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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流域水资源公报

2007年

海河流域水资源公报

 

一、综 述

  2007年海河流域年降水量483.5毫米,比多年平均少9.6%,属偏枯年份;全流域地表水资源量为101.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11.9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247.9亿立方米,占降水量的16.0%;全流域138座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67.2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7亿立方米。

  2007年全流域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为384.5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占22.3%,地下水占65.0%,引黄水占11.2%,其他水源占1.5%。

全流域总用水量为384.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70.1%,工业用水占13.5%,生活用水占14.7%,生态环境用水占1.7%。

全流域用水消耗量为269.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0.1%。

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7.5亿吨,其中工业和建筑业废污水排放量26.3亿吨,占55.4%;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13.4亿吨,占28.2%;第三产业污水排放量7.8亿吨,占16.4%。

  全年期流域评价河长11819.3公里,未受污染的水质评价河长3221.9公里,占评价河长的27.3%;受污染(水质劣于Ⅲ类)的河长为8597.4公里,占评价河长的72.7%;其中受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786.1公里,占评价河长的57.4%。

水体污染严重。

(海河流域水资源分区示意图)

二、水资源量

  2007年海河流域平均降水量483.5毫米,折合水量为1547.52亿立方米,比2006年多10.3%,比多年平均少9.6%,属偏枯年份。

  1、地区分布

  2007年各水资源二级区降水分布不均。

各水资源二级区年降水量与多年平均降水量相比,全部偏少,其中滦河及冀东沿海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少16.1%,为偏少最多的水系;海河北系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少11.2%;海河南系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少7.3%;徒骇马颊河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少5.9%。

  流域内各行政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降水量相比,仅山西省偏多5.2%,其余均偏少,其中北京市偏少14.7%,天津市偏少10.9%,河北省偏少12.9%(详见图1和图2)。

  2、年内分配

  2007年海河流域的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

全流域汛期(6月~9月)降水量为350.6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72.5%(多年平均汛期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比上年同期偏多7.7%(详见图3)。

  

(2007年海河流域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

mm)

  

(二)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

2007年海河流域天然河川径流量为101.7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为31.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3.0%,比2006年偏多5.8%,属特枯年份。

  从各水资源分区的面平均年径流深分布情况看,漳卫河山区最大,为84.6毫米,子牙河平原最小,仅0.1毫米。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面平均径流深分别为45.2毫米、62.9毫米、22.2毫米。

  2007年全流域入海水量为17.06亿立方米,其中滦河及冀东沿海0.29亿立方米,海河北系4.56亿立方米,海河南系4.65亿立方米,徒骇马颊河7.56亿立方米。

全流域2006年、2007年及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情况详见图4和图5。

  (三)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是指评价区域内降水和地表水体入渗补给浅层地下水含水层的动态水量(不含井灌回归补给量)。

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排泄量法计算,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侧渗流出量、山前泉水溢出量、潜水蒸发量及开采净消耗量;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补给量法计算,包括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

  2007年全流域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11.94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101.19亿立方米,平原区140.99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30.23亿立方米。

全流域2006年、2007年地下水资源量详见图6和图7。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是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区外来水量)。

2007年全流域天然年径流量为101.7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01.19亿立方米,山丘区河川基流量为52.63亿立方米,平原区降雨入渗补给量为98.05亿立方米,平原区降雨入渗补给形成的河道排泄量为0.5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46.09亿立方米,全流域水资源总量为247.88亿立方米。

全流域2006年、2007年水资源总量详见图8、图9和表1。

三、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全流域共统计34座大型水库和104座中型水库。

各水库2007年末蓄水总量为67.17亿立方米,比2006年末蓄水总量减少2.74亿立方米;其中34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6.40亿立方米,较2006年末蓄水总量减少2.93亿立方米;104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10.77亿立方米,较2006年末蓄水总量增加0.19亿立方米(见图10)。

  

(二)平原区地下水动态

  1、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根据对全流域平原11.28万平方公里开采区资料统计,2007年末浅层地下水蓄存量比年初减少30.38亿立方米。

