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时速250350km客运专线测量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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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时速250350km客运专线测量监理细则
新建时速250~350km客运专线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测量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与本投标人依法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监理工作的其他的依据有: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文件。
以及新建石济客专铁路《委托监理合同》。
2、依照铁道部2009年10月31日发布的《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还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测量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依照政府批准的本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本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依照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和其他书面记录、以及建设单位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均可作为本工程的监理依据。
第二节、测量监理目标
各项精度指标达到铁道部现行的《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要求。
第三节、测量监理工作原则
1.测量工作在本工程中举足轻重,为避免因误工、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未详尽之处,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规定办理。
3、监理程序
3.1、控制测量监理程序图:
准备工作,参加交桩,制定复测方案,校正仪器,组织测量人员
请有关部门重新交桩
交施工单位复测
不合格不合格
合格
批复施工单位使用
施工单位控制点加密方案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2、施工放样测量监理程序:
第四节、测量监理工作重点
1、本工程项目繁多,且计算量大、细部尺寸多、所以,对施工单位的计算成果,必须对照图纸认真复查,每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资料抄录也应认真校对,不应有半点差错。
2、工期紧、施工段多,测量工作显得特别繁重,容易出错。
特别是灌注桩等下部结构,因没有任何参照物,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复核措施或闭合条件,错误不易被发现,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督促施工单位质检员对所做测量工作勤查勤检,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群策群力、确保万无一失。
3、仪器误差是最容易被测量人员忽视的一项主要误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时刻提醒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在施测前对仪器、量具作常规检查。
测量仪器必须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期校定。
4、对关键部位的放线,如灌注桩定位,都必须在下一道工序前抽检,复查。
5、表格及资料
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完整齐全,平面控制测量成果、水准测量成果、水准点、导线点的交接记录、复核记录、加密放样报验单、复测记录等资料必须字迹清晰、无涂改、并妥善保管,每天认真、诚实的填好监理日志,做好现场笔记,真实地记录每一天的现场情况和工作内容,工程完工后,按合同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五节、测量监理内容
1、施工单位人员和仪器的监理
1.1、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按有关规定持证,并组成专业性的测量小组负责测量工作,其资质要经过监理认可。
1.2、施工定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必须有经过标定的合格证和年内的检验证,经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
1.3、测量小组应指定内业负责人,并随时掌握设计变更情况,使变更情况在测量上得到及时反映。
2、施工控制测量的监理
2.1、设计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的基础平面控制网(CPI)、线路控制网(CPⅡ);提交高程控制网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等水准点。
及其等级精度情况。
2.2、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精度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及相关标准。
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报告,由监理向业主报告,由业主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2.3、施工单位在进行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标段2个,高程与相临标段闭合。
2.4、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提交一份详细的自我检查复核的引测的引扩桩点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示意图。
2.5、施工单位要保护好现场的桩位,并按等级要求做好保护,监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控制桩加强保护措施方面的检查。
2.6、施工单位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并上报复测结果及处理意见,这种复测可以分段进行。
3、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配置测量监理工程师、设备和仪器,设备和仪器应能满足相应的精度要求。
4、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人员资格、上岗证、测量仪器和设备的检定情况,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
