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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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
员工综合福利保障
保
险
手
册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深圳分公司编制
二○○七年四月
前言
为更好地提高员工的综合福利保障水平,贵公司在参加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根底上,又为员工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投保了人身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补充保险。
同时,平安人寿优惠为员工提供了商业补充保险自选工程,供员工自行选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本保障方案的保障内容,并能获得平安人寿提供的良好效劳,特编写了本效劳手册。
希望本手册能够成为您随身的效劳指南,帮助您实现“轻松工作、保险无忧〞。
本效劳手册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效劳需要随时进行更新和完善,请您在了解相关信息时,以深圳市对外劳动效劳内部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中国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
2007年4月
第一章投保须知和保险缴费说明................................................
第二章综合福利保险保障说明...................................................
第三章综合福利保障常见问题解答..............................................
第四章综合福利保险理赔须知............................................
第五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简介.................................................
第六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第七章附件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平安人寿综合福利保险理赔申请表................................................
第一章投保须知和考前须知说明
【参保对象】
1、单位投保局部: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16—64周岁的在职员工;
2、员工自选局部〔员工自愿缴费参加〕: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子女,年龄在0岁-18周岁,0岁要求为出生满两个月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保险期间】
1、保险责任生效时间:
◆自参加该保险方案的次月1日零时起生效;
2、保险责任终止时间:
◆本次投保的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
【保险费交纳】
1、保险费采用一次性交纳方式缴交:
◆保险费按月计算:
即应交纳的保险费为:
所选方案的年保险费*保险责任月数
例如某员工在2007年3月28日参加该保险方案,那么该员工的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为2007年4月1日零时,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保险责任期间为12个月,交纳的保险费为12个月。
即应交纳的保险费为:
所选方案的年保险费/12个月*12个月。
例如某员工在2007年5月15日参加该保险方案,那么该员工的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为2007年6月1日零时,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保险责任期间为10个月,交纳的保险费为10个月。
即应交纳的保险费为:
所选方案的年保险费/12个月*10个月。
保险责任月数及应交纳的保险费:
参加月份
07年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07年1月
2月
保险责任月数
12个月
11个月
10个月
9个月
8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个月
2个月
1个月
应该交纳的保险费
年保费的100%
年保费的92%
年保费的83%
年保费的75%
年保费的67%
年保费的58%
年保费的50%
年保费的42%
年保费的33%
年保费的25%
年保费的17%
年保费的8%
【方案续保】
1、所有参加2007至2021年度该保险方案的人员,2021年度如果继续参加该保险方案,保险责任的生效时间统一为2021年4月1日零时。
2、续保保费交纳时间为2021年3月。
第二章综合福利保险保障说明
【保险待遇】
1、员工方案A:
保障责任
保障范围
保额
赔付比例
保费
意外保险和定期寿险
因意外所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20万
残疾按比例给付,身故100%赔付
166元
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10万
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所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
2万
100%
33元
补充住院
医疗
员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进行住院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根本用药以及诊疗工程范围内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万
100%
88元
意外住院现金津贴
因意外住院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
100元/天
13元
合计
平均每月25元/人
300元
员工方案B:
保障责任
保障范围
保额
赔付比例
费率
意外保险
因意外所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20万
身故100%、残疾按例给付
265元
定期寿险
因疾病身故
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所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
2万
100%
33元
意外住院现金津贴
因意外住院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
100元/天
13元
综合医疗
保险
门诊医疗:
因意外或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用药围内的医疗费用,每天400元以内按90%报销;用药目录见?
深圳市社保根本用药目录?
。
2万
门诊90%,
住院100%
465元
补充住院医疗:
员工因意外和疾病住院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用药范围内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100%报销。
用药目录见?
深圳市社保根本用药目录?