其中,上升区(水位升幅在0.50米以上)面积占5.1%,蓄存量增加3.25亿立方米;下降区(水位降幅在0.50米以上)面积占24.5%,蓄存量减少30.33亿立方米;相对稳定区(水位变幅在0.50米以内)面积占70.4%,蓄存量减少3.30亿立方米。

  2、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07年,对全流域各行政区16个地下水位降落漏斗进行了调查统计,其中深层漏斗6个。

  根据统计资料,漏斗总面积2.98万平方公里,较上年末减少1624平方公里。

期中7个漏斗的面积较上年末有所减少,天津第Ⅱ含水组、冀枣衡东滏阳、莘县—夏津和宁津漏斗面积较上年末减少均超过200平方公里;9个漏斗的面积较上年末有所扩大,其中宁柏隆漏斗的面积增加最多,比上年末增加189平方公里。

 

4、供用水统计

  

(一)供水量

  供水量是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之和,按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源(指污水处理再利用量、集雨工程供水量和海水淡化水量)统计。

海水直接利用量另行统计,不计入总供水量。

  2007年全流域总供水量384.48亿立方米。

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28.64亿立方米,占33.5%;地下水源供水量250.01亿立方米,占65.0%;其他水源供水量5.82亿立方米,占1.5%。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引、提及跨流域调水工程供水量所占比例分别为19.1%、34.6%、13.0%和33.3%。

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水、深层水、微咸水供水量所占比例分别为71.6%、27.4%、1.0%。

跨流域调水量为鲁北徒骇马颊河地区、豫北地区以及河北沧州、衡水地区的引黄水量,共计42.84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33.3%。

全流域供水组成情况详见图11。

  

(二)用水量

  用水量是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按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四类用户统计。

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用水;工业用水为取用的新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城镇公共用水和农村居民、牲畜用水;生态用水包括城市环境和部分河湖、湿地的人工补水。

  2007年全流域总用水量384.48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269.37亿立方米,占70.1%;工业用水量52.06亿立方米,占13.5%;生活用水量56.33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占56.5%),占14.7%;生态环境用水6.71亿立方米,占1.7%。

与2006年相比,全流域总用水量减少8.2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减少5.35亿立方米,主要减少省份为山东省和河北省;工业用水减少4.78亿立方米,主要减少省份为山西省和河北省;生活用水减少0.2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增加2.13亿立方米。

全流域用水组成情况详见图12。

  (三)耗水量

  耗水量是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水等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水含水层的水量。

  2007年全流域总耗水量为269.44亿立方米,耗水率70.1%。

其中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耗水量所占比例分别为77.4%、9.4%、11.2%、2.0%。

  (四)重点城市供用水情况

  2007年共统计了2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供用水情况,包括京、津两市,河北省11个,山西省5个,河南省5个,山东省3个,统计范围为城区和近郊区。

总供水量为68.93亿立方米,总用水量为68.93亿立方米。

五、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程度分析

  2007年海河流域天然径流量为101.79亿立方米,当地地表水供水量(扣除跨流域调水42.84亿立方米及水库蓄水减少量2.74亿立方米)83.06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82%。

  海河流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35.42亿立方米(1980-2000年平均)。

2007年,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开采量(供水量)147.17亿立方米,开采率(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开采量占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的百分比)为109%。

  

(二)流域水量平衡分析

  2007年海河流域天然年径流量101.79亿立方米,跨流域调入水量(引黄水量)42.84亿立方米,地表水用水消耗量90.18亿立方米,入海水量17.06亿立方米,138座大中型水库较2006年末蓄水总量减少2.74亿立方米。

水量平衡差值为40.13亿立方米,主要原因是地表水补给地下水和非用水消耗。

6、水质概况

  

(一)废污水排放量

  2007年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7.48亿吨,其中工业和建筑业废污水排放量26.29亿吨,占55.4%;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13.41亿吨,占28.2%;第三产业污水排放量7.77亿吨,占16.4%。

  

(二)河流、水库水质现状

  河流、水库水质分全年期、汛期、非汛期三个时段评价。

根据污染情况水质可分为:

