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污水处理厂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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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某污水处理厂监理大纲
一、呼与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监理大纲
一、编制依据:
1.1呼与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nmhxdzb11-05)。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2《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
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2
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7《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26.1-29-91
1.8《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与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1.9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
2.0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标准与规范。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呼与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2.3建设地点:
呼与浩特市
2.4建设单位:
呼与浩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监理服务时间:
五个月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内容:
施工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监理范围:
管网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监理工作,本公司将配备较强的技术骨干组成适合该工程特点的监理班子,以确保监理工作圆满完成。
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分工图如下:
四、每一阶段或工作部位的工作安排计划表
项
目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监
理
工
作
内
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3、审查进场人员资职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4、审查安全许可证
5、审查施工许可证
6、检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及完好情况
7、检查进场材料的出场合格证并送试检测
8、检查安全制度及措施
9、参加图纸汇审及交底会议
10、召开第一次监理会议
1、复合施工放线水准高程等
2、检查沟槽开挖情况
3、检测砂垫层铺设情况及压实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检查管道铺设接缝处理及检查井砌筑设备安装情况
5、检测分段打压、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检测回填水撼砂及压实度情况
7、检审施工资料是否与施工同步进行
8、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字
9、审查工程计量是否属实
10、审查签署监理月报
1、施工单位自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有无缺陷。
2、如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组织人员进行补修达到验收标准
3、检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4、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初验
5、初验合格后报甲方及有关单位正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
4.1第一次工地会议:
开工前监理部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了解与熟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人员状况,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10条规定内容,彼此了解相互认识,便于开展工作,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并确定召开工地例会的日期,地点及与会人员。
工地例会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签发会议纪要。
4.2设计文件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人员参加,会同承包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依据设计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听取各方人员意见,做出处理决定,以图纸会审记录,经设计单位认证后,由监理人员监督执行。
4.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开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部,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共同会审,提出意见后,经总监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及下达承包单位执行。
4.4不落地检验制度:
对进入工地所使用的原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进场前应由承包单位提供产品说明书与复检报告经监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场。
原材料,构配件在进场后,进行不落地检验,不经监理人员同意,对不符合标准者,一律拒收退出现场。
防止发生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后被误用的严重后果。
4.5砂浆、砼配合比预审制度:
承包单位对所用的砂浆,砼配合比通知单应事先经监理人员审核,做为计量检查与见证取样的依据。
4.6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审查制度: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承包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与上岗证,监理人员审核后,才能进场操作。
五、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监理目标
5.1以工程项目各方面的费用、进度、质量目标的监理为准,按照“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5.2监理目标:
本工程监理工作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投资、进度与质量目标的最佳实现,其范围是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施工监理工作,全面达到国家验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监理工作。
5.3监理机构组成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
六、监理服务范围及相应监理措施
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6.1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6.1.1工程费用监理任务:
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款管理;对已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工程量进行计量。
加强对投资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中各种附加费用的支付。
6.1.2投资控制的方法:
(1)熟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部分与环节,制定工程量计算与工程款支付程序;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施工单位统计完成的工作量必须是经过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该部分工程款支付。
(3)监理工程师要进行现场计量,审核签发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与支付申请表,符合实际情况后,报监理工程师。
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上报建设单位。
(4)工程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与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量与工作量统计表;及时收及、整理有关的施工与监理资料;随时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方案与措施。
(6)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7)工程竣工结算,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与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按合同争议调解。
(8)公正的处理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事件。
6.2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6.2.1工程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施工进度控制是对施工进度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对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发现有偏差出现,应在分析偏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计划后再付诸实施。
6.2.2工程进度控制方法:
(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与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审核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是否合理,是否能保障关键线路的顺利施工。
(2)工程进度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比较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阶段工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3)对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措施与方案;协助施工单位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与材料供应资金使用等计划。
(4)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的进度及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同时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人为与自然因素。
(5)经常组织现场进度协调会。
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6.3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6.3.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
监理人员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施工现场,通过科学技术管理措施与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约束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图纸与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6.3.2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
首先要明确工程质量监理的控制程序,一般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是主动监理,即重点放在施工之前的准备阶段及施工各工序开始施工之前。
事中控制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事后控制通过对已完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
(1)对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对质量控制要点(主控项目)重点控制,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根据施工图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不失时机地进行巡视、检查、旁站、抽查与试验。
a.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填报工序验收报审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认,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b.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申报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经检查验收签认后方可隐蔽。
c.需旁站的关键部位:
(1)检测铺摊碾压密实度
(2)设备安装(3)打压、清洗、消毒等部位。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a.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经检查整改合格后在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b.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
在此过程中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c.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与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与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
d.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与本监理单位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在施工中行使质量监督权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签认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材料、新工艺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
f.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经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者。
(4)工程质量、技术签证程序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5)行使好质量否决权,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质量不符合要求,不予签证。
