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政策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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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政策讲解
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讲解
文件依据:
渝府发〔2006〕133 渝府发〔2006〕134
渝办发〔2006〕257 渝人发〔2006〕144
此次培训,以渝府发〔2006〕133为主线,穿插其余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政策。
一、改革的原则
按劳分配、激励机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完善调整机制、搞活内部分配;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有五点: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五)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在此次工资改革工作中,第一条“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是此次工资套改中的主要内容。
其余几条是改革中的宏观政策、套改后的问题和今后逐步完善的工作,在此次工资套改中不作为重点。
因此,在讲解中以第一条为重点,其余几条简单说明。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此次工资改革彻底打破了1993年工资改革的工资体系,将原来的“基础工资、活工资、津补贴”变成了4个部分。
即: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岗位种类的不同和岗位级别的不同。
岗位工资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类型,再根据同一岗位类型中的不同级别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级,不同的岗位工资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见附件123——电子表格呈现)
专技岗位13个等级,管理岗位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岗位和普通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薪级工资是指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
对不同岗位类型规定不同的薪级工资标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薪级工资标准一样),在同一岗位中规定不同级别的薪级起点。
(见附件123——电子表格呈现)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政策指导。
目前,新的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暂时未出台,暂不执行。
在执行绩效工资后,现在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基本工资额和地区附加津贴将纳入绩效工资。
4.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主要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区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主要有特教津贴、驾驶津贴等。
此次工资改革暂时不开展。
现行特教津贴和驾驶津贴的计算和发放方法将在后面的讲解中涉及,请有此类津贴的单位注意。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不讲,请与第8页“五、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结合阅读。
(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请翻到第8页“六、正常调整工资办法”,工资政策调整共有4种。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不讲,请与第9页“七、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结合阅读。
(五)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不讲,请与第9页“八、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结合阅读。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前面所讲的是此次工资改革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这只是大框架。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人员的个人信息千差万别,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
因此,我们要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每个人员的具体情况,实施工资改革。
下面,我们将具体讲解工资套改的实施政策,这是此次工资改革实施的关键,是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讲解中,我们将分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两种类型分别解释,希望每位人事干部认真听讲、认真作好笔记,下来认真消化,认真实施。
由于此次工资改革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现在只实施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实施在近两三年内逐步完成。
因此,此次工资改革的主体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这两项。
其中,岗位工资是比较固定的,比较简单,容易操作。
薪级工资比较复杂,操作难度较大。
下面分类讲解。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技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我区执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政策,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凭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文件)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等级。
由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文件暂时未出台,因此,此次工资改革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按每一个级别的初始等级执行。
待完成了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即每个岗位级别内部的等次。
(见附件123和课件)
2.管理人员
3.工人
后两类人员的岗位工资执行原理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通过附件123和课件进行简单讲解。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薪级工资根据工作人员的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的实施要涉及“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两个全新的概念,之所以是全新的,是因为此次套改对于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有新的元素。
因此,希望认真领会概念,这是实施薪级工资的基础。