未受污染水质(包括Ⅰ、Ⅱ、Ⅲ类)、受污染水质(包括Ⅳ、Ⅴ及劣Ⅴ类)和严重污染水质(劣Ⅴ类)。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水质监测资料,按照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分别对2007年流域各河流的全年、汛期、非汛期和主要大中型水库、主要湖泊、省界水体和部分浅层地下水水质进行了评价。

全年期评价河长11819.3公里,参评的还有51座水库、3个湖泊、182个浅层地下水观测井、52处水功能二级区饮用水源区水源地等。

  1.河流水质状况

  

(1)年度综合评价

  全年期:

评价河长11819.3公里,全年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3221.9公里,占27.3%;受污染的河长为8597.4公里,占72.7%,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786.1公里,占57.4%(详见图13)。

  汛期:

评价河长10644.8公里,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为22575.0公里,占24.2%;受污染的河长为8069.8公里,占75.8%,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178.7公里,占58.0%。

  非汛期:

评价河长11671.3公里,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为3656.5公里,占31.3%;受污染的河长为8014.8公里,占68.7%,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122.3公里,占52.5%。

  

(2)分水系评价

  按照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水系对水质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和大清河水质状况较好,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比例超过40%,其中以大清河水系水质状况最好,有51.6%的评价河长未受污染。

北三河、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严重污染的河长均超过60%(详见图14)。

  总体看来,2007年海河流域水质状况整体较差,依然有72.7%的评价河长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与2006年度评价结果相比,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比例减少了3.2%,严重受污染的河长所占比例增加了2.8%。

各主要河流水质受耗氧有机项目污染较普遍而且严重,主要的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总磷和硫化物,部分河段溶解氧、镉、汞、铅、砷、铬(六价)、石油类等有超标现象。

  2、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流域的主要地表水源地水质比较好。

参评的51座水库中,达到I类水质标准的水库有1座,达到II类水质标准的水库有23座,达到III类水质标准的有18座。

水质未受污染的水库占评价水库的82.4%。

  参加评价的51座水库中,达到中营养水平水库1座,为怀柔水库;达到中度富营养水平水库8座,分别是庙宫水库、陡河水库、册田水库、十三陵水库、东武仕水库、汤河水库、彰武水库、漳泽水库;其他42座为轻度富营养水平。

  参加评价的3个湖泊中,总评价水面面积为145.1平方公里。

其中河北省“华北明珠”白洋淀评价面积为101.6平方公里,有17.4平方公里为Ⅳ类水质,25.9平方公里为V类水质,58.4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河北省衡水湖评价面积为41.6平方公里,有13.9平方公里为V类水质,27.7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和总磷;北京市昆明湖评价面积1.9平方公里,为Ⅲ类水质。

  3.省界水体水质状况

  海河流域共有省界断面52个,有15个断面因为河干或未测没有参加评价。

参加评价的37个断面中,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8个,占21.6%;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个,占8.1%;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占2.7%;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个,占8.1%;劣V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2个,占59.5%。

  4.浅层地下水水质状况

  根据北京市上报的北四河下游平原和大清河淀西平原监测资料进行评价。

参评观测井182个,代表面积6400平方公里,Ⅰ类~Ⅲ类水质观测井95个,代表面积有3341平方公里,占总代表面积的52.2%;Ⅳ类水质观测井47个,代表面积有1653平方公里,占总代表面积的25.8%;Ⅴ类水质观测井40个,代表面积有1406平方公里,占总代表面积的22.0%。

其中,北四河下游平原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铁和锰;大清河淀西平原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和锰。

 

7、重要水事

  

(一)国务院批复《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

国务院关于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以国函〔2007〕135号文件批复了《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规范永定河干流用水秩序,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保障首都供水安全和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的重要水系之一,流经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

永定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

随着流域内人口急剧增加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量大幅度增长,上下游之间用水矛盾日益突出。

  国务院批复文件强调,永定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组织实施《方案》对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方案》确定的可利用水资源,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鼓励地区间开展水量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方案》对分配原则、分配意见、核定方法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强调要加强水资源管理,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永定河流域水资源,实施省界断面出境水量管理,组织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方案》同时指出要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测监控设施,建立监控网络。

