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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考试重点

第一章

一、侦查讯问的概念

侦查讯问是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是侦查破案的基本活动之一,也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

二、侦查讯问的特点

侦查讯问作为法定的侦查措施之一,与其他侦查措施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一)强制性

(二)直接性

(三)冲突性

(四)时限性

(五)针对性

三、侦查讯问与司法讯问、治安讯问、盘问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不同的讯问或盘问所针对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

(二)主体不同

侦查讯问的主体是享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或部门,司法讯问的主体是享有讯问权力

的司法机关,盘问、治安讯问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三)对象不同

侦查讯问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司法讯问的对象主要是被告人;治安讯问的对象是治安违法行为人;盘问的对象是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四)时限不同

侦查讯问在侦查期限内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对于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

司法讯问是司法机关在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以对被告人进行。

盘问应当在24小时以内,最长48小时,治安讯问一般为8小时。

(五)法律依据不同

侦查讯问和司法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盘问的法律依据是《人民警察法》,治安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侦查讯问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坚持真理,秉公执法

二重证据原则

(一)严格依法讯问

(二)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

(三)处理好口供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

三重调查研究原则

在讯问中严禁坐堂问供,侦查的线索和证据仅仅依靠口供是不符合认识事物规律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严禁逼供信原则

逼供信是侦查讯问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并对其供述相信,作出错误处理的一种非法讯问方式。

非法手段包括:

肉刑、变相肉刑、体罚和变相体罚、引供、诱供、指供。

严禁逼供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依法办案

(二)不断学习业务,提高侦查讯问水平

(三)加强领导,严肃法纪

五、对讯问人员的要求

(一)身份要求

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其他人员没有讯问权利。

(二)数量要求

讯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对时限的要求

(一)对被传唤、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限的要求

(二)对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限要求

(三)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限要求

七、对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诉讼权利要求

(一)自我辩护权

(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权

(三)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四)控告权

(五)要求回避权

回避的法律依据: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六)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权和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权

(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八)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权

(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权

(十)核对讯问笔

八、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二)对讯问人员的讯问应如实回答

(三)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四)签名盖章权

第二章

一、侦查讯问人员的概念

在国家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内部主持或直接参与侦查讯问的活动,并依法行使权利,具有相应法律责任的侦查人员。

二、侦查讯问人员的资格

(一)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

(二)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符合法律回避规定的人员

(三)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具有能够胜任本案讯问工作的侦查人员

三、侦查讯问人员的职权

(一)讯问权

(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权

(三)询问权

(四)调查权

(五)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组织鉴定、组织辨认权

(六)搜查权

(七)对讯问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权

(八)使用警械与武器权

四、侦查讯问人员的职责

(一)对承办的案件事实负责

(二)对承办案件的证据负责

(三)对承办案件性质的认定负责

(四)对深挖犯罪线索、扩大战果负责

第三章

一、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障碍

在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多种多样,会考虑很多问题,表现出激烈复杂的发展变化过程,掌握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供述心理障碍,才能揭穿其狡辩和伪供,获取真实供词,推动讯问的进展。

(一)畏罪心理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惧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处罚的一种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受罪责感的压力和对刑法处罚的恐惧感。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普遍的心理障碍,主要是害怕罪行被暴露后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使自己的利益、名誉、地位、前途不复存在,使家人、亲友受到牵连。

(二)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企图凭借偶然原因或玩弄欺骗手法蒙混过关、自以为可以逃避法律惩罚的一种自信心理。

(三)对抗心理

对抗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对侦查讯问人员和侦查机关不信任,抵触甚至敌视的一种心理活动。

产生对抗心理原因有:

1,思想反动这种嫌疑人有政治偏见,思想反动,在讯问中坚持反动立场,拒不交代罪行,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

2,强烈反社会心理主要是惯犯、累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多次受到打击,不思悔改,犯罪意志坚决。

3,愚昧对抗心理存在这种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正确的对待自己的所犯罪行,缺乏法律常识,有罪不知罪,头脑简单。

4,讯问人员的讯问方法不当讯问人员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表现急噪,采取不当的方式和言词,甚至用刑讯逼供的方式,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抵触情绪,激化了对立的心理。

(四)戒备心理

戒备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为防备罪行被揭露的一种警觉的防备状态。

产生的原因有:

