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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山东省金融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2010-11-2414: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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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以来,山东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十一五”是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的重要时期,是实现省委提出的“两个提前”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走向繁荣发达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建立发达的现代服务业,促进我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实现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发展成就显著

(一)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机构发展迅速。

目前,我省初步建立了由人民银行宏观调控,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机构等为补充的银行组织体系;证券、期货经营和产权交易机构组成的资本市场组织体系;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组成的保险业组织体系。

2004年末,全省共有银行类经营性机构11239家,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8家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达到174家,22家证券公司在我省设立了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3033家,18家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

(二)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实力不断壮大。

我省各类银行、证券、保险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实力不断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银行业务迅猛发展。

2004年末,全省存款余额14514亿元;贷款余额11783亿元,年均增长16.18%。

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其他业务也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是证券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2004年末,全省共有94家公司、102只股票在境内外上市,其中境内上市公司76家、境外上市公司21家。

直接融资总额累计719亿元。

三是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全省保费收入以年均30%的速度增加,2004年达到317亿元,居全国第三位。

(三)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经营活力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我省金融机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服务领域和服务品种。

银行业务不断扩展,已从传统的存、贷、汇发展到票据承兑及贴现、回购、大额可转让存单、国债交易以及资产托管等领域。

天同基金公司成功发行了国内首只标准化基金,泰信基金公司推出了我省第一只开放式基金。

保险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04年末,人身险有3大类706个险种,财产险有12大类1181个险种,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人身险类产品和运输工具保险等财产险类产品发展迅速。

此外,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服务便捷性显著增强。

(四)地方金融机构初具规模,服务经济功能逐步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迅速,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截至2004年末,我省共有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城市信用社、3家农村合作银行、5671家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合计达到4598.27亿元。

2003年7月,经国家批准,在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基础上改制成立的恒丰银行,成为第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注册在我省的证券、期货公司和中介机构14家;注册在我省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105家;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家,资产规模合计495.58亿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服务县域经济、“三农”经济、支持个体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金融运行环境明显改善,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金融监管法制化水平的提高和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我省初步建立了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组成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安全有了明显保障。

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和发展中化解风险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整顿金融市场秩序工作,处置和化解各类风险,纠正高息揽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及资产置换,清理整顿乱办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清理场外股票交易、证券交易中心、期货市场、证券经营机构和原有投资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对保险经营中营销员欺诈误导、非法设立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一是为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2000年至2004年,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9倍,境内外证券市场直接融资572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我省银行业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了“三农”经济、民营经济、外经外贸、高新技术等我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

我省上市公司积极实施资本运营和资产重组,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大批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

四是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

我省保险业在经济补偿、防灾防损、分散风险、资金融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年至2004年,保险业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249.3亿元,2004年末保险保障金额达到3.6万亿元。

二、我省金融业发展环境分析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政策、法制、人文等外部环境的逐步改善,以及金融业自身改革开放的深化,我省金融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经济发展已经取得的成就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经济规模和经济质量均大幅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

2004年,生产总值达15490.7亿元,居全国第三位,人均生产总值为16874.4元,进出口总额达到607.8亿美元,生产总值和进出口总额分别是2000年的1.8倍和2.4倍。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778.3亿元、8724.5亿元、4987.9亿元。

经济规模的扩大、经济质量的迅速提高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未来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将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十一五”期间,我省仍将保持10%左右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到2010年,将实现省委提出的“三阶段发展目标”的第二阶段目标,生产总值达到29000亿元;国有企业改革将获得突破性进展,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将基本完成;传统产业改造基本到位,高新技术产业将在工业中占据主导地位;民营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

在此期间,企业融资方式将逐步走向完全的市场化,居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广度和深度将大大提高。

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结构更趋完善,规模迅速扩大。

(三)诚信山东、平安山东建设将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人文环境。

随着“诚信山东”、“平安山东”工程建设的推进,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目标的逐步实现,整体社会信用环境将有质的改善,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和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措施,各地在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过程中,积极致力于金融安全和诚信环境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将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和人文环境。

(四)金融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十五”期间,我国修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金融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法制体系。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

将有更多的金融法律法规出台,地方性金融法规、规章也更趋健全,金融管理制度也会不断进行改革,金融统计信息系统等基础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这都将为金融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

(五)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将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

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将明显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改革的深化也将推动我国融资结构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目前青岛和济南已先后开放了人民币业务,2006年底将对外全面开放金融业,这既是对金融业的挑战,也是加快发展的机遇。