  

(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穿黄工程开工建设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穿黄工程开工仪式于2007年12月28日在山东聊城隆重举行。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基尧、副主任李津成、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出席开工仪式,发表重要讲话并视察了开工现场。

海委主任任宪韶、副主任王文生参加开工仪式。

  东线穿黄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的关键控制性项目。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海委负责穿黄试验探洞的建设试验和维修养护工作,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穿黄工程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和第一手实测材料。

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打通东线穿黄河隧洞,并连接东平湖和鲁北输水干线,实现调引长江水至鲁北地区,同时具备向河北省东部、天津市应急供水的条件。

  (三)周英副部长到海委视察指导工作

周英视察海委中心机房

  2007年4月20日,水利部周英副部长一行到海委视察指导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周英对海委“十一五”工作思路、2006年工作成绩和2007年工作方向给予了肯定;她同时指出,海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突出,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海委明确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思路和近期实施重点

  2007年10月23日,海委在北京召开《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专家咨询会。

11月18日,海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全面诠释了海河流域四大水利保障体系(城乡供水、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综合管理四大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坚持原则、目标任务和近期实施重点,将为今后一个时期流域的水利建设提供依据。

  (五)海委启动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根据水利部的工作部署,海委于2007年8月29日在北京召开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海委介绍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技术要求,会议代表和特邀专家就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技术要求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对规划过程中的一些具有共性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研讨会现场

  (六)海委编制完成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规划成果协调会会场

  海委于2006年初组织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2007年9月,海委编制完成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并印发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该规划将为“十一五”期间海河流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指导,对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七)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协调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促进海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海委组织开展了“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工作,于2007年9月和11月在天津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征求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成果的意见。

根据两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海委对初步成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征求意见稿)》,并已印发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汇总各省意见并完善后,已上报水利部审批。

  (八)积极开展流域水资源配置工作

  1.山西省、河北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工作圆满完成

  2007年,北京上游地区降雨严重偏少,在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和水利部领导下,海委组织实施了2007年度山西、河北两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工作。

河北省云州水库自9月28日~11月1日共计放水1700万立方米,山西省册田水库自10月10日~22日共计放水2601万立方米。

至11月5日,集中输水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集中输水历时近40天,云州、册田水库共放水4301万立方米,白河堡、官厅水库共收水3097万立方米,有效缓解了北京市供水紧张局面。

  2.2007年引滦调水任务圆满完成

海委引滦局通过远程自动化控制开始向唐山市供水

  为保障天津市、唐山市及滦河下游地区供水安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加大工作力度,合理安排调水时机,2007年实施多次引滦调水任务。

其中,向天津市进行了两次集中调水,共调水6.13亿立方米。

此外,分别通过滦河河道和引滦入唐两个输水线路,向唐山市进行了六次集中调水共计1.47亿立方米,向滦河下游地区进行了两次集中调水共计2.31亿立方米,充分发挥了引滦水资源的社会效益。

  3.漳河上游管理局成功实施三次跨省调水工作

  为确保沿河村庄灌溉用水,维护漳河上游水事秩序稳定,服务沿漳经济发展,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根据漳河上游土壤墒情和各灌区引水、需求情况,2007年度成功实施了三次跨省调水,共计调水约6140万立方米,大大缓解了用水紧张状况,进一步理顺了各灌区引水关系,优化了水资源配置,促进了相关地区的社会稳定。

  (九)海河流域水利部门共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研讨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建设项目用水,海委于2007年8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海河流域水政水资源工作研讨会,就如何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就如何处理好取水与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关系、加强水资源论证的后期监督管理、解决建设项目对第三方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同时就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流域水利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十)漳河上游团结治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现场

  2007年2月6日,漳河上游团结治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是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山西、河北、河南三省水利厅长座谈会,也是在漳河上游地区水事秩序持续稳定的形势下召开的座谈会。

  周英指出,实现漳河上游地区长治久安,一定要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机制,优化配置流域水资源,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把漳河上游地区建成“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团结稳定”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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