1.套改年限:
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简单地说是“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工作年限”。
(1)工作年限——按国家和市的现行规定,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为1年。
凡工作年限有间断的,按规定可合并计算,其当年只能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
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时间,可计算为工作年限。
超过6个月的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指的是由于受处分或病事假超过规定时限而未计年度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见习期除外)。
为了保证工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正常开展,工资改革期间,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
若工作年限确实因各种原因可能有误,在工资改革结束后调查核实,按政策解决。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学习和电大、夜大、函大、职大和自学考试(以下简称五大毕业生)的毕业生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
工作人员的学历和在校学习年限均以档案和学历证书记载为准。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若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有的专科只学习了两年),若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有的本科医学院校学习了五年)。
关于因休学、留级、留校查看等原因,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及预科班学习后,直接转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习的毕业生,学习年限问题(见257号文件P7页)。
五大毕业生,在参加工作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其学习年限的计算,大学专科毕业按2年计算,大学本科毕业按4年计算。
若实际学习年限大学本科短于4年、大学专科短于2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以学年度)计算套改年限;若参加工作前开始学习,参加工作后才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其学习年限从获得毕业证书的当年起,按大学本科4年,大学专科2年往前推算,推算到本人参加工作前的学习时间可以计算套改(学习)年限,推算到本人参加工作时间期间之内的,不再重复计算套改(学习)年限(见257号文件P8页)。
工作学习年限不重复计算。
参加工作前获得大学普通班毕业证书且未计算工龄的人员,其学习年限按3年计算。
大学普通班毕业指的是文化大革命,1970-1976年期间入大学的工农兵学员。
下乡知青与回乡知青工龄计算问题。
下面举例讲解套改年限的计算方法:
例1:
某同志,中专(或以下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到2006年6月30日,工作年限为7年。
例2:
某同志1995年开始自考学习,1997年获得自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1998年参加工作至2006年6月30日,这次工改的套改年限为:
9年(工龄)+2年(学习年限),合计为11年。
例3:
某同志1996年开始自考,1997年参加工作,2000年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可以计算1年的套改(学习)年限,套改年限为:
10年(工龄)+1年(学习年限),合并计算为11年。
例4:
某同志1996年开始自考,1997年参加工作,若该同志2001年及以后才获得自考本科的毕业证书,就不再计算套改(学习)年限(因按规定,自考本科毕业往前推算4年到本人参加工作时间之内的,不再重复计算套改(学习)年限),即套改年限为:
10年(工龄)。
例5:
某同志1997-2000年全日制专科毕业,2000年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1998年开始自考,2002年获得本科学历,本科自考学历及学习年限不再计算为套改年限,套改年限为:
3年(专科学习年限)+7年(工龄),合并计算为10年。
2.任职年限(参考文件133号文件P7页、257号文件P8页、144号P2页)。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于此次工改)。
例6:
某同志2000年11月任中学高级教师至今,任职年限为7年。
专技人员的任职年限,均以评审会通过时间为计算时间。
有部分人员例外。
例7:
某同志2003年12月经区评审会通过为中学一级教师,但由于计算机或英语考试等原因未通过,直到2005年11月考试通过后,区职改办才正式行文,因此该同志的任职年限从2005年起计算,任职年限为2年。
在任职年限的实际计算中,存在许多特殊情况,需要仔细分析,认真计算。
下面讲解任职年限计算中可能会出现的特殊情况。
(1)调动工作(调整岗位)人员任职年限(257号文件P8页、144号P2页)
现任职务与调动前职务级别相同的,调动前后担任同岗位、同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职务低于调动前职务级别的,调动前任高职的时间,可以与现任低职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调动工作前任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后可与管理岗位的相应级别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见文件)。
但原任行政管理人员改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将原任行政职务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为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
例8:
某同志1995年任中二,2000年至今任5级职员(科员),任中二的时间与任5级职员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为12年。
例9:
某同志1991年担任科级单位校级领导,执行的是职员工资。
1995年,获得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同年,未担任校级干部了。
其任职年限只能从1995年算起,为12年。
不能将担任校级领导任职年限与后任专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2)提前离岗人员任职年限问题(133号P13页、257号P10页)
职务以本人提前离岗时的职务为准;任职年限计算到本人提前离岗之时为止;工作年限计算到2006年6月。
(3)技术工人任职年限问题(257号P10页、144号P3页)
(4)原工人身份按有关政策规定聘用到专技或管理岗位人员任职年限问题。
按现所任职务确定任职年限,其原任下一级职务可按初次确定工资时本人的学历定级职务确定。
(大专以下毕业工作满一年后,确定为办事员。
)(144号P2页)
例10:
某同志1980年高中毕业生,参加工作,当技术工人,2005年聘用为学校主任科员(四级职员正),现工龄27年,任职年限2年,套改薪级工资按主任科员套24级(527元),由于该同志没有实际担任(四级职员副),其低一职务应按办事员套,任职年限26年,薪级工资20级(417元)。
套改结果该同志薪级工资为24级(527元)。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是套改薪级工资的基础,该基础数据的准确问题涉及到教师的根本利益,不能有丝毫的差错。
在工资改革文件下发后,各位人事干部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积极进行工资套改,容易忽略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准确问题。