1,犯罪嫌疑人受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的支配,产生一种防御的本能。

2,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的不信任。

3,犯罪嫌疑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在讯问中保持警惕。

(五)悲观心理

悲观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感到罪行无法掩饰,必受法律制裁,对自己的处境和前途丧失信心,悲观绝望的一种消极心理。

产生的原因有:

1,自知罪行严重,害怕判处重刑。

2,认为犯了罪,自己的理想、前途、追求已化为泡影,对现实的一切感到麻木。

3,对家庭、亲人的自责。

4,拒捕前后的社会地位反差。

5,本身就具有反社会的心理,对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而失望。

6,有一些实际的困难。

二、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规律

(一)试探摸底

(二)对抗相持

(三)动摇反复

(四)供述认罪

三、同生理状况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了解

(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认识能力低下肤浅

2,感情丰富,常感情用事,不考虑后果

3,自控能力和自主性差

(二)中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对讯问环境很快适应

2,思想相对成熟

3,语言严谨

4,应变能力和意志力强

(三)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情感变化大,情绪起伏大

2,敏感多疑,意志力弱

3,直接判断力强,分析能力弱

4,思念牵挂多

四、

(一)胆汁质

特点:

1,易兴奋,防御性弱

2,自控力差

3,桀骜不训,争辩好胜

4,缺乏耐性

(二)多血质

特点:

1,反应敏锐,适应性强

2,理解力强,供述笼统

3,情感外露,随意性大

(三)粘液质

特点:

1,稳重冷静,反应迟缓

2,供述谨慎,防御严密

(四)抑郁质

特点:

1,戒备心强,怀疑心重

2,畏罪心理重,顾虑重重

3,孤僻冷漠,反应迟钝

五、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嫌疑人心理

(一)初犯心理特点:

1,心理怯弱,恐惧紧张

2,防御体系和意志力弱

3,心理压力大,悔恨心理重

4,多有侥幸心理

(二)惯犯、累犯心理特点:

1,对立心理、拒供心理、侥幸心理重

2,心理防御体系严密

3,情绪稳定,意志力强

4,对讯问的适应和反应能力快

第四章

一、律师在侦查讯问中介入的概念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法律救济的行为。

二、侦查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程序

(一)犯罪嫌疑人必须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代为提出聘请律师的请求

(三)由侦查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三、侦查讯问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业务范围

(一)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

(二)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章

一、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组织讯问人员,研究案件材料,制定讯问计划

二、选择讯问的场所:

合法、安全、安静、实用、科技辅助设施

三、讯问计划的内容

1,案件的简要情况。

2,讯问阶段的领导人,讯问的时间、地点、参加讯问的人员及分工。

3,讯问的目的和要求。

4,讯问的步骤,所采取策略、方法、方式,讯问的要点。

5,讯问阶段需要采取哪些讯问的辅助方法。

6,侦查讯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预案。

7,讯问与调查取证的安排,调查取证的要求。

8,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9,讯问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10,如何保守侦查秘密和保护举报人。

第六章

一、初讯的概念及其特点

初讯,即初次讯问,是指侦查人员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第一次讯问活动。

初讯的特点:

(一)讯问对象的特定性

(二)讯问时间的法定性

(三)讯问程序的初试性

(四)讯问步骤的规范性

(五)讯问条件的有限性

(六)讯问过程的持续性

二、初讯的基本步骤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在初讯时,侦查人员必须首先问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曾用名、别名、化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住址、职业、职务、简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户籍所在地、是否人大代表、家庭通讯联络方式、收入情况等。

个人经历(学习、工作经历)、奖励情况、是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等;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络方式等。

(二)告知侦查人员的身份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侦查人员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之后,侦查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承办此案进行讯问的侦查人员、记录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在初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仍处在不确定的状态,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还需要经过进一步侦查才能证实。

(四)提出如实陈述的警告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后,紧接着要告诫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和伪供,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出的犯罪指控愿意作有罪供述或者无罪辩解、侦查人员要认真听取。

(六)进行初步的有计划针对性的教育

对于在讯问开始阶段态度不端正的犯罪嫌疑人,除在少数情况下,按讯问计划展开策略性的讯问外,一般应根据其陈述中所暴露出的错误观点进行初步的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提出讯问人员的观点,并进行论证,摆事实,讲道理,力争以理服人。

(七)向犯罪嫌疑人具体提问

《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待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是否有罪作出陈述或辩解之后,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八)适时结束讯问

在提出的具体问题责令犯罪嫌疑人作出回答,并且初讯的目标已经达到时,就应当及时结束讯问。

 

