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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兴监理规划

目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1

二、监理工作范围…………………………………………1

三、监理工作内容…………………………………………1

四、监理工作目标…………………………………………2

五、监理工作依据…………………………………………3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4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4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4

九、监理工作程序…………………………………………6

十、监理方法及措施………………………………………12

(一)工程质量监理方法及措施…………………………12

(二)工程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16

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监理…………………………………17

十二、监理工作制度………………………………………20

十三、监理设施……………………………………………25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荣兴•亚太国际(1#楼及裙楼工程)

2、建设单位:

防城港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勘察单位:

北海市勘察院

4、设计单位:

重庆大恒建筑设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7、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64764.13㎡,建筑层数:

26层。

8、建设工程投资总额:

约9136.80万元人民币

9、计划工期:

365天

10、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

2013年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

11、质量要求:

合格

12、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二、监理工作范围

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所监理的阶段为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按图纸设计及有关规范顺利完工。

具体监理内容如下:

质量控制: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4)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5)审查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验;(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7)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旁站;(8)核查工程预检;(9)验收隐蔽工程;(10)分项工程验收;(11)分部工程验收;(12)审核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3)协调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14)编写项目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等。

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规定;

(2)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3)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投资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3)建立计量支付签证签证台帐,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4)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安全管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

(2)审查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3)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4)核查安全技术交底;(5)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落实情况;(7)核查专职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8)检查安全标志;(9)检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四、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2、投资控制目标:

约9136.80万元人民币。

3、进度控制目标:

1年。

4、安全管理目标:

避免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工伤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监理工作依据

(一)共同性依据

1、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设计文件,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各类标准图集等。

3、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协议及相关的附件,经确认的报价资料等。

4、业主与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二)专门性依据

1、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塔吊安全技术规范》、《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2、承包单位编制并经审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经审批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业主、监理、承包、设计等确认的其它文件、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征、委托监理合同内容及我司的技术实力,本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采用直线制管理模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监理工程师名称

职务

证号

1

莫怀业

项目总监

45001421

2

陆军

监理工程师

00824

3

甘成宝

水电监理工程师

45002428

4

曾显文

监理员

010*******

5

廖立国

监理员

0307100404

6

凌福权

见证员

JZQY4501001076

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的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了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求;

6、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9、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监理员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完善资料;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有关数据并提交监理工程师;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等有关的资料,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九、监理工作程序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工作特点,分别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及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总图见图1:

监理单位

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参加和复查

图纸会审及交底

参加

参与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

编报

督促检查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

检查确认

分包单位资质

提报

监督

协助

参加、协办

审查

参加处理

见证检查

检查签证

检查签证

检查验收

见证检查

检查

核验

保修处理

整改及资料完善

现场验收

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检验试块

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检查

隐蔽工程

施工机械

工程材料

测量定位

试验室选定

及时处理

主办

参加

整理提报

上报

送检

自检报验

自检报验

报验

送检报验

实测、报批

申报

质量安全控制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图1)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完善其审批手续,具体程序见图2:

施工方编制并经内部审批、申报

总监审核

不同意

同意

签字认可

实施

(图2)

(三)隐蔽工程、工序交接监理工作程序

返修

工序施工完毕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进行下道工序。

具体程序见图3

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

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会同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验

合格

进行下一道工序或进行隐蔽施工

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图3)

(四)工地例会监理工作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其监理程序,(见图4):

现场总监主持工地例会

总监指定有关人员拟定会议纪要文稿

征求与会各方意见

现场总监审查、核定会议纪要文稿

修改否

总监签章、行文外发

(图4)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我国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和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则称之为质量缺陷。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大于5000元以上、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应按一定程序进行处理,具体程序见图5。

必要时

补充调查

提出新方案

上报主管部门

发出停工令(监)

事故原因分析

提交《质量缺陷调整报告》(施)

研究、制定处理方案

事故调查

发出《质量通知单》(监)

质量事故发生

 

(倒塌事故12小时内上报)

暂停施工

(重大事故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一般事故每月汇总集中上报)

 

组织审查《调查报告》(监)

原因不清

不处理

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实施处理方案(施)

完成处理,自检申请验收(施)

发出复出令

检查、鉴定验收(监理)

恢复施工

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施)

审核签认《质量事故修理报告》,组织技术资料归档

(图5)

(六)竣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业主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由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具体监理工作程序见图6:

施工单位:

土建竣工、设备完成试车调试

不合格继续整改

现场监理机构组织初验

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签证文件

不合格继续整改

同意验收

合格

协助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验收

合格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不合格继续整改

合格

协助建设业主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签署工程验收证明

工程交接

工程使用、保修

办理工程结算

(图6)

