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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是沧县政府机构,依据沧县机编办字{2011}1号文,设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沧县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个科室;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11个。

(一)沧县捷地分站

(二)沧县张官屯分站

(三)沧县崔尔庄分站

(四)沧县旧州分站

(五)沧县兴济分站

(六)沧县汪家铺分站

(七)沧县大官厅分站

(八)沧县黄递铺分站

(九)沧县杜林分站

(十)沧县风化店分站

主要职责:

1、制定全县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战略与实施方案。

2、制定与考核各乡镇畜牧水产年度工作目标。

3、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4、负责畜牧、水产项目的审核上报,帮助争取立项、引进资金、指导项目实施。

5、负责畜牧、水产的生产统计和动态分析,及时无误的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县委、县政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牧”,指挥督导所属执法机构、搞好动物检疫、医政、药政、饲料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加强畜牧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良种繁育、防疫灭病、饲草饲料技术培训、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8、指导水产业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搞好渔业生产服务。

9、承办市畜牧水产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防检分站主要职责

1、组织辖区内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动物协防员,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畜货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工作。

5、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员、动物协防员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动物防检疫证章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

7、负责辖区内兽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保存、供应工作。

8、协助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兽药经营与使用单位、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10、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沧县捷地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张官屯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崔尔庄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旧州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兴济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汪家铺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大官厅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黄递铺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杜林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沧县风化店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及下属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4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5.29万元,主要为租赁办公用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无害化处理经费;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48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0.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33.54万元,主要增加人员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59万元,主要是临时工经费减少。

详见附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机关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7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财政拨款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减少0.01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8年度预算2万元持平。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及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官方兽医体制改革和执业兽医制度;

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已发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负责实施动物疫病预防人员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验工作。

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一发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饲料等公益性职责。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制定全县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战略与实施方案。

2、制定与考核各乡镇畜牧水产年度工作目标。

3、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4、负责畜牧、水产项目的审核上报,帮助争取立项、引进资金、指导项目实施。

5、负责畜牧、水产的生产统计和动态分析,及时无误的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县委、县政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牧”,指挥督导所属执法机构、搞好动物检疫、医政、药政、饲料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加强畜牧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良种繁育、防疫灭病、饲草饲料技术培训、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8、指导水产业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搞好渔业生产服务。

9、承办市畜牧水产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防检分站主要职责

1、组织辖区内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动物协防员,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畜货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工作。

5、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员、动物协防员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动物防检疫证章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

7、负责辖区内兽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保存、供应工作。

8、协助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兽药经营与使用单位、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10、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

[478]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预算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绩效标准

01-扶持农产品生产

19.440000

对生产者采取直接补贴的办法,支持推广优良品种、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通过对生产者直接补贴,调动其推广优良品种、使用先进种养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提升生产经营效益。

0101-畜牧业生产

19.440000

按照国家及省市的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

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指导畜牧业生产,稳猪鸡、上牛羊,大力发展草食家畜

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95%

≥90%

<90%

0102-扶持乳粉业发展

0.000000

贯彻落实省政府(冀政办[2013]57号)有关要求,推动一流奶源基地建设,扩大优质饲草种植。

生产乳粉用泌乳牛增量完成率

≥95%

≥90%

≥80%

<80%

0103-扶持乳粉业发展

0.000000

贯彻落实省政府(冀政办[2013]58号)有关要求,推动一流奶源基地建设,扩大优质饲草种植。

优质青贮玉米种植量完成率

≥95%

≥90%

≥80%

<80%

0104-扶持乳粉业发展

0.000000

贯彻落实省政府(冀政办[2013]59号)有关要求,推动一流奶源基地建设,扩大优质饲草种植。

优质苜蓿种植量完成率

≥95%

≥90%

≥80%

<80%

0105-渔业养殖示范

0.000000

支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建设渔业标准化示范场和现代渔业示范区。

渔业养殖示范场(区)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0106-渔业养殖示范

0.000000

支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建设渔业标准化示范场和现代渔业示范区。

标准化示范区平均亩增产率

≥20%

≥15%

≥10%

<10%

02-农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55.850000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推动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发展。

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0201-畜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0.000000

对奶牛、肉用种牛、种公猪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向社会推广优质的畜种。

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0202-畜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0.000000

对奶牛、肉用种牛、种公猪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向社会推广优质的畜种。

肉用公牛的性能测定完成率

100%

≥90%

≥80%

<80%

0203-动植物疫病防控

51.370000

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建立完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组织开展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有效减少动植物疫情危害,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应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

100%

≥95%

≥90%

<90%

0204-动植物疫病防控

4.480000

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建立完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组织开展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

100%

≥80%

≥60%

<60%

0205-动植物疫病防控

0.000000

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建立完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组织开展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动植物疫情监测目标完成率

100%

≥90%

≥70%

<70%

0206-动植物疫病防控

0.000000

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建立完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组织开展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突发动植物疫情处置率

100%

≥95%

≥90%

<90%

020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0.000000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计划完成率

100%

≥98%

≥95%

<95%

020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0.000000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率

0%

≤2%

≤5%

≤6%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基金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0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2018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3.16万元,2019年度无购置固定资产。

详见下表。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沧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53.16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9

53.16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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