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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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康优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业务档案管理
工作制度
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是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中一项主要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医疗保险业务材料收集整理规范
(一)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收集分类,必须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归档整理;保持每份归档材料之间联系紧密、衔接有序,按主表在前、附件在后,审核结果在前、审核依据在后,重要凭证在前、次要凭证在后的原则排序。
(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纸样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
1.复印件全部采用A4型纸张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
2.原件小于A4纸张的,需用胶水粘贴于A4白纸上,粘贴时应注意向A4纸张纵向的右下侧粘贴;横向A4纸张的材料,必须将字头向内(左)侧整理,但应留出2.5CM的装订位置;
3.原件大于A4纸张的,应折叠成A4纸张大小,但不能钉压字迹。
(三)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要求字迹、印章和日期必须齐全清晰,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归档材料应予以复制后方可收集归档。
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字迹。
严禁使用热敏(传真)纸、复写纸,确保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必须纸张完好整洁,如果出现纸张破损现象,应予修补完好方可归档。
不得在归档的材料上涂抹、勾画、圈划及乱加批注。
如果确需在归档材料上修改的,修改人必须在材料的修改部分加盖单位公章或修改人私章,对该材料进行确认。
(五)已移交档案室归档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由于特殊情况,原移交处室需要更换或撤销已归档的相关资料,处室经办人必须填写《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变更登记表》,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档案室工作人员方可进行更换或撤销原已归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