十、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主要是检查及核实承包单位报送的各类资料,对施工过程进行“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等。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

如材料取样送检过程、施工试验试样(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送检过程。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本工程应进行“旁站”的部位及工序有:

砼浇筑工程、柱梁钢筋节点、防水工程。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话动。

(一)工程质量监理方法及措施

第一步质量预控

1、资质预控

首先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性、合同要求等,要求承包商报送质保体系名单,名单应经承包商单位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审查或经审查认为不具承担工程资格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接本工程施工。

2、方案预控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表”交承包单位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行施工。

3、图纸预控

监理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由承包单位做好图纸会审记录报送监理单位一份,工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应由设计人员出具更变图纸或说明。

如由施工单位或建设业主提出变更即为洽商变更,应有设计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的洽商记录,无论是设计变更或洽谈商变更均应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变更文件,没有设计单位签字的变更项目一律无效。

设计中如有影响创优的问题,应由监理单位将问题集中,提交设计部门解决。

4、原材料预控

(1)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优质产品。

(2)承包方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报验工作,不同材料分别填写工程材料报验表。

本工程承包方需报验的材料包括:

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焊条、红砖、防水材料、涂料等。

如采用商品砼,需提前两天报送厂家出具的配合比单。

(3)根据区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监理方必须参加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按照规定与监理方共同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具备资质条件的试验室,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参加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材料试验计划见“材料试验监理计划表”。

(4)材料报验所附材料清单要填写齐全,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使用部位。

所附复试报告必须是试验室的原件。

所附材料出厂合格证若为复印件,应写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姓名、日期等。

材料复试报告和材料出厂合格证应统一规格装订整齐。

(5)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水泥复试报告须有28天强度数值。

同意承包方以3天强度数值作为质量控制指标进行材料报验,但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补报28天强度报告。

(6)承包方必须提前两天向监理方申报工程材料报验,待监理方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分项工程施工。

若试验报告未出而下道工序急需继续时,应由承包方与监理方共同研究决定。

5、坚持样板引路,搞出系列样板

主要分项施工前,由施工操作人员先做出样板,经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后,报监理单位、业主检查确认后,方可推广施工。

本工程应进行样板施工的工序有:

模板安装工程;砌体工程;室内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

第二步中间检查

1、每项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报监理单位检查签认,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不员应加强质量巡视检查,落实各部位控制要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分项工程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单位签认。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将视问题的大小,分别进行“口头通知”、下发“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停工指令”等处理,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整改通知或停工指令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视出现问题的程度执行质量协议书的“罚款规定”。

如果整改完毕,停工因素已经消除,由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由项目总监理下发复工指令,恢复施工,未经监理认可者,不得擅自复工。

4、施工中的工序穿插,要有工序交接记录,经承包单位确认后报监理单位一份备查,以便分清质量责任。

5、建立工程质量联检比制度,每月组织二次由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以“监理月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位,挂黄牌警告,经两次黄牌警告的单位,监理将建议业主撤换施工队伍。

6、每召开质量例会,会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质量负责人参加,重点解决本月质量问题,并提出下月质量要求。

7、每月30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

8、经常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对监理工作及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沟通信息促进监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第三步成品验收

1、监理机构以分项控制、分项验收为监理原则,即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承建单位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机构抽检验收。

抽检数量不少于10%。

2、每个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机构核核验。

3、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应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地质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结构工程验收,并签认“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表”,如果有特殊情况时,主体结构可分步进行。

4、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评定表”、“工程质保资料核查表”。

报监理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核定质量等级,并由业主向质量监督部门申报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备案。

(二)工程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第一步书面预控

1、资质预控

首先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承包商报送安全保证体系名单;审查承包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符合有关规定的,方可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2、方案预控

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项目总监审核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第二步安全检查

1、每月定期检查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工程实体的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施工方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人员应加强安全巡视检查,落实各部位的安全控制要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报验表,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对于工程中出现在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将视问题的大小,分别进行“口头通知”,下发“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停工指令”等处理,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整改通知或停工指令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视出现问题的程度执行《施工合同》中的“罚款规定”。

如果整改完毕,停工因素已经消除,由施工单位提供复工申请,由项目总监下发复工指令,恢复施工,未经监理单位认可,不得擅自复工。

4、召开安全例会,会议由项目总监主持,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到会参加,重点解决本月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下月安全要求。

5、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全技术资料。

6、经常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对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沟通信息促进监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第三步安全验收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基坑土方开挖、悬挑式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塔吊、施工电梯和临时用电的专项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相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本工程建筑节能特点、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

(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成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形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书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是否有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查过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报告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关的建筑节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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