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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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
二车间车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间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营造有序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生产车间严格执行规范作业,安全生产为重要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人为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履行安全作业监督,承担因不规范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领导责任。
2.下班时相关工序工作人员(负责人)负责关闭本工序的设备及生产工具的电源,本条由生产主管监督执行。
3.生产车间禁止吸烟、打架斗殴。
4.全体员工应洁身自爱,禁止私下窃取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经济处罚、开除出厂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员工管理和生产管理
1、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作息时间上、下班,遇有加班,由生产主管统一安排,有事需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上下班签到或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执行,不得由他人代签或打卡。
3、全体员工上班期间须穿厂服、佩带厂牌,举止文明,保持较好精神状态。
不得随意脱岗、窜岗(脱岗:
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
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他人正常工作),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吸烟要到公司指定地方。
4、员工在车间或公司内遇到公司客户或非本公司人员,不得停下工作东张西望,对于询问情况,应礼貌性回绝,由生产主管或公司相关人员答复和陪同参观。
5、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由生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生产员工分工不分家,全力按照生产要求和品质控制标准完成任务。
6、对于合格品、待加工品、废品、废料,相关工作人员应根据要求分类存放,标示清楚。
7、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工艺要求和生产要求进行,使用设备必须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
8、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车间卫生,做到:
车间地面、工作台面干净,工作台面生产工具摆放有序。
卫生清洁方面由生产主管统一安排调度,监督。
9、上班时间到,所有员工停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迟到处理。
10、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不到时间提前停工的,一律按早退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2、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除外)。
13、员工在开早会时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14、各班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昨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工作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三、员工守则
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全体员工必须时刻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更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
3.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未经允许,不得翻、观看、复制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资料与文件。
5.不得私自携带任何与公司有关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6.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公共场所、车间及厕所环境清洁。
8.员工在上班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中应全神贯注。
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10.在工作时间中,严禁玩手机,如急需接、打电话,应在指定区域内通话,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11.厂内严禁吃东西,午饭时间除外。
12.不得在建筑物、设备、产品、半成品等上乱涂乱画。
13.不得酒后上岗。
14.不得随地大小便。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6.当设备正在维修时,严禁围观,严禁聚集闲聊,员工可原地调整或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得随意离岗,不得窜岗,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17.未下班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上班时间换衣服,不准在非工作区域等待下班。
18.员工应在指定区域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小轿车等。
19.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至5分钟以内未到岗者为迟到。
(2).有上下班而忘记签字或打卡者,应及时经车间主管证明才视为不迟到、早退、旷工。
(3).在上班时间换衣服等待下班,在非工作区域等待下班的。
(4).工作时间结束提前30分钟内为打扫清理时间,提前下班或停工者为早退。
●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1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2日或一年旷工达5日者,予以解雇。
●员工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亲自来请,不得代请,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请病假需医院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处罚条例
1、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1.经济处罚分别为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
2.行政处罚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
对员工的行政处罚,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对以下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私自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超过半小时视作旷工半天论处)。
2.委托他人签字或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属实的。
3.穿高根鞋、拖鞋、凉鞋或赤膊上班,不带厂牌故意隐瞒的。
4.衣着不整齐,衣袖挽起至肩膀、裤脚挽起超过脚踝骨,左右不对称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5.厂内吃东西的,午饭时间除外。
(第一次给予警告)
6.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接见亲友或与参观者谈话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7.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嘻闹、闲谈的行为。
(第一次给予警告)
8.在禁烟区抽烟的,(第一次给予警告)
9.在车间内乱丢烟蒂、果壳、纸屑、杂物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0.在车间内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1.上厕所不冲水的。
12.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3.上班时间睡觉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4.标签标识不清楚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5.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16.在建筑物、设备、产品、半成品等上乱涂乱画的,责令其清洗干净,并实行罚款。
17.在非指定区域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小轿车等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8.出入公司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的。
19.特殊岗位不戴帽子的。
20.饮水杯不按指定区域放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未经允许,翻、观看、复制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资料与文件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2.代人签字或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属实的。
3.安排到但未打扫厕所的。
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5.酒后上岗。
6.随地大小便。
7.由于工作失误、或工作不认真、或敬业精神差、或遗忘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8.未主管经理同意,带领他人进入生产车间或库房参观的。
9.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10.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挥及监督,但未影响车间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一次给予警告)
4、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罚款50元。
1.非电工人员,私自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第一次给予警告)
2.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谎报虚报考勤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4.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5.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6.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私自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的。
(注:
对违反4.、5.、6.的,按实际情况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
)
6、对以下违反过失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1.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按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及开除的行政处分。
(1).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2).经常违反本厂或车间制度,屡教不改的。
(3).损害企业形象、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有意损害公共财产的。
(5).指责、侮辱、威胁、殴打上级主管的。
(6).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恶意诽谤他人的。
(7).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影响车间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9).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
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2.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3).偷窃本厂、同事钱物的。
注:
本制度如与公司制度有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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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
二零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