各部门和在茂华白芦煤矿范围内建设、施工的各队伍

第三条追究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治理“三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以人为本、预防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有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结合、自律与监督相结合。

第四条茂华白芦煤矿各单位、各部门,对“三违”人员和单位实施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通知书要送公司财务部,被罚款单位的罚款进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账户。

第五条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5000元以上或对单位罚款10000以上的处罚,应由矿安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对违章人员处罚,按照其违章行为和可能产生或已产生的后果,处理分为:

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处四种形式。

其中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处罚

第七条生产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视情节情况可以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下罚款:

1、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

2、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4、违章指挥影响较大,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时参加或不参加安全例会的;

第八条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视情节情况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拒绝、阻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监督检查的;

2、提供虚假情况的;

3、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其它安全问题的;

4、拒不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监察指令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拒绝接受事故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

第九条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4、未组织制定本单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

第十条对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个人500元处罚,单位5000元以下罚款:

1、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举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2、严重失职渎职、擅自脱岗,造成停工停产或损坏机器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3、虚报下井次数及安全隐患、不能同工人同上同下、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带班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凡发生下列事故的责任部门,经追查分析认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给予责任部门罚款5000元:

1、擅自打开栅栏、密闭墙进入危险区域的;

2、掘进工作面擅自不使用局扇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的;

3、井下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的;

4、擅自甩掉漏电保护的;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

6、带烟火入井或井下吸烟的;

7、扒、蹬、跳运行中的任何车辆或非载人运输设备的;

8、瓦斯检查员虚报、假报数据的;

9、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不及时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

10、破坏井下通风设施及瓦斯监测断电装置的;

11、无计划停风停电的;

12、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的;

13、井下私自打开矿灯的;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入井人员不带安全帽、不带安全资格证、矿灯、自救器、穿化纤衣服、酒后入井、不登记,给予责任者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2、生产建设单位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戴安全帽可处以200元罚款,不系下颚带可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三条因“三违”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责任单位5000元以下、责任者3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给予个人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发生轻伤非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矿长安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三、三违处罚细则

习惯性违章

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给予个人罚款100元)

2、酒后入井。

(责任人罚款300元)

3、穿化纤衣服下井。

(给予责任者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给予责任者警告,携带烟、火者给予罚款500元)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给予个人罚款200元)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违者罚款200元)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给予个人罚款200元)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违者罚款300元)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违章者罚款500元)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违章者给予罚款500元)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违者罚款200元)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违者罚款200元)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违者罚款200元)

15、扒、蹬、跳矿车。

(违者罚款500元)

16、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行人不排队者给予罚款300元)

17、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走道心者给予罚款200元)

18、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无证者或无效证件者罚款500元)

19、井下睡岗、脱岗、空岗。

(违者罚款500元)

20、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违者罚款300元)

21、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未使用专用工具者罚款500元)

22、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桶盛装,乱扔乱放。

(乱扔乱放者罚款300元)

23、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违者罚款500元)

24、不现场交接班。

(未进行现场交接班者罚款300元)

25、早出井、捎卡、带卡等。

(责任人罚款300元)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26、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违者罚款500元)

27、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责任人罚款300元)

28、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给予罚款1000元)

29、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未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给予罚款500元)

30、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违者罚款500元)

31、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未执行制度者罚款500元)

32、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违者罚款500元)

33、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违者罚款2000元)

34、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液压单体支柱安设违反规定的给予罚款1000元)

35、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单体支护不规范的按要求罚款500元)

36、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防倒措施。

(超前支护数量不够或未设防倒绳的给予罚款1000元)

37、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给予罚款1000元)

38、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超过规程规定的罚款500元)

39、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给予罚款1000元)

40、采煤机开机不开水,停机不停水。

(给予罚款1000元)

41、采煤机开机时带负荷。

(给予罚款1000元)

42、采煤机开机时不发警报,停机时不闭锁。

(采煤机停机未闭锁的给予罚款2000元)

43、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

(给予罚款1000元)

44、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确认机组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碍物就开机。

(采煤机开机前未巡视周围人员及障碍物的给予罚款2000元)