第七章

一、讯问深入的概念

讯问深入,是指侦查人员在初讯的基础上,深入突破发展案情,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的讯问活动。

二、讯问深入的任务

讯问深入的任务是在初讯的基础上,突破案件,最终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取证追赃,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一)清全部案件事实真相

(一)迫使犯罪嫌疑人彻底交代罪行

三、讯问导入

讯问导入是讯问深入的第一个环节,它是在初讯的基础上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一个步骤。

讯问导入可以把初讯和讯问深入阶段有机的联系起来。

(二)试探态度

(三)指出错误

(四)寄予希望

(五)理解处境

(六)愿意倾听

侦查讯问结束形式:

过渡式,伏笔式,中断式

五、讯问深入阶段几种情况的处置

一、基本交代罪行

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从总体上承认,并能够将案件事实基本讲清楚。

(一)稳定认罪悔罪心理

(二)对全部问题深追细问

(三)注意与有关证据相互印证

二、拒不交代罪行

(一)认真分析拒供原因

(二)对全案再进行一次认真审查

(三)注意讯问的方式方法

(四)综合运用多种辅助方法

三、案情真假难辩

(五)认真听取陈述和辩解

(六)多方进行查证

(七)调整讯问策略

四推翻原来的供述---重点

(八)翻供的原因

1、自身原因

2、方法不当

3、外界影响

(九)防止翻供

1、依法办案

2、文明办案

3、深追细问

4、稳定细问

5、使用证据

(一十)处置翻供

1、攻心夺态

2、对症下药

3、监管配合

4、易地讯问

第八章

一、讯问结束的概念

讯问结束是指在深入讯问突破全案之后,侦查讯问人员对全案的讯问进行的扫尾活动。

二、讯问结束的任务

a)依法完善和固定的口供

b)消除对立情绪

三、讯问结束的基本条件

a)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b)证据确实、充分

c)案件性质和罪状认定准确

第九章

一、攻心夺气

(一)攻心夺气的概念和意义

(二)攻心夺气的适用范围

(三)攻心夺气的实施

1.攻心夺气实施的途径

2.攻心夺气的种类及实施

二、迂回围歼

(一)迂回围歼

(二)迂回围歼的适用范围

1、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案件

2、证据不够确凿的案件

3、有严重的供述心理障碍、态度顽固的惯犯、累犯、流窜犯。

(三)迂回围歼策略的运用与实施

1、做好充分准备。

2、搞好迂回铺垫,围绕核心问题,扫清外围。

3、包抄攻坚,突破核心。

三、重点突破

(一)重点突破的概念、意义

(二)重点突破适用的范围

1、主要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

2、主要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

3、团伙犯罪中心理防线比较薄弱、知情较多的犯罪嫌疑人。

4、承受心理压力的能力较弱的犯罪嫌疑人。

(三)重点突破的实施

1、选准适用该策略的案件。

2、确定讯问的主要问题。

3、制造突破的讯问情势。

4、抓住时机,适时重点突破。

5、突破全案。

四、避实击虚

(一)避实击虚的概念及意义

(二)避实击虚策略的适用范围

(三)避实击虚策略的实施

通过调查与讯问分析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薄弱环节和坚实之处,并搜集、整理能突破薄弱环节的证据,制定讯问策略。

使用说服教育,动摇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待其感到惊慌失措、思想动摇时,再使用证据从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薄弱环节突破,攻其不备,彻底摧毁犯罪嫌疑人的防御体系,从而突破全部犯罪事实。

五欲擒故纵

(一)欲擒故纵的概念及意义

(二)欲擒故纵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讯问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

2,适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个性、心理上有重大弱点的犯罪嫌疑人。

(三)欲擒故纵的实施与运用

1,研究、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方面的弱点,研究其感兴趣的话题,寻找放纵犯罪嫌疑人作为伪供扫尾切入点。