92元
已婚女性员工生育保险
在符合国家方案生育法规条件下所支出的以下符合社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1、已婚孕妇孕产期检查费;2、已婚产妇分娩的费用〔含终止妊娠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100%
赠送
合计
平均每月73元/人
868元
员工方案C:
保障责任
保障范围
保额
赔付比例
费率
意外保险
因意外所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20万
残疾按比例给付
265元
定期寿险
因疾病身故
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所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
2万
100%
33元
意外住院现金津贴
因意外住院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
100元/天
13元
综合医疗
保险
门诊医疗:
因意外或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用药围内的医疗费用,每天400元以内按90%报销;用药目录见?
深圳市社保根本用药目录?
。
2万
门诊90%,
住院100%
465元
补充住院医疗:
员工因意外和疾病住院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用药范围内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100%报销。
用药目录见?
深圳市社保根本用药目录?
92元
已婚女性员工生育保险
在符合国家方案生育法规条件下所支出的以下符合社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1、已婚孕妇孕产期检查费;2、已婚产妇分娩的费用〔含终止妊娠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100%
赠送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患所附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
100%
207元
合计
平均每月90元/人
1075元
员工子女方案:
〔2个月-18周岁、身体健康〕
保障责任
保障范围
保额
赔付比例
费率
学生一年定期寿险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导致的身故或因意外残疾
10万
残疾按比例给付
176元
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所实际支出合理医疗费用。
1万
100%
35元
门诊和
住院医疗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根本用药以及诊疗工程范围内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每天400元以内,按比例报销。
超过400元免于给付。
因意外或疾病进行住院治疗累计所发生的在社保根本用药以及诊疗工程范围内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
2万
85%
3岁以下
800元
3-18岁
700元
合计
平均每月84/76元
1011元/911元
【保险利益说明】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开放8-10级伤残和烧烫伤保险责任;
2、团体意外医疗无100元免赔额;
3、门诊、急诊包含牙科疾病的治疗费用,但不含洗牙、镶牙、安装义齿等美容工程。
门诊急诊的报销比例90%;
4、团体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而导致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对符合社保规定的各项合理的自负医疗费用,按100%进行赔付;
5、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30天,续保无等待期;门诊取消15天等待期。
6、重大疾病是指:
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心肌堵塞、严重恶性肿瘤、慢性肾衰〔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多发性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失明、良性脑肿瘤、阿尔兹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病、急性脊髓灰质炎、肝病末期、严重头部创伤;
【保险除外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疾病身故保险:
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员工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员工成心杀害、伤害;
2、员工成心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成心自伤;
3、员工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员工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员工流产、分娩;
6、员工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7、员工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员工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员工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医疗险
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员工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和劳保〕管理部门规定属于自费工程的医疗费用;
2、投保人成心致员工伤害、患病;员工犯罪、拒捕、自杀和成心自伤;
3、员工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员工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员工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性病、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或员工因投保前患有的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引起的医疗费用;
6、各种美容、整形工程:
如皮肤色素沉着、痤疮、面膜,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祛除纹身、除皱、祛雀斑、开双眼皮、治疗白发、治疗秃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穿耳洞等工程;
7、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员工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矫形治疗:
如腋臭、口吃、牙列不整、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口腔美容、鼻鼾手术〔呼吸窘迫症除外〕、平足等工程;
9、各种健美治疗:
如减肥、增胖、增高等工程;各种健康体检工程:
如体检、疾病普查等工程;各种预防、保健性、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的诊疗工程:
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足部反射推拿疗法、健身按摩等工程;
10、各种医疗鉴定工程:
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工伤、职业病诊断鉴定〕,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各种验伤费等;
11、屈光、眼镜、助听器装配、近视和斜视眼的矫形术及其他先天性缺陷;
12、员工因任何原因所致的洗牙、洁齿、种植牙、牙移植、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安装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烤瓷牙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13、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工程;
14、健康检查、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
15、医疗事故所致的相关费用;
16、检查、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的;
17、在非我司指定医院就诊的;
18、非我司约定的急诊情况在急诊治疗的费用,
19、代配药、外配药;
20、无相关主述、疾病诊断的病史,直接配药或取药的;
21、索赔时未同时提供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的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的;
22、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3、员工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第三章常见问题解答
1:
问:
什么是意外事故?