4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继续割煤。

(给予罚款1000元)

46、采煤机不挂瓦斯检测仪。

(给予罚款500元)

47、割煤时采煤机前方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时。

(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未及时回收的给予罚款500元)

48、跟机拉架时,架前、架间、支架附近有人作业,盲目拉架。

(跟机拉架时附近有人作业的给予罚款500元)

49、采煤机割煤时留顶底煤或割顶底板。

(给予罚款500元)

50、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割不平或出现台阶。

(给予罚款500元)

51、端头割煤时,工作面和顺槽顶、底板过渡段未割平缓、不衔接。

(给予罚款1000元)

52、采煤机割煤后拉架跟不上,护帮板打不到位。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53、采煤机停机后,手把不打到零位,不切断电源。

(按规定要求罚款2000元)

54、移架、顶溜后,支架手探纵阀未及时闭锁。

(发现一次按规定罚款500元)

55、移架过程中不开架间喷雾。

(发现一次按规定罚款1000元)

56、移架后不升紧支架。

(按要求罚款500元)

57、推溜时刮板链弯曲度过大,溜子推移步距不一致。

(发现一次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58、推移工作面输送机时,该区段煤壁侧有人作业。

(违反规定的按要求罚款2000元)

59、拉移运输机头时,不用液压缸,而用单体柱顶移。

(发现一次按要求罚款2000元)

60、两端头提前移切顶密集柱和回梁回柱。

(发现一次按要求罚款2000元)

61、人员用手直接清理电缆夹中间的煤块。

(违者罚款500元)

62、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不停机闭锁。

(未停机闭锁跨越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3、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开机时不报警。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64、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司机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处理堆煤和浮煤。

(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处理堆煤和浮煤的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65、输送机、转载机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头煤。

(按要求罚款1000元)

66、拖移转载机时,施工人员站在危险范围内。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67、输送机运行时,人员站在煤帮处联网。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68、输送机出现卡矸、卡大块煤时,不及时停机处理。

(按要求罚款1000元)

69、机头机尾维护时,运输机、转载机等设备不停机闭锁。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70、输送机机尾无防护板,转载机未封闭。

(按要求罚款1000元)

71、停机检修时,不闭锁运输机,不断开隔离开关及离合器。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72、切链时,不使用紧链器。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3、溜子运行中处理漂链。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74、注油时,不使用过滤器。

(违者罚款500元)

75、检修系统管路时,不停泵。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6、更换支架液管后,U型销子插不到位或使用单腿销、异形销。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7、更换液压原件时未释放管内压力或释放方法不正确。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8、检修支架时未关闭截止阀或未泄压。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9、更换截齿不闭锁采煤机。

(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80、人员登上滚筒跟换截齿。

(违者罚款2000元)

81、液管跑、冒、滴、漏不处理。

(违者罚款500元)

掘进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82、打眼、架棚及维修巷道时单人作业的。

(违者罚款1000元)

83、人员进入空顶作业。

(违者罚款3000元)

84、用钻机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两侧有人员作业。

(违者罚款1000元)

85、骑在风钻上打眼。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86、干打眼。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87、戴手套扶钻杆。

(违者罚款500元)

88、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89、炮眼数量、周边眼间距与规程不符。

(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90、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不执行放炮制度的罚款3000元)

91、放炮前后,不洒水冲尘。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92、炮眼封泥长度不够或使用炭块、煤粉做炮眼封泥。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93、放炮警戒距离不够或不使用警戒绳。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94、使用高压液冲炮眼处理瞎炮。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95、火药箱内有火药不上锁。

(违者罚款1000元)

96、装药不使用专用炮棍。

(违者罚款500元)

97、利用残眼装药放炮。

(违者罚款1000元)

98、放炮时不对工作面设备、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99、坐在炸药、雷管箱上。

(违者罚款500元)

100、工作面迎头排水不及时造成积水。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01、顶板淋水不搭设防雨棚,造成电器设备浸水。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02、巷道贯通时不按规定加强支护。

(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03、综掘机开机前不发警报,未确认两侧及前方人员是否撤离。

