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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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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辆移交 怎一个“难”字了得——对当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移交的调查与思考

文:

益阳沅江大队益阳沅江大队   来源:

益阳   时间:

2008-10-2717:

42:

14  点击:

17

  根据总队湘公交传发[2008]92号《关于上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管理职能移交工作情况的通知》,为及时摸清情况,沅江大队从综合指导中队抽调三人成立调查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访问车管所经办人、农村交警中队民警、乡镇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以及走访部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员等方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

从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目前,沅江市农机监理人员移交已办妥,并已全部分配到岗,但车辆移交进展缓慢,可以说是困难不小,问题不少,后段要做的工作也不少。

  调查篇:

四“难”现状

  一农机部门设“难”

  1移交档案问题多多。

于去年底,沅江市农机监理所共移交驾驶员档案953份(现已全部录入电脑)、低速载货汽车档案157份、三轮汽车档案769份,现已录入电脑602台,余下的167台无法录入。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部分车辆电脑无产品目录;二是无车架号及发动机号的拓印;三是拓印号码与合格证不相符;四是档案资料中无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及合格证等情况;五是档案数据不全;六是档案内或缺车驾号,或缺发动机号。

  2巧夺资源问题不容忽失。

原定于今年6月底移交交警部门的变型拖拉机,农机监理部门不但未能及时交付,相反却在换发兰底白字的“湘09”拖拉机牌照。

另外,部分厂家充分利用人们对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概念模糊这一契机。

给车辆同时拥有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两张出厂合格证,既可到交警部门注册,也可到农机部门注册。

有的低速载货汽车车主来交警部门上户,当被告之要到益阳上户时,车主因嫌路途遥远、手续繁琐而就近改在农机监理部门上了拖拉机的牌照。

从而在打擦边球,巧夺收费资源。

  二驾驶员怕“难”

  在与驾驶员交谈中,许多驾驶员说,尽管这些车辆更名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但并没有改变姓“农”的本性,车主是农民,驾驶人是农民,从事的还是农村农用运输。

这些车辆基本上是从事短途运输,80%的不出县(市),超过半数的只在本乡本土作业,甚至有的车辆还不出村。

我们在黄茅洲镇进行调查时,当问及车辆现在是否已经进行了年检时,只有两个人回答说车辆已年检,而其它八个驾驶员都说没有。

问其原因,主要是交警大队在年度检验过程中,对三轮汽车要求较高,许多车辆检验不起。

他们说9月份曾联合15位三轮汽车车主一起到大队进行年检,一天下来,只有五台车过了关,其它车辆因检不起只好作罢。

“一天的花消不算,到头来却是这么一个结果,让人生畏,看看我这车,肯定是检不起了”,一位车辆还未年检的驾驶员告诉我们。

另一位驾驶员说:

“以前年度检验农机部门直接下乡进村为我们提供服务,但职能移交后,年度检验必须开车到交警大队接受检验,本来许多人就不愿意,而这门槛一抬高,我们是可不敢跨了”。

然而这门槛到底高不高,车管所的同志则认为主要是驾驶员在年度检验前对车辆没有检修习惯。

原大队教导员、正科级民警江建民告诉我们,他在检车时发现,一是绝大部分被检车辆灯光不全、刹车不灵、车容不整;二是部分车辆的大梁因钢材质量问题,日久生锈,车驾号已模糊不清;三是部分车辆无车驾号或发动机号,或拓印号码有误,致使年检根本无法进行。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车主大多是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再加上车辆活动范围小、车速不快,运输业务不很多,从调查的情况看,大多数车主存在“三不愿”思想:

一是不愿上户。

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登记注册就要缴纳各项费用,许多车主认为这是花冤枉钱,别人未办理入户手续,从没有被交警查获,我买车不入户,就在家里附近转也不一定能查到,不上户我一样可以搞运输,这从今年三轮汽车新上牌8台就可看出;二是不愿参加培训。

操作简便是农用车特性之一,在农村一般青壮年都能“驾驶”,部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驾驶人盲目地认为参加了培训也未必能真正提高技术,还耽误时间,有的则因为对考试过关也无信心,自认为在家门口轻车熟路的,只要能把车在路上开得动就可以了,考驾驶证是多余;三是不愿买保险。