这既是质量控制措施,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6)按要求填写质量监理日志,定期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报告关于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质量的因素。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质量月报;报送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
对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7)定期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定期主持有关单位参加的现场质量协调会,协调会后各方会签,印发会议纪要。
质量协调会主要内容:
a.检查上次协调会议所定事项与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c.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8)部位、单位工程中间验收
部位、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己进行初验,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申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报表后,会同有关单位现场检查验收。
(9)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报送竣工资料与申报表,资料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含竣工图)、质量签证文件、工程结算资料等。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七、安全控制的任务与方法
安全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只有安全工作搞好了,施工人员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作业,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安全也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基本条件,施工中设备故障、伤亡事故往往造成停工。
同时,安全与投资也是相辅相成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是极大的浪费。
7.1安全控制的任务:
7.1.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7.1.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7.1.3控制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
7.2控制方法:
驻地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检查、监督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口头或书面通知承包方质检员或施工负责人进行整改,杜绝不安全苗头或隐患。
7.2.1查验关键工序(如:
深槽、沉坑、高空、带电作业、大型笨重构件运输安装等)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张贴、悬挂,不安全地点区域的警示标志。
7.2.2查验施工人员接触与使用物是否保持良好状态与技术性能,操作是否简便、灵活可靠,是否具有保护操作人员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与保险装置。
7.2.3查验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施工人员不论是心理的还是生理的,均处于可靠的安全状态。
只有安全防护得当,才能避免不安全的事故发生,消除负面影响。
八、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8.1对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同进行系统分析;建立合同目录、编码与档案;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作好防止索赔与处理索赔工作。
8.2监理人员应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对合同各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反应合同信息。
8.3审查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如需将非主体工程分包,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承包单位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并将分包单位资质、单位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等情况,分包内容、分包合同一并上报。
总监理工程师将审查结果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能实施。
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与分包单位直接发生关系。
8.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并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工程变更的补充协议。
8.5费用索赔处理时,除了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明示条款,还应考虑合同的暗示条款,总监理工程师要综合作出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决定。
九、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实现监理目标,首先对控制目标进行规划,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与质量目标进行研究、分解综合、计划安排、制定措施,有效实施目标控制。
9.1控制要在事先制定的计划基础上进行,将计划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机具、施工方法、工艺过程、支援与信息等进行投入,计划开始运行,工程开始实施。
随着工程的实施与计划的运行,实际的工程状况与实际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都显现出来,监理人员应不断收集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与实际目标值及其他有关的工程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分类与综合,提出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情况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状态报告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状况与相应的计划目标进行比较,确定实际目标是否偏离了计划目标,如果未偏离,按原计划运行;反之,就采取纠正措施,或改变投入、或修改计划、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工程项目施工在有序的控制下进行。
一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过程是一个不断循环过程,控制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持续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9.2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目标控制的过程中既要采取主动控制又要注意被动控制,既要根据实际输出的工程信息又要根据面对未来的工程信息实施控制,并将他们有机结合在一起,既要防止将要发生偏差,又要纠正已经发生偏差的措施。
9.3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如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等。
9.3.1组织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
要落实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监理人员,确定控制任务、制定控制流程,对工作进行考评,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现控制目标而努力。
9.3.2技术措施是实现目标控制的保证。
控制在很大程度要通过技术来解决问题。
为了实施有效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对各种技术资料、数据进行审核、比较:
对材料、设备、半成品进行质量认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处理;总之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
9.3.3经济措施是对目标控制的有效手段。
监理人员要及时收集、加工、整理工程经济信息与数据,按规定审核工程量,处理好工程变更,审查并签发工程进度款等。
监理工程师在目标控制过程中掌握好经济措施,对实现目标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9.3.4合同措施也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建商、供货商、监理单位都通过合同关系参与项目建设的。
监理人员在实施目标控制过程中应紧紧依靠各种合同进行监理。
处理好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作好防止与处理索赔工作,是目标控制的重要措施。
总之,我监理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投资目标按计划完成。
十、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0.1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与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了解或及时处理好有关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0.2建立各种例会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他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与手段。
在监理工程中,要作好“近外层”、“远外层”及内部协调工作;协调的问题集中在他们的结合部位上。
项目监理机构在这些结合部位上作好调与、联合与连接的工作,促使大家在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上做到步调一致。
10.3为了作好组织协调工作,项目组织内的监理人员都能主动的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协调工作。
为了有效的开展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将经常性事务协调程序化,事先确定协调内容,协调方式与具体的协调工作程序;需要通过监理组织与项目组织系统,利用权责体系,采取指令等方式进行协调;指派专人进行协调;需要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进行协调。
只有这样,才能使项目系统内的各予系统有机配合,使工程项目建设能够一体化运行。
十一、监理报告(含报表)目录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实验质量;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与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12.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文件交底制度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图纸会审、设计文件交底,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与遗漏。
对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各单位会同签认。
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按纪要执行,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12.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2.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后,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现场落实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报建设单位。
12.4工程建筑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对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要求有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实验报告。
对主要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厂、使用。
12.5隐蔽工程、工序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序工程隐蔽前,承包单们应按规范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重点工序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检查签认后方可隐蔽。
12.6技术复核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应进行复核与检查。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证书。
复核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措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与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2.7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12.7.1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与收集与工程变更的有关资料。
12.7.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12.7.3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12.7.4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12.7.5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12.7.6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与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与工期作出评估。
12.8部位、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部位、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后填写验收申报表,总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报表后,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复验,验收合格后,会同签署中间验收报告。
12.9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召开现场协调会,由有关单位参加,并会签会议纪要,各单位按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12.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予付款。
12.11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提出索赔方应按程序与期限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
12.12工程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在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时,比如异常气候、发现有价值的化石、古物、地下建筑等,承包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工程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