一方面。

外资金融企业的进入,将带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完善金融业竞争格局,加快金融业自身的改革步伐和产业化进程;另一方面,金融业开放也有利于山东金融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自身人才、产品、技术的全面提高。

我省金融业发展面临广阔前景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

一是整体金融实力不强,竞争力不足。

“十五”期间,我省银行业存款占全国的比重一直在6%左右徘徊,银行体系的资金循环能力不高;证券市场规模较小、资产证券化率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金融资产质量不高。

2004年末,全省主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全国排名第三;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仅为2.06%;证券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滑坡,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积聚了一定风险。

三是金融业创新能力不强。

金融业务和金融资产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存贷款等间接融资市场,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缓慢;金融工具少,业务品种单一;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

四是缺乏金融龙头企业。

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只有恒丰银行总部设在我省,但因其实力较小, 目前对整个金融产业的影响较弱;天同、齐鲁、中信万通3家证券公司虽具有全国执业资质,但都实力较弱,在同业中缺乏竞争力;至今我省没有一家法人保险公司。

五是金融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力度不够。

三、“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着眼于未来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多层次需求,依据金融产业发展基本规律。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加快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步伐,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优化环境,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断完善金融业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金融和经济协调性原则,加快发展金融产业。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窗口。

“十一五”期间要坚持金融业优先发展原则,努力提升金融层次,尽快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达到促进整个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目的。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增强金融体系的活力,促进金融市场有序合理竞争。

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内部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向金融业转嫁,保持金融稳定,提高运行效率。

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开放与创新原则,不断提高金融产业竞争力。

充分认识当前金融国际化趋势及其发展特点,高度重视我国全方位融入世界分工体系对金融业的影响,强化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勇于并善于参与国际金融竞争。

全面推动金融业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金融技术创新,不断开发适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以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业自身的发展。

4.坚持全面发展原则,积极扶持地方金融机构。

把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培植地方金融机构龙头放在优先地位,积极构建竞争力强、服务高效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高度重视优化县域以下农村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推动全省金融业全面发展。

5.坚持效率原则,构建服务高效的融资市场体系。

以建设山东区域金融中心为重点,优化全省金融产业区域布局,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性质融资需求,积极发展全国性金融、外资金融、地方商业金融,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构建服务高效的融资市场体系。

6.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省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的要求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全面推进我省金融业的发展,使金融成为我省现代化社会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既服务于经济建设,更服务于社会发展,包括面向城乡居民、方便快捷、人性化的金融服务。

四、“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金融业通过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到2010年,全省建立起种类齐全、分工清晰、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金融组织架构,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基本达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要求,使金融业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金融发展接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补,融资和服务功能统一,对内对外区位优势明显的支柱产业。

基本形成适合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国内影响的金融控股集团、中外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法规健全、风险控制高效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信用报告、评估、担保等功能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形成济南和青岛优势互补、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山东区域金融中心。

(二)金融行业发展目标。

在全社会形成金融产业的共识,保持金融产业较快发展,使其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到2010年,全省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1370亿元(2000年价格)左右,年均增长约15%,在服务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2.5%左右,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约为4.7%。

1.银行业。

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构成的较为完善的银行业机构体系。

2010年,全省存款规模达到33000亿元,贷款27000亿元,年均增长15%;不良贷款率降到4%左右。

2.证券业。

大力发展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完善区域产权、债券和票据交易市场,企业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和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有较大增长,全省直接融资占企业外源性融资比重达到30%左右。

3.保险业。

建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2010年保费收入达到770亿元,年均增长16%;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人均保费(保险密度)达到820元,保费占生产总值比重(保险深度)达到2.8%。

(三)金融机构发展目标。

1.全国性银行机构。

2010年,力争使在山东的全国性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等综合指标进入全国前3名。

尽快做大做强恒丰银行,到2010年,力争使其经营规模挤身于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前六名。

2.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组织。

深化产权改革,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严格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高标准地发展各类地方性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2010年,城市商业银行达到10家,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达到8家。

农村金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和服务优良的组织体系。

3.外资银行。

到2010年。

争取新引进外资银行10家。

4.证券机构和期货公司。

努力培育法人证券公司,培植1家在国内位居前列的大型证券公司,新增证券营业部30家。

争取培育1—2家规模大、实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进入全国前列。

5.保险机构。

设立2—3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进入山东的保险公司达到40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10家以上;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法人机构达到200家。