“自信”自己驾驶技术好,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是广大农用车车主及驾驶人的“通病”,加上对保险不理解,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想当然地认为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未必会到位,甚至还会扯“麻纱”,买保险就是白送钱的意识大量存在。

  三牌证管理“难”

  移交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牌证管理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实行县级管理、市级监督的管理体制。

车辆上户、驾驶人培训、考试均在县内进行,车辆年检则是以乡镇为单位,定期上门服务。

而移交后,低速载货汽车牌证管理参照汽车执行,实行市管,三轮汽车的牌证管理实行县(市)管。

目前,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的牌证管理权限在农机部门,而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则在交警部门,造成责权不一致,极不利于管理。

  到目前为止,在牌证管理方面:

(1)驾驶证换证情况:

已换C3证的有218人,C4证为259人,共合计477人,换证率为50.05%,其中换证时已按要求全部到县级医院进行了体检;

(2)牌证发放情况:

今年三轮汽车新上牌8台,新办证C3证3人,C4证13人;(3)车辆年度检验情况:

已年度检验车辆(三轮汽车)76辆,均用手工签盖年检条章,所占比例只有12.62%(按已录入电脑数算)。

至今没有一台农机车申请换牌,原因大多是换牌后在交通规费部门牌号不同有麻烦,这一情况势必会造成年底的工作压力大,大都会在十二月份来换牌。

还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就是农用车的实际车型尺寸与档案中严重不符,还有一部分农用车的发动机,车架已更换但末办理更换审批手续;车辆的车架号及发动机号无法辩认。

另外,据车管所电脑录入员反映,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交警部门已经有驾驶证的人的合证问题很不方便,希望总队能够想办法解决,使农机转入的能够直接两证合一;二是在电脑页面中无农机转入补换证项目窗口,目前均是利用遗失、损毁等窗口进入后换证。

  而在低速载货汽车牌证管理方面,许多驾驶员反映,因办证办牌必须到益阳,为此,一是大幅度地增加他们的负担。

像阳罗镇、南大镇的车到益阳上户,就要增加过路过桥费、伙食费、油料费、误工费等大几百元,是上户费用的几倍。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由于是本乡本土短途运输,不外出,不跨县,本来就牌证意识差,农机部门管理时主要采取上路扣车的办法督促上户、办证。

如果上户、考试、年检要到益阳,更会加重他们逃避上户、办证行为。

在四季红镇调查时,汽车联组长不无担忧地对我们说:

“农用车不比汽车,动员到县办证还好说,动员到益阳就难了。

而今牌证市管,只怕我这里的车子都会成黑车了”。

目前,沅江农用车驾驶人已习惯了农机监理部门的上门、下乡管理服务模式。

在驾驶人愿意在大队办证而不愿到益阳办证的情况下,交警部门采取处罚措施,势必会造成冲突。

  四路面监控“难”

  据调查,沅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运输砂石、砖、肥料等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为主,运输线路以短途居多,且基本上在县乡道路上活动。

两类车辆中有80%仅在县内运输,其中有50%运营不出乡镇,加上大数量“黑车”昼伏夜行,规避监管,两类车辆的管理难度明显较大。

  一难是在农机职能移交以前,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的管理存在职能交叉,对县乡公路及农村边远地区存在两不管,相互推卸责任现象;农机职能移交以后,由于管理暂时难以到位,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增多。

  二难是三轮汽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只管行车,不管保养,绝大多数都是带病作业。

且很多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只活跃于某个乡村相当小的范围内,车主认为自己只在家门口跑跑,无需办理牌证。

到目前为止,只有12.62%的车辆进行了年度检验,而其它三轮汽车已全部过了年度检验的有效期(2008年6月底有效),又未及时参加保险,这些是当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三难是农村地区则因为面广车稀,交警难以做到全面监控,查处起来困难重重。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人队伍庞大,成份复杂,绝大部分未经严格的技术培训,缺乏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的基本技能和良好操作习惯,交通违法操作现象突出。

如,为了多拉快跑,就加大发动机功率,加长货厢,有的货厢竟达7米多;为了运输预制件,就拆弃货厢围板;没有刹车油,就用白酒替;三轮汽车加个蓬就去接送人赶集或接送学生等等。

