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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政

 

朱政[2010]1号

朱湾镇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行严格目标管理。

年初下达目标任务,明确考核对象,制定考核细则,年终认真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一是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单位的;二是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三是所属部门、站所、村社或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群体性急性中毒10人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四是发生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重大事故的。

三、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好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执行差的单位和负责人,采取通报批评、述职检查、行政问责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

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参与当年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的评比和奖励资格,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评奖。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宣传。

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摸底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加强农用车、拖拉机等安全监管;三是加大摩托车违章的检查力度,严禁无牌无证,不戴头盔上路;四是加大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路危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2、切实抓好消防安全。

一是镇直各单位、各村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认真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对农村用火用电、电线老化要进行宣传检查;三是加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整治力度,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3、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

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4、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制作购买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

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生产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

3、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实行检查和执法相结合,督促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5、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

 

朱政[2010]2号

朱湾镇政府各村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村、各部门责任,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各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镇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四)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五)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

 

朱政[2010]3号

朱湾镇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镇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民委、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二、每月召开一次镇安委会成员会议或例会。

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和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四、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向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

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

 

朱政[2010]4号

关于成立朱湾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湾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唐元武

副组长:

丁锦松

成员:

王维新、朱其荣、张杰、高前进、宋运动、

杨维东、宋海东、刘焕贵、宋国庆、周强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朱政[2010]9号

朱湾镇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加强朱湾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经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唐元武

副组长:

丁锦松

成员:

各站所长、企业法人、各村书记、主任

二、建立信息网络

由发生安全事故的站所、企业、村组的个人或群体在发生事故(人畜疫情,洪灾,风灾,人畜中毒,火灾等)后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本站所长、企业法人或本书记、主任,再通知镇长和镇党委书记,在特殊情况下(杀人案、抢劫案、交通事故等)直接报警。

各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内通知本单位应急分队队员携带应急设备赶往出事现场,应急分队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畅通。

三、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应急分队

镇应急分队由各站所负责人及全体镇干部40人组成,村上应急分队根据村的大小由10—30名身强力壮、足智多谋的男劳力组成,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往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前期的应急工作,如疫病发生的消毒,隔离;防洪时的运送沙袋、石头;火灾时的灭火、抢救人员等。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实行每月安全生产零报告制,镇直各单位、各村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加强对农机手、建筑工、司炉工、电工、客货司机等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通过加大对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和规范法律程序以及对险源的排查力度来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时加大对广大群众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到防患于未然。

镇政府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两月集中开展一次危险源的排查活动,并集中两月时间进行专项整顿如(黑车非驾)和农机安全驾驶活动,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活动”来进一步加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

五、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1、火警119

2、镇政府4563010

3、救护中心:

120

4、派出所:

4404039

5、交通巡警:

122

6、医院:

4563034

7、报警服务:

110

8、农电站:

4563089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

 

朱政[2010]11号

朱湾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深入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定发【2009】19号),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需要。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地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2、着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对因生产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事故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责任。

三、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镇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奖惩。

2、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包保人对包保领域安全生产负责。

朱湾镇党政负责人包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包保人对包保领域安全生产负责,要登记企业基本信息、隐患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四、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坚持领导干部一线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镇领导同志每月至少一次带领相关部门到包保行业领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镇领导要加强对包保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较大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要亲自督促落实。

该停业整改的一定要停业,该关闭的一定要关死、关牢。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六、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对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

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对其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县政府办

抄送:

县安监局

 

朱政[2010]24号

关于成立朱湾镇液化气及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湾镇液化气及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唐元武

副组长:

丁锦松

成员:

王维新宋运动周祥宋海东杨诚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县政府办

 

朱政[2010]25号

关于成立朱湾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贮存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湾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唐元武

副组长:

丁锦松

成员:

王维新宋运动周祥宋海东宋国庆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县政府办

 

朱政[2010]26号

朱湾镇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

行动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制定朱湾镇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镇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唐元武(镇纪委书记),副组长:

丁锦松(副镇长),成员单位:

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劳动服务站、村镇建管所等单位负责人。

二、目的

通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为全镇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要内容

1、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

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护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各村、驻镇各单位对所属或所辖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村、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部署、同实施,同步检查推进。

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深入组织发动(5月20日以前)

1、各村、各单位根据镇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制定本村本行业“三项行动”方案。

2、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深入抓好组织发动,努力提高认识。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月下旬至9月底)

1、针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2、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村、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

各村将“三个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镇上将组织开展综合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统一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安全健康检查,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

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朱湾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

县安委会

抄送:

县安监局

朱湾镇201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督。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实施安全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

二、目标控制

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般事故。

2、确保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3、确保依法规范所辖及所管理全部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4、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并组织消除,未消除前不得允许恢复生产。

三、实绩考核

(一)各村、各成员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和方式进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朱湾镇政府一份,签状单位一份。

 

朱湾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2010年3月1日

朱湾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一、为加强社区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地防范重大事故,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所)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举报。

三、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社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镇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

四、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

(一)工矿商贸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事故隐患;

(三)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等事故隐患;

(五)消防及火灾事故隐患;

(六)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事故隐患;

(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八)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

(九)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十)其它构成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镇安监办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核查后交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处理;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接交后应及时查处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由该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六、奖励标准:

举报现象经核实属一般安全隐患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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