答:
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问:
什么是门急诊医疗费用?
答:
指治疗疾病或损伤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材料费和门诊手术费等,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标准执行。
3、问:
什么是合理住院天数?
答:
住院符合规定的入院指征而必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在临床病症体征消失,病情稳定前所必需进行的住院天数,而不是无故延长的住院天数,但不包括挂床住院天数以及未连续二十四小时在住院内进行治疗的天数。
4、问:
什么情况下属于急诊?
答:
急诊是指发生下述情形的就医:
高热〔成人38.5度,小儿39度以上〕;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急性过敏性疾病;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严重喘息、呼吸困难;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急性泌尿道出血、尿闭、肾绞痛;各种急性中毒〔如食物或者药物中毒〕;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烧伤、烫伤、或者其他严重外伤;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五官及呼吸道、食物异物;急性眼痛、眼红、眼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两个月内婴儿疾患;其他危、急、重病。
5、问:
人身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谁?
答:
在投保时,您应以书面形式自行指定受益人。
假设您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您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问:
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答:
如果您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到医院就诊,包括门诊和住院,您在医院里发生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以及已婚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方案生育法规的生育费用,包括孕妇孕产期检查费、正常分娩的费用;已婚者人工流产或由于终止妊娠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平安保险获得赔偿。
有关女性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只限投保了B、C保险方案的外企已婚女员工。
7、问:
有自费工程的规定吗?
答:
自费工程是需要您自行负担的。
其标准是根据您所在地区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对医保范围工程的有关规定。
8、问:
我如何知道哪些工程是医保范围的,哪些是自费的呢?
答:
您可以到您所在地区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索取,或在就诊时先向医生告之,因您需要索赔,请他在符合医保规定用药的范围内给您开药。
9、问:
我住院时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结算医疗费用吗?
答:
是,而且是必须使用。
因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您住院时发生的各项费用明细〔包括个人帐户支出、统筹帐户支出、自费工程等〕会在医疗费收据上清楚显示,方便索赔。
10、问:
我能在哪些医院看病?
答:
您可以在按照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即深圳市镇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
请注意,所有医院的外宾病房和特诊病房不在允许的范围内。
如果遇到意外事故或其他疾病需紧急治疗外,您和您的家人可在任一社会根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院就诊。
11、问:
如果我出差到外地,我应该在什么医院就诊呢?
答:
在出差期间生病,您应在当地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12、问:
如果我因病情需要,需转院到非指定医院治疗,该怎么办?
答:
假设因指定医院条件限制需转非指定医院治疗的,必须经原治病医院会诊,通知平安保险并办理转院治疗前方可转院治疗。
13、问:
医疗保险的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答:
每次索赔时,请填写完整的索赔申请单〔由平安保险提供,可在网上下载〕,并将索赔单据交给公司指定的经办人汇总后统一向平安保险索赔。
申请医疗费用保险金时,应在治疗结束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人身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14、问:
对索赔单据有些什么具体规定呢?
答:
1、索赔时所提供的病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病历上的记录与收据上的收费的工程相符。
●—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特殊原因请用文字说明〕
2、收据上应有医院收费章。
3、收据上的姓名无误,假设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收费章。
15、问:
关于牙科疾病的医疗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
牙科疾病治疗费、药费可以报销,但被保险人因任何原因所致的洗牙、洁齿、种植牙、牙移植、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安装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烤瓷牙等发生的医疗费用都为除外责任。
16、问:
每次就诊有开药量的限制吗?
答:
门诊一次性开药量应在7天内;急诊开药量不应超过3天;慢性病一次性开药量应在14天内。
17、问如何联系效劳专员?