因此,我们要求每个单位必须在切实查清楚每位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的基础后,才能进行套改。
同时,由于工资套改软件一经实施套改,若数据出现错误,更改较麻烦。
另外,后面会讲到比较多的人员可能从低一级职务套改,因此,此次工资套改要求人事干部用手工操作对每位人员必须使用现任职务和低一级职务同时套算,对比哪一种方案套算较高就执行哪一种。
最后与软件系统套改出来的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此次工资套改要求本人提供执行岗位类型的相应有效证件(证书、文件)及复印件,单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复印件签署审件人姓名,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报花名册到教委初审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按花名册人员的顺序号,用签笔在复印件的右上角编号,并装订成册。
若按低一级职务套改薪级工资,则应同时上交现任职务和低一级职务的任职文件(证书)复印件,两职务的复印件编同一个号。
下面讲解在职职工信息采集表。
3.薪级工资的套改方法(见附件123,举例说明)
根据套改年限,任职年限,所聘岗位套改薪级工资。
例11:
某同志1990-1994的本科毕业,1994年参工,1995年12月评为中二,2000年评为中一,套改年限17年,任职年限7年,该同志薪级工资为19级。
4.薪级工资套改中的特殊情况
(1)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133号P7页)
例12:
某同志1974年参工(下乡知青),1978年2月由农村直接考入中师,1980年2月毕业后参加教育工作,1983至1985年电大专科毕业(后学历),1988年评为小一2003年评为小高。
套改年限33年,现任小高任职年限4年,按低一岗位任职年限19年,按现聘岗位小高4年薪级工资26级(583元),按低一级岗位套改薪级工资小一19年,薪级工资27级(613元)。
从以上套改情况看,该同志按现聘岗位套改薪级工资26级(583元),低于按低一级套改的薪级工资27级(613元),因此,该同志可按低一级岗位套改薪级工资27级(613元)。
(该同志前两项工资计算为:
岗位工资10级(680元),薪级工资27级(613元),中小学教师10%部分为(680+613)×10%=129元,该同志以上三部分之和为1422元。
)
例13:
某同志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评为中二,1993年评为中一,2004年12月评为中高,聘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至今。
这次工改的套改年限为23年(工作年限)+4年(不计算工龄的学习年限)合计套改年限为27年。
现任中高任职年限为3年。
根据套改年限,任职年限,现所聘岗位,该同志的薪级工资为27级(613元)。
若按低一级岗位套改薪级工资,中一的任职年限为14年,套改薪级工资为28级(643元)。
从以上套改的情况看,该同志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27级(613元),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28级(643元),因此,该同志可按低一级工资套改,薪级工资为28级(643元)。
该同志的前两项工资计算为:
岗位工资7级(930元),薪级工资28级(643元)。
中小学教师提高10%部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10%(930元+643元)×10%=157元,该同志以上三部分工资之和为1730元。
(2)工作人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14:
某同志2001年-2004年大专毕业,2004年参工,2005年自考本科毕业,2005年12月评为小一。
套改年限6年,任职年限2年,套改薪级工资6级。
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工人员的定级工资本科(7级),因此该同志套改的薪级工资为7级。
(3)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133号P7-8页)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例15:
某同志原小一职称,岗位工资12级(590元),2007年12月评为小高,从岗位变动的下月起,2008年1月执行新聘岗位小高的岗位工资10级(680元)。
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例16:
某同志2006年专科毕业,分在小学,见习期1年满后,2007年8月,薪级工资执行五级(125元),2007年12月评为小一,原薪级工资5级已达到新聘岗位小一的起点薪级工资5级,因此,该同志岗位变动后,薪级工资不变。
四、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133号P10页、144号P4页)
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初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表
学历
见习初期工资
转正定级工资
10%
合计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10%
合计
专科
655
66
721
中三、小二
13级
550
5级
125
68
743
本科
685
69
754
中二、小一
12级
590
7级
151
74
815
硕士
770
77
847
中一、小高
12级
590
11级
215
81
886
五、相关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四舍五入到元。
(二)非教师人员套改前的提高10%部分纳入套改后津补贴内,现统发工资的其他津补贴,如69元、特级教师津贴、教龄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驾驶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支教津贴、班主任津贴、独生子女津贴、老粮贴等纳入套改后津贴、补贴范围内,待国家新的津补贴政策出台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被授予省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改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不含3%)工资档次的人,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四)1993年工改以来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工作特点,需兼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主要任职岗位套改工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关于3%人员晋升工资档次,工改后不再保留。
(七)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工改方案上报期间,同类性质单位调动工作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套改。
补发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今年我区在此时间范围调动的人员一律由调入单位套改。
调出区外人员不由我区套改。
(八)根据人薪发[1994]8号文件精神,部分单位行政职务与职员职务等级对应工资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本次工改文件规定执行。
(九)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上报工改方案期间,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应分段计算补发工资。
变动或退休前的按在职人员在软件套改计算并补发工资,变动或退休后的使用手工套改计算并补发工资。
变动人员工资手工套改的填写方式:
(1)见习期满的人员;
(2)工勤人员通过考试考核被聘为职员的;
(3)取得后学历执行定级工资的;
(4)职称职务晋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