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保安全攻坚行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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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保安全攻坚行动检查表
省住建厅“保安全攻坚行动”检查用表
附件2
扬尘控制现场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实际得分
1
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10
2
图牌公示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扬尘治理公示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的扣5分。
5
3
围墙围挡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的;
围墙围挡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挡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10
4
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未采用砼硬化的;
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不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的扣10分。
15
5
物料堆放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的扣5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实际得分
6
车辆冲洗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扣10分;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是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10
7
裸土覆盖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10
8
防尘网设置
★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
密目式安全网不能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的每一处扣2分;
现场防护未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不能保持高出操作层1.5m的扣5分。
10
9
垃圾清运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扣10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10
10
喷淋设施
无喷淋设施或无移动式喷雾设施的扣5分。
5
11
信息化设施
未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的扣5分;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未与主管部门联网的扣2分。
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
总计得分低于70分予以通报。
3.有否决项情形或总计得分低于70分的,该工地检查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附表2:
专项整治—高处作业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网、带
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人(项)扣5分
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人(条)扣5分
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使用密目网代替平网使用的扣10分
10
2
临边防护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或在临空一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式拦板封闭的每处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10
3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竖向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或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盖板承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在洞口作业侧未设置1.2m的防护栏杆,洞口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的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的每处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
10
4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建筑物高度超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5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悬空作业
门窗作业时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每处扣10分
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使用坐板式单人吊具或使用自制吊篮的每处扣10分
10
6
攀登作业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未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防护栏杆及未采用安全立网全封闭或在轻质型材屋面作业,未搭设临时走道板的每处扣10分
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未采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10分
10
7
移动式
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mm,扣5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超过10㎡,高度超过5m,高宽比大于3:
1,施工荷载超过1.5kN/㎡,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平台上站人每处扣5分
10
8
悬挑式物料
钢平台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5分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5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10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在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的,未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的,未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的,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每处扣10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的每处扣5分
10
9
安全培训教育
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施工流程及方法、现场危险源和区域识别、安全防护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扣5分
未根据工种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教育的扣5分
施工前未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和施工交底的扣5分
分部分项施工前,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5分
10
10
作业环境
作业环境存在严重照明不足影响作业视线的每处扣5分
未定期掌握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的扣5分
作业时间超强度、作业环境不适宜的扣10分
作业面10层以上未安装施工升降机的扣10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3:
专项整治--深基坑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
方案
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扣20分
开挖深度3m及以上未编制专项方案扣20分
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扣20分
专项支护、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扣15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扣12~15分
20
2
临边
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扣10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3
基坑支
护及支
撑拆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扣6分
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超挖扣10分
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扣10分
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5~8分
施工队伍无拆除支撑专业资质扣10分
10
4
基坑
降排水
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降水措施扣10分
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扣10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扣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扣10分
10
5
坑边
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扣10分
10
小计
60
6
一
般
项
目
上下
通道
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扣6分
10
7
土方
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扣10分
10
8
基坑支
护变形
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扣10分
10
9
作业
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缺少安全作业面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1:
专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施工升降机)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安全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6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扣5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扣5分
未安装安全钩扣5分
10
2
限位装置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8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4分
10
3
防护设施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分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8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4分,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2~4分
10
4
附着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扣8~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6~10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8~10分
10
5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10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保证项目
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7~10分
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7~10分
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10
8
基础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8~10分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8~10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10
9
电气安全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扣4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0
10
通信装置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4~6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2:
专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塔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载荷限制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10
2
行程限位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10
3
保护
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10
4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6~8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10
5
多塔
作业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6~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保证项目
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7~10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附着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的扣6~8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10
8
基础与
轨道
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8~10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
10
9
结构
设施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8~10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销轴联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10
10
电气
安全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5:
专项整治--高支模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
方案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设计计算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5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扣10分
15
2
立杆
基础
立杆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基础未设排水设施扣8分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10
3
支架
稳定
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连墙杆扣15分
连墙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扣15分
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15
4
施工
荷载
施工均布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施工荷载不均匀,集中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10
5
交底与
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交底记录扣10分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无量化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6
一
般
项
目
立杆
设置
立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未采用对接连接每处扣5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值每处扣2分
10
7
水平杆
设置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10
8
支架
拆除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拆除模板支架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8分
10
9
支架
材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超标扣10分
构配件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1:
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
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扣10分
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扣5~8分
10
2
立杆
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排水措施扣8分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4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10
5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7~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一
般
项
目
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