车况差、安全性能低、车辆带病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现象大量存在。

  思考篇:

四“强”破“难”

  以上问题的出现绝非一朝一夕,而且牵涉的方方面面千头万绪,交管部门应以此次移交工作为契机,认真吸取农机部门在农用车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惟移交而移交,要把移交工作作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工作的新起点,大胆面对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彻底破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管理难题。

  一强化管理

  设想之一:

实行属地管理。

低速载货汽车比较分散、活动范围小,无法像其它汽车那样集中管理,只宜“属地管理”。

低速载货汽车承担着乡村的农副产品交换以及生产、生活物资的重要运输任务,多以轻型类为主(功率较大的不到拥有量的21.9%),其活动范围是80%的不出县,50%的不出乡。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在大队成立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中队不妥,将低速载货汽车按普通汽车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是不科学的,只能发挥农村中队的管理优势实行区域管控,或以乡镇为块分开管理。

若不发挥中队优势或不以乡镇为块管理,而在大队再成立专门的低速载货汽车管理中队或股室,以城区为据点,早出晚归“收撒式”管理,对全市3800多公里的乡村公路上活动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将是鞭长莫及。

  设想之二:

实行分类管理。

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进行分类管理。

可按实际车型分类管理,按车轮数量分,低速汽车可分为低速四轮汽车和低速六轮汽车,三轮汽车可分为三轮汽车和五轮汽车。

按动力大小,14.7千瓦以下为小型,14.7千瓦以上的为大中型的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

对符合大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标准的低速汽车,应当按其汽车标准进行管理,对此类机动车的驾驶员,如没有相应的驾驶证,应当限期增驾,此类新车注册,不应再挂低速汽车牌照。

  设想之三:

规范牌证管理。

一是按照有关牌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办事程序与业务要求。

二是尽快完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车辆上户目录,对达不到相关行业标准、上不了目录的车辆,应取缔其生产厂家的生产与销售许可,杜绝市场有车买、交警上不了户的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牌证管理数据库,与汽车牌证管理数据库合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网上办公。

四是正视所接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灵活处理确保顺利录入全国车辆数据信息。

按照农机档案录入制定的总方针,确定“及时、灵活、准确、方便、高效”的录入原则和方法,在不违反《机动车登记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尽快使用“登记审核”下“农用车补录”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统一版)”下“农机档案补建”模块,使移交的农机电子档案能尽快通过全国公安网网上查询,使移交的农机文字档案尽可能和电子档案相符。

  设想之四:

实行协助管理。

发挥移交人员的优势,聘请原乡镇优秀的农机安全员协助管理。

农机移交人员原来管理低速载货汽车有一些经验,和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建立了一些感情,如直接充实到基层中队有利于开展工作。

与交通民警在管理中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将人员优势发挥极致。

另外,建立采取原农机局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实行“一事一酬”的模式,聘请各乡镇优秀的农机安全员协助管理,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本乡详细的驾驶人和机动车信息,并在当地驾驶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设想之五:

适当限制发展。

此乃治本之策,原因有三:

一是驾驶员想年检,但因大部分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质量低劣,或因驾驶员操作使用,或维护不当等原因,这部分机动车的车容车况较差,其中有不少的机动车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行标准,特别是主要的安全机件及部件达不到标准,年检时车辆检验过不了关。

二是随着乡村道路状况不断改善、国家税费制度的改革,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发展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原有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其货运市场将逐步被小型和大中型货车取代。

三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质量较差、油耗高,使用寿命短,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国家的产业政策也将对其发展加以调整。

因此,我们建议适当限制低速汽车、三轮汽车的发展,防止继续盲目发展。

  二强化教育

  要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众所周知,车主与驾驶人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源头之一,对其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其养成依法参与交通、做到安全行车的良好习惯,是实现交通安全的根本举措。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车主与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要针对其身份基本上是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及其分布状况、活动规律等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确保效果、确保到位。

为此,一要突出重点对象。

现有的这两类车辆车主与驾驶人是必然的重点教育对象,同时还要注意提前抓好可能步入该行列的“后继”人员的宣传教育。

要通过宣传教育,把他们纳入到正规化管理的轨道,当务之急是通过宣传,督促其进行换驾证和及时对车辆参加年检;二要突出重点区域。

根据调查,沅江市低速载货汽车主要分布在市城区、草尾镇及南部部分乡镇,而三轮汽车主要分布在南大镇、黄茅洲镇、泗湖山镇等地。

因此,其宣传教育活动应首先以这些乡镇为重点区域,采取开设宣传课堂、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三要突出重点环节。