(违者罚款2000元)

104、综掘机照明灯不亮。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05、综掘机司机开机时未及时开启喷雾,并佩戴防尘口罩。

(违者罚款500元)

106、综掘机机身不挂瓦斯报警仪。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07、开机掘进时不及时开启除尘风机。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08、综掘机除尘风机不能使用,不及时处理继续组织生产。

(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109、综掘机割到顶、底板产生火花。

(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10、综掘机司机不按规定切割程序割煤,超欠、挖严重。

(违反规定要求的罚款1000元)

111、人员站在综掘机上,摆动综掘机。

(违者罚款3000元)

112、割煤时,综掘机司机将身体的部位伸出操作台。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3、综掘机停机后不使用停机闭锁按钮。

(违者罚款2000元)

114、综掘机停机时,截割头不落地,不上防护罩。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5、综掘机在不闭锁状态换截齿。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6、综掘机停机后,不断开电源,隔离手把不打到零位。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7、交接班时综掘机不停机,切割头不落地。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8、综掘机割煤后退机达不到规定距离。

(未按规定要求的罚款1000元)

119、综掘工作面割完煤后不进行敲帮问顶,直接进入工作面作业。

(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20、掘进过程中,不按作业规程施工,超控顶作业。

(未按规程作业施工的罚款2000元)

121、留有伞檐,不及时处理。

(按要求罚款1000元)

122、工作面出煤不彻底的情况下,打注顶锚杆、锚索,致使锚索机未能立直,锚杆角度不正确。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3、掘进巷道顶、帮锚杆同时打注或先打帮锚杆后打顶锚杆等跨工序作业。

(未按工序作业的罚款2000元)

124、不及时移前探。

(按要求罚款500元)

125、未及时紧固锚杆。

(按要求罚款2000元)

126、使用锚固剂数量与规程不符降低支护质量。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7、锚杆打设间排距超过规程规定范围。

(锚杆间排距超过规程规定范围内罚款1000元)

128、锚杆不及时紧跟工作面,超循环作业。

(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29、未按规程规定进行联网。

(按要求罚款1000元)

130、私自锯锚杆、锚索,降低支护质量。

(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131、锚索不及时涨拉。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32、缺锚杆、锚索不及时补打。

(每根罚款1000元)

133、不合格及失效锚杆不及时补打。

(每根罚款500元)

134、工作面拌料时,无比例或干拌料。

(无比例或干拌料罚款1000元)

135、喷射砼前不冲洗受喷面或冲洗不干净。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36、巷道支护不达标,就进行喷浆。

(喷浆不规范罚款1000元)

137、喷浆做为临时支护时,喷浆厚度小于3公分。

(喷浆不规范罚款1000元)

138、喷浆时不使用除尘风机。

(未使用除尘风机罚款1000元)

139、喷浆时不戴防尘口罩。

(未佩带防尘口罩罚款500元)

140、喷浆时不使用净化水幕。

(未按规定使用净化水幕罚款1000元)

141、喷浆不开喷雾。

(未开启喷雾罚款1000元)

142、喷浆料管堵塞后,处理喷浆料管时喷头对人。

(违者罚款1000元)

143、初喷厚度不够。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144、喷浆厚度不够,一次成巷不达标准。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45、架棚支护接顶构木松动。

(按规定要求罚款2000元)

146、架棚出现前仰、后翻、顺肩、射箭不及时处理。

(架棚不及时处理罚款1000元)

147、开皮带不打信号,开动设备时不进行点动。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48、皮带、溜子司机躺、卧、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49、溜子地锚松动继续开机。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50、皮带、溜子运行期间,人员不走过桥跨皮带、溜子。

(违者罚款1000元)

151、水煤上皮带。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机电专业习惯性违章

152、一人开多部设备。

(违者罚款1000元)

153、不发信号或信号不清晰就随意停开皮带、溜子等设备。

(随意停开皮带的罚款500元)

154、机电设备不按规定注油,注油时不用注油器。

(未按规定注油罚款500元)

155、用铁丝代替专用销子。

(按规定要求罚款300元)

