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管理专项方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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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管理专项方案范本
.目录
ΧΧΧ段建安工程
施工机具管理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ΧΧΧ
建设单位:
ΧΧΧ
勘察单位:
ΧΧΧ
设计单位:
ΧΧΧ
监理单位:
ΧΧΧ
施工单位:
ΧΧΧ
ΧΧΧ段建安工程(5、7、8#楼)位于ΧΧΧ,ΧΧΧ叉口。
本工程为5、7、8#楼,总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63120.96平方米,地下4879.04平方米。
地下一层,主楼33层,总高度为95.7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裂度为八度。
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I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83.500米。
功能设计:
地下部分为风机房、变配电间、贮藏室、有线机房、电信机房、空调机房等;地上部分为住宅。
各层层高:
地下一层为3.90米;地上一层为4.27米,二层至三十三层为2.9米,屋面层均为5.40米。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GJ33-201211月}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公司综合体系标准。
6、本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现场拟进场机械
表一进场机械配备表
序号
机具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单台额定功率(KW)
进场
时间
出场时间
1
1#塔吊
QTZ80型
1
33.6
2012.3
主体完成
2
2#塔吊
QTZ80型
1
33.6
2012.3
主体完成
4
人货电梯
SCD200/200
3
30
2012.9
装修完成
5
砼输送泵
HBT80
3
55
2012.4
主体完成
6
砼搅拌机
JZC350
3
7.5
2012.12
装修完成
7
砂浆搅拌机
JDY350
3
15.5
2012.12
装修完成
8
钢筋切断机
GJ5-40
2
7
2012.4
主体完成
8
钢筋弯曲机
GW-40
4
3
2012.4
主体完成
9
钢筋调直机
GJ6-4/8
2
5.5
2012.4
主体完成
10
闪光对焊机
UNI-100
1
100
2012.4
主体完成
11
交流电焊机
BX3-500
3
28.6
2012.4
主体完成
12
木工平刨机
MB503A
2
3
2012.4
主体完成
13
木工圆盘锯
MJ105
4
3
2012.4
主体完成
14
插入式振动器
HZ6P-70A
25
1.5
2012.4
竣工收尾
15
平板式振动器
P2-50
2
0.5
2012.4
竣工收尾
注:
以上不包括小型工具机械。
四、机械设备管理小组
为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保障机械设备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成立机械设备管理小组,组织管理本工程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
ΧΧΧ
副组长:
ΧΧΧ
组员:
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
五、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合理装备管理
1.1机械设备装备计划
工程项目要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实需要,编制设备装备计划或设备租赁计划。
编制计划时要注意:
特殊专业设备配置与普通设备租赁相结合。
在编制计划是要注明:
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设备功率、使用数量、进场时间、退场时间、是否购置或租赁等。
1.2机械设备装备选择的技术条件
在选用机械设备时要选用技术先进、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安全可靠,并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产品。
严禁购置国家限制使用或淘汰的产品,选型时要考虑:
生产效率高、可靠程度、易维护保养、耗能程度、安全环保性能等因素。
1.3选择的经济评估
在选择一个机械设备除了要考虑它的技术条件与适用性外,还要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要考虑机械设备的配套使用,有利天提高项目的综合施工能力,从设备的投资、使用寿命、利用率以及每年使用的维持费等参数计算出每年总费用,根据总费用的对比来选择设备。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2.1项目经理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管理、拆除退场等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对无论是施工项目自身的设备单位或租用、外借的设备单位、还是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单位,都要负责对其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标准、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大型、特大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出租单位也应派驻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中型、小型、特小型项目经理部,应配备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出租单位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巡回检修;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单位,也应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配合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2.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的技术文件
2.3.1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及试验图标程序和详细文字说明书;
2.3.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行程限位器装置调试和使用说明书;
2.3.3维护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2.3.4安全操作规程;
2.3.5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2.3.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2.3.7其他重要的注意事项等。
2.4设备验收
工程项目的设备验收:
工程项目要严格设备进场验收工作,一般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员会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大型设备、成套设备需在项目经理部自检自查基础上报请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及人员验收;对于重点设备要组织第三方具有人证或相关验收资质单位进行验收,如:
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外用施工电梯、垂直卷扬提升架等。
2.5施工项目要在设备验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设备技术原始资料、使用、运行、维修台帐,其验收资料要分专业归档。
2.6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规程,认真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工作;主要设备要执行定机、定岗、定人的责任制,公用设备也要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
2.7项目实行设备使用经济核算制,将设备使用、保养、安全管理、消耗和完成施工任务等一起考核,对于因拼设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设备失保失修、损坏严重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8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严禁无证操作和不培训就上岗。
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3.1项目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使用岗位责任制,从选型、购置、租赁、安装、调试、验收到使用、操作、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直至拆除退场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并且有操作性能的岗位责任制。
3.2项目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对于违章指挥,设备操作者有权拒绝执行,对于违章操作,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应坚决制止。
3.4对于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认真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要经过培训考核,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设备的拆装、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锚固、基础处理、轨道铺设、移场运输等工作任务。
3.5各种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安装安全保险装置。
机械设备转移施工现场,重新安装后必须对设备安全保险装置重新调试,并经试运转,以确认各种安全保险装置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拆除设备出厂时所配置的安全保险装置而后操作设备。
4、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与修理管理
4.1对于大型机械、成套设备、进口设备要实行和每日检查与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对中小型设备、电动机等实行每日检查后立即修理的制度。
4.2机械设备检查、保养、修理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机械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要点
类别
方式
要点
检查
每日检查
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和例保结合,及时发现设备不正常状况
定期检查
按照检查计划,在操作人员参与下,定期由专职人员执行全面准确了解设备及实际磨损,决定是否修理
保养
日常保养
简称“例保”,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间隙、停机后,按规定项目的要求进行。
十字方针:
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强制保养
又称定期保养,每台设备运转到规定的时限,必须进行保养,其周期由设备的磨损规律、作业条件、维修水平决定。
大型设备一般分为一至四级。
一般机械为一至二级
修理
小修
对设备全面清洗,部分解体,局部修理,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参加
中修
每次大修中间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平衡性修理。
以整机为对象,解决动力、传动、工作部分不平衡问题
大修
对机械设备全面解体修理,更换磨损零件,校调精度,以恢复原生产能力
5、机械设备报废管理
5.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
5.1.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经损坏,再进行大修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5.1.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消耗能源高,效率低下,又无改造价值的。
5.1.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5.1.4噪声大,废气、废物多,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1.5属于国家限制使用,明令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5.2已经报废的汽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不得继续使用,同时也不得整机出售转让。
六、主要机具设备管理及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