2,不急于驳斥和揭露犯罪嫌疑人作伪供。

3,反戈一击,后发制人。

第十章

一、说服教育的基本形式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三)电化教育形式

二、说服教育方法

(一)疏导法

(二)例证法

(三)激励法

(四)情感刺激法

(五)自由交谈法

三、使用证据的原则

(一)使用的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合法原则

(二)合理使用原则

(三)讲求实效原则

(四)保守秘密的原则

四、使用证据的时机

1、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摇、内心矛盾斗争激烈时。

2、犯罪嫌疑人的防御体系露出破绽时。

3、犯罪嫌疑人企图试探摸底时。

4、犯罪顽固抵赖、气焰嚣张时。

5、犯罪嫌疑人的反讯问伎俩被识破时。

6、从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处,身上搜出证据时,就地及时使用证据讯问

五、使用证据的方式

1、口头宣示。

2、出示实物。

3、播放录音录像。

4、证人当面指证。

六、使用证据的方法

1,直接使用证据

2,间接使用证据

3,点滴使用证据

4,连续使用证据

5,暗示使用证据

6,演化使用证据

7,包围使用证据

8,供述后使用证据

1、吃醋的矛盾。

七、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矛盾的方法

a)阅卷法

b)观察法

c)调查比对法

d)讯问法

e)逻辑分析、心理分析法

八、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利用矛盾的方法

a)对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的利用方法

1、随时批驳。

2、欲擒故纵。

3、将计就计。

4、利用客观事实揭露口供矛盾。

5、使用证据及结合思想教育批驳。

6、当面质证。

b)对同案犯罪嫌疑之间的矛盾的利用方法

1、全面分析案件,掌握同案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情况、同伙关系、纠纷过程、成员在同伙中的地位、作用、心理状态、各自关心的问题,以及矛盾冲突及潜在的矛盾。

2、选准缺口。

3、各个击破。

4、讲究技巧,掌握分寸,含而不露。

第十一章

一、讯问突破口的概念

讯问突破口,是指对查清全案具有重大、关键意义而又容易攻破德文案件薄弱环节或者共同犯罪中的薄弱对象。

二、突破口的选择

1、薄弱环节:

事实、情节、心理弱点

2,薄弱对象(人):

三、讯问突破口的条件

一、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上选择突破口

(一)证据确实、充分或者容易调查清楚的事实

(二)与主要犯罪事实有关的事实和情节

(三)较为公开暴露的事实

(四)犯罪嫌疑人没有防备或防备薄弱的事实

(五)犯罪嫌疑人掩盖罪行而暴露出的矛盾

(六)犯罪嫌疑人心理的薄弱环节

二、从同案犯罪嫌疑人中选择讯问突破口

(一)讯问人员掌握犯罪证据和材料较为确实、充分的。

(二)对全案或主犯情况,或某一项重大犯罪事实了解较多的。

(三)与主犯或其他共犯不融洽或有矛盾冲突的。

(四)思想中毒不深,性格脆弱,或者是有悔改和立功赎罪愿望的。

(五)犯罪经验(包括反讯问经验)较少的,或被迫参加犯罪的。

第十二章

一、常用的提问方法

1.探察提问

探察提问,又称侦查式提问,是指探察犯罪嫌疑人的底细为目的的提问方法,一般适用于初次讯问或者初次接触重大问题时,查明犯罪嫌疑人对待讯问的态度、戒备的程度、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问题。

具体又可分为程序性探察和侦查式探察提问。

2.突入提问

突入提问,是指直接针对犯罪事实的要害问题或者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要害问题进行提问的方法。

3.迂回提问

迂回提问是指提问时绕过核心问题,从与案件构成要素有关联的其他问题入手,进而扫清外围,最后突破核心问题的提问方法。

4.渐进提问

渐进提问,是指在确定所要讯问的案件问题后,设计具体提问,分阶段、分步骤、层层推进本质的问话方法。

5.借言提问

借言提问,是指犯罪嫌疑人说过的个别词语、语句、顺其意或者反其意而深究其源的提问方法。

6.含蓄提问

含蓄提问,是指讯问人员用旁敲侧击方式或者表示含义不明确,实际有一定指向的语言提问,使听话知音的犯罪嫌疑人意识到案情败露,犯罪事实和证据被掌握,从而被迫如实交待的问话方式法。

7.跳跃提问

跳跃提问,是指在掌握较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已有准备的问题,采取打破常规的问话顺序,跳过其防线,直插犯罪嫌疑人没有准备的问题,使其暴露矛盾,被迫如实交待问题的方法。

8.命题提问

命题提问,又称限定提问,是指讯问人员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方向明确、范围清楚的问题,让犯罪嫌疑人自己将该问题完整地作出交待的提问方法。

9.纵横提问

纵横提问,又称系统提问,是指在突破案情后,对每个问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地深入讯问的提问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犯罪,但供述不彻底或者供述有矛盾,或者用于查明集团犯罪、团伙犯罪中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行为、应负责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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