销售环节是每个车主必须经历的环节,也是这两类车辆参与交通的首道环节。

交警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两类车辆销售站点的联系,首先对所有销售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其对购车车主进行安全宣传的责任与义务。

与此同时,将有关两类车辆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常识印制成简易通俗的宣传资料或知识手册等送至销售站点,销售时送发给购车车主。

交警部门还应经常到各销售站点现场办公,开展宣传教育、送发宣传资料,并督促销售人员开展宣传、送发资料。

其次要突出抓好两类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测等环节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的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服务

  措施之一:

实行县管、市级监督模式。

目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全部车驾管业务采取的是集中在支队和大队办理方式,虽说便于管理,但在调查中,驾驶员普遍反映给车主带来了很多不便。

通过强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新思路,方便广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主办理牌证应始终是我们交警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此,交管部门可考虑吸取农机监理在办理农用车牌证方面的经验,改变交管部门目前的工作方式。

如果沿用原有农机管理模式实行县管、市级监督模式,则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更便民,也更利于驾驶人接受。

由于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活动范围的局限性,移交过后,如果交管部门仍按管理其它车辆的管理模式来管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此类车主会深感不便,从而致使此类车辆、驾驶员的上牌办证率也更加降低,因此交管部门应考虑采取送证上门、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销售点现场办牌等便民措施,方便那些想办证而又怕麻烦的车主办理牌证。

  措施之二:

对低速载货汽车的牌证管理窗口要前移、门槛要降低。

由于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农”为本,活动范围局限于本土本地,无论是从便于管理、还是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车管所的窗口应前移到交警中队。

我们建议,是否可考虑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到各中队办理。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无证驾驶员其实在购买车的时候,就考虑了要办为驾驶证、行驶证、买好保险,却由于不知道怎么办和办理不方便,造成不能及时办理,便一“拖”了之。

因此,各交警中队应当为广大的车主和驾驶员做些基础性的服务工作,支队和大队要面向农村,合理将车驾管业务进行分解,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到中队办理,并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支队和大队也可以建立定期到中队现场办公的制度。

另外,由于低速载货汽车品种既多又杂,俗语就是“杂种车”太多,很多产品根本查不到国家产品公告目录,还有相当一部分购车手续不规范,再加上职能移交工作才成雏形,所以对低速载货汽车的牌证管理在一个时期是很难完全达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牌证管理的要求的。

尤其是无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购车手续不规范的产品,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特殊政策,给定消化期限。

方便群众,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到交中队办理。

  措施之三:

推行便民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在这两类车辆上户注册工作中,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购置附加税后置;在对低速载货汽车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工作中,在确保检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可推行人工检验等等。

在各个管理环节中,均尽可能简化程序,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办事、办证窗口,实行一个窗口一人办结制,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办理各项事务。

交警部门应参照公安部方便群众16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导办服务”、“留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执法服务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服务措施,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交通管理工作良性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四强化监控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由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充分发挥县(区、市)、乡(镇)村三级政府和组织的职能作用,以各县(区、市)政府为主导,乡(镇)、村为主体,交警中队为片区建立安全防控机制,实行责任包保到路段、到车辆、到驾驶人,并纳入政府综治考核内容或增加安全防控分值,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实行“户籍化”或“社会化”管理。

  二是成立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

此次移交之后,交管部门应吸取教训,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农机移交人员的作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进行摸底调查并争取上级领导支持,打破条块限制,大力推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择优聘用原乡镇农机站、村农机安全联组人员组建农村交通协管队伍,强化农村道路监控,严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章,从机制上彻底破解农村交通管理“瓶颈”。

  三是加强路面巡逻监控。

经常开展以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的路面巡逻是有效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

路面巡逻要延伸到乡村道路,经济发展使乡村道路发展较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然要延伸到乡村道路。