1.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1.2.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1.2.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1.2.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1.2.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1.2.6供电电缆无破损。
1.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
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1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22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
2.1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1.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2.1.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2.1.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2.2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
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
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2.3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2.4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
严禁超载运行。
2.5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
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6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2.7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
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8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9.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
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0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3、物料提升机
3.1架体制作
3.1.1应积极推广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签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
使用前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认可。
3.1.2物料提升机应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1.3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淘汰扣件式钢管井字架。
3.2限位保险装置
3.2.1物料提升机要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的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3.2.2井字架断绳保护装置宜采用夹轨式,安全停靠装置应使用方便并宜与吊笼安全门联动,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宜采用机械式,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3M,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3.2.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当提升机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3.3架体稳定
3.3.1缆风绳
1)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组),20-30M设二组。
2)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60度,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不得拴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53)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4)缆风绳不得有接头。
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猾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3.3.2与建筑结构连接
1)高架提升机必须使用连墙杆稳定架体,低架提升机宜采用连墙杆稳定架体。
2)连墙杆间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采用焊接(建筑结构内预放预埋件),连接牢固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
连墙杆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具体做法应进行设计并有相关图纸。
3.3.3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钢丝绳检查孔。
3)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合格证。
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3.3.4安全防护
1)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必须厚实牢固、铺设严密,宜采用4㎝厚木板或防滑钢板。
2)各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开的措施。
非工作状态时,应关闭防护门。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应沿架体三面设置(除出料口外),宽度:
高低低于30M的电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应搭设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若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3.3.5吊笼
1)提升机吊笼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厚木板或防滑钢板,两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挡板或挡网,上部应有防护顶板,其强度应能防止上部物体穿透。
2)吊笼应装设防止物料在运行过程中从吊笼内滚落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3)吊笼必须采用滚轮导靴,导轨每侧为两根。
吊笼提升必须使用动滑轮。
4)吊笼与提升机架体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5)严禁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
3.3.6安装验收
1)提升机安装后有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2)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3)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有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4)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3.3.7架体
1)架体安装、拆卸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土层承载力不小于80Kpa,面层为厚30㎝的C20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偏差不大于10㎜,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0.3%,并不得超过200㎜;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
4)提升机不得装设摇臂把杆。
5)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架体外侧应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6)提升机架体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脚手架相连。
3.3.8传动系统
1)提升机必须采用可逆式卷扬机,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扬机。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干燥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
并应分别在卷扬机前后设置夹桩和拖桩,锚桩采用脚手钢管(Φ48-53),打入深度不小于2.0M。
因施工条件限制安装位置靠近作业区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3)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小于30。
4)卷筒上钢丝绳应缠绕整齐,当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5)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从卷筒中心到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
低架提升机应不小于25;高架提升机应不小于30。
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撑,滑轮组与架体(包括吊笼)必须采用刚性连接。
滑轮应转动灵活,翼缘不得破损。
3.3.9联络信号
1)卷扬机操作棚与提升机卸料平台之间视线应良好,司机应能清楚地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提升机必须采用提升机电视监控系统,防止操作。
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2)提升机装设合理、准确的信号装置,方便卷扬机司机与各楼层之间可靠联络,高架提升机还应有通讯装置。
3.3.10卷扬机操作棚
1)提升机必须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防护。
2)操作棚应能保证正常操作的要求。
3.3.11避雷
1)当外用电梯高度超过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外用电梯立杆作引下线。
4、砼搅拌机
4.1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4.1.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4.1.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1.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4.2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
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
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4.3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4.4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4.5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4.6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
上料时应及时加水。
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次序应为砂子—水泥—石子。
4.7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4.8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插销锁住。
4.9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4.10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4.11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
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4.12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
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