156、带电挪移电气设备。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57、不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58、接地板连接处用普通螺栓代替镀锌螺栓。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59、高压作业时,不使用绝缘用具。

(违者罚款1000元)

160、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强行送电。

(强行送电者罚款1000元)

161、检修设备时开关不打到零位、不闭锁。

(设备不闭锁罚款1000元)

162、设备检修时,不挂接地线。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3、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执行停电挂牌,而约定时间或传话送电。

(按规定要求罚款2000元)

164、检修电气设备时,不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测瓦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5、检修电气设备不验电放电。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166、打开接线腔、设备防爆盖试送电。

(按规定要求罚款600元)

167、电气设备检修、拆、接火单独操作。

(按规定要求罚款300元)

168、拆卸开关时,随意切割电缆。

(违者罚款300元)

169、通信、信号电缆与高压电缆混挂在一起。

(发现混挂罚款500元)

170、用铁丝吊挂电缆。

(发现一次罚款600元)

171、带电整挂电缆。

(发现一次罚款600元)

172、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800元)

173、机电设备甩保护。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4、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继续运行。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5、机电设备失爆不处理。

(按规定要求罚款2000元)

176、电机启动不起来时,把开关整定值调大。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7、人员在电缆、电气设备上坐,卧。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78、井下带电电缆盘圈存放(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79、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80、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在开关上开停。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81、疏通煤仓口时,不系安全带。

(违者罚款600元)

182、设备连接处的连接螺栓松动不及时紧固继续使用。

(螺栓松动不及时禁锢继续使用的罚款500元)

183、皮带机尾无防护栏。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184、更换托辊不停皮带。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85、处理护皮、挡煤板、清扫器不停皮带。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86、皮带运行过程中清理皮带机尾或底皮带下的浮煤、堆煤。

(皮带运行中清理浮煤的罚款500元)

187、使用皮带运送物料。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88、做皮带接头不松跑车,用导链强行合口。

(按规定要求罚款300元)

189、起吊设备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190、起吊设备不使用专用吊环,而挂在起支护作用的锚杆或锚栓上。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91、起吊设备选用的手动葫芦载荷能力小于所吊设备重量。

(按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92、起吊重物捆绑不牢固,重心移继续起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93、起吊重物时,人员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停留。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94、抬重型设备使用铁丝捆绑。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5、电、氧焊前未对作业区域洒水,未配备灭火器、洒水软管。

(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96、电、氧焊时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7、电、氧焊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98、氧焊作业时,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运输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199、绞车司机单手操作闸把,或一手操作,一手拔绳。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00、绞车司机在绞车岀绳方向与轨道中线不一致时,用破板拨绳。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01、司机离开座位时,不取下控制手把。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02、斜坡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巷道中间行走。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03、违犯“行车不行人”规定,巷道有人行走时开绞车。

(违者罚款500元)

204、提升运输时用摆灯或喊话做信号。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05、斜坡提放车时不按规定挂保险绳。

(未按规定挂保险绳的罚款500元)

206、斜坡“一坡三档”不全。

(未设置一坡三挡罚款1000元)

207、斜巷运输时,钢丝绳打结拉车。

(按要求罚款500元)

208、斜坡提放车后不能及时关闭阻车设施。

(未及时关闭阻车器的罚款500元)

209、停放矿车,不设阻车器的。

(按要求罚款500元)

210、绞车运行期间,人员跨越钢丝绳。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11、绞车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继续使用。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212、大绳钩头鸡心环和绳卡不完好、不齐全拉车。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213、绞车护绳板没有或未固定可靠拉车。

(发现一次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214、绞车闸皮无拉杆用铁丝代替。

(用铁丝代替绞车闸皮罚款500元)

215、绞车地锚松动不及时处理。

(地锚不及时处理罚款1000元)

216、绞车余绳不够。

(按规定要求罚款500元)

217、绞车缠绳混乱。

(按规定要求罚款600元)

218、使用绞车运送物料拐弯时不使用导向轮的。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219、拉车数量超规定的。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220、挂车不用专用销的。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2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