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知识点总结之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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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知识点总结之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五

民诉知识点总结之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五)

导语:

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第三人

1、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

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

汤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日内交付玉瓶。

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

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

汤某未上诉,判决生效。

在该判决执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

对此,成某依法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2017/3/77)

  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答案】BCD

【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救济

【解析】准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对成某诉讼地位的判断,因为成某是清代玉瓶的所有权人,故成某是未参加本案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根据《民诉解释》第422条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成某有权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法院有权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成某可以向县法院申诉,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2、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

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

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

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3/78)

  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AD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在本案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的确权诉讼中,案外人王强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因此,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因此,选项C不正确,而选项D正确。

3、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

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3/38)

  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答案】C

【解析】正确解答本题需要注意两个关键信息:

一个是B县法院裁定将丙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诉讼并入A市中级法院对该生效判决的再审程序;二是A市中级法院作为B县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

根据《民诉解释》第302条的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因此,选项C正确,其余选项均不正确。

4、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

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

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3/38)

  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B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的处理

【解析】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确定丁爽的诉讼地位,在本题中,丁爽主张父亲生前所立遗嘱将遗产全部由自己继承,因此,丁爽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5、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

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

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3/38)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D

【考点】必要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

【解析】该题考查考生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基本概念的理解。

在本案中,商铺系赵某与刘某共同共有,刘某瞒着赵某将商铺卖给承租人陈某的行为损害了赵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刘某与陈某的诉讼中,赵某既反对原告刘某,也反对被告陈某,其主张独立的实体权利,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选项D是正确的。

6、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3/41)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答案】D

【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299条的规定,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由此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产生中止原裁判执行的效力是附有相应条件的,即原告提供相应担保,并提出中止执行的请求,因此。

选项A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通过撤销生效法律文书从而改变被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故选项B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而选项D是正确的。

7、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1/3/80)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答案】B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与诉讼权利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具有独立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上诉权;虽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上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其可以作为被上诉人,因此,选项B与C均是不正确的。

此外,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

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8、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1/3/80)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答案】B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适用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具有独立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上诉权;虽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上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其可以作为被上诉人,因此,选项B与C均是不正确的。

此外,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

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9、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3/41)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答案】A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分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甲、乙作为第三人,其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均发生效力,故C选项不正确。

10、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3/39)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答案】C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适用

【解析】准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本题所涉及人员的诉讼地位,因为甲与乙之间就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而丙对古董主张所有权,因此,甲为原告,乙为被告,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即形成两个独立之诉的合并审理,一个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本诉,另一个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原告、被告之间的参加之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实际上具有参加之诉原告的诉讼地位,其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而非本诉的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本诉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诉是完全独立的两个诉,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11、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

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

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2008/3/42)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考点】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解析】在本题中,张某将李某及李某的父亲打伤,即张某与李某以及张某与李某的父亲之间形成了两个独立的侵权关系,李某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李某的父亲参加诉讼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系普通共同诉讼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12、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

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

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3/37)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考点】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

【解析】本题中丙作为甲的法定继承人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乙未经丙同意将3间房屋处分,对丙的继承权产生影响。

乙和丁的诉讼请求是房屋买卖房款,与丙的诉讼请求不是同一的,丙对于乙、丁争议的诉讼标的房屋买卖关系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故丙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选项A、B、D均不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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