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消防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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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消防监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消防监理细则

 

XX工程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消防

编制:

审批:

XX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述

1、建设单位:

XX

2、设计单位:

XX

3、施工单位:

XX

4、监理单位:

XX

5、工程项目名称:

XX

6、建设地点:

XX

(二)设计概况:

项目位XX处理厂尾水(10万吨/日)进行提标改造,主要工艺采用预处理→AAO→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市环保局厦环函[]356号文件确定的厦门自定类四类水标准。

新建辅助生产用房、管理和生活用房,其中三期扩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315.83平方米,提标改造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790.65平方米。

二、监理依据

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2、本工程已经总监审批的监理规划

3、本工程已经总监审批的施工平面图、布置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

7、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1、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三、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或其它特殊阶段,应补充单项施工用电方案;

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要包括:

(1)封面

(2)设计依据

(3)工程概况

(4)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5)负荷计算书:

进行负荷计算,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6)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开关选择和整定计算书(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可无):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截面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按电流法或机械强度法;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7)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接地装置;

b)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供配电系统图,用电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c)设计防雷装置;

d)确定防护措施;

(8)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能与其它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而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二)电工及其它用电人员

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它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

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由设备制造厂或维修人提供);

(6)定期检查(复查)表;

(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8)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9)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

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10)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四)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

(2)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10KV及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

(4)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它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7m;

(5)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6)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2、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JGJ46-的相关要求。

(4)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JGJ46-的规定。

(5)架空线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蚀,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它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9)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3、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座蚀。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跨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重距地不得小于2.5m。

(6)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7)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使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使用配件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运输线纹口相连的一端。

②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9)工人宿舍照明必须配置专用照明配电箱,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和大容量用电设备。

(五)接地和防雷

1、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外电线路一致;施工临时供用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制和三相五线制,但厦门区域内强制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保护接地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心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3、保护零线

(1)在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2)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容断器

(5)保护零线应单独设敷设,不得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接地与接地电阻

(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从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要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

(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防雷

(1)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上的接闪器长度为1~2m;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动力、控制、照明、通讯线路要采用钢管做保护管,并与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屏蔽、等电位)以防止雷电侧击;

(2)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3)做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要满足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施工现场的防雷,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相关规定。

6、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底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六)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配电室内布置应符合JGJ46-的相应要求。

(七)配电箱的设置

1、配电箱和电气设备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3)开并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责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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