6.信托公司。

努力培育3—5家资信高、规模大、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信托投资公司。

到2010年,信托投资规模实现1000亿元。

7.投资基金公司。

积极支持发展投资基金业,重点培育风险投资基金。

2010年,初步建立起以社会资金为投资主体,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和风险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协调、运作规范的风险投资体系。

8.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

规范发展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具有金融性质的机构。

到2010年,争取扶持起1—2家实力雄厚、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

五、“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实践证明,当一个地区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以后,金融产业化程度越高,产业结构就越合理,经济和社会事业就越发达。

2002年,我省经济总量已超过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大省。

实现2010年第二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必须加快金融产业发展步伐,提高经济质量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遵循金融产业发展规律,着重培植、发展金融产业。

(一)突出服务意识,为金融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一是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有利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

济南和青岛等中心城市要尽快出台有关资金补助、购房补贴、税费优惠、人才及家属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来山东落户和发展。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审批、注册登记手续,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打击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保障金融资产安全。

三是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三家监管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协调,建立长效机制,研究解决金融发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出台面向商业银行的山东省产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加强对金融企业的引导和服务。

(二)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改组改造地方金融企业。

二是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制衡机制。

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与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明确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推出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是努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引进来,鼓励走出去。

(三)培植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控股集团。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产业的发展状况,适时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创立山东金融品牌。

二是尽快做大做强恒丰银行。

通过增资扩股和股权置换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金补充机制,使其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全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是规范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培养成为主要面向中小、民营和高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四是整合农村信用社资源。

扶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条件具备的,争取发展成为农村合作银行。

支持其在政府农业投资的引导下,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对现代农业和农户的贷款支持。

五是建立新的地方金融企业。

尽快组建注册地在山东的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为经济建设积聚资金。

根据国家政策和山东产业发展重点,争取建立山东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四)加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功能和品质。

一是适应混业经营趋势,积极开发新业务。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产品的山东区域特色,提升金融业的整体服务功能。

二是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突破证券承销包销、上市咨询辅导、收费银行服务等传统业务,积极开展投融资顾问咨询、并购重组顾问咨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

三是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对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保险业务领域发展,加快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养老保险。

(五)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尽快制定信用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通过出台有关法规,为信用征集、调查、评价、咨询工作和信用中介机构建设提供法律依据,规范信息的披露、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加强统一领导。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省政府经济宏观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海关、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社会保障部门等共同参与,推进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分步实施,逐渐完善。

组建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调查评估机构,坚持市场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原则,整合现有的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资料,建立系统的企业商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信息,分层次、分阶段地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调查征集系统,探索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维护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运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信用为保障、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机制,为金融业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六)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推动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

积极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再融资能力。

二是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

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解决我省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存在的产权界限不清、智力和技术投入无法量化等历史遗留问题,扫清上市障碍,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制定实施有利于中小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

三是支持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海外资金。

四是扩大企业债券融资。

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和鼓励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允许我省发行市政建设债券。

五是继续完善产权市场。

引导现有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功能划分和规范化运作。

(七)统筹经济金融发展,规划金融产业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总体经济规划和东、中、西部经济特点,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培植山东区域金融中心。

一是发挥济南作为全省金融资源聚集地的优势,推动全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进一步发挥金融监控调节枢纽的功能,完善金融监控网络,确保全省金融业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突出调度功能,建立以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共同组成的资金调度网络。

强化金融产品的研发功能,利用业务综合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推进全省金融创新。

二是依托青岛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色,构建外向度较高的金融功能区。

突出金融组织体系的国际性,重点发展外资金融机构。

结合我省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实际,争取国家在青岛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交割仓库,大力发展期货业务。

以海尔、海信等大型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商业票据业务。

争取建立产权交易场所,恢复产权柜台交易。

(八)保持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保障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条件。

尽快建立省政府领导下,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金融监管机构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山东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省政府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金融监管机构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

二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税务、审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

共同打击在金融领域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盲点,形成一个以政府为领导、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有关执法部门为支撑、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金融安全体系。

三是在推进金融企业自身改革的同时,继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金融机构对其他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从源头上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九)实施人才战略,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大力发展金融高等教育。

重点扶持我省1—2所高校的金融相关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培养精通现代金融业务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是积极开展金融系统员工培训。

加强对金融企业员工的定期岗位培训,重视培养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鼓励金融企业选派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金融技术。

三是完善金融企业人才管理机制。

进一步改革金融业现行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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