5、测量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定线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协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6、测量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规范规定,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计划及实施方案。
7、施工测量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承包单位的各种计算成果资料(或验算资料),未经复核的资料不得允许承包单位使用。
8、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施工测量的内、外业资料进行检查,对其内、外业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9、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各项测量内容进行审核,采取抽查或旁站的方法对测量过程进行检查,重要部位应独立复测。
10、测量监理工程师使应特别注意相邻合同段搭接处测量结果及资料的符合性,必要时应组织相邻合同标段进行搭接处的联测。
11、根据国家及铁道部颁布实施的有关规范、规则和规定,测量监理工程师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各项测量作业精度。
12、督促承包单位在测量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良好地完成交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以及导线网、导线点和水准点保护等工作。
第六节、测量监理工作程序
1、测量工作程序图
2、交桩复核
2.1、开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的现场交桩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一起签署交接桩文件纪要。
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交桩的范围应包括:
2.1.1、基础平面控制导线网(CPI)、线路控制网(CPⅡ)的点桩,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要素点桩。
2.1.2、高程控制网Ⅱ等水准基点桩。
2.1.3、大型建筑物(如桥梁、隧道等)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提供的测算和精度评定资料。
2.1.4、控制桩的护桩。
2.2、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查交桩数量、精度,签署手续应齐全,各种数据应齐备。
若重要桩位丢失过多,不能满足日后测量需要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补测。
3、工程复测
3.1、基础平面控制网(CPI)、线路控制网(CPII)和高程控制网复测。
3.2、交桩工作完成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承包单位的交桩复测工作,检查复测人员资质、测量仪器设备的等级、测量仪器的检校证书、测量仪器的参数设置、作业方法、测量资料、桩撅、贯通精度,并根据测量记录进行抽查。
3.3、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基桩测量控制网(CPIII)和精密水准网(CPIII高程测量),并定期对基桩控制网和精密水准网进行复测。
3.4、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3.4.1、平面控制网CPI、CPII应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复测,从管段外至少一对GPS点起测,逐一进行测量,直至到管段外至少一对GPS点。
3.4.2、高程控制网复测应从管界外一个水准点起测,逐一进行复测,直至到管段外至少一个水准点。
仪器应采用DS05或DS1型水准仪和铟瓦水准标尺。
施测前应对仪器的i角和水准标尺每米真长进行检校。
3.4.3、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本监理合同段内各标段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搭接复测工作。
相互搭接平面控制网应至少一对以上控制点桩,高程控制网至少一个以上水准点。
相邻监理合同段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搭接测量应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
3.5、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复测记录和结果,当复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再次进行复测。
如果确认成果资料有误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转告设计单位,协调解决。
3.6、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对复测后的平面控制网CPI、CPII、高程控制网二等水准点、加密控制网CPIII和加密的精密水准网以及相应的护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加密引测的控制点、水准点测量成果和记录进行审核。
4、施工控制测量
4.1、一般规定
4.1.1、控制测量在开工之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质,测量方案的程序,测量仪器的选择,各种测量仪器的检验证书。
4.1.2、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成果,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测量人员复测,如采用GPS测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的规定,并书面提供相关计算数据,确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点标高等测量数据,报监理工程师复算、审核,准确无误,书面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
如复测结果超过测量规范要求,监理复测,其成果仍不能达到测量规范要求,则书面报告业主,请设计单位重新交桩。
4.1.3、加密的平面控制网CPIII,其等级不得低于五等。
高程加密控制网,不得低于精密水准测量(CPIII)等级。
精度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加密的平面控制点与水准点,必须与高等级基准点联测,并有足够的校核或闭合条件。
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复测。