特别是对那些不出乡村的机动车实行有效管理,加强路面巡逻显得更加重要。

化路面管控。

要求各地集中警力,以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执勤岗点为依托,充分发挥检查卡点的作用,加强路面管控,营造“严管”声势。

同时,由各交警中队对农村墟场和重大活动进行重点防范,负责派人到场执勤监管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运行情况,加强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道路巡查,严厉查处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行驶和报废车辆,减少重大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在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管理上,尽可能沿用原管理模式。

在车辆监控方面:

要采用流动大于定点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经常深入村组,如采用交警在主干道路查控的办法,势必会出现死角死面,从而导致“黑车非驾”的大量出现。

车辆检审最好分辖区在交警中队进行,或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各乡镇)办理年检手续。

因为低速载货汽车车主经济条件一般,他们既想手续合法,又千方百计逃避规费的征收,不可能自觉来县城进行年检。

在对驾驶人监控方面:

低速载货汽车驾驶员基本上都是农民,应努力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建议支队下放权力,定期统一在大队办理培训考试。

调查组成员:

李立红 江波 吴铁芳   撰稿:

江波

特别致谢:

在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大队车管所、农村中队、乡镇农机站等单位的同志大力支持、以及广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人的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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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   

加强对市级城区“散兵游勇”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来自岳阳市城区机动三轮车情况调查

文:

岳阳支队 李辉 苏志红   来源:

岳阳   时间:

2008-1-1517:

30:

09  点击:

154

   近年来,岳阳市城区机动三轮车数量急剧增长,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由此引发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十分突出,既严重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也给社会增添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为加强管理,笔者对岳阳市城区机动三轮车情况作了专门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城区机动三轮车的基本情况

   1、基本数量:

岳阳城区现有机动三轮车3000余台,另有周边县(市)区进城送货机动三轮车近1000台,总计4000余台。

   2、从业人员结构: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90%,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土地征收后具有城镇居民身份的原农村劳动力约占10%。

   3、运输行业范围:

主要从事瓜果蔬菜、家具家电和装饰建材等货物运输;大多集中在各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地方。

   4、收入情况:

平均每台车每天约有50至100元不等的收入,旺期收入每天最高可达200元。

   5、车辆类型:

60%为非法加装动力的三轮车,其余为机动三轮摩托车。

城区机动三轮车未办理牌证。

   6、车辆来源:

从摩托车市场购买的占80%,从旧货交易市场购买的占15%,其余5%是通过黑市交易购买的,主要是盗抢车和报废车。

   7、证照情况:

城区车辆无牌照;约10%的车辆挂县区或外地牌照;95%以上人员无驾驶证。

   二、城区机动三轮车的主要危害

   1、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城区机动三轮机大多无牌无证,交通安全意识差,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长超宽装载、不按规定行驶、随意调头、人货混装、超速行驶、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冲关冲卡,已成为城区交通秩序的一大乱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2、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由于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其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城区共发生机动三轮车交通事故863起,造成17人死亡、630人受伤,其中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城区交通事故总数的12%和24%。

今年12月7日,在巴陵东路水果市场附近,君山区贾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横路,将岳阳市一中两学生撞倒,造成一死一伤,损害赔偿费用至今无法到位。

因机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三轮车肇事后,由于没有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能力有限,经济赔偿难以到位,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3、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机动三轮车车型各异,普遍车况差,车身卫生差,加上一些车主私自改装车围、顶棚,超高超宽超长违法运输现象普遍,尾气和噪声严重超标;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着装不规范,袒胸露臂,有的车主甚至强行拉客、宰客。

这些都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了岳阳文明城市形象,完全不符合我市作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省重点旅游城市的发展要求。

   4、侵犯合法经营者利益。

   由于城区短途货运业务原先主要由人力三轮车承担,在市场业务量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突然涌入大量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使城区正规货运业遭受巨大冲击,其经营收入大减,引起人力三轮车车主不满。

同时,导致人力三轮车车主纷纷效仿,购买机动三轮车参与营运。

大量机动三轮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秩序。

   三、城区机动三轮车的管理难点

   1、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2005年之前,我市城区物资运输主要由人力三轮车完成。

此后,由于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商品批发市场的外迁,人力三轮车逐渐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机动三轮车开始在城区大量出现。

同时,由于运管部门在人力三轮车向机动三轮车过渡期间没有及时采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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