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510009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docx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

解除关系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

解除关系协议书篇1

  甲方:

______营业执照号:

________

  乙方:

______营业执照号:

______

  甲方__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____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第三__大项的第2条。

即甲方无法提供胜樽品牌酒,使得双方无法继续合作,故解除之前的合作协议。

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__》及其它相关协议。

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三:

鉴于合同未能正常履行是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乙方胜樽老酒这个产品供乙方正常销售造成的。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给甲方的余款____万元。

特此协议。

  第四:

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

双方确认:

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代表人:

(盖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解除关系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相爱后于八六年在××市同居至今。

九0年元生育一女。

  就有关费用问题,双方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X万圆整。

  该款以元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

至女儿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

在女儿十八岁之前由其母乙方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

乙方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女儿的抚养教育。

但在女儿未满十八岁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X万元。

  二、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甲方愿向乙方支付生活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甲方不按期按额付费,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解除关系协议书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东莞明海整染厂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东莞市道窖镇南丫村南阁路1号

  乙方(员工):

李美艳,性别:

女,民族:

汉,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广东省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从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乙方确认: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依法支付乙方工资等一切待遇,另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收到该补偿金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不得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返还补偿金或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相当于上述补偿金的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并按指模)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解除关系协议书篇4

  协议人: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

  协议人: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

  女儿_____由_____抚养,儿子_____由_____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__路__号,面积约__平方米,折价人民币圆整(¥_____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

若有债务_____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

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

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

__________

  协议人: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关系协议书篇5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及子女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柴鸿运律师: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核心摘要: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关键词:

婚姻家庭家庭律师非法同居青海西宁财产分配

  咨询: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

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

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

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

  柴鸿运律师:

男,汉族:

河南省民权县人,具有法律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A20__6301040112、律师执业证号:

1630120__20299667。

曾经在中国水利电力工业部第四工程局、青海海山轴承厂从事机械设备管理的技术工作十余年,后又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

长期而多领域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

现在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本律师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为职责。

  柴鸿运律师:

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核心摘要:

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关键词:

婚姻家庭家庭律师非法同居青海西宁

  咨询:

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

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

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

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

其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其二,诉讼方式,即一方将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

对于同居关系案件的解决,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5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而《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因此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

__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是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根据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__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事实婚姻的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具体讲,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记结婚条件,那么法律承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认可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田丰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本人擅长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希望能为遇上麻烦的您提供最大的帮助,您可以免费当面或电话(18608577762)向我咨询,我将会仔细、耐心的为您解答。

我的服务理念是:

受人之托,忠人于事

  田丰律师:

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核心摘要:

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关键词:

婚姻家庭家庭律师非法同居贵州

  咨询:

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毕节婚姻家庭律师田丰解答: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双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2、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3、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4、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兵器核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