答: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效劳专员:
袁丽燕:
协助专员:
蒋凌云:
第四章综合福利保险理赔须知
是
否
员工发生意外或疾病,到医院进行正常治疗。
治疗结束,员工整理理赔材料,并交外企效劳部。
平安人寿于每月5日到外企效劳部收取理赔材料。
在理赔时效内,平安人寿将做出理赔决定。
将理赔款转帐划入员工个人账户,并通知员工。
理赔结束
审核内容:
1、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拒赔案件。
通知员工补齐
审核材料
【理赔流程】
【理赔材料】
◆门诊理赔:
〔1〕理赔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门诊病历复印件;
〔3〕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4〕门诊药房发药明细清单;
〔5〕X光、CT、MRI等检查报告单;
〔6〕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簿〕;
◆住院理赔:
〔1〕理赔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
〔3〕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社保住院费用结账单;
〔6〕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7〕活期存折复印件。
◆重大疾病理赔:
〔1〕理赔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病理或血液检验报告;
〔4〕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5〕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
◆意外医疗理赔: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事故证明
〔4〕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
◆意外残疾理赔: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事故证明
〔4〕出院证明〔小结〕或诊断证明
〔5〕伤残鉴定书
◆意外身故理赔: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事故证明
〔4〕法医尸检报告书〔或医院死亡证明〕
〔5〕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
〔6〕所有受益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疾病身故理赔: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医院死亡证明
〔4〕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
〔5〕所有受益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生育保险理赔:
〔1〕理赔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门诊病历;
〔3〕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4〕门诊药房发药明细清单;
〔5〕X光、CT、MRI等检查报告单;
〔6〕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
〔7〕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8〕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8〕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
〔10〕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活期存折复印件。
【理赔时效】
理赔时效是指保险公司从收到齐全的理赔材料时起,到做出理赔决定的时间。
对常规案件〔拒赔、通融、协议案件除外〕,平安人寿在收到齐全的理赔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理赔给付。
【索赔时效】
被保险人对平安人寿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所以,如果发生了屡次事故,可以集中一次申请理赔。
【理赔金转帐】
◆平安人寿将直接把理赔款划入员工个人活期存款帐户。
员工在申请理赔时应向平安人寿提供在XXXX开立的个人活期存款帐户。
◆假设被保险员工的银行卡遗失,须立即书面告知平安人寿如下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帐号和新帐号。
【理赔明细清单】
平安人寿每月向外企效劳部提供理赔明细清单,内容包括理赔人员名单、疾病类型、理赔金额等;假设拒赔的,将写明拒赔理由和金额。
【指定〔认可〕医院】
请员工到平安人寿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平安人寿在深圳地区的指定医院为深圳市社保中心认可的镇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但不包括各类方案生育中心、康复医院、社区门诊;
平安人寿在深圳以外地区的认可医院为当地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
【市外转诊】
员工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的医院进行治疗,经深圳市社保中心批准,同时向平安人寿提出申请。
【我需要做什么】
◆向医院索取治疗相关的材料,比方:
门诊发药清单、检查报告单、住院费用清单等;
◆填写理赔申请书。
此表格可在外企效劳部内部网上下载。
◆整理理赔所需要的材料,用信封装好,并注明员工姓名、所在公司、联系〔如为子女办理理赔的,同时注明子女姓名〕,然后送交外企效劳部;
◆为了不浪费您的珍贵时间,请保证您提交的理赔材料是齐全的。
◆一定不要忘记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平安人寿效劳人员与您联系。
综合福利保险常用联系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
96888、83460066-300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
地址:
深圳市彩田路海天大厦二楼、十楼
联系:
83460066转医疗保险处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深圳分公司
理赔咨询:
82406066
投诉:
95511
:
26814813
客户效劳中心:
95511〔24小时开通〕
pa18
工程效劳团队:
效劳
第五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简介
【参保险种】
1、根本医疗保险:
分为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具有深圳户口的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口员工经单位申请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可以建立个人帐户。
参加住院医疗人员不能设立个人帐户,门诊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
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3、生育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应当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缴费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以下标准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1〕综合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
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在职职工个人缴纳2%;
退休人员: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退休前一次性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缴纳。
2〕住院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3〕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2%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4〕生育医疗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个人帐户】
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纳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进入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