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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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六盘水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各类岗位工作职责

按学校下达的编制和设置的岗位,电气工程学院设书记(1名)、院长(1名);副书记(1名)、副院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教学科研科科长(1名)、教学科研科副科长(1名)、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或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1名)、教授二级岗位(0名)、教授三级岗位(1名)、教授四级岗位(7名)、副教授五级岗位(2名)、副教授六级岗位(3名)、副教授七级岗位(13名)、讲师岗位(9名)、助教岗位(1名)、高级实验师(3名)、实验师(4名)、助理实验师(2名)、辅导员(3名)。

共计9(双4)个管理岗位、36个专任教师岗、9个实验岗位、3个辅导员岗位,总计57个岗位。

现将57个岗位职责明确如下:

 

管理岗工作职责

一、书记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学校党委指示,结合本学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与院长共同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参与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保障决策部署的落实,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3.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积极慎重地吸收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

4.负责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及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予以正确引导,采取各种形式促使教师为教书育人多做贡献,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5.负责本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会同院长一起做好本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等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的配备、管理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6.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考察;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党委作必要的反映;

7.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特别要关心高级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积极作用;配合院长做好老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8.领导学院工会、团委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团委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暑期社会实践、学生科研等;

9.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长

1.在学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日常管理;

2.与学院党委书记共同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学院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抓好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负责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开展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实施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与评估;

5.负责组织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拟定和执行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管理、成果鉴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科技合作、科研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等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

6.负责学院人事工作,开展内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以及岗位聘任工作;

7.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职工培养培训及调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工作考核、收入分配等工作。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学院各项经费,组织制定学院办学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审批各项办学经费支出;

9.配合学院党委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计划。

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到学院的具体教育工作中;

10.负责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1.配合学校做好治安、保密、国家安全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书记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予以正确引导,采取各种形式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2.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本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的配备、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政治审查;

3.协助书记做好学院工会、团委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指导团委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暑期社会实践、学生科研等活动;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院长

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开展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组织指导制订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制定学院教学实验规划,审定教学实验文件,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3.指导、督促教学科研管理科完成相应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精品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等工作;

4.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种教学检查,开展教学改革;

5.负责指导和协调教研室工作;

6.指导开展各种质量评价工作;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

1、负责学院文秘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处理学院公文,管理学院印信,负责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学院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负责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学院会务服务、公务接待、对外联系协调等工作;

4、管理学院人事工作,承担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评聘;

5、负责学院财务工作、固定资产管理;

6、负责学院制度建设、目标管理;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公文收发、处理等文秘工作,

2、负责学院图书资料及档案管理;

3、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等日常事务;

4、协助主任管理学院印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5、协助主任做好学院会务服务、公务接待、对外联系协调等工作;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

1.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2.协助院长、副院长制定本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组织教学检查、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评估和教学文档建设。

负责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对学院教师的教学考核;

4.负责下达教学任务,落实课程计划,组织教学检查,收集教学信息,开展教学评估,监控教学质量;

5.组织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做好试卷保管、分发及归档等工作;

6.检查审核教师工作量执行和完成情况。

负责核算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

7.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有关事务工作;

8.负责组织和协助教师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以及科研成果的申报、推荐和预评审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社会服务;

9.负责教学科研资料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师生提供工作业绩、学籍证明的审核服务;

10.协助教务处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11.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教研室、研究所(中心)、实验室的管理和服务;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学科研管理科副科长

1.了解掌握本系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基本情况;

2.负责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有关具体工作;

3.编排本学院课程表,并及时发给有关班级和任课教师,按有关规定负责调课手续;

4.负责办理开学时学生报到注册工作,按教务处要求上报《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及《六盘水师范学院未注册学生信息登记表》;

5.负责学生补考、重修等事宜的安排、统计与管理工作;

6.协助科长准确及时地做好各种教材、教参的订购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学生实习、见习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工作;

8.安排考试、考查日程、监考人员和考场等有关事项;

9.做好各种试卷送交审核,收集和保存好历届考试、考查试卷等资料;

10.搞好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工作;

11.参与教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教职工工作量的统计、上报;

12.保存教学计划、课程建设等有关教学文件;

13.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学生科科长(团委书记)或副科长(副书记)

1、协助院领导做好本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指导辅导员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教育;

3、负责学生奖惩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学生评先评优工作;

4、在学校学生处指导下,做好学生资助、救助工作,承接学生申诉和权益救济;

5、负责本学院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6、指导本学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7、协助学校学生处对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管理、考核;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篇专任教师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聘期内,每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开设2次学术(前沿)讲座;

2.积极开展双语教学;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聘期内取得教学标志性成果1项。

(二)科研工作

1.面向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聘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每年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2.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科研(或教研)论文12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CSSCI或AHCI收录8篇及以上;或SCI一区2篇,或SCI一区1篇和二区2篇;或二区3篇。

3.聘期内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工科)。

(三)学科建设工作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制定或协助学科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本学科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四)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5名。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五)服务社会工作

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六盘水师范学院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六)国际合作工作

1.聘期内,吸引海内外杰出人才1~2名,联系、推荐3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学习、进修;

2.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提高本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七)其他工作

1.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授三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聘期内,每年承担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开设2次学术(前沿)讲座。

2.积极开展双语教学;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聘期内取得教学标志性成果1项.

(二)科研工作

1.面向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聘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课题1项。

每年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2.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专业权威期刊发表科研(或教研)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CSSCI或AHCI收录的数量不少于4篇及以上;或SCI一区1篇和二区1篇;或3篇SCI,其中二区2篇。

3.聘期内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项(工科),其中发明专利1项。

(三)学科建设工作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制定或协助学科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本学科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四)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2名;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五)服务社会工作

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六盘水师范学院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六)国际合作工作

1.聘期内,吸引海内外杰出人才1名,联系、推荐1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学习、进修。

2.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提高本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七)其他工作

1.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授四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

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

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

3.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4.以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讲义),或正式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排名前二)。

(二)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经费资助);

3.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或核心等收录3篇及以上;或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三)学科专业建设

指导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显著成绩。

(四)其他工作

1.协助学院指导本学科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需要,指导高级研修人员;

2.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并做出显著成绩;

3.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教授五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硕士生(有硕士点的学科);

3.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前三名)。

(二)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岗四项中的一项:

1.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或核心收录2篇及以上;或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

2.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三)学科专业建设

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其他工作

1.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2.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副教授六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

3.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二)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或核心收录2篇及以上;或SCI一区1篇;或2篇SCI,其中二区1篇。

2.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三)学科专业建设

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其他工作

1.参与并协助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副教授七级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

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

3.作为前两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二)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研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聘期内以六盘水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或核心收录1篇及以上;或SCI一区1篇;或2篇SCI,其中二区1篇。

2.作为主要成员(前六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三)学科专业建设

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其他工作

1.参与或协助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讲师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组织与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3.担负实验室的建设,组织与指导实验室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4.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

(二)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参与完成重大横向项目;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三)学科专业建设

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四)其他工作

1.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硕士生和青年教师;

2.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4.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助教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担任一门课程的辅导、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或实习等一、两种教学环节的工作;每两年要有一个学期从事实验方面的工作。

2.应担任实验教学。

其他课程的助教,经学校批准,也可以担任部分的或全课的讲课。

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二)科研工作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三)学科专业建设

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四)其他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兼任学生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

2.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3.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自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务求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二、围绕学校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

三、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

认真抓好学生党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团学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活动,做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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