4.1.4、对已确认的控制点,因其服务时间长,贯穿整个工期,且使用频率高,所以,必须建立在相对稳定,通视,便于安置仪器的地方,并半年检查一次位移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如暴雨、地震等,应随时复测,校核,保证满足施工控制的要求。
4.1.5、水准测量应尽可能采用附合水准线路。
施测前,监理工程师有责任经常提醒测量人员对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i角在施工测量前和测量后均应每天检校一次至i角稳定,稳定后应15天检校一次)。
观测精度应符合现行规范。
4.1.6、对于所有的控制点,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保护,必要时,在2-4m范围内,设置牢固可靠的辅助桩,注明点号,编制控制点点位示意图,便于使用时寻找,也为了避免差错。
4.2、平面控制测量
一般规定
4.2.1平面坐标系应采用工程独立坐标系统,并引入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
边长投影在对应的线路设计平均高程面上,投影长度的变形值不宜大于2.5cm/km,即投影长度变形(包括高程归化、高斯正投影变形之和)不大于1/40000。
桥梁控制测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的桥梁施工坐标系。
4.2.2高速铁路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应按逐级控制的原则
布设,各级平面控制网的设计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各级平面控制网设计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网
测量方法
测量等级
点间距
相邻点的相中误差(mm)
备注
CP0
GPS
--
50km
20
CPⅠ
GPS
二等
≤4km
一对点
10
点间距≥800m
CPⅡ
GPS
三等
600~800m
8
导线
三等
400~800m
8
附合导线网
CPⅢ
自由测站边角交会
--
50~70m
一对点
1
注:
1、CPⅡ采用GPS测量时,CPⅠ可按4km一个点布设;
2、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为平面x、y坐标分量中误差。
4.2.3各级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CP0、CPⅠ、CPⅡ控制网GPS测量的精度指标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
表4.2.3-1CP0、CPⅠ、CPⅡ控制网GPS测量的精度指标
控制网
基线边方向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CP0
--
1/2000000
CPⅠ
≤1.3″
1/180000
CPⅡ
≤1.7″
1/100000
2CPⅡ控制网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表4.2.3-2CPⅡ控制网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网
附合长度(km)
边长(m)
测距中误差(mm)
测角中误差
(″)
相邻点的相对中误差(mm)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限差
方位角闭合差限差
(″)
导线等级
CPⅡ
≤5
400~800m
5
1.8
8
1/55000
±3.6
三等
3CPⅢ平面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3的规定:
表4.2.3-3CPⅢ平面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网名称
测量方法
方向观测中误差
距离观测中误差
相邻点的相对中误差
CPⅢ平面网
自由测站边角交会
±1.8″
±1.0mm
±1.0mm
4.2.4增设或补设控制点可采用同精度扩展的方法测量。
4.2.5GPS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等级GPS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5-1的规定。
表4.2.5-1各等级GPS控制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固定误差a
(mm)
比例误差系数b(mm/km)
基线方位角中误差(″)
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
约束平差后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一等
≤5
≤1
0.9
1/500000
1/250000
二等
≤5
≤1
1.3
1/250000
1/180000
三等
≤5
≤1
1.7
1/180000
1/100000
四等
≤5
≤2
2.0
1/100000
1/70000
五等
≤10
≤2
3.0
1/70000
1/40000
注:
当基线长度短于500m时,一、二、三等边长中误差应小于5mm,四等边长中误差应小于7.5mm,五等边长中误差应小于10mm。
2各等级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2的规定。
表4.2.5-2各等级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等级
项目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静
态
测
量
卫星截止高度角(°)
≥15
≥15
≥15
≥15
≥15
同时观测有效卫星数
≥4
≥4
≥4
≥4
≥4
有效时段长度(min)
≥120
≥90
≥60
≥45
≥40
观测时段数
≥2
≥2
1~2
1~2
1
数据采样间隔(s)
10~60
10~60
10~60
10~30
10~30
接收机类型
双频
双频
双频
单/双频
单/双频
PDOP或GDOP
≤6
≤6
≤8
≤10
≤10
快
速
静
态
测
量
卫星截止高度角(°)
--
--
--
≥15
≥15
有效卫星总数
--
--
--
≥5
≥5
观测时间(min)
--
--
--
5~20
5~20
平均重复设站数
--
--
--
≥1.5
≥1.5
数据采样间隔(s)
--
--
--
5~20
5~20
PDOP(GDOP)
--
--
--
≤7(8)
≤7(8)
注:
平均重复设站数≥1.5是指至少有50%的点设站2次。
3GPS测量除满足以上规定外,其余各项要求应执行现行《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TB10054)的相关规定。
4.2.6导线控制网可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或导线网。
各等级导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6-1的规定。
表4.2.6-1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等级
测角中误差(″)
测距相对中误差
方位角闭合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测回数
0.5″级仪器
1″级仪器
2″级仪器
6″级仪器
二等
1.0
1/250000
±2.0
1/100000
6
9
--
--
