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网上促进就业税收减免业务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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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税网上促进就业税收减免业务操作说明
厦门地税网站促进就业税收减免业务操作说明
★ 促进就业税收减免业务相关说明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变更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注销
★ 促进就业人员减免税费申请
★ 年度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情况表
★ 促进就业减免税申报
★ 《促进就业税收减免业务规程》及相关问答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
所有需使用就业失业证件办理促进就业税收减免的个人,必须先进行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在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库里建立人员信息登记后,才可申请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具体操作——
纳税人登录网站系统后,进入菜单:
“涉税申请—促进就业业务”。
1、点击“促进就业业务”菜单,显示如下界面:
2、选择“登记”,进入促进就业登记界面:
进行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的用户:
(1)须是已经进行过个人基本信息登记,且已经从单位离职的失业人员。
(2)须是已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
(1)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新增登记”:
跳转到“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页面:
(2)促进就业人员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证件信息以及企业吸纳就业关系信息。
蓝色标识为必填项。
就业失业证件号码必须唯一且为16位数。
另外,就业时间不得小于社保登记时间,也不得小于该人员从上个单位离职的时间;失业时间止不能早于失业时间始。
点击“保存”按钮,数据保存。
并回到上一页面。
(3)该单位需要新增多少促进就业人员可依次进行多次“新增登记”。
3、将需要进行促进就业人员信息登记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填写完整后,点“提交”按钮,即把已填录的促进就业人员信息提交发送至税务系统。
4、在数据提交前,可通过“修改”或“删除”按钮对记录及删改操作。
5、促进就业人员信息提交后,系统会给具《受理单》,请根据受理单提示信息,携带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6、日常要查看已提交数据情况的话,可点击“已提交数据查询”,查看已提交的促进就业人员信息。
跳转到“已提交促进就业人员信息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显示“已提交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列表”:
点击“明细”,显示该促进就业登记信息明细:
点击“返回”回到上一页面。
点击“通知书”,显示同一业务受理流水号的处理单:
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受理单。
已提交信息等待被征管转换,转换成功后,则成功登记该促进就业人员信息。
可在“已登记数据查询”进行查询已登记信息。
7、点击“已登记数据查询”,进入“已登记促进就业信息查询”页面:
输入查询条件,显示“已登记促进就业信息查询”列表:
点击“明细”链接,显示该已登记促进就业人员的明细信息: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变更
1、点击“促进就业业务”菜单项,进入“促进就业业务”首页:
选择“变更和注销”进入“促进就业信息变更和注销”页面:
输入查询条件,可查询可变更可注销的相应“促进就业人员变更注销列表”。
2、点击“变更”链接,对当前促进就业信息进行变更: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变更”页面,可输入的项目,则为可变更的项目。
蓝色标题的输入框,为必填项。
另,企业吸纳该人员的当月才允许进行促进就业人员信息变更,就业时间不得小于社保登记时间,也不得小于上个单位离职时间,失业时间止不能大于失业时间始。
点击“保存”,提交变更信息。
★ 促进就业人员信息注销
1、在“促进就业信息变更和注销”页面,选择需要注销的促进就业人员点击“注销”
2、点击“注销”链接,跳转到“就业关系信息注销”页面
填写“离职时间”,离职时间必须大于入职时间。
点击“注销”按钮,提交注销信息。
3、如果是错误操作导致错误提交删除数据的,在系统未处理前,可自行纠错。
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进入“已提交数据查询”页面,点击“删除”,可删除已提交未转换的数据。
★ 促进就业人员减免税费申请
1、登录网上办税大厅,进入菜单“涉税申请—网上审批”。
2.在申请事项里选择减免税(费)申请,点新增按钮进入减免税(费)申请说明事项。
3.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减免税申请表单进行申请。
4.填写减免税申请表。
位于底部的“促进就业减免税明细表”也需填录。
(1)点击“查询就业人员信息”,进入查询界面。
(2)可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不输入的则视为查询全部符合人员。
(3)勾选所要促进就业减免人的员,点击确定。
(4)系统会将被选人员信息带入到减免税(费)申请表里,并自动计算出月减免金额。
5.点击提交减免税申请,系统出示受理通知说明。
带税管员同意预受理后,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上门审核。
6、后续的受理审批等情况可通过“网上审批”进行查询查看处理状态和审批结果。
★ 年度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情况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有再就业减免资格(存在审批通过且有效的减免批文)和尚未享受减免税总额大于0时需要录入《XX年度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情况表》
具体操作——
纳税人登录网站系统后,进入菜单“电子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进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点击‘促进就业减免税’
2、进入促进就业减免税情况查询页面,输入查询年度后点击查询
3、点击“操作”,可查看相关数据,并可修改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 促进就业减免申报
1、地方税费正常申报:
可调用促进就业减免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方便操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在进行添加申报记录时不需填写促进就业减免批文,而是在点击提交“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可用的促进就业减免,并提示您是否调用。
如果不调用,则可以继续提交申报;如果选择调用,则调用促进就业减免批文并自动计算可减免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举例示范操作如下:
(1)点击菜单“电子申报—纳税申报--申报地方税费”,进入地方税费申报
(2)进入地方税费申报正常申报页面
(3)税种税目选择“营业税“,一并申报”教育费附加”,”城建税”
(4)添加记录后,单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
(5)点击“申报”,系统会判断当前是否有可调用的促进就业减免。
如果有,则弹出提示窗口,如果没有,则提交申报。
(6)点击“确定”,调用促进就业减免,如下图所示,在减免税批文号和减免税额栏都自动填充了相关减免数据。
(7)核查批文和减免额是否正确(减免额可修改)。
确认数据无误后,再次点击“申报”,即提交完成申报。
2、个人所得税申报:
可调用促地就业减免的税目是“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为方便操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在进行添加申报记录时不需填写促进就业减免批文,而是在点击提交“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可用的促进就业减免,并提示您是否调用。
如果不调用,则可以继续提交申报;如果选择调用,则调用促进就业减免批文并自动计算可减免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举例示范操作如下:
(1)点击菜单“电子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
(2)进入“收入明细申报”,选择税目为“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3)填写并确认添加申报记录到下表
(4)点击“申报”,系统会判断当前是否有可调用的促进就业减免。
如果有,弹出提示,询问是否调用促进就业减免,如选择“取消”(即不调用减免批文),则提交申报。
(5)如选择调用,点击“确定”,则返回当前页面,并在减免税批文和减免税额栏自动生成数据。
(6)核查批文和减免额是否正确(减免额可修改)。
确认数据无误后,再次点击“申报”,即提交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