三等
1.8
1/150000
±3.6
1/55000
4
6
10
--
四等
2.5
1/80000
±5
1/40000
3
4
6
--
一级
4.0
1/40000
±8
1/20000
--
2
2
--
二级
7.5
1/20000
±15
1/12000
--
--
1
3
注:
1、表中n为测站数。
2、当边长短于500m时,二等边长中误差应小于2.5mm,三等边长中误差应小于3.5mm,四等、一级边长中误差应小于5mm,二级边长中误差应小于7.5mm。
2导线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应在有效检定期内,作业前应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附录B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校,仪器检校的各项要求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附录B的规定。
3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并符合表4.2.6-3的规定。
表4.2.6-3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等级
半测回归零差(″)
一测回内2c互差(″)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差(″)
四等及以上
0.5″级仪器
4
8
4
1″级仪器
6
9
6
2″级仪器
8
13
9
一级及以下
2″级仪器
12
18
12
6″级仪器
18
--
24
注:
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范围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其值应满足表中一测回内2C互差的限值。
4边长测量应符合表4.2.6-4的规定。
表4.2.6-4边长测量技术要求
等级
使用测距仪精度等级
每边测回数
一测回读数较差限值(mm)
测回间较差限值
(mm)
往返观测平距较差限值
往测
返测
二等
Ⅰ
4
4
2
3
2mD
Ⅱ
5
7
三等
Ⅰ
2
2
2
3
2mD
Ⅱ
4
4
5
7
四等
Ⅰ
2
2
2
3
2mD
Ⅱ
5
7
Ⅲ
4
4
10
15
一级及以下
Ⅰ
2
2
2
3
2mD
Ⅱ
5
7
Ⅲ
10
15
Ⅳ
4
4
20
30
注:
1、一测回是全站仪盘左、盘右各测量一次的过程
2、测距仪精度等级划分如下
Ⅰ级∣md∣≤2mm
Ⅱ级2mm<∣md∣≤5mm
Ⅲ级5mm<∣md∣≤10mm
Ⅳ级10mm<∣md∣≤20mm
4.2.7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三角形网测量的技术要求
等级
测角
中误差(″)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测边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0.5″级仪器
1″级仪器
2″级仪器
二等
1.0
3.5
1/250000
1/120000
6
9
--
三等
1.8
7.0
1/150000
1/70000
4
6
9
四等
2.5
9.0
1/100000
1/40000
2
4
6
4.2.8各级平面控制测量数据取位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各级平面控制测量数据取位要求
控制网名称
GPS基线各坐标分量(mm)
水平方向观测值(″)
水平距离观测值(mm)
方向改正数(″)
距离改正数(mm)
点位中误差(mm)
点位坐标(mm)
CP0
CPⅠ
0.1
--
--
--
--
0.1
0.1
CPII
GPS网
0.1
--
--
--
--
0.1
0.1
CPII
导线网
--
0.1
0.1
0.01
0.01
0.1
0.1
CPⅢ
平面网
--
0.1
0.1
0.01
0.01
0.01
0.1
4.2.9平面控制测量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外业测量观测手簿;
3测量平差计算表;
4CP0、CPI、CPII点之记;
5控制点成果表;
6控制网联测示意图;
7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3、高程控制测量
4.3.1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当个别地段无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水准点时,可引用其它高程系统或以独立高程起算。
但在全线高程测量贯通后,应消除断高,并换算成1985国家高程基准。
4.3.2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划分依次为二等、精密水准、三等、四等、五等。
各等级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高程控制网的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
等级
每千米高差
偶然中误差M△(mm)
每千米高差
全中误差MW(mm)
附合路线或环线周长的长度(km)
附合路线长
环线周长
二等
≤1
≤2
≤400
≤750
精密水准
≤2
≤4
≤3
--
三等
≤3
≤6
≤150
≤200
四等
≤5
≤10
≤80
≤100
五等
≤7.5
≤15
≤30
≤30
4.3.3线路水准基点控制网、轨道控制网(CPⅢ)的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及布点要求,应按表4..3.3的要求执行。
长大桥梁、隧道及特殊路基结构等施工的高程控制网应根据相关专业要求确定测量等级和布点要求。
表4.。
3.3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及布点要求
控制网级别
测量等级
点间距
线路水准基点测量
二等
≤2km
CPⅢ控制点高程测量
精密水准
50~70m
水准路线一般80km与国家二、三等水准点联测一次,最长不应超过150km联测一次。
水准基点控制网应全线(段)一次布网测量。
与另一铁路连接时,应对另一铁路的水准点进行联测,确定两铁路高程系统的关系。
4.3.4水准路线应沿线路敷设,水准点埋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准点应每2km设置一个。
重点工程(大桥、长隧及特殊路基结构)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
水准点可与平面控制点共桩,也可单独设置,新建线路单独设置的水准点距线路中线距离宜在50~150m之间。
2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实、安全僻静、观测方便和利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3水准点应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附录A的规定埋石并作点之记。
4.3.5高程控制测量宜使用水准仪测量,水准仪及水准尺每个项目作业前,应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附录C的规定进行检验。
4.3.6各等级水准测量限差应符合表4.3.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